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时间:2021-07-15 19:50:43 小学生作文 我要投稿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范文(通用28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范文(通用28篇)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1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常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在这本书里,小主人公汤姆索亚带着我来到了他的童年,在他的童年里,淘气的汤姆索亚带我来到他的家庭,他的学校。

  他喜欢和哈克贝恩、乔埃哈波、班恩罗杰、吉姆哈林斯……一起玩耍。他有一次说出了真-相,把印第安乔告上法庭,把可怜的墨菲波特解救了出来。又有一次,他把哈克和乔埃叫到荒岛上,来当海盗。还有一次,他把撒切尔法官的女儿贝琪撒切尔从难以走出的“迷宫”里救了出来最后他又和他的好朋友哈克一起寻宝他们把蕴藏在地下的宝藏成功地挖了出来,汤姆又把自己的机智发挥出来了,他把宝藏藏在了两个小口袋里,吃力地运了出来。

  汤姆的童年是充满叛逆和冒险的,我希望大家能跟着这个机智勇敢的小主人公,共同感受童心的透明,青春的美丽,人生的温馨,自由的可贵……

  让我们为自己的童年,自己的人生,打下良好的基础,让我们一起进入他的童年,进入他的回忆吧!

  说到读书,那可是我最大的爱好。我读过的书不计其数,其中最富有童趣的要数《汤姆索亚历险记》了。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文学大师马克.吐温。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主人公汤姆的勇敢和正义。

  一天,汤姆和伙伴哈克在坟地目睹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杀人案。但凶手波特却冤枉哈波,于是,哈波被抓了。汤姆决定在法庭上证明一切。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这可是杀人案,况且,当时杀人犯波特也在场,他就不怕波特吗?正因为汤姆有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救哈波,要还他清白。我对他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又有一次,汤姆和伙伴贝琪在游玩。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通道又纵横交错的大山洞中迷了路。他们被困在里面几天几夜。贝琪是个女孩,她那时再也走不动了,全靠汤姆冒着生命危险探路,直到走出山洞。

  多勇敢啊!在死神面前毫不示弱。汤姆的一举一动,无不证明了他的勇敢。一般的人首先会被自己吓倒,而他却勇敢地面对并解除了所有的困难和危险!

  读了这本书,我也变得勇敢正义起来了。现在,我终于明白,读书给我们带来的影响有多大。在以后的人生坎坷中,我一定会想起这个名字——汤姆!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2

  汤姆索亚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小说角色,他就是《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主人公。汤姆是个淘气的机灵鬼,他很勇敢,为人正义,且富有童心,是不折不扣的男子汉。

  汤姆出生在圣彼得斯堡镇,年幼丧母,跟随姨妈生活。汤姆对当代拘束的生活而感到不满,经常闯祸。一天,他和小伙伴来到墓地锻炼胆量,却目睹了印江·乔伊杀死医生的惨案。事后,他们便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过起了“海盗”生活,回到镇上后的一次野餐中,他与贝琪在山洞中迷了路,在被困的三天里,他们与死神擦肩而过,但最终没有放弃,找到了出路,并和好朋友哈克找到了凶手埋藏的宝藏。

  汤姆这种向往自由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也告诉我们;不要像“坐井观天”故事中的青蛙一样,只坐在井底,应该去看看外面的大世界。

  汤姆虽然淘气,但他很善良,他从不会因为一些原因而去违背正义的原则,也正是因为这样,他的正义感完美地掩盖了他不足,从而给人深刻的印象。

  如果你问我:如果你是汤姆,你会有勇气去指认真正的凶手吗?那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我真的做不到,由此,马克·吐温笔下这个阳光男孩的形象有太多值得我学习,值得我们学习,所以,认真地读一读《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吧,它会带给你乐趣,让你渐渐变成一个乐观的阳光好少年,变得勇敢、正义。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3

  这几天,我被一本这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书迷上了。

  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叫汤姆的男孩,他从小没有了妈妈跟着姨妈过日子。他们有一次被困在了一个山洞里,他们的食物和蜡烛用完了,他们在广大的山洞里找到了一个出口,最终得救。之后,他们和他的一个朋友在这里亲眼目睹了一场杀人案,因此以后每个晚上睡不安稳,终于,在法庭上告发了印第安。乔,可是印第安·乔逃跑了,这令汤姆心神紧张,他生怕印第安.乔会来报复他,终于印第安.乔被饿死在山洞里,他心里的巨石终于落下去了。汤姆和哈克在山洞里发现了6000多金币,这些钱他们平均了。

  故事里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勇敢聪明善良的好孩子,这个孩子为我们做了一个好榜样,让我们学会了一些知识,一些生活经验。

  当然,汤姆也是个独立的男孩,我可比不上他,我在家里大部分事都要靠爸爸妈妈。写作业的时候,妈妈得坐在我旁边看着,不然我的神儿就不在这儿了;就连数学老师布置的剪一个圆、正方形、长方形作业也要妈妈帮我做,我本来是要自己做的,可是动手能力太差剪得参差不齐,没有美感拿不出手。只得请求妈妈的帮助。哎!我永远比不上他。

  这个世界经典文学名著给我带来了最大的启示是,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轻易放弃,只要坚持不懈努力奋斗,有追求,有梦想,终有一天我们会象汤姆那样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4

  “汤姆,你给我站住!”一个中年妇女一把揪住正迫切想从她身边溜走的一个小男孩的衣角,还没得意地敲敲男孩的脑袋就又被挣脱了。汤姆索亚这个经典角色就在这场斗智斗勇的角逐赛中上映了。

  汤姆索亚于我们相同,是个平凡的孩子。偷糖果、逃学、贪玩……这无疑是一个典型的顽童。但他不屑于大人们对他的评价,不屑于所谓的模范生,那些装模作样,假意乖巧的模范生,更不屑于主日学校里古板、生硬的教学方式。他不服!他不服!他渴望认可,渴望自由!

  于是,汤姆在大人们的不理解下,抱着自怜自艾的心理与好友哈克和乔开始了他们最初的探险——当“海盗”。他们最终还是会到了家中。是啊,无论在什么时候,家都是最温暖的港湾。在一次偶然的事件中,汤姆目睹了一场凶杀案。在波特要被判死刑的时候,他指出了真正的凶手。这需要多大的毅力!若汤姆指出凶手后,印地安 乔未被抓捕归案,那其后果不堪设想但在如此大的压力下,汤姆的良心还是不屈!这是令我们敬佩的。这么一来,汤姆就理所应当的让镇里的人刮目相看。后来,他又凭坚定的意志和丰富的经验把蓓基从迷宫似的山洞中救了出来,甚至与同伴哈克一起找到了一万两千美元的宝藏。机灵的脑瓜,遇事时沉着冷静,对任何事物都抱有兴趣是汤姆身上的亮点,使他在探索过程中屡屡获胜。

  汤姆索亚在探索中成长,在探索中领悟,在探索中从一个小顽童变成一位大英雄。他就像一粒小种子,从深埋的土壤中伸出茎芽,不断往上拔,试试前面的土壤是湿的还是干的,探索新的世界,最成为一棵参天大树。他的传奇经历是在探索中展开的,探索是他传奇经历的基础。汤姆索亚完全算不上是一个好学生,但他也许是一个比你我都优秀的好孩子!

  瞧,汤姆和哈克背着钱袋站在人群中央,享受着人们的夸赞。这一段长长的探索之旅已经结束。相信你的心上已经深深地印下了汤姆索亚这个男孩形象。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5

  几天我看了一部马克·吐温的著作,我受益匪浅。在著作之中,我看到了人物的悲喜交欢;也看到了故事的跌宕起伏;认识了前途无尽,永于担当的汤姆,也认识了总是心软,而童心未泯的姨妈。平凡之路,我见证了汤姆迅猛的进步,也发现了许多的道理。

  在一连串的故事中,令我感触极深的是这一个片段。天性顽皮的汤姆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与好朋友哈克去墓地玩要,没想到,却亲眼目睹了凶杀案的全部。不过,结果,却不尽人意,替罪羊波特被误认为杀人犯,关进了监狱。此时此刻,关进监狱的并不只是波特,更是那汤姆无助的心,和一生的愧疚啊!

  杀人风波过后,为了弥补自己没有说出事实的真相,每逢几天,汤姆都会给”杀人犯”送点吃的,却从没有胆量说出口。此时我感动到了,虽然他并没有说出口,但是他还是永于知错,总给“杀人犯”一些东西,这时,汤姆不仅仅是那个调皮的他了,更是一个善良正直的他了。

  说完了这个,我来说一下结尾。汤姆与他的两个好朋友一漂泊大海,家人们以为汤死了,非常伤心。此时,我明白道:家人说你打你骂你,都是他们为你好,说明他们还注重着你,你仍然在他们的心里,如果他们不管你了,就是他们不爱你了,所以,请珍惜他们的每一句叮嘱。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6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作者是美国小说家马克吐温。小说发生在19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畔的一个普通小镇上,故事的主人公汤姆索亚和他的伙伴干出了许多惊人的事情,他们敢于探险,最终打败了坏蛋。小说通过主人公的冒险经历,对美国虚伪庸俗的社会,对伪善的宗教仪式和刻板陈腐的学校进行了讽刺和批判。以欢快的笔调描写了少年儿童自由、活泼的心灵。该本书被誉为史上最经典的历险记之一。

  汤姆是一个用于探索、充满幻想的孩子。他也像其他孩子一样调皮,喜欢恶作剧。他和野孩子哈克,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大笑的趣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替他干,还主动送他礼物。后来他和哈克逃到荒岛,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葬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着乐。虽然汤姆这些顽皮的举动有些不像样,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挺身而出作证,拯救了无辜的“罪犯”—波特。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哈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了众人敬佩的小英雄。

  汤姆让我学到了很多,比如做事情要大胆,勇敢地尝试,不怕困难,一直坚持不懈,做了坏事要勇于承认。他面对每一件不同的事情,都让人眼前一亮!他对贝基的爱意,对哈克的友谊,对波莉姨妈和汤姆的姐姐、弟弟的关心与帮助,种种惊心动魄的故事被马克吐温描写得淋漓尽致。大自然的快乐使三个孩子在当海盗的同时忘记了所有的烦恼与忧愁,大自然的温馨又使他们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汤姆,一个从被镇上人们讨厌到后来受到镇上人们尊敬的小英雄,我也十分敬佩他。

  同学们,该书从另一个角度让我们看到了大自然是多么地神奇啊!我们可以像汤姆一样,行动起来,一起去探索大自然的奇妙吧!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7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部外国名著。写的是一个叫鲁滨逊的人流落到了荒岛,开始时他非常不幸,不过经过几次去海中寻船。拿下船里的东西。生活也过得不错。不过心中的寂寞没有办法化解。开始他养了一只鹦鹉,后来抓了一个奴隶,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再后来他帮助船长夺回船只,最后离开了他住了二十年两个月零十九天的小岛。

  我记得最深的一段是:鲁滨逊曾把上衣口袋中的污秽物倒在路旁,过了几天就发芽了。鲁滨逊又为怎么把小麦变成面包发了愁,他用一颗大树做了一个自己刚刚能拿动的棒子,又找了一个凹进去的石头把小麦扒皮,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小麦终于做成了面包。

  解决了吃的问题,又因为寂寞捕捉了一只鹦鹉教他说话。一次鲁滨逊已经睡觉了却听见了一句话那是他在荒岛上几年来听过的第一句话虽说不是人说的又过了几年鲁滨逊在荒岛上找到了别人的脚印他非常紧张又过了几天他又来到那个地方看到了几个野人准备开一场人肉宴会,不过鲁滨逊早已经准备好了,他早就希望救下一个野人,他发出了一枪吓跑了野人,救下了星期五。

  读《鲁宾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人在逆境不应该顺其自然自暴自弃,应该寻找一切机会逃脱逆境。只有心中抱有对生命的向往,永不放弃的精神,才能领悟生命的真谛。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8

  自从我读了《鲁宾逊漂流记》后,爸爸说我有了很大的变化。

  鲁滨逊有了第一次的出海,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出海。直到最后一次,他的船遇难,只有他一人活了下来。他一人在孤岛上,吃的﹑喝的﹑日常用品都是他一个人做出来的。

  话说到这儿,我记起一次爸爸﹑妈妈外出有实事,家中有饭有菜,让我自己弄吃的。我从来都没烧过饭菜,只好自己烧烧看了。

  第一道菜“黄豆芽”,我一会儿加味精,一会儿加盐,回头一看,饭糊了。我急忙去乘饭,这才去看黄豆芽,没想到黄豆芽变成“黑豆芽”了。白米饭也成了“黑米饭”。

  嘿嘿!这可是我的拿手强项。

  结果,我太得意了,以至于把糖当成了盐。烧好的汤跟本就不能喝。

  就在这时,爸爸﹑妈妈回来了。对我说:“今天是一个考验,我来尝尝你做的饭菜。”说完,尝了一口“黑豆芽”,差点没吐出来。接着,又尝了一口“汤”,差点被我的汤呛死。完后,说:“饭菜不能吃,“十分”。

  看来,我们这些“小皇帝”真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呀!

  我们要向鲁滨逊一样,学会探所,才能学会更多的技能。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9

  《鲁宾逊漂流记》是著名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的文学著作,这一篇有趣的航海小说,同学们常常向我提起这本书。

  这个暑假,我才真正开始慢慢了解他。鲁宾逊这位勇敢、自立、坚持不懈的青年深深走进了我的心灵。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甘愿与海浪为伍,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是对他最好的考验。

  在一次去往非洲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一人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了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物质严重缺乏的荒岛,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栖息的房屋,围了蓠芭,自制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还把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自己也种植了许多农作物。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野人“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逊是个生活的强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28年,对我们来说是个什么样的概念,我是多么佩服他!如果被困住的是我,那我肯定会非常绝望,只会任其自生自灭。其实,在同一种恶劣环境下,一个人平时的生活经验是至关重要的,而在面临困难时的心理也是不能忽略的。

  想想以前,一找不到东西,一做不好事情,只会一昧地依赖爸妈,从来不会像鲁滨逊那样独自一人完成所有事情。去年暑假,我喜欢上了做甜点,捧着电脑,认认真真地查找做蔓越莓饼干的步骤和注意事项,还每天催着姐姐帮我买各种各样的材料。我不厌其烦地把网上介绍的十几种做法统统看了个遍,喜滋滋地做了起来,还骄傲地对妈妈说:“我自己可以的,不用帮忙。”我心里默默想着步骤,没想到一会儿把本来要分开的鸡蛋打散了,一会又把面粉弄得到处都是,大声叫道:“老妈,快来帮我!”

  《鲁滨逊漂流记》与我共度一整个美好的暑假,教会了我如何如何变得独立,如何变得勇敢。现在,我会经常帮忙做家务,还会自己做饭,有些生活的经验也能用上,并感到乐在其中。鲁滨逊的形象已经深深印在我的心里,陪伴着我成长——做生活的强者!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10

  暑假里,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 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11

  是他让我学会了坚强和勇气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一个荒岛上,一片丛林里,一顶帐篷下,坐着一个奇异的男人,他就是鲁宾逊。克鲁索。

  生活在中产阶级家庭的鲁宾逊。克鲁索,有着一颗想冒险的心。先后出海四次,第二次由于变故,成了一个奴隶。不过,又坐着主人的船逃走了。就是这一次,让他在巴西有了一个种植园,随后因为抑制不住自己的冒险念头,来到了一个荒岛,其余人都死了,只有他孤身一人。因为船上的食物,让鲁宾孙得到了一线生机。后来的二十八年里,从最初的辛苦、饥寒交迫,转到了能自食其力。这么过了几年,后来又发现了野人,并救出了星期五和其他要被野人吃掉的人。最后鲁宾逊选了一个合适的机会回归祖国。

  在这些故事里,我最欣赏鲁宾逊最初在荒岛的奋斗过程。粮食没有,衣被没有,住处没有,什么都没有。但他用自己的双手从破船上搬下自己所需的东西,在荒岛上造了一间“秘密基地”;把食物种出来,从短缺成为自行供应;山羊皮从羊身上割下来做成衣被;水源也能自己寻找,甚至养了一圈山羊。于是,我总结出一个道理:人必须靠自己,而且要勤劳、有毅力,还要善于发现。至于这个发现,你想想,鲁宾逊要是没发现岸边有破船,没有发现破船上的食物,他能活下来吗?总而言之,具备着三个特点,你就近乎完美了。

  我在生活中也想这么做,但我总差那么“一点点”。是不是我意志力太差了?我会坚持磨练的,你能有这些特点吗?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12

  须弥藏芥子,芥子纳须弥。三千世界,我们都是芥子。

  ——题记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不论看小说还是别的什么,最着迷的不是男女主角,而是戏份不多的配角。那些是在尘世中挣扎的小人物,他们在大人物的光辉下,高高抬起头颅,质疑,反抗。

  这该有多么的畅快淋漓。

  想找一本专门描写小人物的书,专门描写他们的喜怒哀乐,真实反映他们生活的书。于是我看了莫泊桑的《羊脂球》。莫泊桑用他的笔,勾勒出一幅十九世纪下半期法国社会全面的风俗画,在他的作品里,形形色色的社会生活,各阶级各阶层的人物都得到了鲜明的勾画:从巴黎闹市到外省城镇以及偏远乡村与荒蛮山野的风貌人情,也都有生动的写照。

  然而,最吸引我的,是那些小人物。莫泊桑没有忘记他们,没有忘记那些在大人物的威压下几乎喘不过气的他们,也有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还记得那个美丽但虚荣的小科员的妻子,为了一夜的快活,向好友借了一条昂贵的钻石项链。却不曾想因为一时大意,丢掉了那条项链,也搭上了十年。她借了一笔债务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项链还给那个朋友,又花了十年来还那笔巨款。十年的青春,十年的美丽,十年贫穷但轻松快乐的日子,人生中最美好的花样年华,被一条华丽但毫无意义的项链葬送。十年后她与那位借她项链的朋友重逢,她已经不再年轻,也不再美丽,她被岁月和债务折磨的粗鄙丑陋,友人几乎认不出她。但她解脱了,她向朋友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可她的朋友却十分愕然,告诉她那项链是仿制品,最多只值五百法郎。我不知道她此时是什么心情,因为故事在这里戛然而止,只给人留下了无穷的回味和思考。

  还记得那个身份卑微,但善良、爱国的妓女羊脂球,在马车上的同伴们饥肠辘辘时,她好心的将自己的食物分给那些“高贵的、有身份的”同伴。可那些同伴们是怎么对她的呢?当他们因为敌国士兵对羊脂球提出无理要求而导致他们行程受到阻碍时,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对羊脂球威逼利诱,迫使她答应。在她没有利用价值时,那些自认为高贵的同伴却厌恶地把她远远丢开,像躲病毒似的躲着她,好像离她近一点,她就会玷污这些“干净”的人。在她饥寒交迫时,没有一个人伸出援助之手,他们似乎忘记了是谁在他们困难时无私地帮助他们。

  北风呼啸,在那些大人物的欢声笑语里,那可怜的小人物只能在马车的一角瑟缩成一团,她那断断续续的抽噎,散在风中渐渐飘远,无人听到,更无人在意。

  在那些大人物看来,小人物都是渺小的、卑微的、可有可无的。如果把大人物比作枝头艳丽惹眼的鲜花,那么小人物就是在暗无天日地底下灰不溜秋、默默无闻的根。在许多人眼里,根不美丽,不惹眼,人们在赞美花时,从来不会想到根。

  但是,无根的花,能保持多久的美丽?

  三千世界,每个人都是芥子。《羊脂球》里所讲的故事,就是芥子的故事,也是我们的故事。他们的悲欢离合,他们的喜怒哀乐,其实也是我们的,他们的故事,他们的情感,我感同身受。

  须弥藏芥子,芥子纳须弥。其实芥子须弥,谁又离的了谁。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13

  当我读完《羊脂球》这本书后,不禁对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产生怜悯之心,而对贵族阶层丑恶肮脏的人性感到憎恶,心中不时感到忿忿不平。

  “贵族是善之人,是苏格拉底的推崇者。”贵族代表了名誉和地位,也代表了修养学问的高人一等,是人上人。也正因如此,他们就利用名誉、地位乃至学问来掩饰内心的狭窄与险恶。然而地位、名誉、学识这些外在的东西是不足以量度人的内心的。这个结论在《羊脂球》中被描述得入木三分。

  故事发生在战争逃亡的路上。一架马车载着十个不同地位的人,有贵族,有商人,有修女,更有“民主朋友”,而其中身份最低微的一个便是女主人公羊脂球,她是一个妓女。正因为这么卑微的身份,所以在这水深火热的背景里,她时而受到贵族的赞扬和同情,也时而受到“禽兽”的歧视和践踏,“禽兽”的'善变真让人为他们感到可耻和恶心。

  从一开始羊脂球被人认出来后,几个“正派”女人就开始在她面前窃窃私语,甚至还辱骂她为“公众的耻辱”等。还有鸟先生等人对她的轻佻和窥视。直到羊脂球把自己的食物拿出来品尝的那一刻,鸟先生却在没有被邀请的情况下毫不客气地分享着她的美味,他那轻佻、窥视的眼神全然已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接下来,羊脂球又邀请了两位修女和她一起用餐;按理说,两位嬷嬷应该拒绝,因为这是一个妓女的东西,是一个失贞女人的食物,然而两位修女却像不再信奉圣母玛利亚一样,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她的邀请,开始津津有味地品尝起眼前的食物来。“有人拔开了第一瓶葡萄酒的塞子,这时候却发生一件尴尬的事:只有一只杯子。于是只好在一个人喝完以后经过拂拭再传递给第二个人……”

  当他们狼吞虎咽地吃完食物以后,就像一群温顺的小羊。在这些贵族面前,这个身份卑微的妓女此时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上帝的女儿一样,他们顿时同情她的疾苦,赞美她的善良。此时此刻,他们贵族的伪善面具充分发挥了作用。“在这些没有表示那么能干的旅伴的评价中间,她的地位增高了;戈尔弩兑静听着她,一面保持一种心悦诚服者的赞叹而且亲切的微笑;甚至于就像一个教士听见一个信徒赞美上帝……”

  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得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书本的学识未能给他们带来善心。现实中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残酷的争名夺利冲刷了一切形式上的终极关怀,这在后文中显露无疑。

  “她觉得自己被这些顾爱名誉的混账东西的轻视淹没了,当初,他们牺牲了她,以后却把她像废物一样扔掉。”这样种种的摧残,终于导致她被完全地毁灭了。

  无论是羊脂球的食物被掏空,还是她被迫去跟敌方军官睡觉以换取贵族的继续逃亡,羊脂球都作出了牺牲。贵族始终看紧他们腰包里的金子,就算是自己的恩人,当威胁到自己的利益时他们都会变成嗜血的恶狼。他们就像是血吸虫,如马克思所说“上上下下都滴着肮脏的血”,也正是这种丑恶的灵魂给他们带来了财富。

  《羊脂球》这篇文章恰恰以羊脂球的悲惨遭遇反衬了那些丑恶肮脏的灵魂。他们虚伪的面具下藏的都是腐朽的内脏和污秽的思想。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14

  羊脂球,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虽然她身为妓女,可是她有一颗诚然的爱国之心,深深地感动着我……而那些卑鄙的“上层人士”,令我厌恶——

  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一辆法国的驿车在离开敌战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一定要车上一个绰号叫羊脂球的妓女陪他过夜,否则驿车就不能通过。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可是和他同车有地位的乘客为了各自的私利,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自己,羊脂球出于无奈而作出了让步。可当第二天早上驿车出发时,那些昨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副嘴脸,个个疏远她,不屑再与她讲话……

  在现在的社会中何尝没有这种事情,“翻脸不认人”的事情有很多。在自己需要帮助时,把自己认为很下等的人当作上帝,希望能从他身上得到需要的东西,来拯救自己。无论对方是乞丐还是绅士,都会弯下“尊贵”的腰,低下“高尚”的头,露出难得的笑脸。就像些所谓的上流人士,起初觉得与这个妓女坐同一辆马车非常耻辱。但是到了要瓜分羊脂球的食物时,他们就成了一条哈巴狗,不住地向羊脂球点头哈腰,不停的赞美她的美丽和善良,不怕“低贱”的食物有失他们“高贵”的身份。

  面对你自身利益,会怎么选择?是向装束整洁的死神招手,还是向遍体鳞伤的耶稣探头。也许有的人会走向耶稣,他们知道“以见利忘义为耻”,宁愿损失钱财这些身外物也不要丢掉了高尚的灵魂。但有人也会踏上摇摇欲坠的铁锁桥,向死神走去,用灵魂去换他们的赏钱,用他人的灵魂去换取赏钱。就像贵族们在旅馆所做的一切,当普鲁士兵威胁到他们的腰包时,眼睛完全瞎了——他们看不见羊脂球是他们的恩人,只看见她是一名肮脏的妓女。这时,乘客们由哈巴狗变成了豺狼,拼命把羊脂球推入火坑,来逃避自己所受的伤害。

  面对危险时他们是哈巴狗——不住的点头哈腰,来避免伤害。面对金钱时他们却是吸血鬼——一个个卑鄙肮脏,拼命搜刮钱财。

  在逃难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由在马车上羊脂球慷慨地与大家分享食物,到在旅馆被迫出买灵魂,没有一处不反映出羊脂球拥有尊严和善良,无处不反映出她敢于反抗普鲁士侵略者的凛然正气。更反映出了商人,贵族,厂长兼参议员,修女等上流社会的人的自私自利,无耻卑鄙。为了自身利益而毅然决然把羊脂球推向火坑,来当作“挡箭牌”。更使我气愤的是,之后这班所谓的上流人物,面对饥寒交迫的羊脂球所给予的只有鄙视,挖苦,讽刺,嘴里不住的说着“无耻”。根本没有一人挺出身来帮助她,维护他的尊严。

  我不明白为什么同样由细胞发育而成的人类会有如此巨大的天差地别,是金钱,名誉,权力在作怪?还是人类自己的灵魂在不断地扭曲……羊脂球的故事不仅仅诉说了她的悲惨生活,更反映了当时的上层人类的灵魂是多么的虚伪,多么的丑陋,多么的罪恶!像羊脂球那样的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你不能以异样的眼光来看待为自己付出了不等代价的恩人,而是要给予他关心.感谢他为自己所做出的贡献。这才不失自己为人的身份,为地球上最高智慧的生物……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15

  曾经大学一门文艺类选修课老师布置了一些课外读书作业,其中一个就是《月亮与六便士》。最后我应该也没去借这本书,学校图书馆的估计被借完了,但我没借只是因为懒。

  前几年去东莞出差和表妹在深圳逛图书馆,也看到这本书。因为之前老师的推荐,知道是好书,就拿起来看了。

  第一章长篇议论,我以为整本书都是这样了。那时我更喜欢议论,并不喜欢叙事,但我也没有看进去。最后好像放下书又看其他书了。

  这次拿了微信阅读的15天免费卡,在推荐书目里看到了它,就点进去看了。一开始居然不讨厌,后来甚至有点投入。

  于是没事就拿出来看看。最妙的是昨天体检,人家都在排队,当然我也在排队。不过我完全沉浸在这本书中,排到我时反而有种被打扰的感觉。

  到今天,才三天左右,就看完了。所以热情这东西是没办法的,可惜当年在学校我对这本书没热情,不然选修课的分数可以高一点。

  看这本书时,我想了一件事,如果我像主人公一样,二话不说,放下一切追梦想去,我会“死”在哪一步?

  我可能会“死”在第一步,就是搞不清自己梦想是什么?而主人公却很清楚,所以放弃了自己证券交易所的工作。

  让我作弊一次,假如我清楚自己的梦想,比如是写作。第一件事,要把现在的工作辞掉。问题就来了,接着去编辑部吗?工资减半。或者闭关阅读,工资为零;又或者出去旅游获取素材,工资为负数。

  总之我可能养的活自己,但养不活自己的生活。我快三十了,要结婚了,这样搞,还结不结的起?别人能安心跟着我吗?毕竟,搞写作,比书中主人公搞画画,也好不了多少吧。

  接下来可能要面对和主人公一样的问题:你的梦想不能给你带来物质的未来,你在乎吗?

  如果说仅仅是吃的差一点,穿的差一点,我其实还不太在意。但我很在意周围人的目光,如果我的收入在我们乡镇,是底层;在以前的同学中,是倒数;我恐怕心里难以接受,同学聚会也觉得矮人一头。收入,在很多人眼里不就等于你的努力和能力吗?

  最后终极问题来了,如果你坚持了一生,在你死前,没能获得世俗的成功,hai放弃了那么多的东西,你会后悔吗?

  主人公不后悔,看到他最后在那个小岛上的一段生活,我也相信那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我都很羡慕。虽然没获得世俗的成功,但主人公画出了他最后的巨作。虽然最后眼睛失明,但他内心平静,毫无抱怨。

  也许你正过着稳定的生活,稳定的同义词,是在一个固定的轨道上,是卡在社会机器的一环上,是规律到有些单调,单调到一眼能看到很远。你是成功的,安稳的,受人尊敬的,前途光明的;但很有可能,你的内心是不安宁的,心里是有所抱怨的。这样过完一生,你可能会有点后悔。

  但我们大多数人并不可能去放弃一切,即使想尝试,也会像我的假设,会在中途“死”好几次。

  对于“月亮与六便士”的选择,我的心中也没有答案。不过目前并没有一个强烈的感觉驱动我,所以,不可以完全和主人公比较。

  如书中所说,那是一种掉进水里只想活命的驱动力。一般,有这种驱动力的,八成是个天才。一个人既然能做出这种决绝的选择,他的内心一定有自己的逻辑;只要自己能给自己一个交代,就可以了。

  我想如果我拿这个问题问涛哥,他可能会说:“咱能不能接点地气,踏实过日子不好吗?再跟我说月亮的事,我一脚把你踹西湖里。”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16

  《月亮与六便士》问世于1919年,堪称毛姆最负盛名的作品,这部小说以62种文字风靡全球,发行了6000多万册,还曾两度改编为电影。在中国,《月亮与六便士》堪称文艺青年必读的经典。毛姆在这部小说中,以一个旁观者为第一人称,以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描写了主人公不管不顾,与家庭断绝关系,穷尽一生只为不负内心的热情与理想的故事。

  什么是月亮?月亮是人心中的清明理想,月光是那么皎洁,梦想是那么美好。什么是六便士?六便士是现实,是金钱社会中的蝇头小利。月亮高挂空中,遥远而美丽,若要追寻,必然经历一番曲折,最后很可能一无所获。而我们全都站在土地之上,每日面对的都是现实的生活。六便士纵使带着铜臭味,却也是我们的生活。斯特里克兰为了追求心中的理想,变得不可理喻,背弃家庭,因此落魄一生,在一个小岛上染病而终。但在最后,他终于完成了毕生的使命,找到了他一直追求的东西。你可以说他冷酷无情,视道德如粪土,但在另一方面,他对理想的坚持不懈,也值得我们这些终日围绕六便士生活的人学习。人性是复杂的,内心是多变的。

  我们的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本是一位证券经纪人,生活殷实,家有“贤妻”,有一双儿女,将来定可开枝散叶,子孙承欢膝下,过着充实、幸福的生活,到时寿终正寝,入土为安。“这一定是世界无数夫妻的剧本,这样的生活模式虽然平淡,但也不啻为恩惠,会让人想起一条小河缓缓流淌,蜿蜒流过绿草如茵的牧场。

  然而,这样度过一生,总会让人觉得心有不甘。有的人喜欢简简单单,做平凡的人,过平凡的生活,在平凡中迎来生命的尽头。梁实秋说:”人生本来如寄“。生命是那么短暂,何不简简单单,恬适自在地过活。斯特里克兰夫人就是这样的人。她安于家庭,终日相夫教子,生活中唯的起伏便是与艺术家的交往。她以她热爱的家庭、丈夫和儿女为傲,现实中这样的女人并不在少数。但是,人都有一腔热血,不愿意在碌碌无为中度过一生,渴望出去闯荡,经历一番起伏,哪怕会碰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固然不可多得,却会让不甘庸碌的灵魂惊惧不安。人在骨子里都渴望过惊险剌激的生活。他们不喜欢安稳的陆地,只想在惊涛骇浪中挑战自己。他们要的是刺激是轰轰烈烈,尽管前路危险,却阻止不了一颗喜好冒险的心。

  有人说,这世上最复杂的莫过于人心。斯特里克自利,不顾人的感受,在这一点上,就算对他有再多的批评也不为过。但是,他不顾一切追求艺术,他的那种纯粹的精神又值得我们敬佩,这就是人性的复杂和矛盾。理想是美好的,但必须分清理想和幻想。人可以追求理想,但要脚踏实地。月亮虽美,但我们终究是生活在地上。无地上的六便士,我们的梦想只能变成空想。月光洒向大地,笼罩着现实中的一切。我们还需从现实出脚印,实现心中的清明理想是否曾抛开一切,追求心中的理想?你是否曾受到现实的羁绊,终日蝇营狗苟?面对人生的种种选择,你要天上的月亮,还是要脚下的六便士?如果你想摆脱世俗的束缚,寻找灵魂的家园。那么,《月亮与六便士》便是你的必读作品。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17

  1919年,英国作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的长篇小说《月亮与六便士》成书。其实我纠结了很久要选择哪本书来读,想过很多书,这本是我无意中看到的,大概用了一周多的时间确定了这本书,纠结的原因主要是外国作品由于翻译的问题,语句跟语境有点怪,让我有点望而却步,再者,作品中的人名太长了,很难代入情节中。

  有传言说,毛姆的朋友曾跟他开玩笑说:“人们在仰望月亮时常常忘了脚下的六便士”,由于六便士是当时英国货币的最小单位,用开玩笑的语气解读,月亮是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是现实的代表。

  《月亮与六便士》以法国作家高更的生平为素材,描述了一个原本平凡的伦敦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突然着了艺术的魔,抛弃妻子,绝弃了旁人看来优裕美满的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画笔谱写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把生命的价值注入绚烂画布的故事。他的身体里含着原始的野性。

  有人说其实这本书丑化了高更的角色,更多的人意识到,作者对高更的褒奖以及羡慕嫉妒,可以为自己的梦想放弃那么多东西。社会会因为一场又一场流血的革命让人彷徨、欣喜,同时也交织着痛苦和无奈。我们在很多场变革过去后,看到了一个可爱可亲的社会。社会上阳光普照,人们觉得自己的梦想握在了自己手里,只要自己去努力,它就会有实现的一天。所以,大家鼓吹追逐梦想。梦想一次变得无比高大,一时间梦想被膨胀,被尊崇。书中的主人公同样也在追逐梦想。

  理想是云开的花,在高高的天上,闲暇的时候看一眼,心中盛满了美丽和甜蜜;生活是脚踩的地,每一步都要踏踏实实,前进中心安神定,慰心慰己。

  多少人的梦想,在岁月和现实中夭折。

  “人往往不是自己渴望成为的人,而是不得不成为的人。”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中如是说。

  世界上的多数人最终都过着被生活所选择的日子。始终没有勇气去主动的选择生活,你是,他是,我们都是。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斯特里克兰德在他40岁那一年,不顾一切去追寻梦想。而他的“不顾一切”是真正意义上的不顾一切,包括生命。在证券交易所供职,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可观的收入,妻子优雅且具有魅力,喜欢打理家务,照顾孩子。普通人奋力追求的中年幸福生活场景,该有的他都有。突然有一天,他被一种叫做“梦想”的力量牵引,斯特里克兰德的伟大,正因为摆脱了世俗。

  他把“梦想”和“成功”“成名”分割,他的成功不需要任何人去定义,它的评委只有自己。很少人能这么做,所以,我们需要别人认可我们的做法,需要评委的绝对认可。而这一切斯特里克兰德视如粪土,他的生命中从此就只有一件事,就是画画。但是人们理解不了这样一个被“梦想”的恶魔扼在手里的人,他疯了。普罗大众的价值观念不过是享受安逸的生活,有钱有势的话更好。安逸的生活才是大家的梦想,钱和势也是大家的梦想。任何威胁其中一样的行为都是可笑的,即便存在威胁,那就是风险投资,为了追求更高的名和利,成为一个拥有大房子,娶了美丽妻子的爵士,肤浅如思特里兰德的第一任妻子。他看透了她肤浅虚荣的妻子,与其忍受那些可笑的目光,不如早早离开更自由一些。

  所以他的放弃足以让我们吃惊,遗憾或者幸运的说,世界上的大多数东西是我们并没有坚持要追求的东西。我们如今所追求的,可能30%是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其余的70%来自于传统、媒体、环境以及周围人羡慕自己或自己羡慕别人而生发出来所谓的成就感。甚至在现代艺术家的群体里,“斯特里克兰德”也只是极少数的存在,我们被这个所谓的“文明”的世界照顾的很好,离开,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事,“蝴蝶效应”它影响很多人。其中塔希提岛作为斯特里克兰德最终选择的地方,我们可以看到,它远离世俗,在文明之外仍有一个纬度,在那里生活的人们幸福也好,痛苦也罢。他们不需要遵守任何的规则,只需遵从自己的内心。

  思特里克兰德是一个典型的理想主义者,他敢于与命运抗衡,也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并且一生都在追求它眼中的“月亮”,他的价值观不受社会影响,他只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

  他不给别人看他的画,没有人看过他作画的过程,他不在乎那些偶尔有机会看到他画后做出的任何评价。他已不是世俗之人。

  最令人惊骇的是他将死之前,在墙壁上完成的一副旷世之作,却吩咐他的妻子在他死后一把火烧掉,务必烧成灰。

  一个人追梦的一生,那些令人怜悯的过程,用生命换取梦想的旅程,就这样如昙花一现。从此这个梦想永久消失。

  值得欣慰的仅仅是那些零散的画作,让得到它的人们为之振奋和喜悦。

  而这个世界终究是俗人的。

  有时候人们把面具佩戴的天衣无缝,连他们自己都以为在佩戴面具的过程中,他们实际上就成了和面具一样的人了。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18

  《月亮与六便士》一书,主要讲述了一位家庭美满、事业成功的证券经纪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为追求心中的梦想,抛弃一切,一声不吭地从伦敦孤身一人去往巴黎,一路为梦想而奔波奋斗。

  阅读初始,我并不喜欢斯特里克兰,他的所作所为让人费解,甚至觉得有些荒诞和过分。他对现实社会没有是非观念。责任、家庭、世俗的认可,这些现代社会所衍生的价值观,被他远远的抛在身后,弃之如敝履。他抛弃自己美满的家庭,让他的妻子陷入崩溃,让自己的孩子遭受家庭的变故。在巴黎,他遇到了老好人德克·斯特洛夫,但他的出现让斯特洛夫的家庭支离破碎,而他还能摊摊手说,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他性情怪癖,他那副对尘世的嘲讽,他的粗鄙,他的潦倒和他的骂骂咧咧的模样,着实让人喜欢不起来。

  但换个角度,我对他能有勇气活出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生,对艺术、对梦想的追求却表示无限敬佩。斯特里克兰,在他活到四十岁,浑身已沾染了俗气时,能毫不回头,抛弃一切,内心的坚毅已彻底震撼了我。正如毛姆所说他好像是一个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斯特里克兰不断地推翻自己的生活经验,从伦敦到巴黎,从马赛到塔希提,始终疯狂寻找。他居无定所,穷困潦倒,时常睡大街,时常好几天不吃东西,但尽管如此他也从来不曾抱怨生活。他一生都在与梦想和生活在斗争,最终他都会选择他心中的月亮。他不在乎任何人的眼光,不在乎作品的成功或者失败,不在乎诋毁或者赞誉,热爱绘画,只是血液和灵魂里一种井然有序的愿望。最终在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找到自己的灵魂栖息地,找到创造的灵感,并且创造不朽之作,将人生价值彻彻底底地注入到了灿烂的画布中。

  梦想与信仰,从我们呱呱落地起,就与我们相随,本是灵魂一部分,但在现实生活的不断浸染中被磨灭。我们每个人心里都住着这样一个斯特里克兰,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不断地徘徊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我们都有自己所追求的理想,但我们不得不面对现实,面对欲望,面对肉体的折磨。现实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被名利与金钱吸引,习惯了舒适安逸的生活,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忘记了曾经儿时的梦想,缺少勇气、缺少意志去突破自己,在不断地斟酌与妥协中选择舒适,过着平淡、中规中矩的人生。

  人活着,需要六便士,也需要月亮。纵然脚下铺满了便士,也希望我们不忘初心,眼里能看到月亮,做那个追逐星辰的人。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19

  前段时间把社交网络昵称全部改为“斯特里克兰”,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人充满深深的敬佩,羡慕那样的人,但自己却不敢成为那样的人,虽然自己一无所有,但抛弃所有,追求自己所喜欢的事,真是太难了。

  这几天,单位来的来,走的走,围城啊,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到底想做什么,自己也一直找不到答案,但真心想改变,如果改变不了自己,就换个环境吧。读《月亮与六便士》是在那段特别颓废的时间,我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日记上写的满是挣扎。

  40多岁,我会在做什么,不敢想象,斯特里克兰在他40岁的时候,抛弃家庭事业,独自一人去学画画,哪怕他画得并不好,甚至少有人买,都到了难以维持自己基本生活的地步,但他还是继续画,画画真的让他疯魔。前不久,一个硕士研究生重新参加高考,选择自己喜欢的医学专业,26岁,还可以有梦想,对比我这条咸鱼,真的太闲了。

  40岁以前,斯特里克兰是一个普通市井小民,按部就班的工作,为生活、事业奔波,跟大多数人并没有什么区别。40岁以后,他放弃所有,选择去画画,自私到了极点,对,完全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对妻子完全不管不顾,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还是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唉,这真是个疯狂的世界。

  羡慕那些不顾一切追求自己所爱的人,我是做不到了,瞻前顾后,犹豫不决,但其实想想也没什么可以失去的,可自己想得到的,也不知道啊。你得赚钱,你得养活自己啊!怪这个社会,不给人机会,那还是有那么多人把握住了机会。只能怪自己,真的所有东西都是自己做的决定,每次选择都有风险,做不到抛弃一切,就学会勇敢承担吧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20

  在这个寒假里,我响应了我们行知小学老师布置的作业,在习近平主席读多的众多书籍中,被这本《红与黑》所吸引,便进行了认真地阅读。

  通过阅读这本书后,让我感受颇深。书里写了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于连,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而孤身一人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辛苦奋斗着,期间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目标是指引我们前进的动力,是走向成功之路上的铺路石。在我们生活里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把目标定的太高的话,那么和使用双刃剑就没什么两样了。

  首先,先来谈点对我们有利的,巨大的目标有时会变成动力的源泉,让我们更加奋发向上,朝着目标去努力。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前途从此一片光明。那么这时目标对你来说就是一把得心应手的宝剑了。

  其次,再来讲讲对我们不利的。如果你一但把目标定的太高太大,甚至都有些离谱,那么,这时的目标就会像一粒粒鸡蛋大的冰雹,只要你稍有闪失它就会劈头盖脸地向你砸来,顷刻间让你粉身碎骨。

  最后,我奉劝大家不要像于连那样一味地不切合实际地制定自己的目标,而应该制定一个适合自己,通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目标才是最好的。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21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22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23

  《红与黑》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它的写作背景是发过拿破仑王朝覆灭,波旁王朝复辟。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于连的个人奋斗历程及其两次感情经历。小说主人公于连本是一个普通劳动阶级木匠的儿子,由于他用心进取、努力学习,懂拉丁文、甚至能背诵《圣经》得到了维璃叶市长特·瑞那的青睐,选他作为家庭教师。从此便离开了那个经常因他看书打他的父亲以及欺负他的哥哥,在市长家开始了崭新的家庭教师生涯。在此过程中,他爱上了市长夫人,并与之相爱。最后,贫民所所长哇列诺写匿名信给市长特·瑞那先生,到了纸包不住火的地步,于连被迫离开了维璃叶去了贝藏松神学院。

  在贝藏松神学院,他结识了彼拉神父。凭借着彼拉神父的人际关系网以及他自身的才能,他被带到巴黎,推荐给拉穆尔府做秘书。于连凭借着他那与生俱来的傲气赢得了小姐玛娣儿特的放心,并与之发生恋情。玛娣儿特得知自我怀有他的孩子后,并将其恋情告知父亲。由于玛娣儿特的固执果敢的性格,父亲拉穆尔侯爵决定赠与于连财产,默许女儿与于连离开巴黎。正在这春风得意之时,特·瑞那夫人被逼写下的一封对于连不利的告发信,如晴天霹雳般降临在于连的生活中,引起了拉穆尔侯爵的强烈不满,毁了于连即将富裕幸福的生活。在这种状况下,于连怒气冲冲的将枪开向了特·瑞那夫人。虽然没有死,但由于于连在法庭上发表了对贵族存有挑衅化的言论,及其从前结下的怨恨等原因,最终惨获死刑。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24

  童年是什么?一串彩色的泡泡,一阵欢快的笑声,一根清凉的冰棒。自由是什么?天空中飞翔的小鸟,草地上奔跑的兔子,河流里畅游的鱼儿。冒险是什么?惊险的山谷,陡峭的悬崖,湍急的河流。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抬头望着天,听着鸟儿动听而又婉转的歌,对着天微微一笑,用手指细细翻阅着那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想起了那用天真画出的彩虹。

  主人公汤姆·索亚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于是,他一直和他的姨妈住在一起,还有和他同母异父的弟弟希德。他很调皮,常常搞恶作剧玩儿、逃学去游泳。故事还没开始,就对果酱下了手。嘻嘻,真是个调皮的男孩子。

  恰好,我也是有强大好奇心的一个小女孩。还记得前几年的时候,我还是一个无知的小朋友,所以对爸爸哩哩作响的剃须刀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我那强大的冒险心又扑通扑通地跳动起来,我一定要把这个东西搞个明白摸个透!

  到我这个小仙女来冒险了。妈妈在厨房做饭,我轻手轻脚地来到了爸爸的房间,爸爸准备上班了,他的注意力都在其他的事情上,我放心地叹了一口气!冲向卫生间,我来啦,剃须刀,我一定要把你弄个明白。嘿嘿!我拿到了,轻轻按一下,它就开始哩哩的地响了!我学着爸爸平时的样子来剃胡子,可是我是女生没有胡子呀,剃哪里好呢?啊哈,就剃眉毛吧,我拿着剃须刀就冲眉毛去了,哩哩……妈呀,眉毛没了,我成无眉大侠啦……完了,完了要被揍了怎么办呢,怎么办?这时候妈妈进来拿衣服去洗,我急急忙忙地把剃须刀藏到身后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可是我这眉毛不暴露也是不可能的,妈妈一眼就看到了……结果可想而知……

  如果当时的我要不是冒险心这么强,我也不会变成无眉大侠。哎,其实冒险性也不是什么不好的事,只是那时的我太天真太无知了。

  其实生活就是一种冒险,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每天都在冒险,都在挑战自己,超越自己。你只不过是没有发现而已,你回头看,在困难和绊脚石间慢慢成长的我们不是克服了重重困难,走到今天这一步来了吗?我们不是像汤姆一样,每天都在冒险挑战自己吗?我们的成长不是像汤姆的成长一样有趣吗?汤姆的每天都不一样,我们的每天也不一样。汤姆想做的,他都去实现了,我们也要像汤姆一样,为了明天和梦想而更加努力,加油吧少年!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25

  《汤 姆·索亚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书,主要写在19世纪上半叶密西西比河 畔的一个普通小镇上。

  汤 姆·索亚是一个调皮的孩子,他和同母异父的弟弟一起接受波丽姨妈的监护。他总是能搞出各种各样的恶作剧,让菠丽姨妈无可奈何,而他也总能想尽办法躲避惩罚。一天,汤姆见到了可爱的姑娘蓓基。撒切尔,她是撒切尔法官的女儿。汤姆一见到她就对她展开了攻势。而她的爱也似乎得到了回应。

  镇上还有一个孩子叫哈克·费恩。他的父亲总是酗酒,父母一直在打架,因此他跑出来自己生活。他看起来和文明社会格格不入,大人们都不喜欢他,可汤姆和他却是好朋友。有一天,他们约好晚上一起去墓地,却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一幕。他们看到鲁滨孙医生。恶棍印第安·乔和喝的醉醺醺的莫夫·波特。在他们混乱的厮打中,印第安·乔把医生杀死了,然后又嫁祸于被打昏的波特。汤姆和哈克被吓坏了,立了血誓绝不泄密。波特被捕后,汤姆十分內疚,经常去看他。此时的汤姆事事不顺,蓓基生了他的气,不再理睬他,菠丽姨妈也总呵斥他。他觉得没有人关心他,于是,汤姆、哈克和乔·哈帕一起乘小船去了一个海岛。可没过多久,他们便发现村子里的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准备给他们举行葬礼,可是谁也不知道他们在举行葬礼的时候回来了。

  后来,汤姆又想出了一个主意:寻找宝藏。汤姆和哈克偶然发现了凶手印第安·乔和他的一大笔不义之财。但他们却不知道他把钱藏在哪里了。后来,哈克从他的同伙口中得知,那一大笔不义之财藏在山洞中的十字架2号的石头下。所以汤姆和哈克在山洞中找了很久,才找到了那笔宝藏。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26

  今天,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它是由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所写的。文中的淘气包小汤姆带我走进了书的世界。汤姆在山洞中迷路时,我十分紧张,生怕小汤姆遇到危险;看到那金光闪闪的金币时,我像小汤姆一样激动与兴奋,向他表示由衷的祝贺;当得知印第安·乔困死在山洞中时,我既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因为小汤姆没有敌人了,可难过的则是印第安·乔的死,虽然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坏蛋,可他的惨死仍令我黯然神伤……不管怎样,我已经和主人公小汤姆融为一体。

  小汤姆最让我喜欢的一点是他的品行。他虽然有些淘气,可他的内心善良,而且敢作敢当,身上有着强大的吸引力,使他成了周围的孩子王。我想:如果我们这一代的青少年都拥有他的品行和他的英雄气概,那么,我们的祖国将更加富强。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27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的马克。吐温写的。故事在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披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是汤姆。索亚,他是一个活泼可爱的美国男孩。他和野孩子夏克,干出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有一次,姨妈要汤姆去刷墙。汤姆一开始觉得很好玩,可是过了一会儿汤姆就觉得无聊了。这时,汤姆的好朋友贝恩来了,汤姆看见贝恩来了,马上就装出一副很好玩的样子,汤姆拿起刷子,在墙上,上刷刷,下刷刷,左刷刷,右刷刷。贝恩看见了,他想着: 这个好像很好玩的样子哎!于是贝恩就和汤姆谈了下,刚开始汤姆不愿意,贝恩用玩具跟汤姆交换,汤姆才同意,他心想着:这个贝恩太傻了吧!哈哈哈哈······被我骗了还不知道! 汤姆非常讨厌学校生活,我可以理解的,因为我刚上小学的时候,就觉得好高兴,可是现在我五年级了,每天就有好多作业要做。汤姆喜欢自由自在,不喜欢死读书。

  我觉得我们要向汤姆学习,我们不能死读书,要学会动脑子,遇到难题,要自已动脑经,要克服困难。

  看完这本书,我很羡慕汤姆能有这么精彩的经历。《汤姆索亚历险记》真的很好看,你们快去看看这本书吧!

  外国文学作品读后感 篇28

  儿童的天性是什么?是贪玩,是淘气,是善良,是正直……而我今天要说的这位小男孩——汤姆·索亚——他,就是一个贪玩而又正直的男孩,他既是一个捣蛋鬼,又是一个让孩子们崇拜的英雄。但就是一个普通的汤姆·索亚,却有着与众不同的经历。

  汤姆·索亚这个人物出自于名著《汤姆·索亚历险记》,他曾经很贪玩,还时常惹祸。可贪玩的背后,却有正直的一面。墓地凶杀案发生后,汤姆和他的朋友哈克贝害怕遭到凶手印第安人乔埃报复,就逃到了一座荒岛上。可在最后,汤姆回到了家人身边,并在最终的审判现场坚持说出了事情的真相。汤姆的正直勇敢精神真是令人叹服!汤姆身上的另一个气魄也很可贵,那就是——勇于承担责任。有一次,汤姆看到了贝基误撕老师书本将要替自己受到惩罚时,他主动站出来并承认了错误,为贝基洗清了冤屈。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称赞汤姆:汤姆,你是我学习的榜样!汤姆这颗“沙子”,竟能发出这般光芒!

  而书中的最大反派当属那位心狠手辣的印第安人——乔埃·哈波了。他十恶不赦,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杀人、抢劫……坏事做尽但仍旧不改过自新,一次次逃脱警察追捕。任何人看过这本书,恐怕都对他咬牙切齿!所谓“天网恢恢”,最终乔埃走投无路,饿死在了山洞中,真是大快人心。

  汤姆身上有着“沙子变金子”的不屈精神、不能轻言放弃,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小学生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虽没有汤姆经历的那段历险时光,但我们一样能变得闪闪发光。记得三年级,我的语文成绩很普通,拿不到高分,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补习语文。从此以后我每天都会看作文书、名著。有一次外出旅游,玩得非常痛快,因而忘记看书了,可妈妈及时提醒了我:“璇璇,你要每时每地努力读书,不能因为一时贪玩忘了学习,沙子只有历经千难万险才能变成金子!”我豁然开朗,心想:“辛亏妈妈劝告,我要坚持努力下去啊!”

  日复一日,我的语文阅读水平显著提高,写作能力在班级里也名列前茅!我身边的许多人都是如此努力着,奋斗着,书籍就是他们的贝壳,他们在贝壳中奋斗,最终都变为一颗颗闪亮、璀璨的珍珠!

  汤姆·索亚——他是一位亦正亦邪的孩子,他让我领悟到,不论你有多普通,只要心中有坚定信念,就一定能成功,一定能发出闪耀的光芒。汤姆·索亚就是这类人,他经历过一段历险后,脱胎换骨成为一名勇敢、正义的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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