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17-10-03 11:04:14 六年级作文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谁搬走了我的乳酪》,这本书的类型是励志类,因为它带给我心灵上很大的启发,让我懂得成功过后才能享受到那可口的乳酪!
  这本书的主角有好鼻鼠、飞腿鼠、奇奇、糟糟,它们在一个地底下的洞穴里找寻着美味可口的乳酪,有一天早晨,好鼻鼠、飞腿鼠就马上通往迷宫里准备挖掘乳酪,而奇奇和糟糟则是好吃懒做,随着地上的脚印来找到乳酪的所在处。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慢慢的乳酪只剩一丁点了,但是好鼻鼠和飞腿鼠则是努力不懈的寻找乳酪的所在处,只有奇奇和糟糟还在原地打转,希望有人能把乳酪放回来。这样过了几天后,奇奇觉得事情越来越奇怪,所以它决定独自去寻找乳酪,也在墙上贴上了许多纸条,希望能让糟糟找到好吃的乳酪,最后,奇奇和糟糟先后到达,看到好鼻鼠和飞腿鼠已经在享用那美味的乳酪,不禁感到羞愧,不过它们也非常欢迎奇奇和糟糟来一起品尝这得来不易的乳酪!
  这本书带给我的启发是:“人生不是一条笔直的路,我们不可能会一路顺畅,在探索迷宫的旅程中,为了找到正确的道路,难免会有失落及困惑”,只要我们提起勇气,一定能突破许多难关!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古人常说:“开卷有益”,读书是增加知识的最好途径之一。在读书的过程中,知识就会不断的进入你的脑海里,而看书不但能增加知识,还可以使自己的作文写得更流畅、更通顺,所以看书真是让我们获益良多啊!
  在许许多多的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空中飞人乔丹》这本书。故事是在叙述乔丹从小时候就喜欢和他的二哥一起打篮球,而且乔丹每次都抱着必胜的决心,努力的打球,不过却因为他的身高太矮了,所以经常是二哥的手下败将。但乔丹不因此而气馁,反而立下决心要当个厉害的篮球选手。(作文网 www.t262.com)
  在乔丹小的时候,是个体弱多病的小孩,时不时就会流鼻血,他的爸妈也以为这是个重病的前兆。然而到了乔丹五岁时,流鼻血的情形已逐渐改善,让爸妈十分放心。活泼好动的乔丹每天都会和二哥一起打篮球,在篮球场上,每天都会上演着一场你死我活的激烈决战,双方都不愿认输,只好以打架的方式收场。
  乔丹的家人常以为他不会长高,每个人都以为他想长高只是随意说说而已,没想到上帝彷彿听见了他的心愿,让乔丹不断的长高,看到乔丹长高的样子,他的二哥和家人们都赞叹不已。在乔丹的高中时期,常常旷课跑去打篮球,但他却满心期待的想上大学,于是他的爸爸就劝告他如果想上大学,就必须努力的读书。有一天,乔丹的同学告诉他有一所大学要来寻找一位篮球高手,进入他们的篮球队,而乔丹二话不说就跑去比赛了,结果却是被一位比自己的球技还差的队员给选上,不甘心的乔丹在放学途中看到上次那所大学的教练,于是想去问他到底为什么是选那位队员而不是自己,那位教练却说因为他的身高比乔丹高,就选上了他,乔丹听了,就愁眉苦脸的回家了。
  自从听到了教练说的话后,乔丹想长高的欲望也就更大了。不久后,乔丹又长得更高了,那位教练看到了他,就诚心诚意的邀请他加入球队,而乔丹毫不考虑的就加入了,十分努力的乔丹,在球队的表现不断的日进月益,场场比赛都让球队获得最高的荣耀。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学到了虽然小时候的表现不怎样,但只要不断的努力上进,就一定会成功,俗话常说:“天生我才必有用”,所以,不管做任何事是失败或是成功,只要肯努力,就一定会获得最好的收获。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一个星期六的早上,妈妈带我和妹妹去书店看书,妈妈说我们可以各挑一份礼物,我和妹妹听了很高兴,经过我的挑选后,我选了一本书,书名叫《四指钢琴家》,这是一位店员向我介绍的,她说这本书很感人,我马上就买了这本书。回家后,我就专心的看着那本书,看着看着,竟留下眼泪,果真被店员说中了。
  我喜欢这本书,大家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简单的说她的内容很动人,让我感动不已,印象深刻。就让我来介绍一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四指钢琴家》。有一个人韩国人,他到越南去打仗,韩国全军覆没,只有他活着,在战场中他也被射中,大腿以下截肢了,截肢就是因为医疗需要而去除身体的一部分,但他没有这样就放弃希望,一年过去了,他跟一位女护士结婚。很不幸的,他们生出来的孩子叫喜芽,却是个畸形儿,一只手只有两根手指,下半身从膝盖以下就没了。很多人都叫他们夫妻放弃喜芽,认为喜芽是怪物。后来喜芽长大了,上一般的学校,许多人都慢慢接受他,不再骂他是怪物。喜芽很喜欢上钢琴课,有一次,喜芽办了一场钢琴会,很多人都去听,喜芽表演到一半,突然口吐白沫,还好医生说没什么问题。后来,喜芽的爸爸出车祸过世了,这样的事情让喜芽受到不小的打击,但是喜芽仍然很坚强的面对。最后,喜芽遇到一位生命的贵人索沙先生,他不但邀请喜芽参加音乐会,还让他到加拿大学习钢琴演奏。
  看完了这本书,让我很佩服喜芽的精神,勇往直前,不怕困难。虽然她是残障儿,但她没有放弃希望,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四指钢琴家》。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的宝贝是一本书“乘着文字的翅膀”,里面有我们写作班的同学们的文章,也包括我的,这是我最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心爱的宝贝。
  这本书是我的写作老师冯老师亲手制作的一本书,我常常拿出来看,每篇文章都一看再看。边看边笑,彷佛有一阵风轻轻吹过,感觉到老师的用心,也好感谢老师呢!
  这本书是我学习的好帮手,我可以在别人的文章里,学习到很多的优美句子,还有很好用的成语,还可以参考大家的写法,我想我的文章一定会越写越好,那时我就可以慢慢的变成一个小作家了。
  因为我实在太喜欢这本书了,所以我的阿姨帮我做了一个书套,这个充满爱心的书套,也变成我的宝贝,每天摸着、看着,心情就像要飞起来了。
  我已经开始期待,今年的新作品了,那会是我将来的新新宝贝了。
  
  篇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故事书有很多,有儿童经典文学、成语故事、各种类型的百科全书,其中,我最喜爱的种类是儿童经典文学、书名是:西游记。
  西游记中,描述四个个性各自不同的主角人物,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唐三藏和沙悟净。西游记里,孙悟空心地善良同时有天不怕地不怕的气慨;唐三藏开朗乐观,又悲天悯人,深受众徒弟们的爱戴;猪八戒好吃懒做且见利忘义;沙悟净虽然每战必败,但是他却是个脚踏实地的英雄。
  故事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是取经的途中却不幸在火焰山受阻。但此时,孙悟空不但没有落跑且勇敢面对困难的挑战。善加利用本身的智慧及法力,和铁扇公主、红孩儿以及牛魔王斗智、斗力,费尽了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芭蕉扇!并且息灭了火焰山的大火。如此一来师徒可以顺利得继续踏上前往西方之路,完成取经的大业。什至拯救了许多无辜的老百姓,得以早日脱离这终年燥热天气的煎熬。
  阅读西游记,不但可以学习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还有沉醉在作者丰富的想象力里,的确是一本值得一看再看的好书。
  
  篇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铛!铛!铛!”上课钟响了,大家急急忙忙的跑往地下室的阶梯教室,就怕看不到那诱人的书,也怕听不到老师的解说。
  阅读是最轻松的一节课,看看书,听听老师的演讲,完全不必理会外面的世界,也不必参加考试,真是一大享受。
  一开始老师会让我们先朗读,读完后,让我们上台发表感想。第一次还觉得很紧张,久了适应之后,就期待上台发言。有时老师教我们做心智图,就是将文章做分析,便可得到主要大纲,而更快速找到主旨。
  有一次讨论火车头大冒险这本书。老师将大家分组,每组抽一道题目,我们这组抽到的是可以从主角身上学到什么?透过讨论,我才明白原来可以学习的不是只有优点,如何避免主角因缺点所发生的憾事也是学习的重点。当我们度一本生命的第二个机会时,有位同学提到她每年都会和妈妈带着鲜花和水果到父亲坟前祭拜。听完大家的分享后,才知道人人心中都有伤痛,让我觉得应该要更友爱同学,多一份体贴的心。
  一本书所透露的讯息是如此辽阔。在老师的带领下,我的视野将会变得更宽、更广,阅读是人们心灵的寄託,更是纾解压力的好方法;阶梯教室是老师讲课的地方,更是我最喜爱的───人间天堂。
  
  篇七: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我们的粮食,它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也可以充实我们的内在。英国的莎士比亚说:“生活里若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在说,书是生命的一部分,我们要多看书才可以充实自己的生活,使心情更愉快。在我看过的书籍里,有一本是我难以忘记,就是”居里夫人”这是我要写心得报告所选的一本书,这本书描述居里夫人不屈不挠的精神,忍受着病痛,努力研究科学的故事。
  我会喜欢这本书,因为居里夫人努力不懈研究科学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在居里夫人小的时候,她很聪明,也开始想要对科学有更深一层的了解。到了高中时期,她时常不吃也不喝,都在专心研究科学,直到她考上了哈佛大学,后来也找到了她的另一伴,也就是皮耶尔。他们一心一意专注于科学,直到最后,他们以努力的付出换来了成功的果实,这时他们的梦想成真了。而发明镭的人,就是居里夫妇!
  在我沉浸于这本书当中,我认为做任何事都要努力,而且要一心一意专注着,一定不能半途而废,否则就会事倍功半,所以当我们面对任何事情时,都要勇敢的去面对,就像居里夫人一样。在居里夫人坚持研究科学的精神下,深深告诉了我,当我们遇到问题时,不要想着如何逃避,而要有思考如何克服这个难题甚至解决这个困难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已渐渐知道如何度过人生困难的过程,那就是要勇敢面对,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书,是提供我们正当学习方法的物品,而不是陷害他人的工具!
  
  篇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智慧的泉源,也是知识的结晶,而没有书,就如同没有食物,使人没有知识的力量,所以哥德说:“读一本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书在外表看来不甚起眼,但当你翻开歌剧魅影时,你会发现魅影面对他那张被诅咒的脸,因为他怕被世人会用异样的眼光来看他,只能躲躲藏藏的戴上面具行动,不愿面对残酷的现实,这时,你会替他感到怜惜,所以书,可以带领我们进入梦幻的书中世界
  但要说到,最喜欢的一本书在这浩瀚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书莫非是西洋名着——《老人与海》,它是一个有关一位老人出海捕鱼的故事,由于那位老人已经连续79天没有钓到鱼了,面对别人的耻笑他依旧出海捕鱼,而不管是马丁资助给桑蒂阿哥一些补结品,还是桑蒂阿哥跟黑人比利器的情节,都让我陶醉在其中!尤其生存在全世界有百分之七十面积是海洋地球的我们,可以藉这本书了解渔夫的辛苦,体会渔夫的心情。
  但是最让我佩服的,是他的毅力,因为,不管别人嘲笑他多少次,他还是会乘风破浪的出海捕鱼,就算遇到了无数的挫折,他依然拿着钓竿等着大鱼上钩。而且,不管他碰到暗礁,还是被鲨鱼突击,都不会击退他破釜沉舟的决心,因为他想,即使运气欠佳,只要秉持着一颗坚持的心,最后一定会成功的!终于”上天不负好心人”桑蒂阿哥钓到了一只巨大无比的旗鱼,并与它折磨了三天三夜,虽然在返航的路上,旗鱼已被鲨鱼吃得一干二净,剩下鱼骨,但是,这过程使其他渔夫都对他啧啧称奇。
  所以对我而言,老人与海不只是一个老人跟海搏斗的故事,更是教我毅力的一位导师啊!尤其当我遇到挫折时,我就会想起老人坚持的决心,之后就会鼓励自己从挫折中站起来,愈挫愈勇,迎接新的挑战,而且我在书上还学到只要有一颗义无反顾的心,在难的挑战也能迎刃而解!
  所以阅读一本本书可以让人沉醉在其中,也能看见人生的真谛!来吧!跟我一起遨游书中世界吧!
  
  篇九: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从小,无论是课业上的需要,或是随自己兴趣而选的,我所读过的书,着实不少;在这其中,我最爱读的一本书,就是“红楼梦”了。
  不知为何,我就是喜欢它;说不出任何理由,我就是被书中所有的人物、对白所深深地吸引;曾几何时,随着书中的故事情节,而在情绪上有喜悦、悲伤的感触。记得第一次接触红楼梦,是在电视节目中无意看到的;在此之前,我对那些如红楼梦、西厢记等言情小说,总是不屑一顾,即使有机会去接触它们,总是推托自己没有时间,所以,任凭机会一次又一次从手中溜走,我总是不肯静下心来去阅读它们;可是,自从从电视节目中真正的看过了一次“红楼梦”之后,印象便为之改观了。我从不知“红楼梦”中拥有那么感人肺腑的内容,是如此地令人心动,看过之后,更是令人念念不忘;直到这时,我才了解,以前实在是浪费了太多的光阴了,其实早就可以源源本本,完完本本地读完“红楼梦”,不必到现在才来懊恼了。之后,每当我去书店之际,总是习惯性地在摆设有“中国古典文学”的专柜蹓跶蹓跶,看看上面所有有关“红楼梦”的书籍;然后,也会或多或少的买几本。我总想竭尽所能地去买下我所看到有关“红楼梦”的书,也不管我自己是否有能力去读完它。在大致读过了“红楼梦”后,我益发对它产生越来越多兴趣了。在书里,我看过而比较喜欢的章节,有紫绢对宝玉的试情、宝玉和宝钗的联亲,及黛玉含恨而死,晴雯撕扇等:而在所有的对话中,我最喜欢宝玉和黛玉的对话。他们是一个风流成性,一个好使小性儿,所以,当两人聚在一起时,也常会发生激烈的争执,就连宝玉的祖母-贾母,也曾说他们两人“不是冤家不聚头”;正因如此,这也是何以令我喜欢的原因,因为每次在他们的争吵之后,双方的感情反而更进一步了,而引导出后面更多引人的故事情节。
  在所有的人物中,我最爱宝玉、黛玉、宝钗和晴雯四人了。我最爱宝玉的痴情任性、黛玉的气质灵秀飘逸、宝钗的雍容大派有礼、晴雯的俏皮、高傲;而其中尤以黛玉、晴雯更能深得我心。林黛玉的孤骄傲世、多愁善感,均是我喜爱她的原因,面对她不幸的际遇,我也深表同情;而在读到黛玉病死之际,我更有一种莫名的伤痛,好像是失去了一个好朋友一样。而对于晴雯,则是悲伤同情多过于欣赏了。晴雯无论在外貌或是才干方面,在所有的奴婢中均是无人能出其左右的;但这些却未替她带来一个完美的结局;可是却有“晴雯撕扇”及“晴雯病补孔雀裘”两段精采的故事。虽然,她的命运悲惨;但她在我心中所塑造出高傲不屈的形象,却永远不会被抹灭。
  红楼梦是我读过最有深度、最有感触的一本书了。我有时会为了读它,而宁愿牺牲读正课的时间,只为了能多看一页是一页,去领略其中无法言喻的美。
  
  篇十: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二年级的暑假里,一个炎炎夏日中,我手中正捧着一本对我来说极为厚重的书─哈利波特。当时,我一页接着一页;纸张快速的翻动着;眼睛再一排一排的文字中,来回穿梭,仔细浏览。当然,我的大脑也随着我的速度,马不停蹄的运转,整理其中含意,也同时思索着字字句句的奥秘。
  这一看下去,不得了啦!我就彷佛着了魔似的;茶不思,饭不想,怎么也停不下来。若世界上有一个疯狂的舞者,夜以继日─从早跳到晚;那我就是一个疯狂的读者,日夜不停─从早看到晚,从不歇息。因此说我神魂颠倒,进入亢奋状态,可是一点也不为过。
  在书中的魔法世界里,不论是任何巫师、女巫,甚至任何一个咒语,都深深的令我着迷不已。每一个角色,每一个物品都紧紧的吸引着我,彷佛一个大型磁铁贴着我,怎么也拔不开。这一切的魔法事物各个都令我向往,紧凑悬疑的情节,看了无不心跳加快,一看再看,也毫不厌烦。
  神不知,鬼不觉的,我迷上了“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魔法故事,当我神游其中时,可说是浑然忘我,是一本值的你一再回味的好书喔!
  
  篇十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克莉丝蒂的侦探小说是众所皆知的,除了是我喜爱的书,她也是开启我对侦探小说兴趣的钥匙。
  第一次遇见她是在四年级暑假时,我到图书馆里想找寻能够让我看上一整个暑假的好看小说。在一排又一排白色的、有点泛黄的铁书柜中,我不时的蹲低、踮脚、抬头,盼望能够找到我的“梦中情人”。看着架上一整排侦探小说,心里正在嘲笑着侦探小说的主角是多么的自大时,头一抬便看到了我的第一本克莉丝蒂——“死无对证”。基于好奇,我打算翻一翻就放回去,没想到一看就停不下来了,最后她不仅改变了我对侦探小说的成见,她的小说也成为了我的“梦中情人”。
  接下来暑假的每一天,我都沉迷在她的世界里,有时我变成了书里的神探——白罗,找寻着罪犯不小心留下的蛛丝马迹;有时变成了当事者,在脑海中想着该怎么回答侦探的问题;有时则变成了杀人犯,在自己的口供中回想犯罪的动机和方法。日复一日的看着她的小说,赞叹着这位侦探的聪明、机智…,我已经到了废寝忘食、无法自拔的地步。还好最后爸爸提醒我要写暑假功课,加上我已经把故事情节背得滚瓜烂熟了,才从她的陷阱里逃了出来,让我再也不敢低估它的魅力。
  达文西密码里的圣杯学家提宾说过,圣杯是他钟爱的情妇,而远远比圣杯的真实性更真实也更有魅力的克莉丝蒂则是我一生的挚友。
  
  篇十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你曾经猛然爱上了什么东西吗?你有这种经验吗?你们大家想听听看我的经验吗?
  某一天的假日,我去的图书馆一趟,图书馆里的书包罗万象,应有尽有。看的我眼花撩乱,不知该选哪一本来看,这时,我看到了一本小说“永远的朋友”,看完之后,我不禁热泪盈眶,它是在描述一个已放弃自己的男孩与一只流浪狗的生活,已放弃自己的男孩,长大后,成了“导盲犬的训练师”,而那只流浪狗成了“导盲犬”但是,当它成了导盲犬的没几天,心脏衰竭而过世了,而我对这本书的印象最深刻。
  看完了这本小说,之后,我就沉迷上了小说,三不五时的就到图书馆借小说来看,我鼓励大加多多去借阅书籍,增广见闻,多补充知识。
  
  篇十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今年暑假,我在打扫书柜时,无意间看到了一本好久不见的好书"小乌龟飞上天",记得这本书是我三、四年级看的,内容大概是:有一只乌龟叫阿得,它看到麻雀在天上飞,非常羡慕,所以它也想要在天空上飞,但是它是乌龟不会飞,后来阿得看见有一只小松鼠溺水了,阿得马上跑去救它,小松鼠为了报答它,就请森林中的小动物帮阿得飞上天,最后乌龟真的在它们的努力下飞上天了。
  今年暑假我看到这本书时有一种怀念的感觉,因为这本书是我从小到大看过的书里最好看的一本,在这本书里我学到被朋友帮助不能忘恩负义、过河拆桥,而是要知恩图报、投桃报李,也知道团结力量大,因为只有小松鼠一个人的话,是不会成功的,一定要有其它小动物的帮助下才会成功,这本书的内容生动又有趣,是个很适合男女老少看的书,如果这本书有生命的话,我真想跟它说:“好久不见。”
  
  篇十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你喜欢什么书?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一本可以培养忠孝节义、增进智慧谋略的最佳读物。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刘备三访诸葛孔明》。因为刘备他虽然前两次都没有找到孔明,但是,他的恒心与毅力,并没有让他在失望的时候放弃。
  我最崇拜的人物是关羽。因为他不但讲义气,而且他不贪财、不好色,心地也很善良,武功又好,是一个智勇双全的好汉。
  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忠、孝、仁、义”对我们有多么的重要啊!如今,这四个字就可以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
  
  篇十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一本书是我最爱的一本书,也是对我很好的姑姑买给我的,这本《校园人气王》让我学到如何交到好朋友,也可以让我们的友情长长久久,不会交到一个脾气很坏、又很容易对别人发脾气的朋友,如果真的要交朋友的话一定要交一个脾气好、不容易发脾气、心地善良又热心帮忙的好朋友,当然我们可以从外表、星座、血型、生活态度、习惯、喜好、穿着打扮还有人格类型来判断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一开始女主角小曼也跟一个叫做小佩的人在吵架,是因为当初小曼没看清楚小佩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有了男主角小浩的帮忙让小佩学会如何交朋友,小浩其实原本也不会如何交朋友,自从他看了这本《校园人气王》之后他就学会如何交朋友了,所以小浩也教小曼如何交朋友啦,我有了这本书之后也让我学会如何交朋友了,而且我也非常的喜欢这一本《校园人气王》,我也很喜欢里面的人物因为他们每一个都长得很漂亮不然就是长的很帅气,而且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专长、喜好还有有自己的运动强项,我也非常感谢我的姑姑买给我这本《校园人气王》,让我学会如何交朋友,不会交到一个脾气不好的一个朋友,我希望能有更多原本不会交朋友的一些人来看这本《校园人气王》也成为校园里的人气王。
  
  篇十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可以带给人们开心、感动、悲伤……等。诙谐有趣的漫画书,总是让人们开怀大笑、精神为之一振;天马行空的故事书总是让人们充满想像,在无边无际的故事书海海里奔驰;轰动武林的金庸小说,总是让人们在刀光剑影中出生入死……等,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佐贺的超级奶奶》。
  昭广在八岁那一年来到佐贺的奶奶家,他们的生活虽然贫穷,但仍以乐观开朗的心来过生活。昭广的奶奶常说:“东西只有捡来的,没有丢掉的。”这句话让我觉得现代社会有很多纨裤子弟,总是那么的奢侈浪费,所以我非常钦佩昭广和奶奶能穷得那么乐观、那么有自信。
  看完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的外婆。从小,我也是住在外婆家,外婆常说故事给我听,每次都说得绘声绘影、头头是道,使我听得津津有味,乐此不疲!每当我犯错泫然欲泣时,外婆总是严肃的对我说不要像个女孩子一样,动不动就掉下眼泪。我的外婆,改变了我的个性,使我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男儿。
  我觉得这本书让我学到,虽然贫穷,但一定要活得很开朗,而且每次看这本书的感觉都不一样,因此才会让我如此着迷,百看不腻!这一本书让我知道贫穷人的生活态度,要人穷志不穷,要人穷心不穷,真的让我获益良多。《佐贺的超级奶奶》——不仅仅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一位奶奶也是我最尊敬的人物。
  
  篇十七: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日常生活中,有各式各样的书籍陪伴着我们。可能是惊悚刺激的冒险故事;或是激励人心的励志小说;又或者是教人精打细算的理财秘笈。这些书籍不但充实了自己,也丰富了我们的人生。
  在我的生活里,也有不少书籍充实了我的知识宝库。其中,有一本书最使我百看不腻。这是由韩国作家:辛相雄老师,所写出的作品。书名是《别哭,星星会升起》,内容主要是描述一个生活在单亲家庭的小女孩,因为母亲忙于工作,所以家里许多大小事都由她这个长女来做。下课回家后也会赶紧回家照顾两个年幼弟弟,就算学校有什么活动,也都会留在家中帮忙母亲到市场摆摊。甚至连在学校被同学耻笑是没有爸爸的小孩,她依旧一个人默默的承受这种痛苦,即使再累、再辛苦,就是不想让母亲为这种事而担心。让人不禁边看边拭去眼角的泪水。这真是一本动人心弦的书啊!
  在我读了辛相雄老师的这本书后,我深刻的能体会在学校不停的被同学耻笑、覇凌,而感到身心受创的感觉。因为读了这本书,我不停的警惕自己,在说出一句或许会刺伤别人的话前,应该先经大脑思考后,在选择该不该说。不过,这本书最要使我好好效法的,就是─要有一颗乐观、上进的心。书中的主角即使身处困境,依旧不会轻易放弃,而是去寻求解决之道。而且在这么困苦的环境里,主角的成绩还能维持在一定的水准,真的非常的不简单、也非常的孝顺。当然,也要经历了这些辛苦的磨练,才能使心智更上一层楼。就如同古人所说的:“不经一番寒彻骨,焉知梅花扑鼻香。”这道理一样。
  书,不只使我们增加文学气质,也使我们增广见闻。看书,除了能打发时间之外,也能充实我们的内涵,真是一举两得啊!看完了这些后,你是否也想去找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又或者是你回忆起以前也曾有过一本令自己爱不释手的好书。现在,就拿起最喜爱的那一本书,找一个你最适性的场所,在那里用最轻松的姿势,细细的去品味这道独一无二的美食吧!
  
  篇十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汤姆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他的作者是马克吐温,故事大概是说汤姆是个只会玩不知道上学好处的孩子,汤姆和他的好朋友哈克去玩,最后发生了一连串的冒险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汤姆很有冒险的精神,遇到困难也不会紧张,冷静地度过难关。有一次,汤姆的学校户外教学他跑进山洞探险出不来,大家以为汤姆死了就为他办丧礼,后来汤姆拿走宝藏逃出山洞并阻止了自己的丧礼。
  要是我像汤姆困在山洞的时候,我希望像汤姆一样先冷静下来,观察四周的环境,慢慢的寻找山洞的出口,这样逃出山洞的机会会比较高,说不一定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所以聪明的人遇到困难是不一定能解决事情,反而遇到事情要先冷静下来,灵机应变,才能解决问题,汤姆就是最好的例子。以后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先不要紧张,想想解决的方法,并给自己多一点勇气,相信成功是属于我们的。
  
  篇十九: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的好处真不少,俗话说:“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我十分赞同这句话,因为我只要二三天没看过书,我就会双眼无神,脑子空空,所以就更需要看书了。但每个人喜爱的书因人而异,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中国名着,而三国演义这本书的作者是--罗贯中。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刘备、关羽、张飞的桃园结义,他们有如兄弟一般的感人救国心,真是令人感动,换作是我铁定不会到战场舍弃自己的生命,为国捐驱。而大家所熟悉的草船借箭,诸葛亮运用智慧,只在一夜之间就可有十万支箭,他的智慧与处事道理是我们要学习的。
  三国演义虽然是可以反复咏诵的一个故事,但三国演义仍只有一部份是符合历史的,其余皆是来自作者的想象。虽然这本书听起来不太现实,但总比课本上死板板的历史好太多了。这本名着也带给我许多的启示,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用机智也可以战胜凶恶的猛兽。
  阅读真的很重要,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也可以带给人平静与待人处事的道理。”为什么不把空闲的时间用来看书呢?
  
  篇二十: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没有一把钥匙,能开启世上所有的门;没有一首诗歌,能赞颂世上所有的美妙;没有一只墨笔,能写尽世上所有的沧桑;却有这么一本书,在我面对困难时鼓励我,在我受伤时抚慰我游移的心灵,在我挫败时激励我,为我的人生打开了另一扇不同的视野。
  还记得那次演讲比赛前夕,我自认有丰富的经验,便心不在焉、潦草应付准备比赛,以为能够轻易的拔得头筹,却因为心高气傲而落败。正在悲伤之余,老师送我一本书,希望鼓励我重新振作。书的封面有一位中年男子,脸上漾着属于成功者自信的微笑;烫金的大字─世界因你而不同,映入我的眼帘,从此,它就成了我生命的转捩点以及人生道路上最重要的指路标。
  看完这本书,首先体会到,人应该要面对挫折、重新出发:作者李开复是一位电脑工程师,他到过许多举足轻重的电脑公司担任重要职位,但当他从微软要转换到goole时,却遭逢人生最严重的遽变,不过他却没有因此而打退堂鼓,反而当成一种前进的动力。我发现,人生挫折难免,不应该竭尽所能的闪避每一颗子弹,而是遭到打击后能迅速复原,因此要将错误当成借镜、从错误中学习,对于困境要勇敢的面对它!克服它!挑战它!战胜它!进而超越他!
  其次,就是要心中有梦、筑梦踏实:‘梦想’,是成功的蓝图﹔‘实践’,是成就的道路。读完这本书获益最大的是-要让自己的生活拥有梦想、要让自己的生命充满理想,为它努力、为它拚搏。李开复勇于坚持自己的理想,努力登上人生中的峰顶,所以我更应该把持着坚定的意念,朝自己热爱的舞台迈进,怎能为了一次的失败,就一蹶不振而打退堂鼓了呢?
  最重要的,就是虚怀若谷、谦虚为怀:面对成就、名利及声誉,李开复总是笑而不答,他认为人生的路途是一趟永远破不完的关卡,不能只因为几次的成功就放任自己堕落。这一次比赛的惨痛教训让我知道─弯腰是最好的姿势,唯有谦虚的面对每一次的挑战,才能不断超越自己,再创人生下一个巅峰!
  “想象有两个世界,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最大化你的影响力,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这段话对李开复产生了极大影响,对我也开始有了剧烈的变化。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世界因你而不同这本书使我懂得:唯有不断的追求卓越,才能缔造一个全新的自我。我愿意尽一生的努力,我相信总有一天,世界会因我而不同!
  
  篇二十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阅读,对我来说是顶级的享受,在繁忙之余静下心读一本书,能让疲乏的身体和心灵感到舒畅。我喜欢在睡觉前“翻书”,虽然每次看的页数不多,但日积月累“翻”过的书也蛮多的。
  其中最喜欢的是——妈妈带我闯天涯,它也是我用自己的钱买下的第一本小说。它让我好期待每次睡前与它共度的时刻,我的心情跟着它开怀大笑或暗自神伤,彷佛自己就是主角一样。
  书中的主角迪姬,每年生日都会收到妈妈从世界的某个角落寄来的包裹,但在她的第十二个生日,竟然没有收到妈妈的祝福,反而出现了一位开着破烂货车的女人,这个人就是她的妈妈。她趁着迪姬的爸爸还在熟睡时,把迪姬拐跑了,就此展开了冒险。在这次的冒险中迪姬结交了许多朋友,也更了解了她的妈妈还有她自己。虽然结束冒险后她的妈妈并没有选择留下来,但经过这次的冒险迪姬学会了勇敢的选择、勇敢的改变,并且更喜爱这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虚构世界对真实人生的巨大影响力,也在书中挖掘出无尽的知识与经历了不同的人生风景。如果你的母亲在身边,请记得珍惜与孝顺她;如果你的母亲不在身旁,请永远记得她爱你。
  
  篇二十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闲暇之余,我最大的兴趣便是阅读。阅读能让我抛下烦恼,沉静心灵,浸淫在书香世界中,细细品尝书中的内容,名言嘉句都会让我咀嚼再三。看过的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本武侠小说,但那并非出自金庸,而是被人称为“女版金庸”的郑丰之作,书名为——“灵剑”。
  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封面就令我感到有刀光剑影,有身历其境的震撼感,线条有实有虚,旁边还有类似雾的感觉,好像真的是灵剑现身,充满神秘。光是封面就吸引我的目光,内容更让我迫不及待,快快拿起来,翻开书本,走入武侠的世界……
  看了故事内容后,有着金庸的精彩,也有女性作者细腻和注重感情的一面,让人明明在看武侠小说,却又似爱情小说,这就是我喜欢此书的原因。
  本书主角凌霄,是拥有预知未来且能看见别人心思的灵人,自幼被邪教——火教的教主段独圣视为自己掌握天下的大助手,因此用尽各种办法,甚至是不择手段,想让凌霄归顺自己。但既然是邪教,凌霄的母亲自然不会将儿子交到段独圣手中,拼了命也要将儿子顺利逃离火教。最后凌霄虽然脱险,但他母亲却不幸身亡。由此可见,妈妈平时即使又打又骂,口口声声说自己儿女的不是,事实上,这都是恨铁不成钢、言不由衷,子女对母亲来说是比谁都还宝贝。每次只要看到凌霄想起母亲为他而死,眼泪便夺眶而出的情节,就令我想起正与我打“冷战”的妈妈,虽说不理我,却还是每天问我感冒的情况,炖中药给我喝,我也了解到,妈妈是最关心我、最爱我的。
  书中曾有一个卜卦人,在某签辞的最后一段写着“灵剑泣,野火熄”,野火便是火教。当时利用花言巧语,诱骗无知百姓信奉火教,再乘机收取大量钱财的行为,令武林中人极为气愤,但却始终无法消灭火教。凌霄从小随虎侠学剑,长大后又受到许多高人指点,他又是一个极为慈悲的人,不愿让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决定寻找灵剑的下落。但他经过多次的思考,发现灵剑并不是一把剑,而是凌霄他自己!于是他直接挑战段独圣。两人是高手过招,打得惊天地、泣鬼神,却不见胜负。突然,凌霄冷不防一剑刺下,正中段独圣胸口,那突如其来的一剑,解救了全天下的百姓。凌霄不顾自身安危,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皇上重赏他时他也一概不收,因为解救苍生是身为侠客的他所应有的责任。不居功的他一直是我欣赏的,若现在真的处处有人能见义勇为,为民除害,这世界该有多好!
  对于这本书,并不像金庸的作品一样有名,但也是另一种武侠小说的风格。我最喜欢这本书里面的人物和剧情,善恶对比强烈,加上弃恶扬善的剧情,使整本书对于“善”的推行更加凸显。借由这本书,我也体会到身处乱世的百姓们那种焦虑和不安,我很庆幸我是生在这和平的年代,拥有一个完美的家庭,不用受那种家破人亡的苦,更不用像凌霄一样,为躲避段独圣的肆虐而日日心惊胆颤。我珍惜现在,也珍惜未来所拥有的时间;一本武侠小说,也让我体悟了感恩惜福的道理。
  
  篇二十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智多星学堂”,因为这本书图文并茂,而且可以从看故事中学到很多知识,甚至它里面有游戏,教我们去试试看,去训练自己的肢体,及数理逻辑,真的很有趣。
  其中有一篇在训练我们视觉空间,还有玩迷宫的游戏,我也和好朋友一起玩,结果我们都找到了正确的出口,好开心喔!从中还可以学到唱歌,作词的音乐能力,跟着里面的动物一起玩耍,我都忘了烦恼了呢!另外,书中还有知识大补帖,告诉我们吃水果要注意的事情及玩具的历史,这些连爸爸、妈妈都不知道咧!
  这本书我一看再看,有时侯还会找其它朋友跟我一起看,他们有时侯还会告诉我许多没有发现的好玩的事,我们甚至还会学书里面的方法去设计自己的游戏。有时侯我们甚至还会比赛画画,看谁画的比较像书里的动物,真是令我爱不释手,我要永远珍藏这一本书。
  
  篇二十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你所不知的致命武器》,这是一本能够探索历史、揭发真相的书,从二次世界大战、韩战、越战一直到伊拉克战争所使用过的武器,书里几乎都有介绍,可说是应有尽有。
  书,是让人充实知识的工具,有的人喜欢科幻小说,有的人喜欢励志小说,我则是喜欢有关国际军事的书,从”你所不知的致命武器”这本书中,让我深深的体会到这些致命的武器可以保卫我们国家,同时也会伤害敌人,不但救人也会害人,这就是战争可怕的地方。从二次世界大战的步枪到现代化的隐形轰炸机,告诉了我们时代科技文明的进步,这些兵器都是每个武器公司、兵工厂甚至到个人的心血结晶绞尽脑汁研发出来的,有些武器在战场上立大功,名扬天下,成为了某些国家的精神象征,像卡拉西尼可夫设计的AK-47就是一个例子,卡拉西尼可夫虽然只有小学教育程度,不过他经过多次的努力,也失败不少次,终于从德国的突击步枪中找到了灵感,很快地,AK-47就正式问世了,凡事只要肯努力,就会有开花结果的一天。
  我最喜欢《你所不知的致命武器》这本书,致命武器蕴含军事文化,这些军事知识在动作片、热门游戏中都曾出现过,因为我本身喜爱动作片、射击类游戏,所以才对本书产生浓厚的兴趣,这本书提供了较完整的军事武器知识,另外我还有看过“决战太阳旗”、“希特勒争俄之役”也都让我增广了不少见闻,如果有兴趣看了它,你也会跟我一样喜欢它、爱上它。
  
  篇二十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太阳;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深深的透露出,书本在生命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它是作者绞尽脑汁、呕心沥血之作,是我们截获丰富知识和累积经验的捷径。书的种类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每一种类型都有人喜欢它、热爱它,而登上我心中疯狂热爱的宝座是美国知名的雷克˙莱尔顿的精心杰作——“波西˙杰克森”。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发觉这是一本如同“哈利波特”般深深吸引我的冒险奇幻小说,使我不知不觉的、渐渐的对它爱不释手。让我来介绍书中的主角,主角原以为自己是一位超平凡无奇的初中生,但有一天,他接二连三的遭到妖魔无情的攻击,后来赫然发现自己是海神的孩子,也发现自己唯一的朋友是位半人半羊,最后为了防止泰坦巨神的邪恶计谋成功,与最好伙伴们出生入死,接下一关关艰难又惊险的冒险任务……
  其中有一段是让我目不转睛、一看再看的高潮段落,就是主角和战神在海边对打,主角巧妙的乘着海啸,朝着战神挥动锋利的宝剑,但战神毫不畏惧的运用高深度的技术与经验反击。虽然最后未定胜负的结束,但我的心情已激起如同澎湃的海浪,一波一波又一波,真是高潮迭起,因为作者生动的描述,让我好像身历其境。
  每次将这些书籍放在手中,就好像手里握的是一个充满神秘、魔法和惊喜的宝物,心中不知为何的油然升起一股兴奋感;当打开这本书时,我彷佛被带往未知的冒险旅程,使我常常赞叹,赞叹这伟大的作品,是如何幸运的呈现在我眼前。
  书是一片充满知识宝藏大海,正等着我们去寻找宝藏;书是开启知识金库的钥匙,正等着我们去转动它。聪明的我们,真的要趁年轻时好好的拥抱它,因为徜徉书海的世界,是何等的丰富、惊奇、有趣啊!
  
  篇二十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秘密”,他是在叙述着一个法则──“吸引力法则”,一个人心中的秘密就像是一种特殊的频率,传到宇宙,宇宙就会以相似的频率传到你身上,使你的想法化为现实,并不是虚构的,历史上的伟人,如:爱默生、爱迪生、贝多芬……他们都经历过,只要想着你想要的,就会实现现,利用这个法则,使我的生活彻底改变。
  我还没碰到这本书时,是我人生的低潮期,觉得做什么都不顺,很害怕会发生不好的事,自己会失去什么。当时只因为弟弟一时性起的买了这本原以为是小说的书,才有机会改变自己。在看的时候,感觉这法则的真实性有些不太可能,但看到后面,写了很多实例,我尝试去效法,真的有效!我在等待公交车时,害怕来不及,不想再等了,但我心中就突然想到这法则,立刻把这焦躁不安的情绪收起来,想着“公交车马上来了”,结果不到一分钟,就真的来了!还有一次,组长派工作给我,我畏惧着失败,但又想到有关这法则的一个重要关键──“正面的思想强而有力;最负面的思想软弱无力”,我相信自己绝对不会失败,最后成功的完成了,使我对这本书更加喜爱了。
  古人说:“三日不读书,则面目可憎”,显现读书的重要性,读书可使自己的修养增加,如果读对书,就能改变自己的生活,一本自己喜爱且正确的书,绝对是对你意义非凡。
  
  篇二十七: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一三国演义,因为我对中国历史战役非常有兴趣,其中我很喜欢赤壁之战、定军山之战、五丈原之战、长板之战,这些战役对别人来说很无聊,可是这些战役却让我感到莫名的热血,虽然无法亲自去那些地方但这本书却带我神游其中,虽然我讨厌看那种字多又不了解意义的书,但他虽然字多又很厚但我还是有耐心的看了下去。
  我喜欢孔明的“空城计”,蜀军只有几万人马魏军有十万人马,却能让敌军全身而退令人敬佩,还有“草船借箭”孔明只用气候、船只、稻草人,就向敌军要了十万枝箭让周瑜气得满脸通红,我喜欢关羽的义气和信用,他不管说什么都会做得到,他欠别人的也绝对会回报的,贵重的宝物都无法打动他那无私的心,我喜欢刘备那无私、仁慈、爱护别人的那份热情。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的知识,这让很多人都知道有这场战争在,让我们后代都能阅读他们的成就,所以这本三国演义是纪载许多伟大人物的事迹的一本书,所以喜欢中国历史的人不能不看的一本小说呀!
  
  篇二十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太阳;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深深的透露出,书本在生命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它是作者绞尽脑汁、呕心沥血之作,是我们截获丰富知识和累积经验的捷径。书的种类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每一种类型都有人喜欢它、热爱它,而登上我心中疯狂热爱的宝座是美国知名的雷克˙莱尔顿的精心杰作——“波西˙杰克森”。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发觉这是一本如同“哈利波特”般深深吸引我的冒险奇幻小说,使我不知不觉的、渐渐的对它爱不释手。让我来介绍书中的主角,主角原以为自己是一位超平凡无奇的初中生,但有一天,他接二连三的遭到妖魔无情的攻击,后来赫然发现自己是海神的孩子,也发现自己唯一的朋友是位半人半羊,最后为了防止泰坦巨神的邪恶计谋成功,与最好伙伴们出生入死,接下一关关艰难又惊险的冒险任务……
  其中有一段是让我目不转睛、一看再看的高潮段落,就是主角和战神在海边对打,主角巧妙的乘着海啸,朝着战神挥动锋利的宝剑,但战神毫不畏惧的运用高深度的技术与经验反击。虽然最后未定胜负的结束,但我的心情已激起如同澎湃的海浪,一波一波又一波,真是高潮迭起,因为作者生动的描述,让我好像身历其境。
  每次将这些书籍放在手中,就好像手里握的是一个充满神秘、魔法和惊喜的宝物,心中不知为何的油然升起一股兴奋感;当打开这本书时,我彷佛被带往未知的冒险旅程,使我常常赞叹,赞叹这伟大的作品,是如何幸运的呈现在我眼前。
  书是一片充满知识宝藏大海,正等着我们去寻找宝藏;书是开启知识金库的钥匙,正等着我们去转动它。聪明的我们,真的要趁年轻时好好的拥抱它,因为徜徉书海的世界,是何等的丰富、惊奇、有趣啊!
  
  篇二十九: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舞鞋的秘密”,第一次看见,就不太想看,但我还是想说看一些,看到后来我沉迷在这个故事,边看边想象。
  这本书里面在说霍艾妮姐姐和霍艾杰弟弟本来生在幸福的家庭,却因为他爸爸〈霍尹文〉的公司遇上财务危机,在一夜之间濒临破产边缘,所以公司决定裁员,霍尹文也在裁员名单中,霍尹文也曾试着找工作,但因学历不高、有点年纪,根本就找不到工作。
  自从霍尹文失业以后,他整个人都变了,他不再喜欢与别人说话,但在他失业没多久,因为朋友的帮助,霍尹文在一家酒吧里上班,可是过不了多久,霍尹文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学会喝酒,每天喝的烂醉如泥,回家后,还会对他妻子江春雪拳脚相加,最后,他的妻子因受不了而改嫁他人,远走他乡。
  自从他妻子走后,霍尹文的精神更暴虐,整天在工作时喝醉酒,最后也被老板解雇,解雇后,每一天就喝个烂醉,醉了,就对两姐弟家暴,两姐弟因最后也受不了而选择离家出走。最后,两姐弟被一家花店的老板娘收养,但是要每天卖花,在这段期间,两姐弟也经过很多的考验,过了几年,老板娘因钱都被男友骗光,又得癌症,最后也走了。
  最后,霍艾妮参加一场舞蹈大赛,在大赛中,她以最高分的成绩获得舞蹈大赛,霍艾杰也变成一个很会画画的人。经过无数磨难的姐弟,最后终于都获得他们想要的幸福了。
  
  篇三十: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妈妈帮我买了一本书,这本书很感人,书中的主角虽然得了癫痫,但跟其它病人迥然不同!这个书中主角叫作“爱伦”,是一个小女生,但是却比男生还要勇敢一百倍。
  六岁的某一天晚上,爱伦竟然得了肺炎和脑膜炎,让爸爸妈妈吓坏了。爱伦本来可以早一点好,但是情况竟然越来越糟,爱伦只好转进加护病房。在加护病房里的爱伦,被病魔纠缠得痛苦不堪,爸爸妈妈非常焦急。出了加护病房,因为家里非常的穷困,也只能带回家让爱伦慢慢养病。
  有一天,爱伦的爸爸妈妈和爱伦说话的时候,爱伦却连嘴巴都没张开,爸爸妈妈吓了一跳,赶紧又把爱伦送回医院急救,爱伦差一点变成植物人,好险有赶快急救,要不然爱伦真的就回天乏术、一命呜呼了!
  令人更厌烦的事情又来了,爱伦得的肺炎和脑膜炎居然转变成癫痫。但是,爱伦却不厌其烦的去面对,她的精神感动了爸爸妈妈,也感动了所有人,因为爱伦虽然得了那么多疾病,却什么也不害怕、不退缩,也不放弃自己的生命,她勇敢、坚强的抵抗病魔,连病魔都没有办法打败她,真是一个勇敢的小女孩!
  爱伦因为疾病来“打扰”,而连续两年没有上课,所以爱伦之前的课程都忘光了,但还是有很多的小朋友愿意帮助爱伦、关怀爱伦,让她在各方面的学习都迎头赶上。
  这个关怀的小故事,让我很感动,也学习到遇到生病、挫折时不要害怕,要赶紧就医;并且我们要好好爱护自己的身体,要当一个孝顺父母的孩子。
  
  篇三十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每个人都有一本属于自己最爱的一本书,而我心目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相约星期二》。
  本书是一位年轻人向一位垂死的老人家学习生死之道的书。作者米奇艾尔邦,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再次遇见大学时期教导他,有是他最敬爱的老教授墨瑞史瓦兹。死时,这位老教授已剩下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可活,墨瑞挣脱原先对死亡的情绪与束缚,并借由每个星期二的谈话,使米奇重新看待生命。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许多,就像书中有一句话:“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死,但没有人把这当真。”。我觉得墨瑞说的很有道理,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清楚,有生就有死,自己有终将难逃死亡这一扇门,但我们却不愿承认它,面对它,对于死亡我们欺骗自己;我们害怕,害怕一切都将消失殆尽。很多人都说,死亡带来悲伤,也带来生离死别,是痛苦的象征。其实,死亡就像日出日落一样自然,它不具任何情绪情感上的意义;时候到了,就是如此。因此,我们绝对不会知道,死亡是什样的感觉,或者之后会如何。我们应该向墨瑞看齐,在遇见这么庞大的困难时,还是依然用最诚恳的角度去面对它,对抗它。这位教授,墨瑞所碰到的挫折比我们所想象的、所碰见的、看到的都还要痛苦,但他却能够用这么积极洞澈的人生观去看待死亡这件事。我们应该好好深省。
  我认为,生命是一门课程,就与我们在求学的过程之中相同,会遇到瓶颈,也会遇到困难;这们课用经验教导我们如何去面对、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有时你会想要逃离这个处处逼人的地方,但是请想想墨瑞,别忘记他告诉过我们的话。
  生命的课程,永远不会结束,“课继续在上”。
  
  篇三十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天空的内涵与深沉,一方面在于它的浩瀚广大,另一方面在于它的变幻莫测。当旭日为她洗尽了灰暗,天色渐渐由苍白而浓郁,彷佛一片深不见底的湛蓝海洋,任白云恣意地在那蓝色画布上挥洒,倘若强风骤至,云朵便以铺天盖地之姿掀起弥天浪涛;而当晚霞为它涂抹上第一缕金边剎那间把天空晕染得金碧辉煌;而人生的瞬息万变、渺不可测,不正是它的写照?
  收藏天空的记忆借由年仅十岁的小女孩遭遇,缓缓诉说着一段令人揪心的故事。艾美莉在一个偶然的际遇下和妈妈收藏了第一个天空记忆,但在两人甜蜜的度过这天后的隔日,艾美莉的妈妈却得知自己罹癌。一开始,爱美莉还不以为意,但后来慢慢发现事情并不顺利,直到她发现妈妈无法康复即将离开人世而害怕不已,而当她与妈妈天人永隔时,她悲痛万分,甚至天天都很疲倦的样子,但在维琪阿姨以及好友萝拉的帮助下,她试着慢慢地走出了伤痛。爱美莉终于了解,原来时间也是走出伤痛最好的良药。
  五年级时的我,第一次阅读了这本书,便深深地被她震摄住,当时书中的字字句句彷佛按下一张张快门下的照片,活鲜鲜地跳跃在我的眼前,而随着剧情的急转直下,小女孩与母亲的死别,使我的眼湿了,心也酸了。如今再次拜读咀嚼,仍有无限感伤,失去心爱的亲人,真有如锥心之痛,因为相处的快乐时光会随时跳出来占据我们的脑海,撕碎我们的心;但现在的我似乎有更深一层的领会:生命中充斥着许多“无常”但若一味沉浸在悲伤的情绪之中,实在于事无补,若能换个角度思考,豁达的面对生命,赶走悲伤,才能转化成正向的力量,并积极的面对人生。而故事中的母亲,要孩子收藏天空的记忆,是不是也意涵着人要时时珍惜瞬间的美好,以作为克服人生逆境的动力吧!
  
  篇三十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籍,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它不但充实了我们的知识,也美化了我们的生活,洗涤我的心灵。“书籍是开启知识宝库的钥匙”它可使你开窍,自我省思,启发思想,甚至改变一生。
  其中我最喜爱的书籍是《老师妈妈》。它是属于一本励志小说,激励读者在生命中勇于面对。书中描述一位小男孩因爸爸自暴自弃,生活艰苦,却在人生中的转折点遇到小依老师。小依老师给他许多的鼓励,鼓励他努力向上,最后他考了第一名答谢老师,表达他对老师的感激和爱。
  在这本书中我最深刻的对话,是小依老师和男孩爸爸的对话。老师不只教导学生,还激励男孩父亲必须振作起来。因家境穷困,导致父亲一蹶不振,每天自暴自弃。小依老师说:“你并不能在这里自暴自弃!你必须努力的撑起这个家。人必须振作才会有志气。”
  每个人都会有身处逆境的时候,但是强者和成功者是会在逆境中转折的。就像一艘船在海浪上一样,能操纵船桨和方向盘,就能逆转情势。这本小说使我思考的一个问题:“他为什么能从一开始那个缺乏爱的小男孩,变成奋发图强,最后成功的孩子?”答案只有一句话:因为他懂得如何操纵人生的方向盘!我也以其自许,学着操控逆境的局势,不因为挫折或失败而自暴自弃。请问你想当书中的小男孩还是父亲呢?
  
  篇三十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看的书并不多,但当有人强迫我去看一本书时,一开始我会心不甘情不愿的,不过等到我的思绪完全沉溺在书里时,我便开始期待下一页会是什么内容,把自己想象是书里的主角,感受他的快乐、悲伤,当看完这本书时,那种感觉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滋味,真的是要亲身体会的。
  有一回家里多了一本书,书名是《为自己出征》,封面画了一个色彩单调的武士,我想那一定是枯燥乏味,于是就摆在书桌上,再也没有注意到它。直到最近,我无意间看到其中内容,想要多翻几页,便开始陶醉在这本书中。书中描述有一个武士,他屠龙、拯救遇难的公主,所以随时随地都穿着他的盔甲,他的妻子在也受不了他这冷冰冰的外表,不过他那一身盔甲已脱不下来了,慌张的他从宫廷小丑的话中得知要去找一位法师,法师要他走上真理之道,一路上的困难,就是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
  真理之道的第一座城堡——沉默之堡,我学到了每天我们过着匆忙紧张的生活,从没静下心来听听那大自然和自己心中的声音,于是你便会忘了自己是谁,而和他人之间都产生了一道墙,与世界隔离,活在自己的世界;第二座城堡——知识之堡,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面可以照出自己的镜子,当我们觉得自己丑陋时,就忘记那原先美丽的自己了不是吗?意思是告诉我们,看看真正的自己吧!第三座城堡─志勇之堡,我们遇到障碍时,若不去面对,那永远走不过去,那面对了,即使遍体鳞伤,但你做到了;最后来到真理之巅,最重要的那段话“虽我拥有此宇宙,并无一物为我有,因我不可知未知,如我不愿弃己知。”放掉拥有的,拥抱未知,那宇宙就属于你了。
  不是只有这个武士穿上了盔甲,而是我们每个人都穿上了盔甲,等到你愿意脱掉那一天,你就能看清自己。一本书能使你意犹未尽,更能使你懂更多课本之外的道理,让我们一起到书中的世界走一回,你会了解的。
  
  篇三十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生活中,卡通、漫画、小说充斥,打开电视,新闻中报导着某本书热销,一上架便抢售一空。是什么缘故让大家对一本书如此着迷,甚至不惜漏夜排队也要买到,然后站在旁边直到看到最后一个字?一本书有如此的吸引力,除了要作者精湛的作文技巧、主角的特殊处,最重要的还是引人入胜的情节。如果内容情节就像一般的生活一样,平凡、无趣、只是每天上课、睡觉、吃午餐,那这本书有什么特殊之处值得你细心琢磨、细细体会呢?
  若你问我世上最精彩、有趣的书是什么!我必定会回答:“那无庸置疑是一本写的丝丝入扣、令人朝思暮想,只要把它看完的一本书——哈利波特。”的确,哈利波特这本书共出版了七集,每一集都有着史无前例的畅销情形。在哈利波特系列中,男主角哈利波特和死党荣恩卫斯理及妙丽格兰杰一起经过的冒险与磨练都让读者好想再看续集。其中,哈利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虽然在幼年时期逃过了索命咒的攻击,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人物,但他并不因此而自吹自擂,而是在了解父母的过去后,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把那个害他幼年痛失双亲的罪魁祸首——佛地魔消灭。
  虽然哈利有着过人的勇气、决心和耐力,但他在卸下了英雄的外表后,却也有着一些缺点。他的弱点就是太爱家人了。只要哈利的朋友被抓走,哪怕是天涯海角,都一定要想尽办法找回他们。这是他唯一的缺点,却也是他最好的优点。故事情节随着佛地魔的衰落、兴起、到死亡,也让哈利渐渐揭开了那个校长一直藏着的那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哈利波特只是一系列的小说,却对这个世界带来了无限的乐趣。也让我们在阅读时,可以深思那个我们曾不以为意的观读,是多么的重要。
  
  篇三十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从小,除了课本以外,我看的书并不多,在我印象中有一本书,我还蛮喜欢的,书名叫“亚马逊丛林历险记”。
  这是我上小学后,得到的第一本课外读物,他是一本科学漫画书,透过生动有趣的漫画情节,探索大自然,让我能一边看漫画,一边获取自然知识。
  当亚马逊河的雨季来临时,会密集且大量的降雨,这时河水会与大西洋的涨潮相遇,所以常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有河水泛滥的情形,有时河的水位甚至可达二十米以上,附近数十里的丛林都会惨遭河水的侵袭而成为一片汪洋。正在进行的车子突然转弯时,坐在车里的人会有种要向外飞出去的感觉,这就是离心力,这是物体旋转运动时,因为方向改变而产生远离中心的力量。这些都是书中内容的一部份,也许是因为这本书,让我对自然,产生兴趣,小学的自然、初中的理化,我都能很快的理解。
  好的书,对我们的思考能力、表达能力,有很大的帮助,透过阅读书本,能让自己的知识更加充实,所以有空的时候,希望大家都能多看书。
  
  篇三十七: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从小到大,我看过的书不知多少,而我喜欢的书也不少,但是我最喜欢的书,就只有那么一本,这书叫做《再见,小狗朋友》内容是一个小男孩为了一只心爱的狗过世了,而他因此茶不思、饭不想,父母都很担心他,直到他的一位朋友来找他,并且跟他谈心,才让他走出这悲伤的心情。
  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绘本,可能对一般人来说,它没什么,但是里面却有着我以前快乐的回忆。还记得,他是我开始学说话后,我的第一份生日礼物,一拆开,我就很兴奋的要求我的父母读给我听,从此以后,我每天都要在睡前听一遍,才得以入睡,之后,我的父母开始一个字一个字的教我如何读,这种天伦之乐,真是羡煞旁人啊!
  现在,上了四年级,因为上课的原因,一个星期可能翻不到一次,所以上面可能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不知何时才可以再次看到那充满着童年回忆的绘本。
  这本书不但是我的生日礼物,更是充满回忆的宝藏,这一本小小的绘本,在我心中,将是永远的第一重要,没有任何事可以赢过它,我发誓,我一定会把这宝物找出来细细品尝。
  
  篇三十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他可能是史记、章回小说、科幻小说,不论是至高无上还是平凡无奇;名留千古还是默默无闻,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对象,所以我们只要细心探索其内容,便会发现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事物可供我们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乔布斯传》,乔布斯先生,他的身世很特别,从小就是一个被领养的他,个性豪放不羁、幽默风趣,做事却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思考模式更是更是不凡,在长大后,他凭借着自己丰富的电子知识,开创了苹果公司,但是不久之后,却因为他刻薄的态度,以及急躁的个性,而被自己的公司开除,这重大的打击并非一般人可以承受,更可以说是他的人生低潮时期,但乔布斯并没有因此泄气,继续创办另一家公司以维持生计,但苹果的业绩也开始下滑,而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乔布斯再次回到苹果,并进行跌破眼镜的大改革,大幅超越对手,称霸世场,使苹果成为一个传奇的公司。
  乔布斯,这只永远最厉害、最惊人的雄狮,总是有办法在别人困兽犹斗时,逃出牢笼远走高飞,而我是遭受打击便难以爬起,这不但可能使我永远成为慢人一步的“追随者”任由社会潮流摆步,且绝对没法儿成为快人一步的“先驱者”发挥影响力领导别人,我以我再后一定要积极面对失败,并加以检讨改进,才有办法不落人后。
  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定义不在喜欢不喜欢而已,而是在于它们与我们是否有相像处、有没有我们可以学习的优点,有,则看齐、学习,无,则观其缺点;反求诸己,以其为借镜,,并加以改进此不但是为学的道理,也是做人处事的道理。
  
  篇三十九: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妈妈的千金女》,内容是在说有一个女孩生在一个单亲家庭,她的爸爸因为做了坏事所以在监狱里,她家境清贫,虽然她有个爱她的母亲,可是对她而言这样不够,她希望别人用正常甚至是羡慕她的眼光来看待她,于是,她开始说谎营造她是富家女的形象,让大家都很崇拜她。
  每个人都希望被崇拜,很想让大家都喜欢跟自己做朋友,就跟这小说的女主角一样,希望让人对她既羡慕又忌妒,所以一不小心就说了谎,人类的脑袋瓜里,彷佛住着两位善与恶互相对立的朋友,经常会为了各种不同事情而吵架。为了某些原因,当“恶”的一方战胜了“善”的一方时,谎言就诞生了。有时候,我们并不是故意要说谎,可是一旦开启了说谎的大门,接二连三的谎言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到最后只会压得自己喘不过气。不过,幸好故事中的女主角最后跟大家坦白,大家也都不跟她计较,因为要说出事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这时候的女主角才发现,友情并不是建立在物质或虚荣心之上,而是一种真正关心和互相坦白。
  我喜欢的这一本书,虽然封面不怎么起眼,其它人也许绝得不怎么样,但是它的内容却深深的吸引住了我,让我狠下心的买了它,这本书最主要是在说“真实与谎言”,它让我知道说谎是很不好的,因为到最后如果被拆穿了,伤害是很大的,也需要有很大的勇气,所以不能因为自己的自尊心作祟而欺骗别人,到最后可能会因此被别人讨厌,用自己最真实的一面交朋友,对方一定不会因为自己的身家而讨厌自己,或许还会因此对自己特别关心,所以还是当个诚实的乖宝宝最好。
  
  篇四十: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在人的一生中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存在。他不仅可以丰富你的知识,还可以影响一个人的心情。有些书它会使人捧腹大笑以至于难以停止,就算你阅读他之前的心情在怎么糟、在怎么不愉快,只要读完他不管什么令你心烦的事情都会被你抛到九霄云外,也有些书会使人产生负面的情绪,即使你原本的心情是不错的,也有可能因为你读完它而影响你的心情。而我最爱的一本,它大概算是看完后会使你笑到站不起来,进而使人的心情好转的那一类,而他就是《吾命骑士》。
  在这本《吾命骑士》中,想也知道他的主角当然是位骑士,只是他格里西亚不是普通的骑士,而是十二位伟大的骑士之首──太阳骑士,但令人吃惊的是他跟本不会用剑,但也因此他做事的方法也都使人跌破眼镜,不管是帮助一个死去已久的朋友洗刷冤屈、帮忙凑合一对相恋已久的情侣、寻找因爱私奔的公主、屠杀一条巨大无比的龙,或者是为了世界的和平牺牲自己等种种夸张的事,都是他做过的伟大事迹之一。不过格里西亚的事迹只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其中一个原因。另一个使我喜欢它的原因是他们十二位骑士都有各自的性格要扮演,因为在平民百姓的眼中他们是向神一般的存在。举例来说太阳骑士所拥有的性格是不管做十么事都要优雅、光明磊落、脸上还要带着又如太阳般灿烂的笑容,除此之外他还必须原谅所有的罪犯,但他的真实性格却是座椅事来不但不怎么光明、不怎么优雅,还十分厌恶微笑,像他的表情在私下无人的情况总是能够多不雅就多不雅,更不用说原谅罪犯这种仁慈的事,而与他完全相反的审判骑士则是做任何的事都要十分严肃,脸上更不能出现一丝的微笑,面最罪孽深重的罪犯他必须更加的严厉绝不宽待,可是他私底下却常常因禁不起刑场上血肉横飞的行刑,而在审判结束后奔向厕所呕吐。由此可知他们的真正性格与必需扮演的性格可以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也因有这种落差才使的故事情节有许多有趣之处。
  借着书中人物的行为举止与各自的性格,让我了解到一个人在面对任何的困难时都不能去逃避,就像书中的格里西亚一样,不管面对什么难题都会尽力解决,进而使他有着许多伟大的事迹。除此之外也让我知道一个人的性格有可能因会别人的希望或期许而有所不同,就如同这十二会骑士为了符合人民的期望而有所掩饰一样。
  
  篇四十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个世界上有非常多的书,在我的世界里也藏有不少的书,但在我的心中最喜欢的书的书是老夫子。
  在小学,有时就会看到许多人在看老夫子,基于好奇,我也就去借了一本老夫子来看看,打开了第一页,觉得没什么,看个几秒就过去了,又看了第二页,接着又忍不住看了第三第四页,不知不觉就把整本书看完了,天阿!这本书怎么会这么有趣,心情顿时开朗了许多,里头还有许多四个字的词语,也让我受益良多,也因为如此,每看完了一本书,就想再去借一本,几天下来,我的心里想的都是老夫子,不仅上课上到心神不宁,下课也不理会同学们,写功课也偷偷在看,连课本都看不下去,课业一落千丈,那时我还不理会,但直到妈妈开始制止我时,我才知道事态的严重,我把老夫子丢在一旁,告诉我自己不能看,好不容易才把功课拉了回来,也渐渐忘了这本书的存在。
  直到有一次,要写作文,我一直在想一些词,又想不出来,翻字典又好无聊,突然间,我想起了老夫子,又在回头看了看老夫子,他用的词语我都看的懂,例如说:“原来如此、耐人寻味、一箭双雕……”,内容又不无聊,让我这一次的作文第一次得了五及分,这一次是他帮我立了大功,而不是让我又沉迷其中,使我知道,有趣的书,只能偶而看看,适时的放松一下,学习一下词语也是不错的选择。
  也许许多人都认为这本书没什么重要,但对我来说,他既有娱乐的效果,也助于学习四个字的词语,是一本多元化的好书。
  
  篇四十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这繁华的现代社会里,人们越来越重视休闲生活,有多种的休闲活动可供我们选择,比如爬山、打球、下棋、画画……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看课外书;教室、图书馆里,常常都放了许多令人百看不厌的好书,喜爱看书的我,也常趁着考试完的下午去借几本书回家阅读,顺便吹吹冷气,渡过那炙热、又难耐的下午。
  在我看过的书里面,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书,是一直到现在还很畅销的小说,金庸大师的——“射雕英雄传”。这本“武功秘籍”主要是在讲郭靖自幼家破父亡,在大漠苦寒之地由母亲抚养成人。少年时的郭靖老实纯朴,性格谦和,待人至诚。但因丘处机和江南七怪之间一场打赌约定,江南七怪带领小郭靖踏上多姿多采、风云际会的江湖之路……
  在经历艰险困难的考验后,郭靖不仅武功变强,且又赢得了一个红粉知己——黄蓉。心满意足的郭靖,偏偏就在这时遭遇强大外族入侵,为保家卫国的他,奋起抗敌,终于成就一代侠名。
  当我开始阅读金庸先生这部武侠名着时,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做“爱不释手”、“欲罢不能”!因为故事结构严谨,情节丰富,高潮迭起,情节紧凑,令人看了直呼过瘾!我深深的被主角郭靖不平凡的一生吸引,在现实世界中,我们根本无法有像他一样的传奇经历。我羡慕他学会了绝世武功,赢得美人芳心,为国家建功立业,扬名立万。但我也知道他在欠缺天分的情况下,经过坚忍不拔的锻炼,永不放弃的练武才得以成就武术绝学,也让我明白成功是没有捷径的。
  我更敬佩他为国为民的高尚情操。成吉思汗对郭靖母子非常礼遇,且成吉思汗之子托雷与郭靖结义为兄弟,更让他成为金刀驸马。而郭靖也曾为蒙古建立了赫赫战功。但当他得知蒙古有意侵宋,即舍弃一切荣华富贵,以决一死战的心情誓师抗敌,只为保护故乡祖国人民免受生灵涂炭之苦。他的大爱精神令我动容,由衷的佩服。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教我许多待人处事的道理,为国为民的侠义精神。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一睹一代侠客的忠肝义胆、风流倜倘和侠骨柔情喔!
  
  篇四十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更是我的心灵补剂,它就像是阳光像是空气,像是水,对我来说,是那么样的不可或缺,因此,我喜欢看书,也看了很多书,但是,在众多的书籍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上帝派来天使》。
  这是一本温馨的书,故事很长,却处处充满温暖,而故事中的内容,则是以一只泰迪熊的视角为出发点,小熊为了完成小主人彩子一家人环游世界的心愿,而被来往的各地的旅人带在身边,途中,小熊遇到了许许多多不同的人,不同的遭遇,不同的温暖、关怀,小熊还收到了很多礼物,有小木鞋,有稻穗,还有照片……随着每次经过的国家,每次托付的人,小熊的小包包就多增加一些东西,虽然在这途中,小熊几度的差点“客死异乡”,但是,命运还是让它完成了任务。
  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地方是,当曾经帮助过小熊的小女生妍妍收到朋友寄来小熊和彩子合照的e-mail时,那激动落泪的片段,让我也好像身置其中一般的不禁想哭了起来,就像是小熊在我心底活了起来一番,是那么样的不可言喻,那么样的动人心弦,紧紧的牵动着我的心。
  故事中的妍妍有说过:“熊熊,虽然从现实方面来讲,你只是一堆棉花和布料组成的一个物体,但是有很多人在你身上赋予各式各样的情感,所以,你是不一样的。”看到这里,连我都不禁开始羡慕起小熊了。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感触,让我体会到,幸福,并不是只有单一模式,或着是特定的人才给得了,就算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捎来的一封信,一个礼物,也能像故事中的彩子那么样的幸福洋溢,令人倍感温馨,好像可以把所有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一样,看到这里,你不妨也快去挑一本书,坐下来,好好感受,这其中的幸福!
  
  篇四十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嫌完绪。”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梯、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道:“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篇四十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是一只鸟。既然是鸟,就要会飞。既然会飞,就要飞得快,飞得高,飞得好。”这是海鸥岳纳珊的想法。
  一般的海鸥认为:学会飞之后,只要能在海边抓鱼,填饱肚子就够了。但是岳纳珊认为这样太没有志气了。它立志要飞得又快又高。它每天不停地练习,从日出飞到日落,从今天飞到明天。它忍受着同伴的嘲笑,独自练习,终于打破了海鸥的飞行记录。但是他知道,猎鹰飞得比它更快。它凭着一份坚强的意志,不断的努力,终于也打破了猎鹰的飞行记录。
  记得去年我代表学校参加演讲比赛,讲稿是背了又背,照着镜子反复的练习语调及表情,不畏辛苦,就是希望可以获得最后胜利,但事与愿违,多次的晋级之后的最后一次比赛落选了,我好难过,整个人感觉起来是那么的无精打彩。
  有一天,老师悄悄把我叫到身边,拿出这一本书送给我,并且对我说:”志在参加,不在得奖,过程胜过一切”,你已经尽了力。好好读它,你一定可以收获很多。”所以我只要看到这本书,就想起老师给我的鼓励。
  书中的岳纳珊使我知道:“皇天不负苦心人”。失败了不灰心、不气馁,利用平常一点一滴的努力,累积出一份成果,就可以实现理想,达成目标的。在我学习游泳蝶式时,同一个动作不知道反复了多少次,也就是这种不畏困难的精神,鼓舞我继续练习下去。遇到数学习题不会做的时候,也就是这股力量,让我细心研究,耐心探讨。今天我参加比赛,更是因为这个道理,而使我更有勇气,迎向更大的挑战。
  我喜欢陪妈妈看大爱剧场,印象最深的锄头状元-林荣宗医生,小学一年级的第一次月考是全班倒数第二名,妈妈自言自语的说:“穷人家的孩子,就是无法读书。”老师告诉他:读书的时间是自己找出来的,从此他随身带着书,只要有一丁点的时间便赶紧看书,天黑之后,父母又不淮他点油灯看书,他则利用家人睡着之后,再拿着书到外面的路灯下看书,寒冬也不曾停过。再想到有些人,因为没有自己的理想而整天游手好闲,甚至去当街民。这样的人,他的人生一定很没有乐趣。
  一只小小的海鸥,都会自己拟定目标,我们总不能连海鸥都不如吧?天地一沙鸥”,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给大家。今天你相信我,明天你会相信它。请大家告诉大家吧!
  
  篇四十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有一本书叫《脑筋急转弯》,这本书是我和妈妈在盐城新华书店买的。
  这本书里有动漫、有解答,主编是吴晓静。这本书主要是让你动脑筋的,是彩色注音插图版的。
  这本书的封面是蓝色的,里面有许多的动漫人物,比如说:“小明、小红、李大强、王大伯、李先生”等,动漫人物。这本书的封面有一个问题,是什么东西越站越短?解答在最后的一张纸的后面,答案:蜡烛。这样可以让你先观看一下这本书的内容怎么样?
  这本书来自于中国戏剧出版社,里面的内容让我刮目相看,真是一本精彩而有意义的书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相关文章:

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