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

时间:2018-04-23 09:58:52 高二作文 我要投稿

法在我心中

法在我心中1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能有好的秩序。”法律是正义的,文明的,有了法律,社会才能进步发展。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树立法律意识,都应该学会懂法、守法、护法。

法在我心中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曾经受到消费者热捧的三鹿奶粉,却被挂上了“毒奶粉”的头衔。由于生产者的贪婪,在奶粉的配料里加入一种对身体有害的化学物质——三聚氰胺,从而导致多条无辜的小生命离我们而去。就是因为厂家不懂得守法,才会造成如今的惨状,害人害己。

一波未平,一波再起。某地方有个90后的男子一夜之间“走红”网络,然而并不是他有什么光荣伟绩,而是“90后男子杀死其妻子晒朋友圈”,这件事真的骇人听闻。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竟然忍心对自己的亲人下毒手,并且残忍的公布与众。他究竟是为了什么,竟如此狂妄,难道是为了一时的刺激?还是也想试试一夜出名的感觉?他完全忽视了法律的存在,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也尝到了自己种下得孽果。

邓小平曾经说过:“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律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其实就是说任何事情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近年来许多明星因为代言虚假广告被相继曝光。成龙大概是我们许多人心目中的偶像吧!但他却因为代言不合格的洗发水被法院起诉,甚至在网络上引起热议。这件事不但对成龙的声誉造成了影响吧,而且伤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如果成龙能做到在代言前先自己了解清楚,那么我觉得这种错误他也不会犯吧!因此我想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指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做一个公民能做出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自由了,因为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可见,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应该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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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2

  一、活动主题:“宪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

  二、活动目的:

  1、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

  三、活动地点:四三1班教室

  四、活动时间:20xx年12月6日上午第四一节班会课

  五、参与人员:小脚丫中队全体队员

  六、活动准备:课件

  七、活动过程:

  (一)导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我们自身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你们,你们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小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学习“宪法日”的起源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法律知多少?你知道的法律有哪些?指名说。《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管理法规》等

  (四)了解常见的违法行为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5、民事侵权的行为

  (五)了解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课件出示不能做的事及相关典型案例

  (六)了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

  1:平时有不良行为、经常搞恶作剧,有的会发展到有意或无意识地伤害别人。

  2:欣赏“哥儿们义气”,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结“拜把子兄弟”,排位分,喝血酒,干坏事。

  3: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到逐渐发展到违法犯罪。

  4:从小骄生惯养,在家是小皇帝,在外称王称霸乃至行凶打人。

  5:小偷小摸会发展成盗窃抢劫。

  (七)谈谈争做合格小学生,我们应该怎样做?

  (八)集体宣誓

  (九)班主任小结:同学们不管在什么时候,我们都要把法制、安全意识牢记在心,这样才能让我们在健康、舒适的环境下成长。国家法制人人讲,学校校规个个记。愿同学们时刻把宪法意识记心中,乘上法制安全之舟,扬起生命之帆,在知识的海洋里乘风破浪。

法在我心中3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代代传诵的名句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许多人都知道这句名言的意思,但又能有多少人能够了解这其中的含义呢?我想,应该是知之甚少吧。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的提升,人们对物质对金钱、名利、荣誉的野心日益壮大。有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野心,用罪恶的铁蹄在法治天下肆无忌惮地践踏;为了一己私利,将贪污的魔爪伸向法律社会,他们认为自己神通广大,能逃过法律的制裁,能够瞒天过海,靠贪污的财产逍遥法外、苟且偷生,以为纸包得住火……

  俗话说得好“士可杀不可辱”,对于一个人来说,人格尊严是十分重要的。美丽的花朵需要蜜蜂来传播花粉;坚固的楼房需要大理石建造;而人的生命,却需要尊严的支撑。尊严是雕琢你生命的一把刻刀,它能为你的人生增色不少。相反,那些为了利益而不惜舍弃自己尊严的人,那些抵挡不住诱惑而知法犯法的人,是在给自己抹黑。

  法律,是用来约束自己,是为了不让我们为了逞一时之快和个人的利益而走上犯罪道路上的指明灯;法律是用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保护神;法律,是用来提高自己控制能力和提高法律文化的一本百科全书;法律,是用来帮助自己所需要帮助的人去解决法律问题上的纠纷的美好品质。只有做到了知道法律、了解法律才能在遵守法律,只有遵守了法律才能很好的.适用法律,只有学会了使用法律才能帮助他人解决法律问题。

  有些人不知道法治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其实法治不仅是处置恶人、维护自己的,更是是为祖国下一代的花朵—我们,打造出一片美好的社会,让我们这些法律意识不足的人懂得知法守法、护法、用法。让我们不要再重复那些违法人的恶行。让我们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舞台小天地,天地大舞台,我们是生活的编剧,我们要为自己的生活润色,不去饰演违法人的角色,不去表演违法人的戏份,不去通过歪门邪道获得所谓的利益。“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与其花心思谋财害命,不如光明磊落的品尝用自己心血和汗水换来的劳动果实,用双手开辟出新的天地,走上幸福的道路,做一个问心无愧的正人君子!人生不是一张草稿,写错了就可以擦掉的,相反一点下笔都是一出抹不掉的印迹。在人生的道理上,要三思而后行,小心谨慎走好美一步。

  让我们一起沐浴温暖的阳光,展开我们的翅膀,一起在拥有安全拥有法律的蓝天下自由飞翔吧!让人们都把“法在我心中”记住,一起创造出同一片温暖的家园!每个人都要学会知法、守法、用法、护法!

法在我心中4

  法,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更是国富民强的制国方略。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我们是新世纪的少年儿童,在家长的关怀下,在老师的教导下、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的成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学法。然而,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今天,在社会的角落里,仍窝藏着一批批社会的“垃圾”,他们不时的在玷污着我们文明的社会,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扰乱社会治安。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队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讨钱,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他,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14岁啊,如花般的“成熟”季节;14岁的年轻生命哟,就这样在冰冷的“纯洁”里画上了句号。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我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就是“校园勒索事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将期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我认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们心中!

法在我心中5

  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话时常响起——一定要遵纪守法!

  从小,爸爸妈妈就告诉我:“闪闪,过马路要小心,要遵纪守法!“从我记事开始,爸爸妈妈就在我的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每次我要出去的时候,爸爸妈妈就会一在而三的叮嘱我:“闪闪,要遵纪守法,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从此,“法“就像是从小留下的烙印在我心中!

  上小学后,老师就像我们的爸爸妈妈一样,整天告诉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上、下学的交通规则,小朋友、同学之间要互相谦让。老师不但给我们讲怎样遵守规章制度,还给我们讲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危害,将那些发生在和我们一样大小的人身上的事,把那些活生生的例子讲给我们听。让我们知道了:做坏事,并不是像被警察抓住那么简单,可能会坐牢。做坏事不但会毁灭我们的前途,同时给我们的亲人带来了伤害。

  在过马路时,人人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可是,又有多少人能遵守交通规则呢?记得有一天:放学了,我们班有一位同学,那天,她的爸爸接她回家。在十字路口,正好是绿灯,她的爸爸就直接开过去了。突然,有一辆出租车闯红灯直向他们冲了过去,那时,她的爸爸就猛地把她退了下去。事后,她和她的爸爸都受了伤。当场人员立即拨打了110和120,他们被送往医院。假期后,她告诉我,她的五一假期,是在医院度过的。而她的爸爸,因事故过重,要在医院接受治疗3个月。同学们,看看吧!这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的后果!!!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从电视频道上,从报刊上,阅读了很多法律故事,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让自己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受到危害如何求救……

  来吧,让我们都遵纪守法,用“法“来约束自我,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丽!!!

法在我心中6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 我们青少年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激情国。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道路,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现代社会交通发达了,车辆也很多,如果没有法律是很难想象的,来往的车辆肯定要碰头发生爆炸事故。所以,有交通规则,交通井然有序,来往的车辆通过绿灯行,穿梭有序,畅通无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东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让,汽车、自行车、小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的通过。所以,有交通规则还是有好处,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 我们青少年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激情国。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道路,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现代社会交通发达了,车辆也很多,如果没有法律是很难想象的,来往的车辆肯定要碰头发生爆炸事故。所以,有交通规则,交通井然有序,来往的车辆通过绿灯行,穿梭有序,畅通无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东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让,汽车、自行车、小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的通过。所以,有交通规则还是有好处,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共2页,当前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

法在我心中7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更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应以“法律”为开准绳。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的老师,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法在我心中8

  走在学校的林荫道上,看着飞来飞去的小鸟在为树对自己的不公而哀鸣;天边的云彩在诉说太阳对自己的不挽留而叹息。正在让我胡思乱想的时候,隐约的传来警笛的声音,由远及近,我的感情如放了闸的流水一样,奔腾万里。

  在我记忆的脑海里,爸爸妈妈就在我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他们整天跟我说“媛媛,要遵纪守法!”和小朋友一起玩时,要和小朋友互相谦让,一起玩;过马路时,他们告诉我,要遵守交通规则。在街上看见警察,他们还会吓唬我:媛媛,你千万不要做坏事啊!要是你做了坏事,警察叔叔会把你抓起来的!那时,我只隐约地知道不能做坏事,但是我对“坏事”和“好事”模糊不清。

  上学了,“法”在我心里慢慢生根了。上学后,学校的老师们和爸爸妈妈一样,整天告诉我们应该遵纪守法,怎样做才是遵纪守法,听得我耳朵都大了,但不同的是,老师不仅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而且学校还请来了很多干警叔叔给我们宣讲法制教育。我们的学校离铁路很近,每学期都会请来火车站派出所的领导为我们讲述怎样遵守《铁路法》及《安全规章制度》,每当叔叔们讲述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时,我都会认真听讲,他们说到一些违反规定而擅自跨越铁轨的人离我们而去的时候,我的心里犹如热锅里的蚂蚁:为什么不停下你的脚步?为什么不遵守铁路交通法啊?我们的生命是脆弱的,只要一丁点马虎大意就会白白的浪费掉。虽然我们是赤裸裸的来,但是我们为什么要这样轻浮的对待生命呢?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我们学校请了铁路上的警察叔叔,给我们作铁路安全方面的安全知识宣传。听了警察叔叔那绘声绘色的讲解,看了他们给我们带来的那一幅幅惨不忍睹的图片,我情不自禁地在心里想,我一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孩子。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也在慢慢长大。“法”就像是一串串风铃,不时的在我耳边回响;“法”就像蓝天飘飞的风筝,如果没有了线的牵引,就会失去方向,失去目标,就无法飞的更高,正是因为有了那根牢固的线,即使在风雨中也可以穿越苍穹。从小培养遵纪守法的意识,是我们小学生必备的课程。如果我们从小不学会约束自己,就很容易会触犯法律了。到那时很可能会抱憾终身。法在我心里扎根了。

  将来我们还要走上社会,以后我将当一名女警察,义务到每一个学校给孩子们宣传法律法规,让法的警钟时刻在每一位小朋友的耳边回旋。相信在“法”

  的海洋里,我们乘坐的那艘“新时代20xx号”会达到成功的彼岸。

法在我心中9

  在生活中,有许多未成年人在进行盗窃车辆,偷东西,进入网吧、KTV等,还有的甚至杀人。

  那么,有没有治他们的办法呢?当然有,就是法律,尽管如此,还是又许多未成年人无视法律。

  有一次,我在新闻上看见一名未成年男子进入了网吧,第二天也没回家,他的父母就很着急,赶忙去了他的朋友、亲戚家找,可连个人影都找不到,在他母亲心急如焚的情况下,他们报了警,在警方的调查下,终于在一家网吧找到了她的儿子,可惜的是,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了,双手僵硬,似乎还在敲打着键盘,连死的姿势都还保持着玩电脑的样子,在当天下午,警方把这名男子抬出了网吧,这真让人心寒,沉迷于网络,却把自己性命给搭了进去,问世间,又能有什么比生命更珍贵呢,只是可怜了他的父母,好不容易拉扯大一个孩子,还盼着儿子以后能有出息,为自己争光,却被网络夺去了生命。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法律也规定了,未成年人不能进去网吧,为了避免再发生此类事件,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恪守本分,不要做超乎自己身份的事,这样明天才会更美好。

法在我心中10

  我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一直以为,学生只要认真学习,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就行了。至于法律法规,总感觉到离我们非常非常遥远,读法规书籍、懂法律知识应该是大人们的事情吧。直到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才让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法律法规其实时时刻刻就在我们身边,与我们小学生也息息相关。

  那是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下午三点二十分。放学铃响了,同学们都排着整整齐齐的队伍,以班级为单位,井然有序地向学校门口处发。学校门前一如既往的是焦急等待的家长们在张头探望。学校大街前后各有一位工作人员手拿着红旗,一手竖着警示牌挡住川流不息的车辆。前面熙熙攘攘一片热闹的景象。然而,意外发生了,一辆轿车不知道是因为有事还是其它的原因?突然加速向学校门口冲了过去。这时,一个好像是一年级的小同学兴高采烈地跑了出来,根本没有注意到这辆轿车的疾驶过来一头撞了过去。说时迟,那是快,结果那个同学倒在血泊之中,昏迷不醒……这件惊心动魄的事,给了我很大的警示:原来,在学校门口也是考验学法懂法的场所,不遵守交通法规,同样会对学生们造成伤害,甚至生命。如果那位司机能严守交通法规,或者那位学生能够很懂法,时时提高警惕,多多留意身边的动静,就不会发生这种不幸的事,给当事人造成难以磨灭的伤痛。真如一位作家所说:“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有眼睛却发现不了,有耳朵却定不见……”。

  还有一件事,我想大家都知道吧。南方某一个城市,一个精神病人拿着菜刀,冲进学校,向无辜的小学生疯狂砍去……这样的意外、一件件、一桩桩,都让我心中产生了很大的悸动:预防犯罪,避免不必要的牺牲,保护人生安全是每个小学生都必须意识和认真对待的。

  读法律法规书籍,原来离我们并不遥远,懂得法律法规知识更不是与我们小学生无关,而是一门必学科。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预防未成年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等于我们与密切关系的所有法规。

  残酷的事实告诉我们不但要学法懂法,而且要时时把法装心中。只有这样才能不伤害他人,也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生命,长大才有为祖国添砖加瓦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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