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斯顿小说中的黑人民俗英语论文

时间:2021-04-28 16:16:33 小说 我要投稿

赫斯顿小说中的黑人民俗英语论文

  论文关键词:赫斯顿黑人民俗文化黑人民间故事黑人布道词

赫斯顿小说中的黑人民俗英语论文

  论文摘要:美国黑人女作家佐拉·尼尔·赫斯顿不仅是黑人文化复兴的一名骁将,而且还是一位积极倡导和歌颂黑人文化的先驱。她在小说创作中融入了黑人民间歌舞、黑人民间故事、黑人宗教仪式等黑人民俗文化因素,一方面使作品成为展示黑人民俗文化的窗口,大力弘扬黑人民族文化;另一方面使小说体现出黑人特有的文化素质和种族语境,从而展现出作者挖掘黑人特质文化、争取黑人话语权力的创作追求。

  被誉为“黑人妇女文学之母”的佐拉·尼尔·赫斯顿在当下美国文学界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成为黑人文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新的热点。哈莱姆文艺复兴是美国黑人文学艺术蓬勃发展和自我反映的重要时期,赫斯顿就是在这个时期出现的一位重要作家,她的一生都在积极倡导和歌颂黑人文化。赫斯顿十分看重美国黑人文化,将它称之为美洲大陆上最伟大的文化财富,认为它是黑人民族重新获得民族尊严和自豪的源泉,是美国黑人自我肯定和争取独立的基础,也是抵御白人文化统治的基础。赫斯顿的故乡伊顿维尔是美国第一个由黑人自治的小镇,她从小就受到黑人传统文化的耳濡目染,后来跟随著名的人类学家弗朗兹·博厄斯学习,并多次到南方进行黑人民俗文化的采风,收集了大量的黑人歌谣、民间故事、布道词等方面的材料。她把这些材料融合到其小说创作之中,使其黑人民俗文化特征十分鲜明,作品充满了艺术灵动之感,宛如株株黑色奇葩。

  一、黑人民歌与民间舞蹈

  黑人民歌和舞蹈是黑人民俗文化的重要构成因素,是体现黑人民俗文化的一种关键成分。它们与黑人的生活和劳动息息相关,是黑人民众表达他们喜怒哀乐的有效方式,是他们感情的自然流露和抒发。在她第一部小说《约拿的葫芦蔓》中,有一段描写约翰和一些黑人孩子玩捉迷藏游戏的情节,在游戏时那些孩子唱着黑人童谣:

  我4点半起床,

  44个强盗围在我门口,

  我起身让他们进来,

  用一根擀面杖打他们的头。

  都藏好了吗?都藏好了吗?

  在阿尔夫·皮尔逊农场干活的黑人,在一天的辛苦劳作结束后与邻村的黑人聚在一起载歌载舞。起初,他们用小提琴、吉他和班卓琴伴奏,后来,晚会主持人讲:“嘿!你们听着,我们不是白人!把提琴放下!我们不要提琴,不要吉他,也不要班卓琴。我们把手拍起来!”于是他们拿来了从非洲带来的鼓,合着鼓的节奏,一边跳着非洲舞,一边歌唱。晚会主持人的讲话和这种场面的描写表现了黑人所具有的强烈的种族身份意识,同时也体现了与主流白人文化截然不同的黑人文化特色。他们唱歌跳舞,其中有一首歌这样唱到:

  老牛死在田纳西

  有人把她的颌骨送还给我

  颌骨走路,颌骨说话

  颌骨用刀叉吃东西。

  我说对了吗?

  齐声说:对了!

  我说对了吗?对了。…

  小说中对黑人的歌唱、舞蹈以及他们生活片段的描绘,成了展示赫斯顿收集的黑人民俗文化的一个窗口。

  当然,在赫斯顿的小说创作中,她并不仅仅满足于简单地将黑人民歌和舞蹈融人其中,而是从更深层次上将黑人民歌中的一些艺术特征融入到小说文本中。她的第二部小说《他们眼望上苍》中的布鲁斯语言表达方式便是一例。布鲁斯有一种明显的一呼一应的模式,乐句起初像是一个人在倾诉,然后接下来的乐句便像是听众在安慰、舒解倾诉者。布鲁斯的这种一呼一应的模式被赫斯顿不着痕迹地编织到小说的叙事框架之中。小说采用了倒叙的手法,我们首先看到珍妮已经衰老并已经结束了她将要讲述的经历。整个故事的框架就是珍妮亲口对自己的好友菲比讲述自己的人生旅程。于是珍妮和菲比之间便承袭了布鲁斯音乐那种一呼一应的模式,就在这一呼一应之中,菲比一方面给予珍妮以肯定,另一方面分享着珍妮的经历和体验并从中得到启迪,从而她们之间形成了妇女主义所推崇的姐妹情谊。在这种叙事模式当中,菲比成了一个纽带,一个连接珍妮和黑人群体的纽带——作为倾听者她会给予珍妮精神上的支持,而作为传播者她会将珍妮的故事说给大家听,从而带来小镇中其他黑人妇女的解放。小说中,布鲁斯的音乐形式象征着一种“范例”的话语,它是“语言与经济制度、政治等级制度、神学、性行为以及美国黑人生活及其它各方面相交叉的一种标志,针对压抑其受害者的主流文化,布鲁斯在语言上做出了反应”。这里,布鲁斯就是一种表征符号,其作用是维护和解释黑人文化体系。布鲁斯作为表征符号被引入到英文小说创作中,说明黑人文化不仅仅是附属于美国白人主流文化的亚文化,而是一种有根文化——是人口多元化的美国社会文化的必然产物。

  赫斯顿是美国黑人传统文化忠实的拥护者和倡导者,我们在她的各种文学创作中都可以感受到她所要努力展现的“黑人性”美学思想。在小说创作中,她大量地应用黑人民歌尤其布鲁斯的韵律来增强其艺术表现形式的张力,通过反复吟唱的布鲁斯旋律使其小说充满了艺术的穿透力从本质上表现出了黑人民间音乐被置换成小说后所体现出来的文化特征。赫斯顿以布鲁斯等黑人民间音乐元素来构建黑人文化表征系统和书写小说文本,成功地通过小说体现出了黑人文化的素质、种族语境和黑人文化的群体身份,恰当地反映出了黑人文化和美学思想,并且达到了弘扬黑人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

  二、黑人民间故事

  美国社会有着丰富的黑人民间故事。黑人民间故事作为一种人类古老的文化形式,展现了黑人的生存状态、风俗习惯和思想智慧,是文学家和艺术家创作的重要源泉。这些民间故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表达了黑人民族的思想价值观念以及对生活和生命的热爱,是黑人文化存在和发展的源泉。

  作为黑人民俗学家的赫斯顿,在进行小说创作时,巧妙地将一些黑人民间故事融人其创作之中。这些故事涉及到黑人的日常生活,涉及到各种动物,也涉及到上帝和神。它们常常借动物和神来影射真实的社会情景,体现了黑人在悲惨境遇下所表现出来的幽默、机智和愿望。在《约拿的葫芦蔓》中有一段谈到约翰和同伴们聚在一起讲故事,这些故事都是在黑人民众中广为流传的,包括“兔子大哥”、“狐狸大哥”和“光头和骨”等。赫斯顿的第二部小说《他们眼望上苍》中“征服者大约翰”(BigJohndeConquer)就是黑人民间故事中的英雄人物“约翰”的变体,而“约翰”这个英雄人物在赫斯顿的民俗学著作《骡子与人》中曾多次出现。小说中所说的.“OleMassa”(“老主人”,南方黑人对上帝的称呼),也曾在很多黑人民间故事中出现。此外,赫斯顿还在小说创作中引用了黑人民间故事中上帝造人的故事。小说是这样讲述的:

  上帝造人之时,他用的是不断唱歌和一直闪光的材料来造人的。后来,一些天使感到嫉妒,便把人剁成数以百万计的碎片。但是他仍然闪光和歌唱。于是那些天使把人敲打成粒粒火花,然而每一粒小火花依然在闪光和歌唱。于是他们又用泥包住每一粒火花。火花感到孤独,他们相互寻找。然而泥土是既聋又哑。如同其他所有颤抖的泥丸,珍妮力图展现她的光辉。

  在这里赫斯顿用这个故事来比喻珍妮,珍妮就像是被泥土包裹住的火花,虽然承受着来自社会和家庭的各种压迫,但是绝不屈服,竭尽全力要摆脱父权制社会的束缚和压迫,焕发出自己耀眼的光彩。

  从赫斯顿在小说创作中所运用的黑人民问故事素材,我们可以看出黑人民间传说的一些特点。首先,黑人民间传说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它表征了黑人民众在民间传说方面的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正如赫斯顿在《黑人的表达方式》中指出的:“黑人民间传说不是过去的东西,它们仍然处于创造的进程中。它们的多样性表明了黑人所具有的很强的适应性:对于他们来说,任何材料都不会太老或者太新,国内的或国外的、高雅的或粗俗的,都能为他们所用。”‘陇’其次,黑人民间传说中的角色兼具魔幻性与现实性的双重特点。黑人民间传说中的角色既有上帝和魔鬼,也有洛克菲勒和福特等现代名人,还有许多动物,诸如兔子、熊、狮子、蜥蜴和狐狸等等。在美国南方黑人文化传统中,魔鬼比上帝聪明,而最伟大的英雄是杰克,他能打败所有其他角色。而许多动物角色也是黑人文化中的英雄,在它们当中,兔子则是最伟大的,它是“杰克的亲兄弟”。兔子在其他文化语境中一般都是弱者的化身,需要得到英雄人物的救助,而在黑人文化语境中,兔子的角色来了个大逆转,一跃成为英雄,这大概因为兔子是“西非的恶作剧精灵——英雄移植到了美国”。

  最后,黑人民间传说充满了广大黑人民众的智慧和幽默,因为“黑人注定是要笑的,即使他的笑是以自己为代价。同样地,他也不放过其他任何人。他的世界融化在笑声里。他的‘老板’、他的女人、他的牧师、他的看守、他的上帝以及他本人,全部都必须在笑声的洪流里接受洗礼”。由此可见,黑人民间故事是广大黑人民众智慧的结晶,是黑人生活的浓缩的精华。赫斯顿把黑人民间故事运用到小说中,让小说成为展示黑人民俗文化的窗口;同时将黑人民间故事中象征寓意运用于小说中,使得小说中所表现的黑人生活更具美感,更加富有人性传统,从而使小说的生活气息更加浓厚,也更具黑人文化特色。 此外民间故事的叙事模式也被赫斯顿引入其第二部小说《他们眼望上苍》的叙事框架之中。这部小说的叙事框架是一种“故事中的故事”的结构,而这种叙事结构在民间故事传统中比较常见。赫斯顿学习过人类学并且从事过黑人民俗文化田野调查,因而在小说创作中使用这样的叙事结构是十分自然的。《他们眼望上苍》共二十章,大的叙事框架是由一个全知的第三人称叙述者来讲述,包括书中的第一章和最后一章的最后三页。故事中的故事则构成小说的主体——从第二章到第二十章的前两页——这一部分由女主人公珍妮在一个漫长的夜晚亲口对自己的好友菲比讲述自己的人生旅程,而珍妮和菲比之间则刚好又承袭了黑人民间音乐布鲁斯那种一呼一应的模式。可以说,整部小说中黑人民间音乐因素的运用与小说的叙事模式结合得十分融洽,给人以浑然一体的感觉。

  三、黑人的宗教表现形式

  赫斯顿在小说创作中,还对黑人民间的宗教表现形式,作了生动形象的展示。伏都教是在美国黑人中流行的一种宗教。赫斯顿曾到美国南方、牙买加和海地对伏都教进行调查研究,也曾拜著名的伏都教巫师为师,学习了解伏都教的巫术和仪式,并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过相关文章。在《约拿的葫芦蔓》中,她把自己十分熟悉的伏都教写了进去,而且有关伏都教的描写与小说情节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

  另外,赫斯顿对黑人布道词似乎情有独钟,在她的几部主要小说中都有对黑人布道词的表现和渲染。布道是一种宗教活动,念唱布道词是一种宗教传播。小说《约拿的葫芦蔓》记录了约翰所做的三次布道,每一次都出现在他人生的重要关头,其中最长的一篇是他离开桑福德教堂之前的最后一次布道。这次布道充满了激情,同时也表达了他自己的心声。这次布道的主题是“耶稣的受伤”,约翰借此表达了自己仿佛就是那受伤的耶稣——他同样受到了朋友们的伤害。在这里,布道词的运用恰到好处,对约翰这个人物的塑造以及故事情节的发展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黑人布道词又是一种富于表现力的文化形式——通常是布道人和听众之间的应答呼应,是一种动态的交流。充满激情、象征和意象以及词句的重复、强烈的节奏感和感染力——黑人布道词的这些特点使其极富艺术表现张力,小说中黑人布道词的运用可以说具有锦上添花的作用。小说《他们眼望上苍》中的一段布道以反讽的笔调描述了为一头骡子举行的葬礼在葬礼上,牧师就像在黑人教堂里布道那样,与在场的黑人民众应答呼应起来:

  “Whatkilledthisman?”(“谁杀死了这个人?”)TheChomsanswered,“Bare,barefat.

  (众人齐唱着回应:“光光的胖子。”)“Whakilledthisman?”(“谁杀死了这个人?”)

  “Bare,barefat.”(“光光的胖子。”)“Whatkilledthisman?”(“谁杀死了这个人?”)

  “Bare,barefat.”(“光光的胖子。”)“Wh0’11standhisfuneral?”(“谁将出席他的葬礼?”)“We!!!!”(“我们!!!!”)“well,allrightthen.”(“好吧,现在行了。”)

  此处的黑人布道词具有强烈的节奏感和浓郁的民族风情,不仅使小说表现出强烈的艺术张力而且还暗藏讥讽——不着痕迹地讽刺了乔的虚伪和对权力的无止境的追求。赫斯顿小说中的这些黑人布道词都是她在南方进行民俗风情调查时记录下的黑人牧师所做的布道,把这种源于生活的素材运用于文学作品之中,更增添了小说的生活气息和地方色彩,而且为黑人文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在后来的黑人文学作品中,有许多r作家都运用了黑人布道词,诸如拉尔夫·埃利森的《看不见的人》、詹姆斯·鲍德温的《向苍天呼吁》以及托尼·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和《宠儿》。这些黑人布道词的生动运用使得作品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黑人美学特征更加明显。

  赫斯顿本人对黑人宗教的表现形式曾给予很高的评价,认为它们具有很高的艺术性。她在《圣歌与新圣歌》中曾指出,黑人“宗教仪式是一种有意识的艺术表现形式”,“黑人的所有宗教表现都可被视为艺术,……《圣经·旧约》之外的任何作品都不如黑人祈祷词那样拥有丰富的比喻。

  一些例子是任何文学作品都无法超越的”。她在《黑人表达方式的特征》中还说,黑人宗教仪式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优秀的散文诗”,祈祷词和布道词都是经过精心雕琢修饰的,它们是“真正的艺术品”[3}(P218)。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赫斯顿在小说中对黑人布道词等黑人宗教仪式的渲染,正是她这种黑人美学思想的体现。

  以上这些黑人民俗文化和传统的采用和描写使得赫斯顿的作品具有浓郁的黑人民族风情和鲜明的地方色彩。黑人民俗文化因素运用于小说创作,对于小说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塑造和主题的凸显都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使赫斯顿作品的黑人民俗文化特征十分明显,更重要的是引导黑人重视并且热爱自己的民族文化,保持黑人民族精神,重建黑人文化身份。不过,应该指出的是:在《约拿的葫芦蔓》中,赫斯顿第一次将黑人民俗文化的材料运用在长篇小说里,有时用的过多并且略显生硬,许多词语和表达方式是直接取自她所作的民俗风情田野调查笔记,与小说的叙事结合得不是十分融洽;而她后一部作品《他们眼望上苍》在这方面处理得要纯熟完美得多。不管如何,赫斯顿在小说创作中,将黑人民俗文化种种因素巧妙融人,为黑人文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范例,对后来的许多黑人作家,如拉尔夫·埃利森、伊什梅尔·里德、艾丽斯·沃克、托尼·莫里森等,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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