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_

时间:2021-06-20 13:53:33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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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是一种灵活的动物,它非常惹人喜爱。不过有些人还不太熟悉它,就让我来介绍介绍狗吧!

  狗的长相大不相同,这主要原于种类不同。贵宾犬个头小,两只柔软的耳朵比自己的脸还要长呢!而腊肠狗则不同,它只长长不长高,扁长扁长的耳朵上似乎没有一点毛。

  狗的性格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温顺的,一类是凶猛的。温顺的狗当然要数可爱的宠物狗了。它爱在没事的时候,绕着主人转圈圈,随时听从主人给它下命令。凶猛的大狗可厉害了,如果你不小心惹到了它,它就会对你厉声叫嚣,除非你没惹到它,不然可要随时做好逃跑的准备了!它追人的速度,那可是一级棒!

  狗对主人忠心耿耿,不离不弃。如果自己的主人有事出去了,不在家,它就像门卫一样,保卫着家,如果有陌生人来了,它会对着陌生人狂吠,直到陌生人离开它才放心。不仅是主人不在家,主人在家时,来了陌生人它也会大声叫。狗不像猫,只要有人给猫吃的,供它住,它便忘记原主,另归他宿。而狗不会这样,它不会忘记主人,而且对自己的主人有强烈的保护心。

  狗吃东西不像人那样有一定的规律,只要它们饿了,随时都可以向主人要东西吃。一般情况下,主人都会给狗能吃的东西。有时候,它们从主人手里吃到东西后,会“汪汪”地叫两声,可能是因为主人给它喂了食物很开心吧。

  狗尾巴的动作也是一种非常特别的“语言”。虽然不同种类的狗,其尾巴的形状和大小也不同,但是尾巴的语言大致意思是相同的。一般在兴奋或见到主人高兴时,就会摇头摆尾,尾巴不仅左右摆动,还会不断旋动;尾巴翘起,表示喜悦;尾巴下垂,意味危险;尾巴不动,意示不安;尾巴夹起,说明害怕;迅速水平摇动尾巴,象征着友好。

  我非常喜欢狗,它是那么惹人喜爱。我相信,你们也一定很喜欢狗吧?狗永远都是我的好伙伴,也永远是人类的好朋友,所以,我们一定要保护它,让它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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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阳光明媚的一天,狗国收到了狐狸王国的一封信,内容如下:

  尊敬的狗国:

  我们两国打了这么长时间的仗,胜负难分,斗武不如斗智,特请贵国选派一位“代表”, 来我国阳光村44路的晶晶体育场比赛,请在明天十点参加勿误。

  恭请大驾光临!

  狐狸王国

  20xx年11月1日

  于是,第二天,两国各选了自己王国的“精英代表”前来参赛,它们是聪明伶俐的多多狗和狡猾的金狐狸。

  比赛的第一个项目是赛跑。多多狗站在起跑线上蓄势待发,而金狐狸却截然不同,它不慌不忙,好象已经胜券在握。和平鸽裁判一声令下,多多狗便如同离弦的箭一般向前冲去,速度惊人。金狐狸也毫不示弱,紧跟其后,狡猾的金狐狸暗想:“如果我不使诈,肯定赢不了,于是随手拿起一块石头扔到了多多狗的脚边,本想让它摔个“狗啃泥”,没想到多多狗竟从石头上跨了过去。金狐狸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它指着天空对多多狗说:“你看!”想转移对手的注意力,可等金狐狸回过神来,多多狗已经跑到了终点,全场的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金狐狸见了,心中的怒火在熊熊燃烧,又不好发作。

  到了第二关,智力大比拼,和平鸽裁判温和地说:“谁能用一只小船一次运走五只箱子?”但是小船只能放下两只箱子。金狐狸眨巴眨巴眼睛,又皱了皱眉,想了好半天,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多多狗沉着冷静地思考了一会儿,它找到几根绳子,一头固定在船上,另一头固定在箱子上,依靠水的浮力,五只箱子平安地运到了河对岸。金狐狸看了,不禁对多多狗产生了敬意。

  和平鸽对多多狗的机智聪明赞赏不已,它兴奋地宣布最后一个项目:吃葡萄比赛。狐狸听了满心欢喜,心想上次没吃到葡萄,一气之下就说葡萄是酸的,结果被大家当成了笑柄,这下可以一饱口福啦!在前去的路上,突然,一只威风凛凛的大老虎从树丛中跑了出来,眼睛里冒着凶光,慢慢地向它们靠近。狐狸已经吓坏了,脸色苍白,它哆嗦着丢下一句“我去找救兵”,就逃之夭夭了,可刚跑几步就被石头绊了一跤,摔了个四脚朝天。趁老虎正在发愣的当儿,多多狗鼓起勇气,向着老虎大叫几声,大胆地走了过去,老虎被多多狗的气势吓着了,心想这一定是一只不平凡的狗,便转个身若无其事地走开了。这时和平鸽飞了过来,郑重宣布:“多多狗,你以你的诚实、聪明和勇敢赢得了这次比赛的冠军!”说着,把奖杯颁给了多多狗,赛场立刻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

  从此以后,狐狸成了狡诈的代表,狗则成了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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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着许多爱好,如弹琴、画画、看书等。你们知道吗?我还有一种特殊的爱好——养狗。可是母亲总能有合适的理由来推辞我。我只好默默地等着机会的来临。下面这件事让我这个愿望燃起了希望的火苗。

  一天上学的路上,呼呼地刮着北风,我把大衣围得紧紧的。走着走着,我忽然看见了一直在纸箱里的小狗。只见它身黑白相间的皮毛,真像给它披了一件漂亮的花棉袄。我问母亲:“这是流浪狗吗?”“肯定是那家饭馆的。”母亲又有理由了。从此以后,我每天上学都来看这只小狗。直到有一天,我忽然发现这只狗不见了!而这时,母亲却神秘兮兮的对我说:“到家后我给你一个惊喜。”我想来想去也没想出来。于是,飞快的向楼上跑去。我刚进家门,就听“哼,哼,哼……”的声音。“难道我家有小狗啦?”我小声地说着。我高兴地跑进客厅,学着小狗叫,呼唤着小狗。可小狗却始终不见踪影。“在厨房里呢。”母亲边说边推开厨房的门。我悄悄地走进去,只见它吓得躲进墙角,我慢慢地走过去,轻轻的将它抱进怀里过了很久,它终于放松了警惕,在我怀了睡起了觉。我一会儿把它放在沙发上,一会儿把它放在椅子上,真不知道怎样才能让它幸福。过了很久,我才想起问母亲:“您什么时候大发慈悲了。”母亲说:“我是看它可怜,才把它抱回来的。”我不假思索的点了点头。

  该给小狗取名字了,现在它只有母亲贡献的名字——小熊。我取的花花和姥姥取的名字灵灵,可我觉得这些名字都不好。最后还是聪明的姥姥想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豆豆。她说:“我的狗叫毛毛,你们的狗叫豆豆,合起来就是毛豆豆。”我一听也笑了。

  这位新成员很受大家欢迎。一周内就换了三个地方。有一天,母亲对我说:“这只狗咱们养他它吧。”我听后一蹦三尺高。母亲还说:“咱们、二姨、姥姥轮流养,岂不是更好吗!”我听后连连拍手叫好,那喜悦的劲儿,就甭提了!

  这次收养流浪狗,久久不能让我忘记,它让我更加快乐。因为它不仅让我实现了愿望,还让我感受到了帮助他人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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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次,带家中的狗看医生,坐是一辆计程车。

  由于狗咳得很厉害,吸引了司机的注意,反身问我:“狗感冒了吗?”

  “是呀!从昨晚就咳个不停。”我说。

  司机突然长叹一声:“唉!咳得与人一模一样呀!”

  话匣子一打开,司机说了他养狗的痛苦经历:很多年前,他养了一条大狼狗,长得太大了,食量非常惊人,加上吠声奇大,吵得人不得安宁,有一天觉得负担太重,不想养了。

  他把狼狗放在布袋里,载出去放生,为了怕它跑回家,特地开车开了一百多公里,放到中部的深山。

  放了狗,他加速逃回家,狼狗在后面追了几公里就消失了。

  经过一个星期,一天半夜听到有人用力敲门,开门一看,原来是那只大狼狗回来了,形容枯槁,极为狼狈,显然是经过长时间的奔跑与寻找。

  计程车司机虽然十分诧异,但是他而二话不说,又从家里拿出布袋,把狼狗装入布袋,再次带去放生,这一次,他从北宜公路狂奔到宜兰,一路听到狼狗低声哭号的声音。

  到宜兰山区,把布袋打开,发现满布袋都是血,血还继续从狼狗的嘴角溢出来。他把狗嘴拉开,发现狼狗的舌头断成两截。

  原来狼狗咬舌自尽了。

  司机说完这个故事,车里陷入极深的静默,我从照后镜里看到司机那通红的眼睛。

  过了一会儿,他才说:“我每次看到别人的狗,都会想到我那一只咬舌自尽的狗,这件事会使我痛苦一辈子,我真不是人呀!我比一只狗都不如呀!”

  听着司机的故事,我眼前浮现那只狼狗在原野、在高山、在城镇、在荒郊奔驰的景象。不知经历过多么大的痛苦,好不容易回到家门,主人不但不开门,连一句安慰的话也没有,立刻被送去抛弃,对一只有志气有感情的狗是多么大的打击呀!

  与其再度被无情无义的人抛弃,不如自求解脱。

  司机说,他把狼狗厚葬,时常去烧香祭拜,也难以消除内心的愧悔,所以他发愿,要常对养狗的人讲这个故事,劝大家要爱家中的狗,希望这可以消去他的一些罪业……

  唉!在人世间有请有义的人受到无情的背弃不也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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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坐同一辆车,同一时间,走同一条路上学、回家,久而久之,心中会感到单调、乏味。当与同车学生的话越来越少的时候,我选择发沉默,眼睛只是望窗外,希望找到一点新的感觉,然而,我失败了,因为时间是制造单乏味的主力。向窗外看了近一个月后,我几乎能算到几点几分,几号公交车会经过几号路口,当然,那个讨厌的感觉又回来了。

  又过了解情况3/7个星期,已经是接近冬天了,就这样,由于单调而感到的闷热丝毫不减,我讨厌这种感觉,但我却拿它没办法。

  一日恰逢大雨将至,顿感奇热无比,开车窗一扇,以求半点清凉,行到交叉路口,突感眼前一亮,哈,又多了一道“风景”,于是利用过路的几十秒钟,仔细观察一番,原来是一位乞丐,而且在路口一家关门的药店门口,他堆了好多又脏又破的衣物,被子,以及瓶瓶罐罐——看来仓是准备在这“长驻“了。

  尽管是乞丐,但我对他十分感兴趣。又过了几个星期,我发现他与普通乞丐有很大不同,他每天都会起很早,有时整理一下自已的“窝”,有时在看捡来的报纸,有时却在散步,他并不懒,他也想自已养活自已,而不是在街头露宿,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只是无奈。

  流浪狗背上一大块毛都脱落了,露出了红色的皮肤,一只耳朵缺了一个角——大概是与别的狗打架时落下的。我想,这想这是它成为流浪狗的原因吧,人们往往只重视外表。

  乞丐不同,他很喜欢这只狗,天晴时带它在路边散步,下雨天则轻轻抚摸它,狗与乞丐很融洽,仿佛一对患难兄弟。

  一个人生活枯燥,两个就不同,狗虽不是人,但它给乞丐带来了生活的自信。乞丐渐渐开始整理自已的小“窝”,同时也学拾荒卖钱。时间一天天过去,乞丐也开始学用不远的一个公共水龙头擦洗自已,洗衣服尽管别人都讨厌他,都远远避开他。而那只流浪狗背上也渐渐长出新毛,比以前看的顺眼多了。

  又过了几个星期,每天上学、放学看作他们已成了我的必需,乞丐似乎已经不是乞丐,因为他已有自已的固定工作——拾荒,现在应该叫他“拾荒者”了,而那只狗也不再是“浪浪狗”,因为它已经有“家”有主人“养”它。

  我还想继续看他们生活一点点变好,然而一天的早上,发现他们都有不见了,它们睡觉旁边的墙上还用红笔写了个大大的“拆”字,他们走了,我坐在车中,久久不能回头。

  那人,那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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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狗,也喜欢养狗。在我的百般乞求之下,父亲终于给我买了一只黑色的小狗。因为我还需要上学。只好托付给姥姥,小狗不管是可爱,还是懒惰。只要它健康快乐,我就高兴。

  它的名字叫八戒,起初来的时候 ,它还很害怕,用它黑宝石一样的精致的鼻子,来探寻,它新家的每一个角落。我坐在它旁边,笑眯眯的望着它,并喊它的名字,起初八戒并没有反应,但是渐渐相处之后,它对八戒这个名字有了意识,只要我一喊它,它就会屁颠屁颠地跑过来,高兴地冲我摇着它的小巧的尾巴!

  它虽然可爱,但却不是什么特别名贵的,但却无比依赖,喜欢我。我如果对它置之不理,那就是让它一生最最伤心的事,我对它像是朋友,更像家人!一来二去,也渐渐摸着一些养犬的门道。

  它我家带来了无数的欢笑,它每天都渴望上沙发去美美地睡上一觉,但迎接它地总是一根根小树枝来亲吻它的小屁股,但它毫不生气,只会用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可怜巴巴望着我。它很喜欢看电视,特别是《动物世界》每回看见狮子时,它总会气势汹汹的鼓足了劲猛地扑到电视机前对狮子一通乱叫,而狮子发出怒吼的时候,它就会不顾一切屁滚尿流的向卧室跑去,直到节目播完,才慢慢探出它可爱的小脑袋,没危险了,才跑出来。每到这时我们一家都笑的前仰后翻。

  但也有让人悲伤的时候,当它生病时,我伤心无比,疼痛百般的折磨它时在喂它吃药时,更是被它虐心的叫声阵阵触动。我的心灵一次次被冲击,让我悲痛欲绝,不敢直视。

  周五放学,我直奔姥姥家,照顾我亲爱的小八戒。八戒一见我回来,拖着病殃殃的身体,起来迎接我。我把它抱在怀里,轻轻地抚摸着它如同绸缎一样光华地背毛,八戒也非常喜欢我给它挠痒痒,舒舒服服地睡着了!吃饭时,我拿着一把狗粮,叫它。八戒马上飞奔到我面前。:真棒,来,奖励你一个。‘说罢,就喂它一点。而八戒好像在说:不够不够,再来一点,再来一点!看它狼吞虎咽的样子,真叫人高兴有喜有忧,有悲有乐,有哭有笑。这就是狗狗带给我的无限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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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那天,是期末考试的日子。

  我高高兴兴地穿上羽绒服,开开心心地出门,似乎一切都那么自然。

  我走着,走着。突然,我感到我的小腿好像碰到了什么东西。转过身,回眸一看,是一只可爱的狗狗。

  狗狗真可爱呀,一身的金毛;我禁不住弯下身,轻轻地拍了拍狗狗那毛茸茸的脑袋。便走了。谁想到,狗狗呀,一直跟着我,还不时用头去蹭我的腿。哎,狗狗呀,你怎么一直跟着我呀,是不是想要点吃的?

  我停下了脚步,蹲下来,摸着它的毛,对它说:“回去呀,我是要去考试,不是你的主人,你要是饿了,我倒剩了半个饼,你吃吗?”它却闪动着那天真的眼睛,我不会狗语,它应该是饿了吧。

  我一看它就知道很饿,于是就把那半个饼拿给它吃了。没想到呀,它却一直跟着我,不放了。

  我继续走,外表看起来水平如镜,但是,我的内心,波涛汹涌:怎么办呀,它一直跟着我,我可是去考期末的,把它带到学校里怎么办?这时,它却什么也不知道,继续一边走,一边摇着那细细的小尾巴。这时,走到了红绿灯,我停下了。狗狗便围着我,转圈,可爱极了,我故意装作没看见它的样子,希望它别再跟着我,它也不是没有反应,“嗷—嗷嗷—”那扯长了的声音,如怨如诉,我看了它一眼。恰巧,绿灯亮了,我跑着,它也跟着,跟得更紧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是它的主人。

  天哪,马上我就要进学校了,不能让它和我一起进去呀,我得干点什么。

  我猛然地转过身,狗狗本能地后退了几步,我尽量装出吓人的模样,对狗狗大叫道:“你以为你是谁,怎么一直跟着我,你跟着谁,别跟着我!跟着我我没饭吃!别以为我这顿请了你,以后也要请你!”它似乎听懂了,缩到了一个小小的墙角,发出了“呜—呜—”的声音,看着都心疼。

  我头也不回地进了考场,我想它现在应该已经恨透了我吧。

  时间过得真快,我考完了就直奔那个墙角,狗狗已经不见了。但是我分明听得到那“呜—呜—”的声音。

  我真的做错了吗?

  我到它碰到我的地方,去找它,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后来,我渐渐地忘了那只狗狗。

  直到有一天,我和同学在离小区不远的地方打闹,慢慢的,打闹变成了打架。我被同学们追的满大街跑。这时,从草丛中滚出来一个小小的“球”,我一看,这不是—那只狗狗吗?

  狗狗果真是不记仇,很懂事啊。

  于是,我天天给它送去吃的,陪它玩……

  渐渐地,我们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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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之手赋予了万物生灵所独有的生机,每一种生灵的存在,本就是奇迹。正是苍鹰的翱翔,展翅一刻才让阳光更加耀眼;正是麋鹿的惊鸿一瞥,才让树木古朴神秘之息晕染到极致;正是抹鲸的深海遨游,才让肆意挥洒的水珠更加晶莹…狗,作为千万生灵中并不起眼的一个部分,它们并无太多卓越的才能。狗狗能做的,只是在人们寂寞身影的背后,用温热的舌头轻轻舔抵你的手心,企图为你分担一丝苦楚…。那样娇小的身影,却无比坚定的站在身后,以自己的方式默默守护着主人…

  或许对于自己而言,年少时代最幸运的一件事情便是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位动物伙伴-班尼。班尼是犬类品种中较为普通的泰迪,毛发通体暖棕色,十分蓬松,不同于其他宠物的温顺,它的脾气恰恰相反,有些倔强,但这丝毫不影响它爱我。在惊慌中,是班尼让我感到了安心,在黑暗中,是班尼让我觉得不是孤身一人…。班尼每一次伸懒腰,两个爪子伏在地上,都代表着它对家人们无条件的信任;它每一次吐舌头傻傻地笑着,都表达了它对人类的友好;它每一次的轻声呜咽,眼中泛着泪光,都是在诉说它对我们的思念之情…养过班尼之后,才会发现,这样一种小动物是多么的令人喜爱!

  大千世界,车水马龙,人们习惯于这样喧嚣又嘈杂的生活,奔波在大街小巷,只是他们并未注意到,在繁华都市里:或许窝身温暖家中,或许藏匿于人群内,他们的眼中灿如星光,黑玛瑙般的眸子,和可爱的肉爪…。这些狗狗们,在行人经过时,用懵懂好奇的眼神,打量这个多彩的世界。而你,是否在闲暇之余,注意到了这些可爱的小生灵们?是否在呵护着狗狗的脆弱无助的同时,为他们支起一个温暖的家?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们的世界有学习,有朋友,有旅行,可在狗狗的眼里,作为主人的我们却已然是它的全部。每个傍晚,它会趴在窗前等待你的回家,满怀期待的叼来玩具,迎来主人最温暖的怀抱…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狗狗的世界有我们更加多彩斑斓。因为有我们就意味着给他带来了快乐,换来的却是专心手机的一句“别闹,一边去”,人类是狗狗们最好的朋友,甚至是更重与朋友的友谊,而对于我们呢,宠物?玩具、消遣对象…这样活泼且忠厚的小生灵,怎舍得让它遭受这般对待。

  班尼让我学会了责任,学会付出,学会陪伴,因为它,世界似乎变的更加善良温暖。愿世界上每一只狗狗都能被善待,每一条小生命都能都能感受到来自世界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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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只流浪狗,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被主人扔出了家门,主人又有了一只吉娃娃,我被抛弃了……

  第一天,我来到垃圾桶旁,看见了一块大大的肉,人们实在太浪费,不过被我看到,是我的幸运,我一块一块的吃着,嚼啊嚼,终于吃进了肚子,啊!今天又下起了雨,我的心情和雨天一样,我不知我的寿命还有多长?但我知道,我的时间不多了,我能感受到,噩梦在向我逼近……

  我不知我走到了哪儿?也不知我来到哪儿?我只知道,这好像是一所学校,有一个小孩子,他为什么看着我?啊,他手中的木棍,是要打我?是要……没等我想完,他就伸出手来,打了我的身子。好痛,我刚感觉到,说罢,我便飞快的跑了出去,躲在了一所屋檐下,我不知跑了多久?才感觉到安全,我的身子已经肿了,真的好疼!我舔了舔,继续走了下去……

  看,这是哪里?是一座公园啊,我记得,在没有吉娃娃时,主人经常带我来这散步,说着,我便跑来跑去,我能感觉到,我的伤在渐渐扩大,一定要珍惜这一天。至少,我还会记得,那一天。

  第二天,我真是一只野狗吗?我不禁问起自己,是吗?自己的回答:“是啊!我被主人抛弃了。”

  看哪!野狗群,我该加入了,谁让,我是一只野狗啊。“让我也加入你们吧!”我说。“你是可怜的野狗?”狗老大说。“我,我是!”我说“你!好吧。”狗老大不屑地说。我已经成为野狗群的一员了,和它们四处流浪,狗老大去抢骨头时不幸折断了脚,我害怕了,我迟早也会的。“你没事吧?”我说。“小伤,养一会儿就好,你到底想说什么?”狗老大不在乎地说。“其实。我想退出野狗群!”我说。“好!”狗老大说。

  我又该过着自己流浪的日子了。

  去垃圾箱旁边捡吃的?如果幸运,可能会捡到,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人类太可怕了,有了新的,就忘了我,主人啊!主人,你可还记得?我是多么忠诚?我有多么听话!说罢,我便又回到我以前的住所,从窗户里看到:吉娃娃娇气的跳到主人腿上,舔了舔主人的脸,对主人小叫了两声。不禁的,不争气的眼泪夺眶而出。

  在过大马路时,我看看了车,都没有,啊!我怎么了,忽地,我的身子在抽,我才知道,我被车撞了,而那辆车早已不见踪影。

  啊……

  我真的很累,很累,

  我想睡一觉,可能很漫长……

  再见,主人……

  河北石家庄裕华区富强小学五年级:员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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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有一只小宠,名字叫宝贝,属犬类。

  它小时候很可爱,肥嘟嘟得,灰黄色的毛软软得。两只玲珑的眼睛闪闪发光,短短的嘴吻,黑黑的小鼻头,两只耳朵尖,尾巴尖上各有一撮黑毛,使它显得更可爱。它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的很滑稽。

  宝贝的生日是9月10日。是邻居的母狗贝贝生的。它是老三,满月后我将它抱回家悉心喂养。

  没过多久,它长大了,对我和妈妈表现出小兽对母兽无限的依恋:我上学时它蹭着我的腿,不想让我走 ;我放学时,它跑到门外迎接我回家,还非要我抱抱它,和它亲热一番,它才会满意的跑开去自己玩。

  妈妈用大纸盒在床头给它搭了一个窝,里面铺上旧毛衣,旧毯子,还有它喜欢的玩具。它在里面睡,可舒服了。它吃饭的时候把整个头都埋在碗里,往往吃得鼻尖上,下巴上都黏糊糊的,。没办法,每次吃晚饭都得给它擦擦嘴巴。

  又过了几个月,它四个月大了,爸爸骑车带着一家人去新华书店,路上顺便去“金地国际城”看房子。我带宝贝在楼下玩,玩得正起兴,来了一个小男孩,带 着一只小“吉娃娃”,宝贝很好奇,伸出鼻子闻对方,不想那“吉娃娃”凶得很,一口咬了宝贝的鼻子,一撮毛被咬掉了,鼻子也流出了浓浓的血。它趴在我怀里呜 呜的叫着,一定很痛。我急得快要哭了。踢了那狗一脚,恨死它了!我叫着爸爸,拿出纸巾把血擦干,它伸出粉色的小舌头舔舔我,它很乖,好像安慰我不要着急。 爸爸来了,看了伤口没有问题,我悬着的心才放下来。

  后来,在今年的大年三十那天,它患了狗瘟,爸妈在家和医院之间穿梭。它每天被迫打好多针,被迫吃好多药。本来肥嘟嘟得身体消瘦下来。终于有一天,它 绝食了,不愿再受折磨。第二天,开学的第一天,我在它的小屋里找到了它小小的尸体。我疼哭流涕。它虽然只陪了我五个月,但它把欢乐带给了我。我可爱又可怜 的宝贝,我多么希望你能继续陪着我。在有了你的日子里,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在失去你的那一刻,我又觉得我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我知道我无能 为力。我再也忍不住,扑倒在床上,伤心的大哭起来。

  我最喜欢的宝贝,我希望你能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出生,希望你的新主人比我们能更好的照顾你,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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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遇见它,是在家门外一片空旷的草地上。那时的它,蜷缩着身子,睡在一丛杂草堆里。我捧着巧克力甜饼,呆呆地望着它。的确,它是一只很漂亮的狗狗,黑白相间的毛色,耳朵边毛绒绒的褐色毛。我冲它喊了一声:“白白狗儿。”它只是瞥了我一眼,又闭上眼睛。我原先以为它是随它的主人来的,可许久也不见人来。妈妈告诉我,这是一只流浪狗,到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凭着我三寸不烂之舌的说服下,妈妈勉强答应收留它。

  它是一只孤独的狗 收养了它后,发觉它很怕羞。小小是我家原先养的狗,这家伙占着有一定的“家庭地位”,丝毫容不得白白的到来。平常给点儿零食吃,小小的分量也总是白白的两倍。其实,白白它是贪吃的,只是刚到我家,变得很束缚,饭也不敢多吃。傍晚牵着小小和白白出去溜达,村上的狗儿也会很亲昵地围上来。对于比它小的狗儿,小小总是霸道地追逐,而比它大的'狗,则摇头摆尾的,活像一个可怜的下属。白白则不会这么做,总是躲在我的身后,直到别的狗儿都离去才肯出来。其实它也喜欢有同伴的感觉呀!

  其实,它也是一只可爱的狗 4月份收养的白白,到了6月份的时候,怀上了狗儿。这期间,我对于它的生活,大致是保护它不受别的狗儿的伤害。爷爷与我一起帮它盖了一间小屋子,料想可以让它在这里边安心地居住。可这狗儿,却一点也不领情,放着盖好的狗屋不住,偏偏到草丛上、树下蜷睡。没办法,只好依了它!空闲的时候,总喜欢趴在阳台上看风景。一天午后,我依旧趴在阳台上,看路口上来来往往的车辆。低头,却忽然看见了它。它正在扒土!先是用左前脚扒扒,再用右前脚填填,后脚飞速地刨着土块,土块飞溅在刚刚打扫干净的水泥地上。妈妈出来了,见此情景,望着它,而它,也害羞地低下了头……

  我发现,其实它懂我 那一年,我已是毕业班的学生。作业就像满天的雨点向我扑来。我反抗,我不满,凭什么我就得接受如此待遇,难道毕业班的学生就没有自由吗?蹲在草丛里,我实在不想面对这罪恶的一切!它轻轻地走过来,舔舔我滴在衣裤上的泪水…… 后来,它离开了我,在那遥远的天堂,天堂有距离吗?那只曾经伴我度过难熬的夏季的狗儿,你还好吗?主人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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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汪!汪!由远处传来一阵狗叫声,弟弟马上一溜烟躲到书桌下。弟弟最怕狗了,每次只要听到狗叫声,弟弟就会不寒而栗,不是躲起来,就是紧紧的抱住妈妈,把妈妈当作挡箭牌似的,每次弟弟躲起来时,我就会哈哈大笑,嘲笑他的胆小和懦弱,并说:一只狗有什么好怕的,一只大狮子才可怕呢!

  弟弟会这么怕狗,有一个原因:他以前放学时在路边摊买了一份大热狗,一边走一边吃,使得香味四散,引来一只饥肠辘辘的黄金猎犬,弟弟虽然吓得腿都软了,但是为了保住这份香喷喷的大热狗,就拚命的往家里跑,可是人只有两只脚,狗却有四只脚,所以马上就被黄金猎犬追上了,为了不让自己被狗咬,弟弟只好忍痛割爱把那份美味无比的热狗无条件送给黄金猎犬吃,那只黄金猎犬吃完以后居然还不满足,厚着脸皮向弟弟要,弟弟马上拔腿就逃,那只狗当然也紧追不舍,弟弟逃着逃着居然逃到家门口,他跳进家里,才挡住黄金猎犬凌厉的攻势。

  弟弟会这么怕狗还有另一个原因:有一次全家去公园玩,玩一玩大家都累了,于是我们就去7-11买东西吃,买饮料喝。弟弟很贪心,不但买了一份关东煮和一瓶苹果西打,还再旁边的摊位点了一支特大号的香脆热狗,之后我们就坐在公园的凉亭里享受自己选的美食,这时一只骨瘦如柴的流浪狗慢慢逼近,弟弟一点儿也没发现危险慢慢靠近,仍然津津有味的吃着香脆热狗,突然那只骨瘦如柴的流浪狗飞奔过来,一把抢走弟弟的热狗,弟弟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热狗就被流浪狗抢走了,弟弟异常的生气,原本想痛打那只流浪狗,但被妈妈骂说:不能打他!如果不是你多买那支热狗,这只狗也不会来抢你的香脆热狗,干脆把送热狗送给流浪狗好了。所以弟弟从现在开始就很怕狗恨狗。

  虽然弟弟怕狗的原因很正常,但那些都是陈年往事了,弟弟还这么怕狗,真奇怪!我认为狗叫声有什么好怕的,为什么要一溜烟的躲到书桌下或紧紧的抱住妈妈呢?可是弟弟既然这么怕狗,做哥哥的我不应该嘲笑他,而是鼓励他接触狗,所以我以后应该要鼓励他接触狗,让他不那么怕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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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喜欢狗,说不出原因。

  从我记事起,我家就出现了一只狗,它叫欢欢。它长有一身灰色的毛,干净又整齐,这可能也是我到现在这么喜欢灰色的原因吧。它不高,也不是最可爱的,可却是我最爱的,它陪小时候的我度过了许多个四季,带给我许多快乐。它会在我放学的时候主动跑到家门口等我回家,比我妈还积极,看到我后,就会开始一段舞蹈,一边摇头一边摆尾,还用头撞我,把脚放在我的脚上,我也就差没把书包让它也给我背回家了。

  可好景不长,在一个安静的晚上,它被车撞了,车的铁零件直入了它的头部,很深很细的圆柱形伤口,与血一起流下的,还有它眼角微微下落的泪,它坚持从马路上被车拖回了家,直到看见我们后,才安静地死去,没有叫也没有动。

  后来,我们家又相继养了许多狗,带给我的感觉都不一样,我还是忘不了欢欢,时常幻想着它还会重生,也许那朵云就是它,也许它正在天上看着我,也许我还是会认真的对待每一只小狗,它们的可爱各有不同,我相信它们是善良的,它们是有情感的,我会与它们讲话,给它们唱歌,甚至哄它们睡午觉,当然,那都是小学的事情了。

  又有一天,一只神奇的狗狗来到了我家,据人称,它好像是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从它小时候就很胖,它被取名为仔仔。它很疯狂,每逢夏季,只要我们把系它的狗链子一解开,它便会拼尽全力从前院飞奔到后院,跳进那装满水(我妈准备洗菜用的)的大盆子里,给自己来个大冲澡,可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正在享受冰凉的它看见拿着武器的妈妈便会跳起来,又从后院完美地绕过我妈奔像前院,可它没料到的是,路程很坎坷,由于它的全身是湿的,所以走在瓷砖上会很滑,何况它是用力跑的,这时便会上演一场真正的狗啃泥,摔时还夹带着与它的嘴碰撞的声音,清脆明亮,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它离开我们家的原因也很特别,它因为经常喜欢去咬别人家的鸡吃,而我们每次都要给别人赔钱,再就是它特别喜欢跑到别人家去找别人的母狗玩,去找它回家时,它便会跟我们开启捉迷藏模式,当我们找到它时,它便会背朝地,四脚朝天地看着我们,令我们哭笑不得,我爸在我上学期间把它卖了,具体卖到哪了,干什么去了,我也不知道,总是想着还能再遇见它,就好了,即使已经成为了别人家的狗。后来我爸给我说,把它卖了的那天,我爸把后备箱打开,它居然以为是带它去兜风,想都没想就跳进了后备箱

  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看着网上传的那些虐狗人士,真是枉费了义务教育,可以不爱,但别伤害。

狗_800字14

  记忆中总有一条黑背跟着我长大,听爸爸说那是爷爷送给他的成人礼,这只黑背送给我爸时只有一个月。

  在记忆中好像就没有黑子小时候的样子,似乎从我记事起黑子就已经到我的腰间了。

  黑子是很可爱的,他还会放羊,恪尽职守,从不放丢一只羊。黑子有着黑背狗一样的血统,毛茸茸的黑得发亮的背;一对大眼睛咕噜咕噜的转,仿佛两颗黑宝石;头顶上高挺着两只耳朵,鼻子扁扁的,上面常常很湿润;那条撅着的小尾巴,总是悠闲的不停的摆动着。因为它的腰部也是黑得,所以我们叫它“黑子”。可是因为爸爸忙,只好把黑子留在家中。

  每次对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每次回老家时,黑子总会在我身旁转来转去,还不忘亲呢的嗅嗅我。可因为小时候被流浪狗咬过,不免对黑子有点害怕。可黑子总是热情似火,丝毫体会不到我的害怕。弄得我总是很难堪。

  有一次黑子竟然救了我的命。那是一个夏天,刚放暑假,我以体验生活为题,要和爷爷一起去放羊。虽然已是下午,可天气却热的出奇,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知了在树上叫个不停。走在没有一丝风的水泥路上,竟然有点烫脚。我和爷爷把羊群赶进了山沟里,当然也少不了黑子的“保驾护航”。因为在绿油油的山里面,不时还有山风吹过来,有些凉快。我拿着纸和笔坐在草地上,懒洋洋的看着羊群在吃草,突然间,一阵尿意涌上心头。我对爷爷大声喊道:“爷爷,我要上厕所。”也许因为太远,我只听到了“别跑太远,注意……”。后面却听不到了。我正看中了一个地方,正要抬脚走过去时,突然感觉有东西拉住了我,我脚下一个趔趄,向后倒去。回头看竟是黑子。我恼羞成怒“干嘛要拉我”,并打了一下它的脑袋,黑子却“呜呼”一声,向前狂叫不止。我站起来拍拍身上的泥土,向前疑惑的看去,一个蛇洞,还有一只正在蜕皮的蛇,也是没见过蛇的我惊慌失措的向爷爷跑去……

  至今,我也不知道那条蛇究竟有没有毒,也不知道被咬一口会怎么样。我只知道一条狗为了叫住主人,不惜被误会。

  然而,狗是陪伴不了人的一生的。那年冬天回家没有看到热情的黑子,听爷爷说黑子误食了毒药,没有救过来。我伤心的流下了眼泪,我知道,那个忠心耿耿的黑子再也回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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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喜欢猫,是因为它的可爱温顺,当它亲昵撒娇时会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有人喜欢狗,是因为它的忠诚善良,当它怕别人抢食时也会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正因为是这种“语言”的不同,所以让猫和狗注定成为一对天生的冤家。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欣赏到了一场精彩的别开生面的“猫狗大战”。

  哥哥家养了一只猫和一条狗,同在屋檐下,小猫很惧怕狗,总是绕着它远远地走,哼,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可是,冤家路窄。有一次,狗一看到猫,就马上猛扑过去。小猫一看,情况不妙,撒腿就跑,狗在后面紧追不舍。它们在草丛里上蹿下跳,累得气喘吁吁。眼看狗快要追上了,小猫一下子窜到小河边的堤坝上,瞬间停住了。黄色的眼珠子冷冷地盯着狗,背弓得老高,尾巴翘起,身上的毛都竖了起来。它似乎已经厌倦了当一个逃兵,为了出一口气,它仿佛已经决定和狗来个正面交锋,它时刻准备着一下子跳到狗的身上,对它又抓又挠。狗被盯得毛骨悚然,小心翼翼地往后退,然后夹着尾巴怏怏地逃跑了。

  小猫终于松了一口气,觉得现在已经安全了,便慢条斯理地从堤坝上走到了草丛中。可是,好景不长,它刚走了几步,狗又不知道从哪里跑了回来,杀了个回马枪,张牙舞爪地向小猫又一次发起了进攻。小猫随机应变,非常灵敏地就地打了一个滚,避开凌厉的进攻了。而狗由于冲得太快,一时刹不住,眼看快要掉进河里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它的前腿拼命压低刹住,身子往下贴着地面,还好停住了。狗吓得不轻,它从河边一下子跳到了草丛里,心有余悸,发出一阵阵“呜呜”的叫声。小猫也在一边“喵喵”地叫唤,好像在嘲笑它。狗还是不甘心就这样战败而退,再一次发起了新一轮的进攻。猫敏捷地跑到一颗树下,蹭蹭蹭,轻而易举地爬上了树,站在高高的树枝上,对着狗“喵喵”地叫着,似乎在说:“你有本事就上来啊。”这下,狗只有无奈地站在树下,仰着头,望着猫,狂吠一通,垂头丧气地走开了。

  这场精彩的猫狗大战,最终以猫拥有会爬树的本领而宣告胜利。看来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多学点本领,在关键的时候可以派上大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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