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作文:马

时间:2021-03-29 14:42:59 [第六单元]马的世界 我要投稿

700字作文:马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700字作文:马,欢迎大家分享。

700字作文:马

700字作文:马1

  古时候,马就像现在的汽车,是一种交通工具。而现在科技渐渐发达,发明出了船、汽车、飞机等更加先进的交通工具,马的用处好像就没有从前那么广泛了。

  [评:以前连车都是马车,连路都是马路。现在车成了汽车、火车,路成了公路。马是不是要被淘汰呀?]

  一眨眼,就到了22世纪,马这个“大臣”又再一次被“重用”了——汽车虽然跑得快,可现在自然资源日渐减少,人们不得不十分小心地用水,用电,用油,大家都变成了“吝啬鬼”,只要浪费了一点点有用的东西,大家就会唠叨个不停。因此,马又成了一种便利的交通工具——虽然速度不是很快。

  [评:马又时来运转了,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人类不小心又把自己“发展”回马主宰运输的时代了。]

  科学家正在研究一种新技术,是可以加快马的奔跑速度的一种药液,马儿们喝了它,就会和传说中的“千里马”跑得一样快,时速可达到160千米/小时呢,速度快得就像高速公路上的汽车。

  [评:这样的药液真是神奇。]

  很快,这种神奇的药液研发成功啦!一匹雪白的纯种良马喝下了这种药液——咦,外观上没有什么变化啊?骑师骑上了马,马儿等他坐稳,就迫不及待地飞奔起来。谁都没有看清马儿到底是怎么跑的,只看见一团白影从眼前一闪而过,接着看见了被马蹄扬起的尘土——场面真是壮观。

  [评:神了!后面三句写马的飞奔速度,实在写得很好,很生动,“白影”“一闪”“尘土”,好马!]

  科学家立刻生产出了更多的药液,让马儿们服用。慢慢地,人们开始大量使用马来当作交通工具,汽车也被淘汰。人们为了让这种“新型汽车”乘坐上去更为舒适,又对马进行了更多的改良。现在,走在大街上,你随处可见人们坐在舒适的“马椅”上,在不急不徐地穿梭——逛街不需要太快,慢慢溜达就行了。

700字作文:马2

  “我今天可以骑马了,太棒了!”一大清早,我兴奋至极,做好了充分骑马准备。呵,我这一喊可把大家都吵醒了,很快大家整理完毕,一起来到了骑马的营地。

  “我要骑那匹白色的小马!”我对驯马师叔叔说。“好,那匹马正好是匹母马,性子又温顺,你挺适合骑它的。”刚说完,我就快步跑到马身边,驯马师叔叔扶着我,我二话不说骑上马背。呦,虽然马背上有马鞍,可是仍然凹凸不平,做的我的屁股真难受。

  大家都挑选好了自己要骑的马,马儿们都开始走了。刚开始我有些紧张,害怕马把我给摔下来,所以我让驯马师叔叔牵着我的马,带着我走。过了一会儿,我看看身后的爸爸老妈,他们都是一个人骑着马走的。我心想:我可不能输给他们,我也要自己骑。于是我对驯马师叔叔说:“我也想自己骑!”叔叔一听,一边跟我说这匹马很温顺,是训练好的,没关系,让我不要害怕;一边帮我绑好缰绳,让我踩好脚蹬,并教会了我缰绳和马鞭的用法。现。现在我开始自己骑马了。我一踢马肚子,又一甩小马鞭,马儿就小跑起来了。哎哟,马跑起来,身子一颠一颠的,我是趴着难受,坐着也难受。呀,爸爸竟敢“超车”,我忍着痛使劲踢着马的肚子,甩着小马鞭,小马又加快速度向前奔跑。过了一会儿,小马不跑了,开始吃路边的野草,无论我怎么着急,它就是不走,我落到了最后。这时,老妈骑马过来,对我说:“拉紧缰绳,别让它吃草了,我们要赶上大家啊!”结果我费尽“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了目的地—额尔古纳河畔的美丽的临江屯,河对岸就是俄罗斯的村庄。

  休息了一会儿,要回去了,我心想:这次我一定要拿冠军!可能是小马跟我熟了吧,这次我只要一甩马鞭,它就开始快跑了。后来我掌握了这个秘诀,骑着我的小马跑的飞快,把大家都甩在了身后。“哇,你看这小女孩儿骑的多好!”“可不是嘛,太厉害了!”刚上山的人看到我,都伸出大拇指夸奖我,我听后心里乐开了花!

700字作文:马3

  马不会像袋鼠那样跳远;不会象鸟一样滑翔;不会象熊一样爬树;不会象蛇一缠蜒。它没有尖牙、没有利爪、没有清晰的视力、没有矫健的翅膀、更没有坚硬的鳞片。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完美的动物,也就是自己心中最喜爱的动物,而在我眼里的马,不是完美而是美好。

  我个人认为,世界上没有最完美的事物,包括人类。任何东西都是有缺陷的,俗话说:“人有喜怒哀乐,月有阴晴圆缺。”这句话句足以证明世间万物都不是完美的,包括那些曾被我认为是完美的动物马。

  马不会像袋鼠那样跳远;不会象鸟一样滑翔;不会象熊一样爬树;不会象蛇一缠蜒。它没有尖牙、没有利爪、没有清晰的视力、没有矫健的翅膀、更没有坚硬的鳞片。但没有这些条件,却依然让野马成了草原上的国王。因为马不会为一食物而互相撕打,它们团结友善,从不发生内战。它们美好是因为它们品德高尚,它们善良是因为它们愿意帮助别人。《白马飞飞》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认真去看过,飞飞忠心耿耿,爱憎分明,毫不屈服于敌手。野马在我国境内仅剩50匹,望大家可以多关照,不要去伤害它们,因为它们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其他动物,除非它先被惹怒了不过顶多也就是将入侵者赶出去或踏伤,很少有被马群踏死的动物。马还会舍己为群,这正是它的高尚品德之一,当马群被肉食者追赶得有些疲惫时,马群中会有一匹老马停下来,成为捕食者的食物,牺牲自己,为马群的逃跑延长了时间。在马群中,不同级别的马会受到不同的关怀,小马被保护得最严密,经常在马群中央,随后是母马。年轻力壮的雄马和雌马会担任保护小马的工作。而最倒霉、最容易受到的关怀、最少的老马站在最外层,担任随时牺牲自己,保护其他马的工作;而雄性首领则会在顶前头领队,雌性首领则断后察看敌情,若有强敌,嘶鸣一声后加快速度奔跑,同时一匹老马也会留下来当诱饵困住捕食者。为马群争取时间逃跑。

  马真的不是最完美的动物,但世界上也没有比它更完美的动物(我个人认为),马的精神一直影响着人类直至今日。团结友善、关心爱护、意志坚定、铁面无私、忠心耿耿、爱憎分明、纤细善良等等。良好的精神让人类的文明更上一层楼。它难道不是美好的动物吗?

700字作文:马4

  自从布封先生写的《马》刊登以后,野马大受欢迎,都成了香饽饽,连大马路上的警官见了野马都得敬礼,哎!这个世界啊!

  偶然的一天,一匹野马正在一条清澈的小溪旁喝水,正好一匹家马也过来喝水,野马有些不高兴,嚷道:“喂,老兄,这是我的地盘,请你离开。”家马连头也没抬一下,继续喝水。过了一会儿,家马清了清嗓子,说道:“呦呦,这不是野马大人吗?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野马气得脸都红了(本来都是红马)“什么?你。”野马正在发怒了。

  “没听布老师说吗?野马是马系家族的骄傲,哪像你们,一点马性也没有!”“胡说,我们家马都是驯良的,脾气那可是相当的温和呕,哪像你们,一句话不合耳朵就要原子弹爆炸。”“你说什么。我们脾气倔,扯淡,布老师说了,那叫豪放与犷野,你说话别驴唇不对马嘴!”“废话,本来都是嘛,对驴唇干吗?还豪放?还犷野?豪放豪的都马夫吓出神经病了?那也好啊?”“总之比你们好,说说你们还有啥优点?”野马有些急躁了。

  家马咪 咪眼,说道:“优点那可是多,比如:我们很勇毅!”“勇毅,哼,我们比你们强壮的多,当然要比你们强!”“胡说,你们强,你们一群打一匹,当然你们胜了,想想,那些古代将军的战马,哪匹不是我们人工驯养的吗?哪像你们,没事自己偷着乐!”“这。那。我们还是比你们好,我们过着自由自在的群居生活,由群举之乐,你们呢?”“我们虽然没有群居之乐,但在战场上有许多勇敢的伙伴,我们就知足了!”野马没话说了。

  家马说:“虽然我们失去了自由,但为人类服务也很有意义的,这样就实现了我们的人生价值,而你们呢?成天这样游荡,平凡的生,平凡的死。你们创造了什么人生价值呢?”野马那股趾高气昂的气势顿时灰飞烟灭,他灰溜溜的拔腿就跑。

  其实,家马也好,野马也好,他们本来就是一样的,区别在于他们一个经过了人工驯养,一个没有。而这造就了他们不同的命运。其实他们也各有所长,我们也无法去评论孰是孰非。

  一匹野马闯入布封家里:“布封先生,你写的《马》很片面,你把我们野马美化了,其实家马也有很多优点是我们所不能拥有的,你还是收回你自己的观点吧。”

  布封目瞪口呆,半晌没回过神儿来。

700字作文:马5

  马的脖子上挂着铃铛,走起路来“叮铃叮铃”,单调的声响,无尽的重复,仿佛一个人的一生。

  那是我第一次骑马,兴奋地坐在柔软的马鞍上,东张西望,最后被马儿吸引目光,心想,怎么能有这么大的眼睛,我新奇的观察着眼前这个动物,它低垂着脑袋,硕大的马嘴,棕褐色的鬃毛,迈着规律地步伐,就这样,带着我们朝大山深处走去。 一开始,我丝毫没有注意到——牵马的人,我一门心思都在马身上。

  “它叫什么?” “小不点” 这么大的马,竟然叫小不点,对于这个名字,我做出了强烈地质疑,就这样我们开始攀谈。 他套着单薄的绿色防水夹克,皱巴巴的长裤悬在脚边,不修边幅,身材矮小,背脊略弯,而且皮肤黝黑,在那时的我看来,他特别像个苦劳力。

  他的话不多,在我的好奇心驱使下,我了解到,他一天大概需要带四五波客人,全程大约一两个小时,这些马都不是他的,他的任务只是负责带游客上山,再下山,牵着这些早已被驯服的马,沿着曲折的茶马古道,机械地行走一天,让我惊讶地是,他在讲述这些时,丝毫没有抱怨,心态是如此的平和坦然,步伐轻快,甚至在前面哼起了小曲。

  在路上,我们碰到了其它马队,他们热情地打招呼,休息过后,再次上路,他会耐心地教我们上马,小心地提示,不要站在马身后,它们感觉到有威胁会用脚来踢你。

  下山时,天空微雨,他熟练地掏出雨衣,帮我们披上,自己却只是扣上了连衣帽,紧了紧衣服,不惧风雨,大步向前。 在后来回想起,我唯一遗憾的是,没有问他叫什么,从始至终,都没有问过,记忆里有一个空白,我只能称呼他为牵马的人,每每在我不安于现状时,我都会想起他的心态,以及他对待工作的责任感,勤勤恳恳、脚踏实地、不辞辛苦。也许,人生本不该这么复杂,活着的意义,该由自己定义,假如你不满足,追求的更多,那你就去拼搏,如果你安于当下,简单的人生,未尝不可。

  尽管已经过去很久,我总是能想到他,我的朋友,一个不知道名字的朋友。 他和这匹马,岁岁年年都走在这条古道上,从容自得。

700字作文:马6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让它给我带来无穷欢乐,让它为我的生活绘画出一道道色彩缤纷的彩虹!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首先会让它成为人见人爱的健马。每天早晨,我会给它吃我为它精心准备的营养早餐。到了中午,我会按时给它刷洗一番,用那经我认真挑选的一把毛茸茸的,被梳起来很舒服的好刷子,仔细地给马儿洗澡。

  假如我有了一匹这样的骏马,我要驾驭着它去游览祖国的壮丽江山。我要与它漫步在广阔无边、一碧千里的草原,倾听着鸟儿们演奏的交响曲,观看着花妹妹,草弟弟的舞蹈;我要去北京,瞧瞧祖国首都的秀丽风光,感受“不到长城非好汉”的英雄气概;我要去那世界最深的峡谷——雅鲁藏布大峡谷,领略雅鲁藏布江大拐弯的神奇,看雅鲁藏布大峡谷的鬼斧神工,在这个自然博物馆里享受清新的空气,我想,一定给人置身大氧吧的感觉。

  假如我有一匹马,除了让它为我的生活带来乐趣外,我还会利用它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在马路边,看见一个老爷爷举着拐杖准备过马路,可是路上车辆川流不息,腿脚不灵便的老人要过马路,多危险啊!这时,我就毫不犹豫地骑着马跑到老爷爷旁边,马儿温顺地趴下。我小心翼翼地扶着老爷爷骑上马背,我拉着马走过斑马线。顺利通过马路后,老爷爷笑容满面地说:“小朋友,谢谢你俩!”这时,我心中甜滋滋的,心里像喝了蜜糖。看看马儿,眼睛也流露出帮助人后的喜悦之情。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给它注入鸟的DNA,让它自由地在蓝天飞翔,带着我从广东顺德飞向上海世博,感受世界科技的先进。我会给它注入鱼的DNA,让它像潜水艇似地带我遨游海底世界,与许多海洋生物做朋友,抚摸鲨鱼的翅膀,与海豚赛游,与大龙虾亲密接触。我会给马注入蚯蚓的DNA,让它除了吃青草外,还喜欢吃废土,喜欢吃受过污染的泥土,再排出洁净的土壤,这样的土壤肥沃,种出的农作物收成高,年年给农民带来大丰收。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用我的智慧充分发挥它的作用。除了为我的生活带来无穷无尽的乐趣外,还让它为人们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为和谐社会作出一分贡献。

  作文九:《未来的马》

700字作文:马7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已经到了2135年,我早已成了一名生物学家,研究出了一种新品种马——omnipotent horse。

  这种马可以穿墙、潜水,还能说话、唱歌、讲故事,而且还是保姆、家庭教师……更巧妙的是,他们还会飞。

  清晨,我的小马莉儿准时叫我起床,为我准备好早餐,帮我整理好了房间,待我吃完后,她又在15秒内收拾好桌子,提起我的百宝箱,带我去上班了。

  才刚到路上,我就发现,赌 车 了!各种悬浮车(浮在半空的车)、疾速车(速度最快的车)、和一匹匹omnipotent horse堵在一起。莉儿见状,张开金光闪闪的翅膀,飞向天空,向研究所飞去。

  我看了看万能手表,呀!快迟到了!我启动了紧急模式,手表立刻显示出到达目的地最快捷的方式、需用的时间,又通过传达器传到莉儿脖子上的宝石项圈上,哈哈,那个宝石项圈就是让莉儿了解情况的感应器啦!不到两秒,我就顺利的到了研究所的实验室了。

  实验室里,我穿着白大褂,戴着护目镜,莉儿则在一旁协助我,不需要她帮忙的时候,她就自动充电、补充能量。

  下班了,我们从研究所出来,边走边聊天,经过一条小巷时,一个鬼鬼祟祟的黑衣蒙面人从我们眼前经过,两手分别拿着激光枪和火焰枪,他是谁?莉儿悄声告诉我,刚刚她经过扫描,认出了那个人是星际通缉犯!莉儿启动了攻击模式,和我商量好了作战方案,只见她穿墙、隐形,找到了星际通缉犯,我从正面和星际通缉犯宣战,莉儿则从后面偷袭,我俩前后夹击,配合默契,三五下就制服了通缉犯,我报了警,不一会儿,几名星际特警出现了,包围了他。

  回家后,我上了新闻,莉儿也成了头等功臣,我们还一起被评为了“星际好居民”了呢!

  怎么样?我研究出的omnipotent horse神奇吧?如果你也想要一匹,就请点顶吧!

700字作文:马8

  一个偶然的下午,我骑着车子从奶奶家回家。在这段看似很不起眼有短暂的马路上,我遇到了一件让我一生都难以忘记的事情。

  他,是那么的朴素,是那么的无辜。他站在斑马线的一边,即使绿灯亮了也未曾见他移动过脚步。在这个酷热的夏天,谁都不想在太阳底下多待一会儿。可是他却一动不动,头顶上的阳光照射着他,一颗颗豆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上滑落下来,滑过脸颊,滑倒下巴,又顺势滴到地上。

  我很纳闷,他为什么不走呢?这么热的天气,恐怕连石头都想找个阴凉地儿好好凉快一下。可是他,却一动不动,活像个稻草人。这时,绿灯又亮了起来,可他还是没有挪动脚步,其他路人都像看乞丐一样看他,眼中流露出一丝惋惜、怜悯。我骑着车子向前移了移,仔细一看,哦,原来他是一位盲人。他手持一根红白相间的盲杖,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色的眼镜。看到他这个样子,我真想去帮他一下,可是身体又是那么不愿意离开车座位。

  这时,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小女孩走过来,看了看这位盲人叔叔,又看了看对面的红绿灯,说:“叔叔,您好,您想过马路吗?”这位盲人叔叔一震,说:“是的,谢谢你小朋友。”那个小女孩说:“叔叔,现在时间不多了,您先到公共伞下凉快一会儿,等到下一个绿灯,我们再过去吧。”那位盲人叔叔说:“好的,小朋友。”那个小女孩银铃般的声音像一首优美、动听的歌曲,传入我的耳朵,一直到我的`心,在我的心里荡漾、荡漾……

  “叔叔,绿灯了,我们走。”那位小女孩牵盲人叔叔的手,一步一步的从马路这边走到了马路的那边。我目送着他们,心里涌出一种不知名的感动。

  山东潍坊奎文区山东省潍坊新华中学初一:王峻城

  点评:题目拟得很好,写下了自己的路上见闻。“恐怕连石头都想找个阴凉地儿好好凉快一下”文章的前半部分,语言诙谐、流畅,为后面的盲人与小女孩的出场做铺垫。但是要注意的是,充满爱的斑马线,重点应当在于这条斑马线是如何充满爱的,充满的怎样的爱。而文章的前半部分似乎笔墨更多,后面小女孩帮助叔叔的细节不足,显得有些头重脚轻了。

  可以在后面的部分多加些笔墨,在细节上精心雕琢一下。

700字作文:马9

  现在,我们不能再大街上看到骑马的的人了,想看马的话,需要到动物园去看。

  我们都知道,马在以前是作为一种交通工具存在的,在古代战争中,骑兵是一种很厉害的部队;现在,我来给大家介绍介绍马的各种特性吧!

  马,睡觉的姿态与人不同,人是躺在床上,而马呢?与其说它是在睡觉,还不如说它是在“站觉。”因为马睡觉的时候也是站着睡的。家马的祖宗——也就是野马,以前生活在森林或者草原时,随时会遭到猛兽的袭击,所以它们就站着睡觉,以便听到动静十能够快速地逃跑,虽然现在家养的马没有猛兽来袭击,但是站着睡觉的习惯却保留了下来,因此马总是站着睡觉。

  马,是古代十分重要的交通工具。以前人们总是骑马上街的,因为那时候还没有发明汽车呢。在那个时候,人们上街要骑马;搬家时,要靠马来驮运东西;上战场时,也要骑马作战。古代的人离不开马,现在的蒙古人也离不开马。瞧,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到处都是马的足迹。蒙古人喝马奶,赛马。他们还特地定了赛马日,把大家的好马都牵出来,一决胜负。从马身上,我们更能感受到蒙古人的豪迈气概。

  马,对食物的要求并不高。它不象猫和狗,娇生惯养,它只要有一片青草地,就能解决食物问题了。

  马,它的勤恳是出了名的。想必大家都听过这样一首歌吧:“白龙马,脖铃儿急,驮着唐三藏小跑仨徒弟,西天取经上大路,一走就是几万里……”这首歌一开头就歌颂了默默无闻的马,可见马在人心中的地位高着呢!

  马,还有许多好的精神鼓励着人们,现代成语中,有许多是关于马的:龙马精神,马到成功,快马加鞭……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马的重要性吗?

  马,一种勤勤恳恳的动物,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需要像马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做像马一样的默默无闻,忠厚善良的人。那样,祖国的明天会变得更美好!!

700字作文:马10

  古时候,马就像现在的汽车,是一种交通工具。而现在科技渐渐发达,发明出了船、汽车、飞机等更加先进的交通工具,马的用处好像就没有从前那么广泛了。

  [评:以前连车都是马车,连路都是马路。现在车成了汽车、火车,路成了公路。马是不是要被淘汰呀?]

  一眨眼,就到了22世纪,马这个“大臣”又再一次被“重用”了——汽车虽然跑得快,可现在自然资源日渐减少,人们不得不十分小心地用水,用电,用油,大家都变成了“吝啬鬼”,只要浪费了一点点有用的东西,大家就会唠叨个不停。因此,马又成了一种便利的交通工具——虽然速度不是很快。

  [评:马又时来运转了,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人类不小心又把自己“发展”回马主宰运输的时代了。]

  科学家正在研究一种新技术,是可以加快马的奔跑速度的一种药液,马儿们喝了它,就会和传说中的“千里马”跑得一样快,时速可达到160千米/小时呢,速度快得就像高速公路上的汽车。

  [评:这样的药液真是神奇。]

  很快,这种神奇的药液研发成功啦!一匹雪白的纯种良马喝下了这种药液——咦,外观上没有什么样的变化啊?骑师骑上了马,马儿等他坐稳,就迫不及待地飞奔起来。谁都没有看清马儿到底是怎么跑的,只看见了一团白影从眼前一闪而过,接着看见了被马蹄扬起的尘土——场面真是壮观。

  [评:神了!后面三句写马的飞奔速度,实在写得很好,很生动,“白影”“一闪”“尘土”,好马!]

  科学家立刻生产出了更多的药液,让马儿们服用。慢慢地,人们开始大量的使用马来当作交通工具,汽车也被淘汰。人们为了让这种“新型汽车”乘坐上去更加的为舒适,又对马进行了更多的改良。现在,走在大街上,你随处可见人们坐在舒适的“马椅”上,在不急不徐地穿梭——逛街时不需要太快,慢慢溜达就行了。

  [评:绝对绿色的交通工具!]

  未来的马多么有趣啊!

700字作文:马11

  时代在飞速的发展着,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二十一世纪,对人才的要求也愈来愈高。许多良马都处于被就业的状态。

  这天,千里马打开百度。对话框里弹出了一个招聘广告,是伯乐为皇室招聘千里马的。“由于皇室需要,现特在全国范围内为燕昭王招聘千里马一匹,待遇丰厚,条件如下……”千里马看着得意极了,“呵,这不是在全国范围内找我么。”在家里“宅”了这么久,千里马决定去招聘会场看看。

  一大早,千里马带着自己的小兄弟——棕毛小马去了会场,“呵,会场上还真是马山马海,”棕毛小马惊叹着:“我说千里马老兄,要不我们也去制作一张履历表,应聘去?”

  “不用,我自己就是最好的履历表。是金子在哪都是会发光的,何况我千里马在哪都是金光闪闪的。走,回家等等通知去。”千里马掉头飞奔回了家里,等待着主考官伯乐的三顾茅庐。

  而彼时毫不起眼的的棕毛小马已经着手制作履历表了。他很努力的分析自己的优点和特长,并在老博士的指导下制作了精美的个人介绍,满怀学习的投进了招聘官方邮箱。获得应聘资格后,棕毛小马在伯乐面前更是努力地表现着自己。他的自我推销很受伯乐赏识。

  众马被通知在家里灯火皇室的通知。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着,猴年马月的某一天。伯乐携皇室秘书来到了千里马的小茅屋旁。隔着窗子,千里马看见了门外的伯乐先生,高兴地吹着口哨起身去开门。“您好,伯乐先生,我是千里马,已经做好应聘的准备了。我们马上走……”千里马兴高采烈地说着。

  “对不起,请问棕毛小马住这儿吗?”伯乐笑着问道。

  “哦,是的。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对了,他应该送送我,”千里马疑惑的喃喃着,依旧很开心。

  “不,是这样的。皇室的招聘会上他的表现很出色,所以皇帝录用他了,”伯乐示意让棕色小马出来。

  “可是,可是,我才是千里马呢,他不是……”千里马极力争辩着。伯乐并不理他,带着棕毛小马去上任了。

  看着他们与远去的背影,千里马又气又恼,“哼,有眼不识千里马!”他关上门,开始等待下一个“伯乐”的拜访。

  后来呢?有人在问千里马后来怎么样了,呵呵也许在等待伯乐中“宅”着呢。

700字作文:马12

  这次放假我们一家抽了四天时间,去了巫溪著名风景区红池坝游览,清澈见底的西流溪,美丽迷人的红池、色彩缤纷的花海、还有那彩带……这些景色都让人流连忘返。可无论走到哪里,总有一道靓丽的风景——马。

  在所有的动物中,马是身材高大健壮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美丽的。它的耳朵长得刚好,不大不小。马的鼻孔非常大,应该能塞下4只笔。它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望着远方,仿佛整个草原就是他奔驰的地方。每匹马都有四条有力的双腿,带着它的主人在草原上狂奔。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它的尾巴却很适合它。因为它的尾巴向两边摆动,能有效地帮它驱走蚊子和苍蝇。马的皮虽然很坚实,又长满着密密的毛,但它却很敏感,所以蚊虫让它很苦恼。

  这次我特地去观察了马吃草的样子,它们吃草时非常有趣。马儿吃草时,先用嘴使劲扯,把草连根拔起,然后在嘴里嚼一两下就咽下去。我很好奇,马为什么嚼一下就嚼烂了呢?我去问妈妈才知道,原来马有3个胃,它第一次吃的时候,就把草装在其中一个胃里,然后晚上它饿了,就把早上吃的草返到嘴里,再慢慢地嚼。

  当我们去西流溪骑马时,我发现马和人其实是一样很有性格的。爸爸选了一匹白马,当白马的主人把它拉到路上时,开始它还是很听话,在主人面前尽显它的本领,让它跑就跑,让它停就停,走了一段路的时候,偶尔发现它的主人已经不在了,嘿嘿,它就会慢悠悠的散起步来,发现好吃的还会吃点东西了再走。但是当你扬起马鞭,使劲地抽它,它还是会加快步伐向前奔去,只是没有原来那么积极了。

  这次去骑了那么多次马,我就觉得马是一种温顺的动物,你和它呆上一段时间,它会越来越听话,会和你慢慢成为朋友。

  红池坝,我一定会再回来,再次骑着骏马在草原上驰骋。

700字作文:马13

  这个暑假,我和家人来到“希拉穆仁”大草原,导游说如果不骑马,草原上五个景点就看不到,因为所有的景点都离宿营地很远,骑马看一个来回要3个多小时。不管马大马小,都是300元骑一个来回。我特别喜欢骑马,而且听说内蒙古的马是放养的野性马,长得又高又壮的,我很想试试。

  第一次在高低不平的草原上骑马,心里充满了激动和好奇,在颠簸中刚走出不到200米,就听见奶奶大叫:“马倌,要是坚持不了怎么办?”马倌说“好办,你再花300元改乘草原越野车。”奶奶开始发牢骚了“骑马前你为什么不说有车,等我骑上了马,这会你又说有车了,没你们这般赚黑钱的……”

  这时马队来到一个下坡处,马倌赶紧冲到队伍前面告诉大家,拉紧缰绳,身体向后,蹬紧脚蹬。我赶紧认真做好动作,我毕竟是第一次骑这种马,马倌说的话都是经验之谈,我不敢怠慢。一阵下坡上坡,充满刺激但也让我惊心动魄,我很顺利通过了这一关!

  第二个景点快到了,马倌为了赶时间,一阵呼哨,马队开始了飞奔。这下把我可吓坏了,我还没有骑过快速飞奔的马,再加上因为我没有做好准备,所以身子一歪,吓得我高声呼叫“不要啊!不要!我要摔下来的!”

  为了阻止我那奔跑的灰马,我也顾不了许多,学着电影上骑马人的样子,猛地拉紧缰绳,灰马长嘶了一声,总算停了下来,真是有惊无险啊!

  “战斗”刚刚结束,后面的几个叔叔特喜欢马奔跑时的刺激,不停地打着呼哨,马群又开始骚动起来。几匹高大的红马又开始奔跑起来,灰马一见有马奔跑毫不示弱,立刻仰蹄飞奔,而且速度越来越快,而且灰马只要一跑就要跑第一,我大声叫道:“Ohmygod!我的马一跑起来就一定要争第一的,快停下来啊!”危机时刻,马倌大吼了一声,马队才停了下来。

  返回的路上,因为我们的马队里有三个小孩,大家都放慢了马步,3个多小时的马背生活,让我感受到骏马奔驰时的一种征服者得自豪!

700字作文:马14

  驴和马杂交产生的后代骡,因为马和驴不是一个种,所以骡不能通过有性生殖产生后代。

  这寥寥一行字早就冷冰冰地印在了生物书上。

  每看到这一行字,就由衷而叹。这意味着骡子永远不能拥有做父母的权利,它们只可以选择母爱,却不可以付出母爱。

  上个星期总会见中医院一带,有个上了年纪的伯伯牵着一匹马在道路上拖着一车钢管走,马后面始终跟着一匹小马,微棕带灰的发色显得与母亲有些不同,大马拖着钢管,却也能疾步行走,小马呢,也会常常跟不上大马的步伐,被落在后面五米来远,望着大马的背影,它又匆匆地向前奔,一直随大马向前走。

  回家,与奶奶时而闲聊,无意间提起了在街道看见的那两匹马儿,才知道,那匹“小马”其实是匹小骡,一直跟随母亲,穿风踏雪,不离不弃。

  小骡。

  这两个字一直在我脑海震荡回放,又想起了课本上的那段话,微微皱眉。

  不料今天又看到了那对母子。仍然是一前一后,一车钢管一位大伯。

  有些小孩子,有些同学,也会像我一样把目光停在马儿身上,久久不肯离去。或许是因为好奇,有些小孩子会用天真的口吻道:“哈,马呢。”马。可惜,只有一匹。有些中学生还特地把自行车骑近点,与大马只相隔数十厘米,嘻哈地笑,而这时却让我看到了最为感动的一幕。

  小骡对着自行车“吼”叫,略带嘶哑的声音中夹杂着一份怒气,而它又不敢歇斯底里,却能感到这份压抑,我也能感觉到它的鼻间正喘着气,带有警惕与愤怒。自行车上的人却未感到半点,依然停留不走,僵持了半分,骡竟蹬起了后蹄,向自行车蹬去,幸好,自行车走了……要是踢中,小骡也会被转动的车轮轴导致受伤吧。

  结束了,谢幕了。认识车水马龙的街道,认识那一前一后,一车一人。小骡仍紧随母亲的身后,唯留给我们一道淡然的背影,也许时光会将它抹去,而感动不会。

  马儿会回首望望自己的孩子,骡儿也踏着随母亲的步伐一步也不落下,人儿也会挂上疲惫而又满足的笑,钢管会随着车子的颠簸嘎嘎作响,我知道,那一定是幸福的乐章,它们继续向前,不知道它们会去哪里,但我知道,那一定是幸福的方向……

  “小马”它虽然不能付出母爱,它却可以得到母爱,更可以回报母爱。

  两匹马儿,拜,你们朝着去幸福的方向吧。

700字作文:马15

  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现,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韩愈这寥寥几笔写尽了千里马的苦衷,其空有一身才干却发挥不了,可以说是人生中最痛苦的事之一。韩愈的这一说虽然写于唐朝,但是在当今社会,类似等待伯乐而不得志的千里马还是大有人在。

  这里,我想提醒那些等着被人赏识重用的高手们,如今是知识爆发的年代,可以说读书是我们青少年唯一的出路,几乎只要家长有条件,都会给孩子上学,并给他们吃偏饭,你们这种人才是不可计数,人家公司想怎么挑就怎么挑,你这样坐在家中,等待机遇,你当你是谁呀?诸葛亮还是姜太公?机遇常常青眯有准备的人。这句话在此我将它改为机遇常常青眯毛遂自荐的人。说到毛遂,我不得不佩服他的自信,他以一句臣乃今日请处囊中耳,使遂蚤得处囊中,乃脱颖而出,非特其未见而已。打动了平原君,且成功完成了使命,使他终得名垂青史。

  因此,我要问大家的是:你假使是一个有才学的人,是愿做一匹千里马,等待伯乐来让你大发光彩,还是愿意做毛遂,抓住一闪而过的机遇,努力证明自己呢?能被伯乐一眼相中,你的人生固然坦荡灿烂,而学用毛遂自荐,可能所有的局面都需要你亲手打拼。也许有些人愿意一下子登上人生的颠峰,不必受那磨练之苦;也有些人愿意自己踏踏实实的从底层做起,也许到不了前者的境界,但他的一生也算得精彩。如果要让我选择,我倒更愿意选择后者。为什么?因为前者的顺利成功,别人会更多地归因于运气,与你本身实力的多少无关,即使你肚藏乾坤,别人也反说你是暴发户,而我之前也说明了,如今知识分子如此的多,却你一个人又怎样呢?会被相中的机遇是小之又小!而后者的成功,大部分靠你个人拼搏而来的,成功后回首自己背后辛酸的脚印,会让我感到一种无比的自豪,别人亦会由衷地尊敬我,承认我的实力。

  千里马,守着伯乐来发现,假如世无伯乐,那千里马也就免不了被埋没的悲剧,与其坐等别人,还不如毛遂自荐,在成功与失败的拼搏中,绽放自己生命中最灿烂的一刻。希望大家读了鄙人拙作之后,有所感悟,挑战自己,做一个让人仰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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