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时间:2017-10-03 09:03:58 话题作文 我要投稿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1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作者:刘明萱(荔园小学三年级五班)  


  “没有一艘再好的船能像一本书把我带到浩瀚的天地”这是美国作家狄金森曾在一首小诗里写过的!  
  是的!他写的没错!一次我拿着一本我最喜爱的《101个的全球神话故事》当我看到《金凤凰》时就觉得仿佛书把我带到了桂林叠彩山,让我看到了金凤凰和打草鞋的老婆婆。又当我看看到《月亮女神的爱情故事》时仿佛书化为了一对翅膀让我装好飞到银河去看那巨大的俄里翁星座……  
  当我慢慢地把书合上时,就觉得书把我带到了中国的五十六个民族,还把我带到了全球!一个个的故事;一个个的启发都是从书里学到的!  
  所以:我爱我的神话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2

  我看过很多书,其中《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的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个盲人。她两岁时因为一场大病而双目失明。她身残志坚,努力学习,成功进入了剑桥女子大学。经过几年的大学生活,她又考进了哈佛德克利夫学院,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书中,她说,只要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感谢她亲爱的莎莉文老师和那些帮助过她的人,并去观看那些优美的风景;第二天,她要去观看科学家们的发明和古建筑;第三天,她要体验一下平常人生活的滋味。

  海伦?凯勒只要有三天光明就会如此珍惜、感恩、努力。想想我们都是健全人啊!却常常无视身边一直不断关爱、帮助我们的老师、父母、朋友,一天又一天地浪费宝贵的光阴。这世界是多么美好,她一个盲人能“看”得见,我们有眼却看不见。伟大的祖国不惜一切代价培育我们,还有好多人无私地为我们付出,她一个残障人能点滴感恩回报,我们这些健全人却常常熟视无睹,茫然不知。她的眼睛虽一日都无法见光,她的心灵深处却是阳光满满,光明四射。她一生奢望的这三天光明,我们轻而易举地拥有着。每当想起她的这三天光明,都让我震撼,让我惭愧,更让我奋发向上。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更是我生命成长中的一本宝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3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每个人都读过一本好书,来,把你的好书推荐给大家吧!

  我要推荐的是一本小说,名叫《一百条裙子》,为什么我要推荐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深深的影响了我。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名叫旺达,她有一条破裙子,而且每天都穿这一条裙子,班里所以的女生都嘲笑她、讽刺她、捉弄她。直到有一天,旺达声称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会相信她,而且大家都会那这件事捉弄她,旺达都默默的忍受着。有一天,旺达终于因为受不了这些嘲笑而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她那一百条“裙子”,捉弄过她的那些女生发现原来旺达是多么爱她们,而且旺达是一个非常可爱、非常聪明的女孩儿,于是,她们向旺达用写信的方式向她道歉。可是旺达,永远不可能再回来了。那封道歉信上有全班50名同学的名字,其实,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其实旺达一直没有怪他们。最后,旺达原谅了他们。

  这本书告诉我:做人要像旺达一样,做一个心地善良、心胸宽广的人,不要和别人斤斤计较,看人,不能只看表面,要看内心,穿的衣服再华丽,心胸狭窄。永远得不到别人对你的真心,交不到真正的朋友,书中的旺达就是用一颗真挚、善良的心感动了她的同学们,这样的友情是用金钱换不到的。

  这就是我读《一百条裙子》的心得。如果你们感兴趣的话,可以看看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4

  我向大家介绍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书名叫《苹果树上的外婆》。书里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安迪,他有爸爸、妈妈、姐姐、弟弟,还有一只小狗,却没有奶奶和外婆。几乎每个孩子都有奶奶和外婆,可是安迪没有,这让他很难过。然而有一天,安迪爬上了一颗苹果树,在那里他突然看见自己的外婆。外婆的打扮很奇特,还有很多新鲜大胆的主意。接下来的日子,安迪爬上苹果树,外婆陪着他玩游乐园,去草原上套野马,到海上去探险…….。在一次海上探险过程中,安迪在恶劣的天气下丢下了外婆,可是外婆并没有生安迪的气。当安迪看见蓝色的远方,海岸隐约可见,他们的船就要到达印度时,安迪却被邻居新搬来的老奶奶从苹果树上叫了下来。就这样安迪认识了新来的老奶奶。老奶奶家的鹦鹉、金鱼、金仓鼠都那么有趣,老奶奶的故事也那么奇特。

  从此以后,安迪再也没有爬到树上,也再没有看到外婆。安迪和老奶奶成了好朋友,老奶奶帮安迪补袜子,还给安迪做蛋糕。安迪帮老奶奶买东西,还把自家的花移栽到老奶奶的花园。更重要的是,安迪不想向任何人透露的有关外婆的`故事,现在都愿意讲给老奶奶听了。安迪觉得自己很幸运!起初一个奶奶都没有,现在有两个了,一个外婆,一个奶奶,而且可以给一个讲另一个的故事。这本书语言活泼、优美,情节生动、有趣、引人入胜。3月26日星期天的上午,我开始读这本书时一下子被它吸引住了。平常星期天,妈妈都会让我看一些卡通片放松一下。那天我一直在看这本书,都忘记要看卡通片了。妈妈担心我一直看书会损伤视力,就说要带我去超市逛逛并给我买最喜欢吃的巧克力。想到诱人的巧克力,我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可是我实在是太喜欢这本书了,就想一口气读完。最终我还是抵抗住了巧克力的诱惑,继续专心看书,直到把书读完为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5

  我曾经读过许多本书,有童话,有小说,有传记,但留给我最深印象的是《鲁滨逊飘流记》,那曲折动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下面我就简单地把它介绍给大家,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部名著。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从小渴望航海,一心想外出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他好不容易才逃出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又惨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虏,当了几年的奴隶,后来他逃了出来,到巴西后,在那里做了庄园主。他不安于现状,又再次出海,船在中途失事,所有的人都遇难了,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只身飘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在岛上开始生活。他打猎、种植粮食、制造陶器,开始了自给自足的生活,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的第二十四年,一群野人来到岛上,准备杀死吃掉俘虏,鲁滨逊救下了几个土人。不久,有条英国船在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闹事,把船长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率领众人制服那帮水手,夺回了船只,把水手们留在岛上,自己带着船长及土人们离开荒岛回到了英国。此时鲁滨逊已离家三十五年,他在英国娶妻生子,妻子死后,他又一次出海经商,路过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人们都已安家并繁衍生息。鲁滨逊又送去新的移民,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这部小说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鲁滨逊做任何一件事都不气馁,总是失败了再干,他利用他的聪明和毅力顽强地生活了下来。古往今来,有多少有成就的人,他们就是这样用自己的智慧登上了成功的彼岸。比如松下电器公司的总裁,他小的时候,个子非常的矮小,经常受到别人的欺侮,但他不与他们计较,老师问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宽广的胸怀,他说:“其实,当时我恨透了他们,就做了个纸人,写上他们的名字,用木棍把纸人痛打一顿,然后我的气也消了。”老师夸奖他说:“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一个人遇到挫折和坎坷,最重要的是要战胜自我,重新振奋精神。”松下后来成了日本著名的企业家。

  听了别人那么多故事,也该把视线移到我的身上了。我是一个独生女,从小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一天,身体有那么一丁点儿不舒服,我就躺在沙发椅上不想动弹,歪着头看电视。现在想想多惭愧呀!如果我遇到象鲁滨逊的那种困难,我该怎么生存下去呢?妈妈常告诉我,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最幸福的孩子,但同时也生活在竞争最激烈的时代。她还常告诫我:“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虽然我还不太懂得这句话的含义,但从妈妈的眼里,我读出了她对我的期望。从那时起,我就不断地以鲁滨逊自强不息的精神鼓励自己,在这个暑假,我学习芭蕾舞,脚趾磨出了血,我疼得眼泪直往下掉,但是我让爸爸帮我抹上药水,第二天,又咬着牙坚持去跳。爸爸带我去游泳,其实我已交了好几期的学费去培训,却总是因为害怕而学不会,这次呢,在表姐的指导下,我勇敢地下水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一次又一次的训练中,摸索了经验,终于可以一口气游上好几百米,爸爸妈妈都为我感到骄傲,我也在运动中磨练了自己的意志。

  现在开学了,我要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上,我一定要把锻炼身体的那种意志投入到学习中,从今以后,改掉娇气的坏毛病,象鲁滨逊那样,用无限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努力去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人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警犬拉拉》的书,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忠诚”、“责任”这四个字。我想一定是拉拉让我真正明白了这些。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条叫拉拉的警犬,它的形象总是不怕困难,尽职尽责,百折不挠,赤胆忠心……只要主人大漫发出战斗指令,无论上刀山下火海也会完成任务。有一次它为了替主人洗清罪名,竟私自出逃,饿了就去垃圾堆里找吃的,累了也不休息,风雨无阻地守在那里等待真正的凶手,最终为主人讨回了公道,还主人一个清白。它的任务也是五花八门,有帮助心理疾病的老虎,平息大象,为猴子选猴王……真可以说它是只全能狗。

  拉拉之所以能成为一只“全能狗”是因为它无论做什么事都能坚持不懈。那么我们呢?我们又是否爱我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呢?虽然说我们现在不用为他们去出生入死,但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用实际行动来体现出对他们的关爱呢!比如:在家里为父母多干一件家务事,在学校让老师少操一份心,给有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这么做,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

  《警犬拉拉》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坚持,我们都要向拉拉学习这种做事永不放弃、沉着冷静、不怕困难的精神!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7

  我一看书名,是《十万个为什么》,便自言自语道:“这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什么童话故事。”可随手一翻,我却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打那以后,看这本书成了我业余时间最大的爱好。这本书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其中,我最爱看的是“刺猬最怕谁?”。我一直认为,刺猬是一种浑身长满刺的小动物,当它遇到敌人时,能把身体卷成一个小刺球,就是“森林之王”老虎也奈何不了,称得上是天下无敌。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刺猬竞最怕动物界毫不起眼的黄鼠狼。因为它总能找到刺猬用来呼吸的缝隙,找到之后,对着它就是一个威力无比的臭屁,把刺猬熏昏过去,使它的身体自动松散开来,然后,将它一口咬死。看来,黄鼠狼还是一个生物武器专家呢!看了这本书,我不仅了解了许多动物界的趣事,还掌握了不少植物知识,如“怎样知道树的年龄”、“花儿为什么有各种各样的颜色?”等等。举个小例子吧,我们经常吃卷心菜,可你知道卷心菜会开花吗?这本书告诉我,卷心菜是开花的,但为什么大家都不见它开花呢?原来,卷心菜不开花时最好吃,还没等卷心菜开花,菜农就把它收割了。这样做的结果是,虽然饱了我们的口福,却也使我们少了许多眼福。其实,我向大家介绍的这点知识,不过是这本书的冰山一角。打开这本书,我们就像进入了知识的宫殿,里面不仅有变化万千的动物世界、生机盎然的植物王国,还有博大精深的天文地理、包罗万象的生活知识以及神奇有趣的人体奥秘,引领我们打开一扇又一扇未知的大门。听我这么一说,你是不是也想买一本看看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8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非常喜欢读书,也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我最喜爱的是法国科幻小说家凡尔纳写的《神秘岛》了。

  这本书主要简述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五名北军俘虏企图乘坐气球从南军大本营出逃,途中遭遇风暴,被抛到南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但他们并没有灰心失望,而是团结互助,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凭着顽强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把岛建成一个富饶的家园,并生活了四年。岛上有一个神秘人物总在帮助他们,这人就是《海底两万里》的主人公尼摩艇长。他们还发现了生活在岛上十二年的野人,他竟是《格兰特船长的女儿》中背叛格兰特船长,做尽坏事最终被抛在岛上的艾尔通。最后,在火山爆发中,他们险些丧命,就在他们已经绝望时,前来营救艾尔通的邓肯号把他们救回了国。

  整本书情节跌宕起伏、惊心动魄,让人回味无穷。书中主人公的智慧与顽强,善于自主创新的精神更使我难忘,我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对比他们,我十分惭愧。我没有他们般顽强的毅力,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常常还没有认真思考就放弃了,没有坚持到最后。也没有像他们一样自立的能力,更没有像他们一样创新的精神。

  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坚持的可贵,还让我学到了团结的力量。它丰富了我的视野,开阔了我的想象力,让我知道很多事情可以换个角度去思考,它也让我知道了许多的科学知识。知识就是力量,灵活地运用知识,可以在关键时刻展现出无穷大的力量。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人生并非一帆风顺,而是满布荆棘的,但只要充满信心,努力奋斗,人生就会变得格外美好。从现在起,我要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做一个团结同学、关心朋友、尊敬师长的好学生!

  福建省三明市实验小学六年级:武博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9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10

  《红楼梦》,一部“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大书,一部被作者赋予了全部心血灵魂的而编织成的梦的真实,让我在读的过程中产生了深深的心灵震荡,在读后更是百味交加于胸,似乎古今天下事都尽现眼前,这个梦怎会如此真实,这又确是一个真实的梦。

  有人说,心静不下来的人读不完《红楼梦》这部长书。看来,我是静下心来才读完它的。书中的描写对世事的洞若观火以及语言的炉火纯青在给我美的享受的同时,也让我看到了一部人间的大戏,生旦净末丑纷纷上场亮相,那语出惊人的“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的贾宝玉,那尖酸刻薄体弱多病的林妹妹,那老道世故聪慧的薛宝钗,那嘴上甜言蜜语脚下使绊子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王熙凤……每个人物都会让我沉思良久。我似乎就在他们眼前看到了他们的一举手一投足,一颦一笑,甚至他们思索时的心理活动。书中的人物历经几百年却依然鲜活如初,依然鲜活在我们当今的社会,至少书中的人物性格都能在现实社会中找到他们的影子。

  书中描写的世态炎凉更给了我深深的感触。那么多人围绕着权钱色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到头来却都是一场空,落了一片白茫茫大雪真干净。返回来看现在的那些污吏,哪一个到头来不是身败名裂,不是一场空欢喜。哪一个最后想到的不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红楼梦》还让我感受到了惊心动魄。虽然没有直接的真刀实枪的杀戮,但那道残忍的精神的利刃却让我看到了寒光闪闪,让我脑门发瘆,心底发瘆。晴雯、金钏死于王夫人那把狠毒的精神利刃,贾天祥死于王熙凤那柄阴毒的心灵之剑……

  读完了第一遍《红楼梦》,我只觉得它太真实,不是一个梦;看了第二遍《红楼梦》,让我对作者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有了更深的感触,觉得这确实是一个悲天悯人的真实的梦。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那是无法用语言表达。而《红楼梦》却处处是大美之言,这种大美之言需要用一生去品位、去解读、去学习……

  读《红楼梦》不是在读书,而是在读生活本身。《红楼梦》让我走向深刻,走向丰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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