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

时间:2017-10-10 09:47:10 初一作文 我要投稿

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1

在美丽的云南西双版纳,不仅有茂密的森林,憨憨的野象,就连这里的家禽也过着“五星级”生活……

鸡无窝,猪无圈,牛无栏,马无厩,狗的脖子上也没有链条。原本圈养的家禽活的逍遥自在,白天可以随心所欲到处去玩,肚子饿了回到主人院子大呼小叫讨食吃,肚皮塞饱后,又山野田坝寻找自己的快活去了。

到了夜晚,鸡飞到竹楼上,像鸟一般在茅草屋脊上栖息;狗趴在门槛上,进出门都要小心被踩着狗尾巴;牛和马挤在竹楼底层,随时可以在房柱上摩擦蹭痒;最无赖的要属猪了,霸占竹楼十二格楼梯,就像睡高低床一样,一层一层横躺在狭窄的楼梯上,任你将楼板踩的咚咚响,它们照样呼噜呼噜睡的香……

也许,你会认为这种生活只在动物的梦里出现,可是我想说,这才是真正的动物!在伺养厂,动物被抽去了生命的精髓,成了标准的行尸走肉!成了人类获取营养的机器!

人类作为杂食性灵长类动物,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吃鸡蛋喝牛奶,人类作为本质上好逸恶劳的动物,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护院。可是,我们完全可以在吃他们和奴役它们的同时,表现得宽容仁慈些,在他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的为我们干完一天苦役后,善待他们,关怀他们,让他们享受些许生活情趣,还他们一丁点生命的天赋能力。

这不是虚伪,是人类文明的标签,是让它们能有些许自由恢复些许野性的小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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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2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选了一个很新颖的题材:狗。不是法布尔科学故事里的生物学的狗,也不是神话或童话里幻想的狗,而是以其在冰天雪地里的生活、性格、情趣、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是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圣伯纳犬是瑞士雪山里的救护犬,牧羊犬是要和狼战斗的狗,都是健壮结实经得起摔打和严寒的品种。他生长在加利福尼亚温暖地带的富贵人家,有十足的王室气派,但是,他被人偷走了,辗转卖到了北方严寒的淘金路上。帝王蒙尘第一次遭到不礼貌待遇是一根绳子,直把他绞得昏死过去,放到车上运走了,但那不过才开始,他真正的教训是从一个穿绒线衫的人那儿得到的。

  接受了入门课,他明白了弱肉强食的规律,心里潜在的原始的狡猾天性被唤醒了。他明白了手拿大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虽然未必能跟他和解,却不能不服从。

  从此巴克开始了适应环境的奋斗。如果说大棒教会了他入门课的话,同胞狗群就教给了他更残酷的正文。他看见了鬈毛的惨死,只因为向斯匹茨表示友好,却无辜被咬伤,摔倒在地,转瞬之间便给等立在旁边的一圈狗吃掉了,而同样的命运也等待着巴克和每一只狗。严峻的现实教给了巴克聪明,或者说是狡猾。他发现自己的食物被人偷吃抢吃,自己便也偷了起来。这变化表明了巴克的适应能力在增强,也标志着他的道德本性的蜕化与解体。道德本性是一种虚荣,对残酷的生存竞争如是一种障碍。在南方的国土上,在爱与友谊的法则之下,尊重私有财产和个人情感是不错的,但在北方的国土上,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律之下,谁若把那类东西当回事便是傻瓜,只要他仍然遵守那类法则他准倒霉。

  巴克不喜欢偷,但他是非偷不可;他不明抢,而是要狡猾,暗偷,那是出于对大棒和獠牙的尊重。他从经验里学习,那早已消失的本能复活了。他朦胧地记起了自己种族的青年时代和祖先记录在遗传里的古老技巧。同时,他原始的野性、对蛮荒生活的依恋也复活了,他甚至坐在旷野里对着月光发出悠悠的嚎叫。最后,他在心爱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之后回到了丛林,跟狼成了一群,完成了他从文明到野蛮的彻底蜕化过程。带讽刺意义的是,造成了这蜕化的居然是文明人。

  小说还讲述了一连串的狗的故事。就以雪原邮队的九条狗而言,每条都有自己的性格。斯匹茨,来自挪威的鬈毛就是因为向他讨好,被撕掉了脸皮。比利和乔是一母所生,性格之不同就如白天和黑夜。一个软弱,受到挑战总息事宁人地摇尾巴;一个却顽强,无论斯匹茨怎样威胁,总是激烈的反抗,不给他任何便宜。比利脆弱,经受不起雪原上风餐露宿的长期奔跑,疯了,被杀掉。两员老将大卫和索莱克斯平时懒洋洋,万事不关心,到了雪撬轭下立即精神焕发,表现了狗界的风范:调教部属,奖勤罚懒,从不滥施淫威,像人一样有分寸。索莱克斯更透着清高,淡于名利,只求做好分内的工作,在雪原上跑个痛快,别的一概不计较。巴克斗死斯匹茨后,索莱克斯升任排头狗,巴克不答应,索莱克斯却不计较,显得大度而谦和,把荣誉拱手让给了巴克,毫无怨言。大卫则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已经病到无可奈何,仍然挣扎到狗轭下,直到倒在地上。那情节真是英雄末路,很透着苍凉悲壮。

  当然,主角是巴克,小说中最有趣的当然还是他和阴险的斯匹茨的故事。自从巴克的獸性被诱发以后,跟斯匹茨之间的斗争就势在不免。斯匹茨一次次挑战,巴克一次次退让,当巴克忍无可忍之际,便反客为主,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袭击,经过决斗,终于斗倒了斯匹茨,让他被虎视眈眈围成一圈的看客们吃掉。然后出现了巴克夺排头狗的职位的那场不说话光表演的闹剧,令人忍俊不禁。

  巴克终于争霸成功,成为雪撬队的排头狗。那光荣是凭他自己的聪明、膂力与顽强获得的,但是,那只意味着在雪原上的无穷无尽的奔跑,直跑得九死一生,濒于死亡。这以后才侥幸落到他的新主人索恩顿手里。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真正的爱:人对狗的爱,狗对人的爱,炽烈燃烧的爱,那是崇拜,那是狂热,是只有约翰·索思顿才能够燃起的。接下来是巴克登峰造极的几次活动。急流救主,赌博急胜和回到蛮荒之后的惊人之举:一匹狗对一群高大的麇鹿的战斗。然后,这位在加利福尼亚庄园里自封的国王变成了荒原里的狼群领袖。

  《野性的呼唤》的木棒政策是成功的,因为他的对象是狗。大棒的打击和环境的变化唤醒了巴克的野性,唤醒了他对祖先和原始人类的朦胧的回忆,终于回到蛮荒的原野,成了狼的伙伴。作者以一只狗的经历表明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但却在影射人类生存的世界,高举着野性回归的大旗,读来回味不已。

野性的呼唤3

  出于对狗的喜爱,我曾阅读过许多关于狗的小说,但最具震撼力的,当属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这部《野性的呼唤》。

  故事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翁巴克是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在主人的庄园里悠然自得地生活了4年。不幸的事发生在秋季,庄园的园丁把它贩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方。在贩卖途中,它被囚禁,挨饿,最后被棍棒残忍地毒打后,巴克屈服了,它被引入了原始法则的统治天地,它本性中所潜在的野性也一步步地被唤醒。

  到了北方的巴克,不再是南方庄园里悠闲的贵族狗了,它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在这混乱和骚动的地方,没有任何仁义道德可言,它见识了似狼搏斗的狗打架,它必须每天卖命地干活,它已经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为了当上了领头犬,它杀掉了丝毛犬,与主人耍心眼,斗战术,赢得胜利。后来它遇到了它的新主人索恩蹲,并与新主人建立了超乎寻常的感情,在新主人被屠杀后,暴怒的巴克大开杀戮,最后逃向了荒原之中,蜕变成了一只真正的野兽,并当上了狼群首领。

  适者生存,这是个恒古不变的道理。俗话说的好:“环境改变命运”——巴克是原是一只文明犬,但当生活环境发生变化,它为了生存,残忍地完成了蜕变。他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了解丛林法则,能将本性的野性发挥到极致来求得生存。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地东西,但也是一种单纯的东西,它可以让一只文明狗去残忍地杀戮;也可以让一只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建立深厚的友谊,但这种野性,至始至终都归于环境的改变。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90时年代的野猫是捉老鼠的,它们身手敏捷,常常为了争抢一只老鼠而自相残杀,这是为什么?因为那时的猫没有吃的,只能自食其力;而现在的野猫却变得懒散不堪,它们无视老鼠的存在,在满是食物的垃圾桶里翻找着自己的食物,猫只会不劳而获,从而老鼠也变多了,便猖狂了。

  环境是一个可以改变命运的东西,一个人在好的环境下学习和在差的环境下学习也是截然不同的,巴克也是如此,以前的他如同温室的花朵,悠闲的贵族狗,而在环境恶劣的北方,他的野性,他的杀戮,使原来尊贵血统的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现在,我们需要学习的巴克地自我磨练的精神,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从一株温室里的花朵成长为可以经受住风雨考验的苍天大树,甚至能够为别人遮风挡雨,成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书中所讲的丛林法则是动物求生的本能,是恶劣的环境所造成的,但而在当今的文明社会里,人与人需要的是信任和关爱,我们需要建立的是和谐的社会关系,社会环境,做文明人,做文明事,也就正如人所说的:“环境改变命运”,让每个人都生活在充满爱的环境下,那么,黑暗的一面就会抹灭,人性的光辉会照亮大地,照亮心灵。

野性的呼唤4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裏,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著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裏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安葬他。最后,巴克终於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己会在狗群中挣扎求存呢?但它十分勇敢和坚强,在艰难的日子裏一一捱过,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著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还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的问题,不过人生中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如果在逆境中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它无论遇到什麼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麼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野性的呼唤5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 worth reading 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野性的呼唤6

  工作,如果有能力,就争取做管理层。如果没有能力,就提升能力,更要争取当领导者。

  巴克要成为运输队的领头狗,它想得到这个地位。它想得到它,那是因为它的本性便是如此,因为它的心中紧紧攥着一种骄傲,一种戴挽具拖物生活的那种无以名状、难以理解的骄傲。

  正是这种骄傲,使它在劳苦中能坚持到最后一口气。

  巴克要成为领头狗,就要挑战原来的领导者丝毛犬。它们不断地起冲突,最后完成最终的对决。

  在对决的过程中,野狼般的其他狗围成圆圈。

  一直在默默地等待,不论结果是哪只狗倒下,它们都将上来将它消灭干净。

  职场啊,也会是这样。能够锦上添花,就坚决不去雪中送炭。人走茶凉也好,墙倒众人推也罢,这就是法则。

  最终,巴克取得了领导的位置。

野性的呼唤7

  一天,我心血来潮,对老妈说:“看书上说伟人列宁是听着《热爱生命》升天的,有空给我借来啊!”“这不,借来了,这本书集齐了杰克·伦敦写的两篇小说,一篇《热爱生命》,一篇《野性的呼唤》。”读完这本书,我不能不说我最喜欢的是《野性的呼唤》,而不是《热爱生命》。

  《野性的呼唤》,多么吸引人的名字啊!野性,是一种神秘的力量,那么野性的呼唤,难道是这种神秘的力量在向某个动物、人物发出召唤?这便让我着迷了。

  读着它,我认为,在我读过的长篇小说中,它是最精彩的一本了。巴克——一条南方宠物狗,因为命运之轮转错了方向而来到了自然法规非常残酷的北方。其他南方狗,在北方狗的“欢迎仪式”——残杀中,相继倒下并被撕成碎片。这使巴克明白:不能倒下,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坚定的信念和对北方狗的憎恨使它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无限升级!由普通拉车狗到狗王,由狗王到狼王,由狼王升级为——敢于向北方最勇敢的猎手挑战,并致对方于死地,而被当地众多居民奉为“神狼”!

  读完这本书,我似乎感到一股神秘的力量鼓胀在我的身体内,而它,似乎就是野性。它,能让一只南方宠物狗,在严酷的北方,克服弱小,克服寒冷,克服北方狗的残杀,成为狼群之王,多么伟大的力量!

  我们要像巴克一样,拥有坚定的信念,强壮的体魄,为国家而努力!

  加油吧!二十一世纪的主人!

野性的呼唤8

  这是一个充满着美好和温馨的动人小说,里面讲了许多让人惊叹的故事。就让我从头说起吧!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沉着、冷静、勇敢的黄毛狗,它叫布克。是因为被坏人骗到这个寒冷的加拿大,成为一只雪撬狗,因为它的嫉妒性,最终暴发出了多年蕴藏在身体深处的力量,这就是野性。一次偶然的机会,使布克对史皮兹的嫉妒可以做个了结。经过布克一次次地被扑到,终于获得了做战的经验。经过努力,将史皮兹打倒了。成了领头狗。

  从这一刻开始,布克真正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之后的战斗,布克次次都胜利,因为它散发了野性,激发了心中无穷的力量。

  布克,它是一个善于领悟道理的狗,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如果把这种力量转移到学习当中去,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克服的,我相信凡事只要多动脑筋,将身体里无穷的潜力发挥出来,一定没有什么事能难到我们的,你相信吗?

野性的呼唤9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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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

  无关乎人性,却高于人性。当生命面对生存与否的抉择,道德,正义,仁慈都不再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人类从种族外的角度去重新理解生命,理解生存,理解忠诚与背叛。

  如何完成从文明到野蛮的改变,如何从懦弱变得强悍,如何激发自己的潜力,如何从失败中学习,如何从弱者变成强者。这一切你都可以从这本书中得到答案。

  本书的作者用一种血淋淋却写实的手法,毫不含蓄向读者揭开了自然温和面纱背后的残酷。生存的残酷。在让读者震撼的同时,也发人深省。

  在同样的危机中,我们将何去何从,我们是会成为顺时而生的强者还是逆时而亡的弱者?

  阅读并思考,动物能告诉我们的还有很多。

  读完这本书,学会敬畏生命,学会膜拜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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