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之美

时间:2017-07-13 13:12:03 高三作文 我要投稿

天才之美

半夜看《生活大爆炸》是一件美事,看完怀抱着既开心又多少有点沮丧的心情入睡,比较适合第二天有恰如其分的谦卑。

看完倒隐约想起几年前看过的一本书来,那才是真实的天才们的生活,一点儿不比谢耳朵们的故事逊色。爬到书架上翻了半天,终于翻出来,主角是冯·诺依曼。

冯·诺依曼有着惊人的记忆力——不过好像天才们的共同特征都是有惊人的记忆力,也许这跟顶级厨子必须有最为精致和丰富的原料供应基地一样。据赫尔曼·哥尔斯廷的记录,冯·诺依曼一旦读过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就能逐字逐句把它默写下来,若干年后,他依然可以毫不迟疑地做到这一点。

他的英文说得很好,更不用说匈牙利语、德语和法语。有记录说他精通7门语言,哪一种都很好,都能达到母语水平,只是偶尔会露出一些中欧口音。

他读遍了绝大多数百科全书式的历史书,从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到《剑桥古代史》和《剑桥中世纪史》,对于他来说,读完了即意味着他已经能默写。他是欧洲所有皇室家族的专家,他会告诉你谁爱上了谁,为什么会爱上,这个或那个皇帝的一个微贱的远亲是怎样结婚的,有几个私生子。一次在冯·诺依曼家举办的派对上,一位著名的拜占庭历史专家和他讨论起历史问题,在一个日期上两人发生了分歧,他们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查对,结果证明冯·诺依曼是对的。几周以后,这位历史学家又收到了冯·诺依曼的邀请,他特地打电话跟冯·诺依曼的夫人克拉拉说,如果冯·诺依曼答应不讨论拜占庭历史,他就来。他补充说:“大家都认为我是世界上研究拜占庭历史最权威的专家,我希望他们能保持这种印象。”

冯·诺依曼可以毫不费力地心算两个八位数的除法,并且他具备在头脑中编写和修改计算机程序的.不可思议的能力。1954年,一个物理学家拿着一份洲际弹道导弹的项目计划去请教冯·诺依曼。这份计划有好几百页厚,历经8个月才制定出来。冯·诺依曼开始翻阅,先是从头快速翻到中间,又从最后一页往前快速翻阅,并在纸上写下了几个数据。最后他说:“这计划不行。”物理学家很失望,但不甘心,精疲力竭地又忙活了两个月,终于承认这个计划确实行不通。

他有着天才的怪癖,但不是不通人情。他热情奔放,喜欢开派对,喜欢说笑话,一肚子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粗俗故事,他自己也喜欢编笑话。他喜欢儿童智力玩具,包括中国传统的七巧板、九连环之类。他和善、大方,喜欢豪华汽车。他开车非常鲁莽,一年左右就能毁掉一辆车。普林斯顿有个十字路口叫诺依曼角,因为他的交通事故几乎都发生在那里。他喜欢豪饮,但酒驾不是他出交通事故的原因,真实原因是他喜欢一边开车一边手舞足蹈地唱歌,前仰后合,跟歌星在舞台上一样。

他去世后,哥尔斯廷和维格纳说,除了拓扑学和数论,冯·诺依曼对数学的每一个分支都做出了重大贡献。

作为一个文科生,我完全搞不懂上述术语,也无法真正地理解他的贡献。我是从博弈论和囚徒困境的故事中看到冯·诺依曼的,但是看这个人,依然会有满脸傻笑的冲动,就跟看《生活大爆炸》一样,你根本搞不清楚科学家们的哏在哪儿,但你就是觉得挺好笑。这不算是个悲伤的事,隔着宽广如银河系的学术障碍看过去,依然可以看到天才之美。有的人就是这样,他们是上天造就的礼物,单因他们超凡的智商,你就会对这个世界心存感激。莎士比亚也是超凡的,他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对人类的最大贡献,就是演绎了爱情的最高浓度,跟天才们演绎了人的智力可以达到的高度一样,带给人美感。他们之间没有高下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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