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充满戏剧性的世界里,小说依然重要美文

时间:2021-04-20 16:30:12 小说 我要投稿

在现实生活充满戏剧性的世界里,小说依然重要美文

  生活的恼人规矩。或许对于每一个刚开始认知自己和世界,以跨越国界来发现国界、重新定义国界的孩子来说,始终都存在着这样一个地方。我不知道美国、土耳其、法国或意大利是什么 ——我甚至不知道“国家”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但我的的确确知道,多萝茜生活在奥芝仙境;一个名叫穆拉·纳西鲁丁的人看起来像个傻瓜,但实则聪明且智慧;还有一位小王子在行星间穿梭旅行。有许多关于童年的东西我们想要永远保存,对我来说,其中之一便是:用重塑世界、赋予其新名字的方式去了解世界的冲动,就像《永不结束的故事》(The Never Ending Story)里的男孩巴斯蒂安所做的:范特西卡和它的女皇被一头叫作“虚无”的怪兽折磨迫害,只有让一位读者给她起一个新名字才能使他们免于毁灭。我初次造访这个世界是在一张一直在扩大的想象地图的帮助下,我知道,在地图上的那些地方,我可以找到罗斯塔姆和鲁达巴,爱丽丝,帕莱因,匹诺曹和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些充满魔力的名字,比我在现实世界里见过的所有向导都更值得信赖。

在现实生活充满戏剧性的世界里,小说依然重要美文

  对多数孩子来说,玩乐和学习是分不开的。孩子通过玩游戏、尽情随着想象翱翔来理解最深刻、最抽象的概念,发现彼此无关的事物和理念之间的联系。他们知道锅碗瓢盆不只是日常物件,他们深谙勺子可以突然变成流星的秘密。“世俗”这个词在他们的词汇表里指的就是成为大人的代价。或许我们长大了还读小说的一个原因是,我们想重新获得童年时新鲜的眼睛,那时的每个角落与缝隙里都藏着秘密,每件东西都有灵魂,所有的生灵都可以跟我们通话。所以安东尼·圣·埃克苏佩里会将《小王子》献给他的朋友——“还是个孩子时的”莱温·维尔特,这并不令人惊奇。

  孩子在现实与幻想之间穿梭是多么容易!我想到这个是在最近跟朋友三岁大的儿子一起在床上跳上跳下的时候,而几分钟前他还在吃香蕉、看电视,突然就拽着我到客房来玩了。他站在床上,成了一个威风凛凛的超级大英雄,此时,当他命令乌贼(我睡衣上有乌贼)跟着他潜入深海搜寻坏蛋鲨鱼(他解释道,鲨鱼不是善类)的时候,这张床就变成了海洋。鲨鱼和乌贼是他最爱的一本书里的主要人物,而不管“鲨鱼”多么坏,比起那些他威胁着要吃掉的小鱼小虾来,还是鲨鱼更让他着迷。

  我父亲最初给我买了莫里斯·梅特林克(Maurice Metterlinck)的《青鸟》,它原本是一个相当瑰丽、充满哲理的寓言剧,波斯版本将它改编成了一个有趣的儿童故事,而那时我七岁。我被咪档和她的哥哥棣棣迷住了,他们是一名穷困樵夫的孩子,出发寻找幸福的青鸟。在我的记忆中,至今仍历历在目的是仙女给棣棣的那顶带钻石的帽子,棣棣可以转动钻石,让没有生命的物体显现“灵魂”。面包、火焰、水、光都有了生命,而家里的狗和猫能跟主人对话了——它们是那样活泼热闹的伙伴,它们聊天、拌嘴,指引、陪伴着孩子们进入记忆、诞生、死亡与时间的土地。

  数十年后,作家家园耶多(Yaddo)在我想方设法努力而艰难地写作回忆录时给我提供了一个避难所,在那里,从我的卧室到厨房的一片小飞地里列着好几排书架,当我有一次在书架间浏览翻阅的时候,我发现了那本《青鸟》。我坐在椅子上翻开它来读,但我看到的故事竟跟我隐约记得的魔幻故事大有出入。此时我才理解了它所有严肃且充满哲理的关于生命、幸福、贫穷和道德这些问题的沉思,而小时候我只是被魔法所吸引。或许是因为,孩子们学到的第一个魔法就是,每个没有生命的物体、每个地球上的生灵,都有灵魂,都有一个可以焕发出生命的精魂。

  阿扎尔·纳菲西

  在我小的时候,我父亲曾用一种随随便便、胡编乱造的方式给我讲过《爱丽丝梦游仙境》和《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一切都是从一个星期五早晨我们吃早饭的时候开始的,那在伊朗算周末。他前一天晚上答应我,他要给我讲个新故事,不带我去看电影了——这本来是我们星期四的惯常优待。那就是他第一次给我讲爱丽丝的故事。我觉得他后来讲的很多关于她的故事都是胡诌的,因为当我长大到能够自己读书的时候,我发现很多故事在书里都找不着。但我仍记得他告诉我,爱丽丝喝了一大口特别的药剂,开始变得越来越小。“接着,”他说,“她看到了一只抽着水烟的毛毛虫。”

  那时我对毛毛虫已经相当熟悉了。过去我们可以在街上的摊贩那里买到结了茧子的毛毛虫,用一把树叶托着它们,看它们一个个破茧成蝶。但爱丽丝从没见过抽水烟的毛毛虫,于是很自然就问他:“你是谁?”而毛毛虫直接把问题抛还给她:“你——是谁,谁,谁?”“拖拖拖,奇哈斯第——?(Tow Tow Tow,Key Haaaastiiiiiiiiii?)”我父亲会用波斯语模仿着毛毛虫这样说。他把这个问句重复了好几次,每次我都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流下来,此时我母亲就会责备我把嘴里的面包吐出来了。但我父亲闹得正开心,没有理会母亲的抗议,仍继续逗我,重复道:“你是谁?”后来我会让我又乖又温顺的两岁的弟弟靠墙坐着,然后一边跟他说“拖拖拖,奇哈斯第——?”,一边在他肚脐边上挠他痒痒,他会非常惊奇但一脸好脾气地对我微笑着。这可能是我唯一一次有幸真正地让他感到惊奇了,后来他很快就自己发明了各种游戏,想到了各种天马行空的点子。

  我常常认为爱丽丝是我理想的读者,是那种我渴望成为的读者。在千百万的小女孩之中,有那么一个女孩,拥有一双不同寻常的想象的眼睛,她不自足于自己已然拥有的东西,不为此扬扬自得,她能以不一样的眼睛看世界。她看到的不只是一只白兔,而是一只会说话、戴怀表、穿马甲的白兔。她跟着它跑,跟着它跳进一个洞里,“丝毫没有想过自己要怎么出来”。“燃烧着的好奇心”驱使着她,让她获得胆量,不去考虑行动的危险。她的勇气就像一位科学家或一位诗人所具备的`——追求知识,但不管能否掌控或预测这种追求的后果。相比几乎其他所有的虚构角色,爱丽丝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她始终都在自言自语或在跟他人交谈,在探查、询问;这让我想起自己的女儿,她早上醒得很早,当我在早晨微弱的光线下走进房间时,她会冲我大喊,又马上开始指着她身边的物品问:“噫澈垭?噫澈垭?(eeee cheyah? eee cheyah?)”“瓦斯蒂斯?瓦斯蒂斯?( wassdis? wassdis?)”

  “你是谁?”这不正是我们追着书里的人物阅读下去,努力想找出他们不愿透露的事情时,每一本书都在问我们的问题吗?它不也正是我们作为人,努力做着将会定义我们身份的选择时,我们问自己的那个根本的问题吗?我给自己的定义可以是母亲、妻子、爱人、朋友、老师、姐姐、作家、读者……我可以一直列下去。但是这些简单的描述没有一个能够对“我是谁”这个问题给出满意的答案。想要定义我们是谁,几乎不可能。我们是我们所过的生活,始终处在一种流动的状态。但是问这个问题,以及听他人问我们这个问题是很重要的,我相信它既是写作、也是阅读这一行为的核心。当阅读开始成为一个家园的时候,我还是个很小的孩子,在那里我感觉自己可以评价世界,可以认同自己——那是一个允许怀疑的地方,也是一个避难所。我们在日常现实与仙境之间来回穿梭——这一刻是这样,下一刻就变了模样。就像爱丽丝,每一次我读完一本了不起的书,我就将旧的自己抛在了身后。

  我一生在许多意外之所遇到过爱丽丝和她的毛毛虫。爱丽丝自己无疑就是个不可思议的存在,比她遇到的所有不凡而神秘的人物都更加不凡而神秘:不像他们,她不仅可以生活于两个世界,而且可以看穿这两个世界;她能够企及内心的声音——“那事物的静默”,有想象的第三只眼睛。你可以说她赌得起,因为在心底里,她是自信得生了根的人。爱丽丝不像我,她始终都能回家,回到那个养了小猫挂了蕾丝窗帘的地方。她有一套程序和形式,让她能够穿梭来回。当她发现自己在仙境或镜中世界走失了的时候,她可以在自己另一个世界的生活中寻取帮助。她提醒我们,不只是在孤立、流亡或身陷危难之际你才需要仙境,生活稳定安全之时你也需要仙境。这是让我受用多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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