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_

时间:2021-03-19 13:00:38 朋友 我要投稿

朋友_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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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的我总是非常羞怯,跟着妈妈出去的时候,总是紧紧地拉着妈妈的衣角,她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从不肯轻易地放开,生怕自己走丢了。每到这时,我总是想:要是有个人能陪我留在家里就好了。可惜,这个愿望总是不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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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是妈妈知道了我的心思吧。有一天,妈妈带给我一个礼物,这个礼物在礼盒里一动一动的,让我既好奇又害怕。在打开礼盒的一瞬间,我惊喜万分:是一只雪白的小兔子呢!这只兔子也有点惊奇,一直盯着我看,好像在说: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在这里?

  惊喜过后,我又仔细地端详了它的模样:雪白的身体扭动着,长长的直竖着的耳朵十分警惕地倾听着周围的动静,红红的眼睛不时地打量着四周,小鼻子灵敏地嗅来嗅去,三瓣嘴上的胡须颤动个不停,仿佛在和我打招呼。

  我们给它安排了一个住处。我和妈妈找来一个大纸箱,在里面放上一条破旧的棉被,放到阳台上,这就成了它的临时住所。白天,它在屋子里玩闹,晚上,它就在这里休息。住处问题解决了,接下来就是食物问题了。我给它放了胡萝卜、大白菜和青菜,我想它应该最喜欢胡萝卜吧,就多放了一些,没想到它对胡萝卜不屑一顾,反而对青菜情有独钟。不一会儿,青菜全都被它狼吞虎咽地消灭了。

  跟它相处久了,我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了,我们已经成了非常好的朋友。每天傍晚放学回到家,它总是跑出来迎接我的归来,亲热地在我的脚上蹭来蹭去。给它喂食时,它也会用胡须轻轻地碰我的手。但是当我不在它身边时,它就会安静下来,回到自己的小窝里,不再那么活泼、欢快了。

  突然有一天,它失踪了。我非常伤心,可我相信,它是会回来找我的,因为我们是朋友,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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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孙悟空是一对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兄弟。他教会了我七十二变、定身术等仙术;他还叫四海龙王找人给我打造了一把一万三千六百斤重的矛给我当兵器耍,名字叫“火尖枪”。

  我飞到花果山对孙悟空说:“兄弟,鬼妖山上有个豹子精,听说非常厉害,时常到山下害人,我们去把它除掉吧!”孙悟空说:“可以啊,在哪呢?这些天我手都痒痒了,快带我去。”接着他又对小猴们说:“猴儿们,把好家门,我一会儿就回来了。”

  我们到了之后,看见了山上遍地都是人的尸体,我们气不打一处来,孙悟空急了,直接掏出金箍棒对着洞府一阵乱打,此刻,那豹子精朝孙悟空扑来,我用火尖枪一刺,啊!不好,竟然是个假体,孙悟空被豹子精打晕了,我们中计了,我赶紧去救他,突然一阵飞沙走石过后,人都不见了踪影。我把土地老儿叫出来,问他这附近有没有豹子洞,他说鬼妖山的西南角还有一个洞府。

  我慌忙赶到洞府,变成一只蚊子飞了进去,看见孙悟空被一个大玻璃罩罩住了,而豹子精正得意呢!我笑着飞到它身后的岩石上想怎么办?突然豹子精精看到了我用手一拍,幸好我闪得快,否则……我现出原形拿出火尖枪刺它,豹子精拿出来狼牙棒来防守,我根本没有攻击的机会了,一群小妖朝我冲了过来,我用分身术把小妖和豹子精围在一个圈里,豹子精大吼一声拿起狼牙棒向我攻击,我故意露个破绽,再虚晃一枪,豹子精便乱了套,我趁机拿出火尖枪去刺豹子精,豹子精突然变成观音菩萨说:“宸硕,你机智勇敢,以后必能成就一件件大事。”说完洞府,小妖,观音菩萨都消失不见了,我正纳闷是怎么回事呢?孙悟空突然站到我身旁说:“这是观音菩萨对你的考验,恭喜你成功通过了观音菩萨的考验,以后要继续加油,多做善事。”

  我从此便更加勤奋于练功,不辜负菩萨对我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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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是一个陪伴我们一生的人,尤其是在小学或者初中的时候遇到的朋友,基本上就是伴随我们一生的好朋友,因为在这个单纯的年代能够让我们走到一起说明我们有共同的爱好和共同的理想。我的同桌就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因为我们两个人的学习成绩及为人处世的三观都是一致的。

  我记得有一次我在闹肚子的时候,身边的同学没有一个人察觉出我的异样,反而是我这个同学他看出了我今天跟平时与众不同,所以就上前来关怀慰问我。然后我就对他说出了实际的情况,因为我不太想请假,不想旷课,所以我就强忍着来上课。但是他知道我肚子痛以后直接就去跟老师帮我请假,然后带着我去学校的医药室找老师开药,后面一直在细心地照顾着我。

  身为朋友这些事情虽然说别人也能做到,但是他能够这么细心的从一个同学和朋友的角度来照看我,让我非常的感动,也在那一个时刻,我知道这是我一辈子的好朋友。我是很多人并不理解这种瞬间,但是如果当你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在你黑非常无助的时候,有人能够理解你,关心你,懂得你并且去帮助你,那你一定会非常的感动。

  朋友这个词是非常广义的一个词,有的原版朋友当做一生的知己,有的人把朋友当做出卖的对象,而我觉得朋友就是应该互相扶持一起前进。朋友就是我们这一生中,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倾诉的对象,在共同富贵以后能够互相的扶持,两个人一起进步。比如说学习的时候,如果你没有一个要好的朋友一起跟你学习,那么很可能你学着学着就会中途放弃,但是如果两个人共同进步,那么放弃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于是两个人就一起共同进步了。我觉得朋友的意义就是带领我们一起前进,一起成长,这就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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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高尚义。他有一头黑发,长眉毛下有一双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有一张健谈的小嘴,能讲出很多知识,让我们佩服他。我们都称他为“小神童”。你觉得他帅吗?

  有一次,老师说今天要考试。每个人都把书放在桌子上,拿出铅笔和橡皮做试题。在等老师发试卷的时候,突然发现找不到铅笔了。我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满头大汗,低头看着桌椅,心想:现在要是有笔就好了!这时,高尚义见我着急,轻声问我:“怎么了?”我焦急地回答:“我找不到我的铅笔了,我想我忘了在家。”高尚义急忙翻出铅笔盒,递给我他最喜欢的铅笔,轻声说:“你放心,我借给你。”说话的时候把铅笔递给我。我一看,立刻笑着说:“谢谢。”“不客气!小事一桩。”就这样,我和高中一起做卷子。

  还有一次,我去上体育课。老师让学生们跑。我心想:我是班里跑得最快的。没人能打败我。为什么

  可能输呢?跑步开始了,我大步流星,冲向第一,可是,我突然摔跤了,膝盖跌破了,划出了血印子,脚上很痛很痛。高上一看见了,立即停下了脚步,扶着我,去帮我敷药。我心里十分感激。

  我也有帮助高上一的时候。记得有一次,高上一提着重重的一袋牛奶吃力地走过来。我见状,立即去帮助他。高上一连忙说:“谢谢你。”我笑眯眯地说:“我本来就是班上大个子,体力活由我来干。同学间就应该互相帮助。”

  就这样,我和高上一就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就是一个活泼开朗、乐于助人的小男孩。你喜欢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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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人,在你伤心的时候安慰你,在他快乐的时候和你一起分享,在你生病的时候陪着你,和你形影不离,这个人就是朋友。

  我的朋友是个瘦高个,大约一米四左右。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像两颗黑色的宝石在闪闪发亮。一张小巧玲珑的脸上镶嵌着一个樱桃小嘴。

  她的性格十分宽容,善良。在火车站上人山人海,有一个人不小心把她撞倒在地上,刚好被箱子上的尖儿给划破了。这时我想她应该说:你把我的手给划破了,你得赔我。但她却面带微笑的说:"没事的。"但那个人看到鲜红的血差点染遍了她的指尖,决定帮忙包扎一下,但她坚定地说:"不用了,你的火车快开了,赶快上车吧!"我的朋友的宽容和大度真的让我很敬佩。

  她不仅宽容,而且还很好学。暑假,她看我在那里溜冰,她也想学。她穿上了溜冰鞋,我告诉了她溜冰的技巧和要领。她就松开我的手去滑了。可是刚滑了没几步就摔倒了,但她并不灰心,而是站起来继续学,直到学了一个小时后,她终于会了。我不解地问她:“为什么你要学会溜冰呢?”她笑眯眯的回答说:“失败是成功之母,但任何事情都是靠坚持所得来的,即使你中间失败了,也要再站起来。”这句话在我的脑海里浮现了很久。直到几年之后,我也在想:她的毅力值得我学习。

  这就是我的朋友,一个简单、大方,心地又善良的朋友,我很高兴能跟一个这样的人交朋友。你喜欢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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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嵌在白净的脸上。她十分文静,在班里不常干出“大事”,但有一次,让我十分敬佩她。

  “同学们,我们先来学习腿部的蛙泳动作。”教练茶着双手,对我们说。我们几个女生胆怯地下了水,跟着教练学动作。经过教练的示范后,就轮到我们自主练习了。

  对于我们这些“旱鸭子”来说,简直是比登天还困难!就在我们抱怨时,刘思敏带起了头。只见她双手搭在“扶手”上,身体笔直地“卧”在水里。可是她的身体下沉了,这不符合教练的要求。可她不肯放弃,在一次尝试了起来。

  这回,刘思敏改变了“策略”。她把头闷在水里,将手搭在“扶手上”。可惜她这次尝试还是失败了。这可怎么办呢?连我都替她着急。刘思敏啊,刘思敏,你不会就不要练了呗,反正教练也不回来说你。

  就在我要去劝刘思敏放弃时,她进行了第三次尝试。

  只见她屏足了气,两眼一闭,上手自然地搭在“扶手”上,脚也伸地直直的。刘思敏似乎感觉到浮力的作用了,便把两腿“劈开”,在水面上划出了一个漂亮的弧形!刘思敏成功了!她成功地做出一个精彩的、准确无误的动作!

  在旁“观看”的我,顿时目瞪口呆,半天才回过神来。“刘思敏,你好厉害啊!这么‘高难度’的动作,你竟然……”没等我话说完,刘思敏谦虚地挠挠头:“没什么。只要坚持不懈,你也可以做到的!”说罢,她又去一旁练习了。此时,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刘思敏。她的成功就来源于她的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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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似流水,一眨眼工夫几年便过去了,而我几年前养的小狗,这时也成了一个“彬彬有礼”、懂事的中年狗了,我十分喜欢它,也十分爱护它。

  记得它刚满月的时候,身上长着雪白的绒毛,胖胖的身子。走路的时候,乍看上去,根本就不像小狗,而是一个雪白的小绒球在滚动。整天吃了睡,睡了吃。跟小猪没什么两样。

  它渐渐地长大了,也变得更顽皮了,叼着自己的玩具撕来咬去,像是一个武士正在和它的对手激烈地搏斗,搞得“狗毛”飞扬,场面好不“壮观”。

  它长大了,也变得懂事了。每次等我一放学,它便伴着一阵叮当叮当的铃声跑过来。又是叫,又是跳,好像在说:“小主人辛苦了,欢迎,欢迎!”我今天一天不开心的事早就被抛到九霄云外了,我总是开心地拍拍它的小脑袋。

  可是它却做了一件事,令我哭笑不得!

  记得那是个三伏天,我在家只穿一件小背心和一条短裤,还把电风扇开到了一挡也难解其热,我家的小狗也趴在地上,呼呼直喘气,舌头早已伸得老长了。家里的冰糕被我消灭光了,只好走进厨房笨手笨脚地冻了点冰块。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它们弄了出来,随手放在挨着茶几的小桌子上,便去厨房拿小勺,打算好好品尝一下我的手艺,可是却在途中听到一阵“咯嘣咯嘣”的声音,我并没有理会。当我重新来到客厅的时候,我怔住了——小狗正津津有味地嚼着我的小冰块!我不知所措地眼巴巴地看着它把我的最后一块冰块也吞掉了才满意地舔了舔嘴巴,摇着尾巴回窝里睡觉去了。我这才回过神来。哦!原来我心爱的小冰块早已葬身“狗腹”了。气得我呀……可是我一看小狗那凉快的样子,真是又可气,又可笑!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熊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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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普通小学生,但是我很幸福,因为我有一个知心朋友。

  她,是一个尖子生,只要你问我们班学习最好的是谁,大家都会回答“陈瑶!”对,我的朋友,就是这个可爱的小女孩!

  她有着一张圆圆的脸,水灵灵的眼睛,粉红色的樱桃小嘴,可爱极了!有时候,她会给我一脸笑容,有时候会和我互相交流。别看她还没我高,但是,她脑子里装的知识可不少!

  我为什么喜欢她呢?因为她可爱,因为她是我的知音,还因为她从来都对我忠心耿耿,从没背叛过我,没有倒出我们之间的秘密。

  其实,最重要的是我和她心灵相通,很多人都很羡慕我们能分别找到自己的知音。记得有一次,一个同学给我们看他玩悠悠球的把戏,我和陈瑶都对他赞不绝口。在同一时间说:“哇,你真棒!”当时,那个同学一愣,笑了。

  陈瑶和我可以算是我们班第一学期第一对好朋友,第一对知音。这可是因为一次偶然的帮助。

  当时,刚刚开学,我迟到了,同学们都在早读了。我望着大家各种的眼神,在四十四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中找到了这双和我心灵相通的眼睛。我知道,我的知音中绝对有她一个。

  我知道她的名字是因为我和她被老师排在一起时,她干脆地问我:“你叫什么?我叫陈瑶,能和你交个朋友吗?”说着,伸出了她那只充满友谊的手。我心中突然涌进了一股暖流,这可是我第一个在班级认识的朋友,还是她主动和我交朋友呀!我当然同意了!可我可没想到,这次普通的同意,却造就了一种不普通的友谊。

  之后,我和她的友情越来越好,越来越深,使我们已经是一对好姐妹,而不再是简简单单的朋友关系了!

  我和她的友谊见证,是明媚的蓝天,是那蔚蓝的大海,是那被玫瑰染红的云霞!我爱我的朋友——陈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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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唐晓霜。她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就像一泓清澈的泉水。平时总爱穿一身雪白的衣服。她不仅漂亮,而且其拾金不昧的好品质更让我敬!,就说上周星期天发生的事吧。

  那天,天气晴朗,万里碧空飘着朵朵白云。我和唐晓霜乘着这好天气,相约一起去通州商场玩耍。当我们走到商场的第二楼,在卖皮包的地方我发现地上有一个东西,便好奇地拾起来一看,是一个钱包。打开钱包一看,“啊,里面有七百多元钱。”我和唐晓霜异口同声地说。我忙把唐晓霜拉到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对她说“唐晓霜,乘现在没有人,我们把这些钱分了吧。有了钱,我们就可以去吃德克士,还可以买好多的东西呢。”唐晓霜没有回答,她用生气的脸神看着我,好像在对我说:“张嘉,你不能贪小便宜。”

  过了一会儿,唐晓霜好像想出了好的办法,带我找到了楼层执勤的保安。唐晓霜对那保安叔叔说:“叔叔,我们捡到了一个钱包,你知道是谁丢的吗?”保安叔叔接过钱包,把钱包打开,翻来翻去,好像在里面寻找什么东西。过了一会儿,保安叔叔在钱包里找到了一张身份证,上面有失主的名字,地址。我们便跟着保安来到了失主的家门口。“咚、咚……有人在吗?”“谁呀!”失主一边说一边走过来开门。唐晓霜对失主说:“阿姨,您是不是丢失了一个钱包?”失主马上说:“是的,是的,我丢失了一个钱包,钱包里有我才发的工资七百多元钱呢!”保安叔叔把手里的钱包还给了失主,失主高兴极了,她问保安叔叔:“是谁拾到钱包的?”保安叔叔指了指唐晓霜。失主用感激的目光望着唐晓霜,对唐晓霜说:“谢谢你,小朋友,你真是一位拾金不昧的人呀!”这时,站在一旁的我脸不由得感到阵阵发烫。

  我相信你读到这里,一定会觉得我的好朋友……唐晓霜很可爱吧!我也为自己有这样的一个拾金不昧的朋友而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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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上来!”绿油油的树丛中冒出一个小脑袋,她就是我的新朋友冯迪。

  她长得比我矮,比我瘦,但是,别小看她,她可灵活啦,跑起来比风还快!冯迪的脸黑黑的,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闪闪发光,透着一股机灵儿劲儿,一个又小又尖的鼻子,一张红润润、小巧玲珑的嘴巴,时而张,时而合,时而露出大门牙,惹人喜爱。

  有一回,我们去小区玩儿。我们爬上了一座“石山”,正呼吸着新鲜空气。“你们在上面干什么?”传来一阵洪亮的声音。

  我低头一看,发现一个淘气的小男孩,坐在“石山”下池塘边,正把吸好水的水枪瞄准我们呢!冯迪安慰我:“别害怕,他不会射上来的。”果然,不出冯迪所料,水射在了石山边的树叶上。

  冯迪得意地爬到石山顶,两手放在嘴角两边朝他喊道:“就你这点小伎俩!”她又在我耳边嘀咕了几声:“你在上面,我来对付他。”冯迪像小松鼠一样轻盈地跳下石山,来到小男孩面前。他立马吸水,“扑!”水射了出去。冯迪弯腰一躲,水不偏不倚射在了大树上。

  冯迪大笑起来,小男孩气得满脸通红,跳了起来。冯迪弓着身子,来到了一辆汽车边,她似乎没发现小男孩又向自己发了一枪。我差点叫出声来:“冯冯,小心!”就在水与冯迪身体接触的一瞬间,她跃了一步,躲在车后。她探出了脑袋,吐出舌头,“没射中!”我心里的大石头落了地。

  呸,不玩了!”小男孩闷闷不乐地走了。“

  还有一次,我们下楼跳长绳。冯迪打头,“我先来!”绳子刚摇起来,她的双脚不受控制一样,蹦到绳中,脚点地,又跳了出去。“真完美!”大家都叫好。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这个机灵的小女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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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每当听到周华健的朋友这首歌我会不由自主的想起我的朋友。

  她,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下藏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双眼睛总是贼溜溜地转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说起话来噼里啪啦,像炒豆子一样,只要她排第二,就没人敢排第一。这不是关键,关键是她的笑声,别看着挺文静一人,她笑起来令人起鸡皮疙瘩,有句话说得好:晴雯一微笑,地球美一美,晴雯二大小,地球起疙瘩,晴雯三狂笑,地球都要抖三抖。

  有一次,在图书馆里,我们都在理书。突然她好像想到了什么,笑了起来,一开始没什么,可是到后来……“哈哈哈!哈哈哈!停不下来啊!”说着,她一只手捂着肚子,一只手在空中摆着。我嘀咕着:“是不是出门忘记吃药了,还是吃了炫迈口香糖根本停不下来了呀?”连盛老师也说:“{这孙晴雯也太那个了,吵死了。”她不仅笑声很有魔性,还是个正宗的吃货。

  那天是星期天,我们来学校排练,可以带零食来,她一走到就开始翻吃的,先是掰了一个橘子,一人一半,她一口就吞了下去,“嗯啊!甜!”她砸吧这嘴巴似乎还没吃够,又拆开一包奥利奥,拿出一块’啊呜‘就是一口,吃得满嘴的屑,真是醉了。

  我哼唱着:“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还有伤,还有痛,还要走,还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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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乐山在我们游学营大名鼎鼎!在写文章方面,他算是我们栋梁班的翘楚了。我每周必拜读他的`大作,我们游学营的老师和同学对他的文章评价也极高。可我与他的友情,缘自下棋。

  我在游学营里,有幸和他在围棋上有两次对决。第一次的对决,是在老师的安排下我们相遇的。经过一番激烈的角逐,最终以彭乐山主动认输结束了近半个小时的对决,从此我们便熟识了,成了朋友!

  本周老师让我们自己带棋子找对手下,为了弥补上次对决的遗憾,我们俩都主动找到对方,又开始了一场激烈的厮杀,在开局的前三分钟中,我步步为营占为上锋,一连将他的好几颗子儿请出了棋盘,但是并不见彭乐山慌乱,而是镇定自若,我们又接着下了十多分钟,在这十分钟里我们不相上下,难以分出胜负。这时,耳边传来了老师让集合的声音,我不禁感叹时间过得可真快呀!可是我们还没分出胜负,彭乐山说:“不如快刀斩乱麻!”他提议:“我们就用石头剪刀布,三局两胜决定输赢吧!”我想也没有什么别的好办法,就同意了!最终以我的两局失败而告终!但是我的心里很不服气,觉得他胜之不武。

  我想如果下次老师再组织下棋,我还要找他,希望老师留给我们充足的时间痛痛快快的来一局!

  在集合的路上,彭乐山请他的朋友给我们指导棋技,我们又学了一新招“百目大三角”,此时的兴奋立刻赶走了刚才心里的不快。我想:总是追求完美,但很多事情都不会有完美的结局,只要再过程中感到快乐,有所收获,不也是一种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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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都说爱情是最难懂的,亲情是最可靠的,我非常认同他们说的。但是他们说友情是最不可信任的,这句话我不认同。

  我有一个朋友,在上初中之前毫无交集的我们不知怎么就走到了一起。她学习很棒,但不会目中无人。她人缘很好,但总是寡言少语。很优秀的她就是脾气暴躁,一心情不好就更话少了。我认识她是在一个补课班里,那是我上初中时的第一个友谊诞生的地方,初次见面时我对她扬起了一个大大的笑脸,坐到了她的旁边,之后便开始了这段孽缘。

  她总是骂我笨,说我脑回路不正常。我也不生气,因为不知道为什么跟她在一起就很随意,很放松。她不爱笑,我总是想逗她笑,之后便看穿她了这个笑点并不高的家伙,一逗就笑。和她玩儿的好的有很多人,每次看到她身边围上一群人我就很不高兴,大概是自私作祟吧,总不希望她跟别人走太近。于是每当一群人围着她的时候,我就会跑过去说:“你过来一下,我有事要和你说。”“你过来一下,我有个问题要问你。”“你过来一下,我有个东西要给你。”这类似的话都快成为我的口头禅了。说得多了,我把她叫过来也没什么可说的,她就明白了。好笑的说:“白痴,他们只是来问题的,你吃什么飞醋啊!”

  之后再看到她的受欢迎,我反而替她开心,心里也像抹了蜜一样。这之后,我明白了,朋友不一定非要占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圈,不是说你是我的朋友,你就只能和我玩,朋友的意义是深沉的,是值得信任的。

  我从她那里学会了如何与人相处,甚至在这一门学科上修得深得人心。

  朋友之间最需要的就是互相理解、宽容。是她让我学会了这些,我为有这一个朋友而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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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个朋友不会说话,但也不影响我们交流,我们心有灵犀,从没有过节。

  他叫欢欢,长得很奇特。耳朵尖尖的,听觉非常好。有一次,欢欢正在睡觉,我不想打扰他。蹑手蹑脚从他身边经过,结果还是吵醒了他。他慢悠悠地站起身,摇着尾巴,在我腿边蹭过来蹭过去,撒着娇,好像在说:“小主人,你要去哪里呀?”我忍不住笑了,带她出去遛达。

  欢欢可开心了,总是跑在前面。时而撒开四蹄狂奔,时而静立扭头回望,时而又跑到我的身边。似乎怕我走丢似的左右陪伴着我,逗得我呵呵直笑,欢欢可真是我的开心果啊!

  欢欢的眼睛乌黑发亮,鼻子黑的似煤炭,凉凉的。浑身的毛是金黄的,发着亮光,就像金黄色的金子,讨人喜欢。它的嗅觉非常灵敏,一次,我的校服不见了,急得我团团转。欢欢凭借着我身上独有的味道,居然帮我找到了。

  欢欢的四肢灵活有力,兔子也未必跑得过他。一次家里门忘锁了,只有欢欢在家。一个陌生人悄悄溜进来,欢欢“汪汪”地狂叫着。那个人听到狗叫,慌里慌张地逃跑。我家欢欢穷追不舍,最后那个人丢下东西仓皇逃走。爸爸妈妈回来后都夸欢欢了不起。

  欢欢也会犯错误。一次妈妈买了排骨放在桌子上,欢欢趁妈妈不注意把排骨吃了个精光。等我们发现时,欢欢已经打扫完战场了!妈妈埋怨欢欢贪吃,欢欢却在我的脚下滚来滚去,好像在说:“原谅我吧,小主人。我实在是太饿了!”

  虽然他有时调皮捣蛋,但是我还是喜欢他,爱叫他欢欢,他是我无言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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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排排书整齐地站在书架上,阳光从窗外飞进屋里,悄悄地落在它们身上,照亮了我欢乐的回忆。

  在我还是一个小小的我时,书朋友就已陪在我的身边。我结识的第一个书朋友叫《父与子》。它用一幅幅图片给我讲述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父亲的大道理,儿子的小调皮,常常让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乐的在床上直打滚儿。《父与子》在我最年幼无知的时候,教给了我父爱,让我体会到了读书的快乐!

  当我稍微长大一些时,新的书朋友也随之而来,注音版的《伊索寓言》、《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成了我童年的玩伴。在那些个冬夏,它们带给我无尽欢乐的同时,也教会了我真诚、勇敢、正义的美好品格。

  还依稀记得《伊索寓言》里那一则《小孩与栗子》,小男孩因多拿了栗子,所以手卡在了罐中,这则故事教会了我做人不能贪心,要学会知足。这些故事陪我度过了童年最快乐的时光,教会了我太多太多,说它们是我的良师益友更为贴切!

  现在,我已渐渐长大,书朋友更成了我不可分离的一部分,《简爱》、《朝花夕拾》、《百年孤独》……它们带领着懵懂的我走出了无知狭隘的小天地,来到了新奇未知,等待着我探索的大世界。

  我非常喜欢《窗边的小豆豆》,喜欢里面的小林宗作校长,喜欢巴学园的电车教室,午餐的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一切都是那样美好,每当读书时,再坏的心情也会不知不觉得随之变好,书朋友是不是会快乐魔法的精灵呢?

  和书朋友待在一起的时光,总是充满了快乐!美好的阳光依然如初,照在我和书朋友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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