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2-20 14:00:43 范文大全 我要投稿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全省各地交通运输、旅游、生产、经营和建设正处于旺季,同时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增大。4月30日至5月1日,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将在合肥召开,这是一次规模大、规格高的全国性会议,对于进一步展示安徽崛起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为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召开创造稳定安全的环境,树立“平安安徽”良好形象,现就近期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做好旅游安全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节前和节日期间各类景区景点、旅游项目、旅游设施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节日期间旅游交通运载工具和宾馆饭店等安全监督检查。有关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游客安全措施,重点环节和部位要派专人加强管理,维持秩序,严防发生意外。各地在“五一”期间举办的节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精心制定方案,健全各项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二、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节前和节日期间,各级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气象等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合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管重罚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驶、农用车载客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各类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要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脖运营。要集中整治水运码头和运输秩序,坚决取缔、严厉打击渔船和农用自用船非法载客行为。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各类交通运输工具。

三、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近一时期全国火灾、燃气爆炸等事故教训,针对春季火灾易发特点,在节前和节日期间,要集中组织力量对商尝市尝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医院、学校、建筑工地、人口居住密集区,以及各类出租房等的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特别要严格查处“三合一”场所,切实落实责任,消除火灾隐患。有关责任单位要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施完好率,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四、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产整顿,把煤矿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已关闭取缔矿山的复查,严防非法开采死灰复燃。要严格落实煤矿、非煤矿山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现场管理。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审批程序,杜绝违章、违规和非法运输,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严禁通过滚装船、集装箱等运载工具在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要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重点地区要继续实行“零报告”和“专盯”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以防范中毒窒息、粉尘爆炸等事故为重点,认真排查治理有色冶金、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的安全隐患。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安明电〔2011〕1号),以及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2011〕12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加强协作配合和沟通,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要加强预案管理,针对不同的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和大型专项活动做好应急预案并搞好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有效救援,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六、落实责任,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五一”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节日期间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对忽视预防、疏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等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者,要严肃查处。“五一”假期结束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情况于5月3日上午10时前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4673119,传真:0551—4673122。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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