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戒1读后感

时间:2022-05-11 10:33:43 二零一六 我要投稿

魔戒1读后感(通用21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魔戒1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魔戒1读后感(通用21篇)

  魔戒1读后感 篇1

  伴随着我“呯”的一声我合上书,我花了长达二个月的时间阅读完了《魔戒》3部曲,这册书深深吸引了我,让我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整册书的主人公——佛罗多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哈比人,身高甚至连常人的一半都不到,可就是这样一个天真无邪的平凡的哈比人,肩负起许多伟大都无法完成的艰难旅程——摧毁素伦铸造的黑暗魔戒。远征队的9名队员(至少一开始是9名队员)踏上了一条异常艰险的路,值得庆幸的是良善取得了他们最终胜利了。

  我从中领悟到即使我只是一个非常渺小的人,但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人生。就如佛罗多,它属于霍比特民族一个被世人所遗忘的民族,但是他却完成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什么?因为他有着超乎常人的勇气,面对旁人的质疑。他不抛弃、不放弃;面对形形色色的困难,他心一横,勇往直前面对凶狠险恶兽人,他鼓起勇气,高举刺针,勇敢杀敌。佛罗多在这场无比艰险战斗中的出色表现,使得他名垂千古。

  当然,这场光明与黑暗,善与恶的大战,能够几次决出逢生,化险为夷,直至到最终的胜利,这大多在于远征队员相互信任与接纳,友谊是催破一切阻碍的力量,实现各种梦想的辅力。这也让我懂得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才不枉费我们的短暂人生。

  这本书让我思绪万千,只有好好把握自己的路途,拥有了勇敢的心,加上真挚的友谊,我们便能创造属于自己美好的未来!

  魔戒1读后感 篇2

  《魔戒》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近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平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弗拉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

  书中有一位关键人物——咕噜姆。它曾经拥有过魔戒,深受魔戒邪恶力量的侵蚀,被折磨得不成人形,还有双重人格,一个是曾经的他仍有些良知;另一个则已被魔戒扭曲了心灵。但他总的来说是一个可怜的坏蛋,伤害了许多人,对远征队也产生了一定威胁,后来还背叛了弗拉多。我对他实在是恨之又恨,不明白为何弗拉多当初没有杀死他,而给了他一个机会。不过后来我又想到,若是咕噜姆没有为弗拉多带路,他也许无法到达目的地;并且在最后,弗拉多也受了魔戒的诱惑之时,是咕噜姆抢走了魔戒,却不小心连人一起跌进山口(尽管并不出于善意,但的确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1读后感 篇3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魔戒》。

  《魔戒》有三本书。第一本书讲的是巴金斯曾经拾到过一只魔戒,他把它给他的儿子——弗罗多。巫师叫弗罗多把戒指带到一些精灵占的幽谷,并叫他的园丁跟他去。

  他们先到对外宣称买的房子住一晚。然后让两个朋友 的其中之一跟他们继续走,让另一个留在房子里,让大家还以为弗罗多住在那里。他们三个穿过一段树林,遇到了第四个同伴。

  他们三个和第四个一起度过码头到了布理的跃马酒店。他们在里面遇到了大步佬。过了一晚,大步佬带他们四个继续往前走。到了风云顶,他们在山下露营,弗罗多被刺伤。后来他们到了一个渡口。有位精灵骑着马驮着弗罗多到那个幽谷。后面的事情就是魔戒联盟的是还有故事背景。

  这本书很好看,让人看了还想看。

  魔戒1读后感 篇4

  《魔戒》是现代史诗的鼻祖,是善与恶的经典战争,是一个关于生存与勇气,为了人类光明未来,誓死与黑暗势力对抗的感人故事。一个天真无邪的哈比男孩佛罗多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它就是黑暗魔君索伦的至尊魔戒,具有奴役全世界的力量。在甘道夫的指导下,佛罗多和精灵、矮人、哈比人、人类组成远征队,要将魔戒扔进末日火山口销毁……

  佛罗多,是霍比特人,这是一个近乎被世人遗忘的种族,在夏尔过自己的幸福日子。然而他们却经历了各种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我明白了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像佛罗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当我学习遇到困难时,《魔戒》是我的良师益友,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魔戒》还告诉我要跟别人友好相处,朋友非常重要。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会给你力量给你信息,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即使对方是你的对手,你也要对他宽容,总有一天他会被你打动,成为你的朋友。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如果没有朋友,那太可怕了,单枪匹马很难办成事。

  魔戒1读后感 篇5

  最近,我迷上了JRR托尔金的《魔戒》。

  一个戒指竟然拥有着至尊邪恶的力量,在童话般的世界里,却遗落了魔王的灵魂——魔戒,邪恶中满是欲望,于是它充满可怕的力量,而善良的人们怀着纯真的信仰,团结一心,在末日中寻找光明,最终战胜了邪恶。

  要想知道《魔戒》的故事,首先要了解“哈比族”和“中土世界”是怎么回事儿。

  书中的“中土世界”(MiddleEarth)是处于我们人类所谓的中世纪,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矮人、精灵、巫师、树人、半兽人以及其他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而哈比族也是这些族群里的一种。

  他们的外型跟人类十分接近,但身材比较矮小。

  哈比族人拥有一双长满卷毛的大脚和一对尖耳朵,喜欢品尝美食、吸烟斗、讲笑话和睡午觉。

  哈比族人习惯居住在装饰精美的山洞里,过着与世无争的农耕生活。

  《魔戒》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

  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

  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魔戒》告诉我,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

  文中的主角弗罗多,原本过着自己的宁静生活,可是他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

  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罗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

  此外,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

  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

  “弗罗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

  书中还教会我,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1读后感 篇6

  班长大人过的可真忙呀!刚刚才看完了一整套《哈利波特》,这又看起了《魔戒》呢。魔戒有三本,每本都有上下两卷,情节又稍有点复杂。虽然在作家托尔金本人嘴里是青少年幻想小说,但是其他人全都评价它为成人魔幻经典巨作,这的确有点儿难度。

  这本书主要内容是:在一个被虚构出来的中土世界里,黑暗魔君幽魂索伦为了夺取统治整个世界的权力,培养一批批半兽人怪物军队进攻自由种族,并想尽一切办法寻找到能够给予他力量的戒指之王。于是中土世界的所有自由人种便派出最优秀的人到林谷精灵人的总部瑞文戴尔参加会议,挑选出戒指之王销毁分遣队——半身霍比特人弗罗多(携带魔戒)、山姆、梅利、皮平、灰袍魔法师甘道夫、小精灵尼古拉斯、小矮人金雳和大人族(普通人)阿拉贡、波洛米尔。

  分遣队通过摩瑞亚矿坑时,甘道夫在与炎魔斗争时坠落失踪,而分遣队在安达因河遭半兽人突袭而分道扬镳。弗罗多和山姆需要借助被魔戒蛊惑了心智的咕噜姆前往索伦的黑暗国度摩多,将魔戒投入火焰山中厄运山口以销毁;波洛米尔被半兽人杀死;梅利和皮平被半兽人俘虏;阿拉贡、尼古拉斯和金雳前往营救梅利和皮平。梅利和皮平在一场战斗中逃脱战场,被名叫树胡子的树人救活,而阿拉贡一行人遇到升级后的白袍巫师甘道夫,一同前往洛汗国帮助被迷惑了心灵的国王希优顿解除心灵魔咒,将子民转移到海尔姆深谷并迎战索伦的走狗邪恶巫师萨鲁曼的军队,获得了胜利,水淹萨鲁曼的基地艾辛格。

  这时南方的刚铎遭到魔多军队入侵,希优顿带领军队支援刚铎,阿拉贡、尼古拉斯和金雳寻求了亡灵的帮助,打败海军入侵并及时地支援了刚铎,打败黑暗军队。此时,阿拉贡带领军队前往魔多,分散索伦的注意力,让弗罗多有时间将魔戒丢进厄运山口。而最终,弗罗多借助咕噜姆的贪婪之心,成功将魔戒销毁,索伦失去全部法力,成为卑贱幽魂受折磨。阿拉贡当上了刚铎的国王,与精灵公主阿尔温结婚,其他精灵因自己的长生魔戒在中土失效而前往西方净土,弗罗多和山姆为治疗魔戒带来的伤害,也前往了西方。

  为什么他们一定要销毁这枚戒指?戒指之王的力量如此之大,为什么他们不能使用它以抵抗索伦?简单来讲,魔戒不能被控制,因为它会思考,会蛊惑人们的心智。它让人们自己拥有无限的权力,但也让自己不愿与任何人分享权力,变得残暴,成为另一个魔王。如果使用它来抵抗索伦,索伦虽然会消失,但是世界上换了一个暴君,和被索伦控制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但是又有一个问题浮现了:为什么斯密戈刚看到魔戒时就被蛊惑了,成为咕噜姆,而弗罗多和他的比尔博舅舅却没有被立刻蛊惑呢?这就在于他们的心态。当一个人对权力和金钱有强烈的执着时,魔戒就很容易可以蛊惑他;但当一个人对这些没有强烈的要求时,魔戒就不容易找到他心灵的漏洞,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或是特殊情况时才能被蛊惑。

  这跟当今社会的金钱至上又有什么不同?有的人见利忘义,没有好处时,只会摆脸色,骂骂咧咧,什么都不做,而见到一点点好处时,就阿谀奉承,溜须拍马。这些人虽然有足够的钱,但仍然不断利用各种关系、各种权力来获得金钱,而金钱又使自己巩固权力。他们思考的全是自己的好处,从不为国家,为人民,为同事,为工作着想。这种人又有什么资格谈初心本色不负韶华呢?这种人和被魔戒蛊惑了又有什么区别呢?

  所以,各位不要再关心那么多权力与金钱了!否则下场就会像索伦一样,被推翻,被惩戒!

  魔戒1读后感 篇7

  《指环王》又名《魔戒》,是一部脍炙人口的当代奇幻作品。作者托尔金是奇幻小说的鼻祖,小说中的语言、诗歌、地图、传说,种族,以至于历史,都是作者的虚构,是靠着想象创造出来的“奇幻世界”。

  在这个故事里,我最佩服的要数主人公弗罗多。也许,他看起来就是一介书生,弱不禁风,技不惊人,但,他却是最伟大的。人不可貌像,海水不可斗量。他坚定的意志胜过了远征队的所有人,正是因为他上刀山,下火海,历尽千辛万苦把魔戒销毁在末日火山,才使世界避免了再度沦陷在黑暗之中。在远征中一直忠诚陪伴着弗罗多的山姆也很感人,如果不是他的忠勇无畏,弗罗多也许在末日火山的脚下就被射杀了。其实,故事里魔戒远征队的所有人都很伟大,像甘道夫为了让同伴们安全过桥,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因此而差点葬身火海……

  魔戒的故事让我明白,一个团队的分工合作十分重要,每个人的作用都不可替代,只有团结一心,齐心协力,才有可能战胜所有的困难,实现自己的目标。现实中,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为集体而付出甚至牺牲,还有人存在各种私心杂念,各怀心机,各有利益考虑,这样的团队将是一盘散沙,注定了一事无成。

  《魔戒》的故事引人入胜,跌宕起伏,给了我很多启发和有益的思考,堪称奇幻小说的经典,希望你也能喜欢……

  魔戒1读后感 篇8

  今年的新年礼物,是爸爸送给我的一套三本的小说《魔戒》,听说它在全世界售出了2.5亿册呢,是西方魔幻小说的开山鼻祖和巅峰之作。整个寒假我都沉浸在这个激动人心的故事里,卷不离手,甭提我有多喜爱了。小说里有个人物形象深深打动了我,他是那么忠诚无私,对兄弟肝胆相照,他叫山姆。

  山姆和佛罗多是生活在夏尔的霍比特人,他们是很要好的朋友。山姆知道佛罗多要把魔戒带进魔王的总部——末日火山,虽然明知道困难重重,但山姆拒绝离开,立誓保护佛罗多,成为魔戒远征队的一员。当佛罗多偷偷离开魔戒远征队之时,山姆毫不犹豫紧紧跟随,并肩负起携带大部分物资的重任,他分配紧急物资、晚间看守、提醒佛罗多注意危险,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将佛罗多从兽人营中抢救出来。最后的紧急关头,当佛罗多难以抵抗魔戒的诱惑,山姆一直陪伴在他身边帮助佛罗多,激励他要坚定地继续前进,还克服重重困难,背着佛罗多走上末日火山,最终成功地将魔戒投入末日火山的熔岩中毁掉。

  爸爸妈妈说我是个像佛罗多一样勇敢的孩子,但有时会贪玩意志不够坚定,练习乐器会偷懒,生活中遇到难题也容易逃避。我也希望有一个像山姆这样的朋友:意志坚定、互帮互助、不离不弃。我们可以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起进步。山姆朋友能在我向目标前进时,比如期末考试我要考进班上前三为我加油鼓劲;在我心生懈怠时,比如我不想学习贪玩的时候对我提醒激励;在我遇到困难时,比如我参加比赛压力大给我鼓励安慰。这个时候,如果有这样的朋友那就太好了!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佛罗多那样勇敢的男子汉,也能结交像山姆一样的好朋友,向山姆学习,也主动帮助朋友,我也收获到朋友真诚的帮助。

  高尔基说过:好的朋友是那种不喜欢多说,能与你默默相对而又息息相通的人。每个人都想拥有山姆这样的朋友,你也是一样吧?

  魔戒1读后感 篇9

  总体而言,魔戒虽然以人物众多,情节复杂著称,但是与很多所谓题材宏大的小说相比,魔戒并不是一部晦涩难懂的作品,相反,由于托尔金对情节设定的巧妙构想,魔戒称得上是一部取悦读者的小说。

  魔戒在中国大陆真正受人瞩目,还得归功于彼得杰克逊的电影指环王三部曲。托尔金创造了一个完全脱离于现实世界的奇幻世界,它和现实世界一样,有英雄和小人,有爱恨情仇,有忠诚与背叛,有坚持与矛盾,有正义与邪恶,也有在善恶之间摇摆的心魔与贪欲。某种程度上,他可以定义为一部史书,但这部历史,完全是关于一个作者虚构的世界。

  在读这部书之前,英国人给我的印象,总是牛津的世俗赢家与剑桥的严谨学究,是欢乐畅快的足球与啤酒,优雅绅士的赛马与斯诺克,迷雾萦绕的伦敦城,曼彻斯特久未散去的工业硝烟,泰晤士河的沉静夜幕,褪去绅士外衣的愤怒与迷茫。以及在皇家盛名下无比显赫的爵士微笑。英伦三岛,更多的是主流的赢家文化,以炫耀为主的绅士运动加以发泄为主的大众娱乐。 正统有余,情怀不足。

  但魔戒不止这些,他有今天不列颠民族本身不具有的另一部分东西,即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不羁,脱离孤岛思维的征服情怀和傲傲仙骨。所以在任何一段关于魔戒的介绍中,都少不了史诗奇幻小说这样的文字。除了广为人知的魔戒三部曲《魔戒再现》《双塔奇兵》《王者无敌》,还包括具有序言性质的《霍比特人》《精灵宝钻》。

  能用史诗来形容的小说,百年孤独,约翰克里斯托夫可算。如果说读完静静的顿河,是透彻心扉的平静与回味的话,那么读完魔戒,更多的是荡气回肠的悸动,如同经历了一场拉锯战式的马拉松,紧张地不停地喘息。

  我看电影其实是在看书之后,但是看完书之后看电影却感觉异常郁闷,虽然电影有令人艳羡的画面,但却远远缺少了原书文字的精彩与刺激,用诗歌起承转合的魅力和细节描写的传神,本书语言的魅力,不在于人物的对白,而在于华丽而富有起伏的语言,仿佛来自于欧洲中世纪的游吟诗的人歌唱,时而横穿几个世纪的事件穿插,都让这部书成为了对译者的巨大折磨,对读者却成为了一顿百尝不厌的饕鬄大餐。

  尽管当年指环王在内地的上映的确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但相对而言,电影的情节与丰满度就显得苍白得多。即使是誉满全球的大导演彼得杰克逊,也不得不对原著的情节做了简化甚至省略处理。不过,必须说外景场地和演员选择都相当恰当,特别是阿拉贡,福拉多等几个主要人物都极具特色。这足以是对原著最好的宣传,因为一百名文学评论家的好评,也恐怕比不过一部电影,难怕粗制滥造的社会驱动力。读书与看电影毕竟是不同的活动,看电影,七成是享受,读书的话,却有七成是思考。

  如果要对本书进行分那么无疑魔戒是线索,这枚上古时代锻造的戒指是各路豪强争夺的焦点,了解魔戒秘密的术士刚多尔夫,寻找到了无意中得到戒指的霍比特人毕尔博,并试图凭借毕尔博继承人福拉多的力量销毁这枚具有强大力量,能腐蚀人心灵但却能够印发世界暴乱的戒指之王,而试图征服世界的红衣萨茹曼,邪恶之主索隆不依不饶得试图以魔戒的力量实现野心,销毁魔戒之旅,一场涉及无数人的较量却承载在霍比特人弱小的身躯下,使这场旅程注定充满困难与艰辛。最终,弗拉多团队销毁魔戒,载誉而来的弗拉多远走西方,阿拉贡顺利成为人类之王告终。

  鲜活的人物以丰满的故事为依托,使全书不愧为史诗之名。正直无畏的阿拉贡,勇敢坚定的弗拉多,智慧无边的术士刚多尔夫,幽默善良又权倾一方的汤姆,高贵的埃尔德隆家族,灵动飘逸的小精灵家族,踏实耐干的小矮人团队,树立了光辉正面的人物形象,索隆邪恶势力通知下的奥克斯,组成了一幅生动丰满的历史画卷。王者无敌中的最后一战以及弗拉多团队的莫都之旅,使全书掀起了高潮。

  据说托尔金总是竭力否认该书具有任何象征意义,魔戒总让人联想起第二次世界大战,索隆更让人联想起纳粹魁首希特勒。这一说法值得怀疑,因为该书的描写,托尔金参加二战并负伤的经历毫无疑问使托尔金具有了学院作家不可能具有的战争体验和创伤,这使魔戒中的战争描写尤为逼真。

  魔戒之旅,可以说是一种征服精神的象征,一个足以改变所有民族命运的历史使命,居然交付给长期远离事件中心,生活安逸舒缓的霍比特人手中,并且在征途中体现出了令其他民族不能企及的胆识与气魄。

  托尔金在魔戒中流露出的另一个思想,是对工业文明的强烈不屑,他更相信人性的力量可以战胜所谓的技术先进。托尔金说,美、真实、荣誉……这些都是超越了凡人的真理。人们知道那里有真理,但他们看不见,这些真理是非实质的,但这并不影响它们对我们的真实性。只有通过神话的语言,我们才能说出这些真理。我们来自于上帝,只有通过神话,通过众口相传的故事,我们才能对来自上帝的生命产生期望。

  对高科技和工业流水线的抵触是托尔金作为具有极高独立性的学者对社会把人塑造成机械人的反抗与声讨,他相信爱与勇气会战胜力量与秩序,这两大势力的斗争其实是人类历史上永恒的话题,比如美国大革命,比如法兰西独立。如索隆的军队一样,某种意义上,这种同质化的过程可能会令社会的运行更具效率和组织性,但却会牺牲个人的思想与价值实现,最终弗拉多们战胜了不可一世的索隆帝国,应该说算是托尔金对于人性价值大于社会机器力量的表达。

  魔戒中还充满着炫技式的环境描写,人物形象描写,才情逼人的游吟诗,以及托尔金凭空创造出的相当系统的精灵语言昆雅和辛达林,这两种语言成为了他著作的标志和常用语言。

  在阅读这部世纪奇书之余,我们只能慨叹托尔金的语言功力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他的履历足以证明他在欧洲语言史上的翘楚地位:牛津英语词典编者之一,精通古英语,日耳曼语,哥特语,古冰岛语,利兹大学和牛津大学教职。也许对于托尔金来说,表达早已不是问题,问题在于他究竟要用怎样的故事来表达他对美,真实,荣誉的渴望。

  故事的最后,褪去了古典小说中惯用的英雄封王,盛世凯旋的好大喜功。弗拉多,山姆和梅利回到了老家,壮丽的英雄史诗变成了田园农家式的嬉笑,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迎接他们的`是与妻子做梦般相见,似乎他们只是出门买了一袋水果。如此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以如此温馨平凡的场景结尾,再次强调了托尔金的挚爱:爱,真实与荣誉。所有华丽的传奇,都比不过在家中青涩原始的美好,所有的炫耀与头衔,都没有安静美好的自己更能昭示人生的意义。也许人生的价值,不只在于深藏的功与名,而在于在征战的背后还能做回自己。

  魔戒1读后感 篇10

  《魔戒》是英国牛津大学教授兼语言学家托尔金的史诗奇幻小说,《魔戒》被誉为西方世界的《西游记》。小说中的魔戒,是魔王索隆造出来的戒指,索隆可以通过它以邪恶统治世界。而这枚能使人隐形、长寿,获得超自然能力的戒指,仿佛也有某种自我意见,他会伺机而动,被邪恶召唤,也召唤邪恶。因此,当魔王在战争中遗失了戒指之后,每一个无意间拥有它的人,都会遭受心灵的试探。他们知道它的危险,却无法割舍这个危险,戒指成为一种诱惑。最后,不能战胜这诱惑的人,会被索隆彻底控制。当魔戒落入善良的矮人族,哈比特的族人手中时,就成立了销毁魔戒的魔戒使命团。九位成员在赴使命过程中,一方面的坚毅不拔地完成任务,一方面的抵挡魔戒诱发的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邪恶诱惑.。

  书中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书中的中土世界就是中世纪,而近年火热的电影霍比特人就是来源于此

  一本上世纪的经典,到了本世纪仍然能发出属于它的光芒,原因在于书中的虚拟世界并非现实世界的影子,而是人们心灵的镜子,书中处处都有人性的体现。《魔戒》中也有不起眼的小人物的壮举,他们象征着现实世界千千万万的普通人的英雄主义。

  《魔戒》告诉我,坚持自己的理想,矢志不渝地向它迈进,成功是必然的结果。在这过程中少不了朋友们的鼓励和支持,也少不了对自己的信心。这本书还教会我,有时候对于坏人,我们需要宽容,宽容那些曾经给我们带来巨大伤害的人,也许将来某一天,他们会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1读后感 篇11

  《魔戒》是一部奇幻小说,但是结局并没有统御世界;《魔戒》是一部史诗,但主角不是长大变强,而是保持本心。这个设定之妙出类拔萃。

  托尔金博古通今,又亲身经历过一战,似乎是甘道夫,然而或许他内在其实是比尔博吧。主角是霍比特人,比矮人还小的半身人,生活在阳光灿烂,水草丰茂的夏尔。夏尔的设定也很有意思,不似希腊诗人歌颂的阿卡狄亚,也异于中国文人喜欢弹琴长啸的山水和竹林。后两者似幽谷仙气飘飘,夏尔却是人间烟火。与魔兽世界为代表的小身材的种族相比,霍比特人不像侏儒那样智力出众和擅长工艺,也不像地精那么富有,更不像矮人勇猛善战。然而,挺身而出的持戒人是霍比特人,9名魔戒同盟队员里霍比特人占了4位。这个柔和的种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颇有点“上善若水”的感觉。并且,魔戒同盟并不是桃园三结义或者三个火枪手式的兄弟同心,而是一个想走就走的松散联盟。事实上中途就分开了,只有弗罗多和山姆去了魔多,甘道夫失踪,波洛米尔阵亡,武力最强的三人走了洛汗-刚铎的线路。每个人都在随着形势自然而然地前行。人四散,缘分连。谈不到“意志”、“梦想”之类,这些大词属于波洛米尔,属于萨茹曼,属于德内梭尔。然而持戒的弗罗多和山姆只是一直前行。让我想到《西游记》里唐僧也没什么武力,他的优点就在于一直向西天前行,内心单纯。这份单纯可不容易,具象的魔戒也好,家国责任也好,个人野心也好,亲人的期待也好,都给人巨大压力,负重时怎能走钢丝呢。我知道只有亚瑟王能拔出石中剑,我知道只有须佐之男命能拔出草薙剑,我并不希望作家“来写个小人物逆天改命成为大英雄的故事吧”,而希望“请让英雄别那么大压力,顺从内心,自由前行吧”,谢谢托尔金先生!

  弗罗多线很有新意,阿拉贡线很有古风。孤身一人出场,获得了各个王国,各个种族的敬爱和支持,最终君临天下,河清海晏。除了冒险的经历,我非常喜欢他的优雅气质。冒险之旅也是诗歌之旅。我们知道老比尔博爱做诗,他曾经让人猜哪几句是阿拉贡做的,说明阿拉贡的文才不在他以下。他唱着精灵的诗歌、人类的诗歌、霍比特人的诗歌,打动了书里书外的人。毫无炫耀,只是唱出心声。这让人想到奥德修斯听到关于他的歌曲而流泪,英雄也是充满感情的。让大家陪同矮人吉姆利过精灵边境的做法也很有风度。值得一提的是他对洛汗公主伊奥温的尊重和爱护。尊敬强大的精灵女王很容易,爱惜恋人精灵公主也很容易,但阿拉贡对伊奥温的平等对待才是了不起。阿拉贡是一位温柔的国王,像月亮一样温柔,处处都是他的光辉。

  我非常喜欢伊奥温公主!史诗里强力的女性有,比如喀耳刻;深情的女性有,比如卡吕普索。伊奥温作为人类女性,在男性为主的人类社会生存不易。如果说本书里霍比特人是“保持”,国王阿拉贡是“回归”,伊奥温则是“成长”。值得一提的是女扮男装从军的情节,书里一直是假扮男性,谁也没发现。但是在电影里肯定观众都能看出,干脆就在带梅里骑马的时候明明白白说了话,让梅里发现她。但戏剧性一点都没减弱,她来了,未来会怎么样?会如她所愿,和男子一样建功立业,还是马革裹尸?事实上,她胜过了男子。感谢托尔金让她在年轻时遇到了阿拉贡,作为人生的引导者。

  本书各个角色,各个种族的结局也叙述得很圆满。每一章的结尾,比如阿拉贡的婚礼、弗罗多的离开,大多简洁明快;整个大结局一唱三叹,照顾了读者依依不舍的心情。马上准备看《霍比特人》啦。《魔戒》啊,我还会重读的。

  魔戒1读后感 篇12

  《魔戒再现》是《魔戒》套书中的第一本。这套书可以说已经经过了一个世纪的时间,是它开创了魔幻故事这个巨大的书种,它是所有魔幻故事书的太爷爷。

  本书情节复杂,故事曲折,但也不失浓浓的文学性。它从一个大故事中再引出许多的小故事。我们必须要用点脑子才能明了这个庞大的故事中人与人的关系。这个故事里人物众多,光人名就足够你记半天的了。

  本书的语言很有文学感,一句话读了一遍后会觉得少了些什么东西,要再读一遍后才能读懂,要不然是无法理解的。

  作者托尔金这个人也特别有趣。他自己造了小精灵语,他用这种语言写书,在书中常有这样的语言,让别人看了就昏了头,所以《魔戒》这套书迟迟没有出版。托尔金是个生活在两个世界里的人。

  《魔戒》是套好书,如果你想看魔幻作品的话,就先看它吧。

  魔戒1读后感 篇13

  在《魔戒》中,有这样一颗星,它平凡而不起眼,但在黑暗中,却燃成了一团银色的光焰,伴随着弗罗多的希望冉冉升起。人们说,那是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是众光熄灭时的星光;我说,那是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希望,一颗掉落凡间的星。

  很久很久以前,似乎在潘多拉魔盒打开时,所有的疾病、痛苦都降落到了人间,但是人们并没有灭亡,因为与此同时,潘多拉魔盒里也放出了希望。

  希望,多么平凡而又灿烂的一个字眼!丹柯燃烧的心里燃烧的是希望;《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救赎的是希望;而刚刚破土而出的嫩芽也是希望。

  小时候,每当晚上自己一个人回家时,看见黑夜中的路灯,会感到一种力量可以战胜恐惧。那是一种希望吧,想一颗掉落凡间的星,可以照亮尘世间的黑夜。

  后来,每当我难过的时候,我总是会蹲下来抱抱自己,会感觉自己的前方还是有光明的。我想,那种希望,可以照亮远方的迷途。

  现在,不论何时,我总是告诉自己:我能行;在我走过的路上,我为身后的人留一盏希望的灯。因为我想让希望——这颗掉落凡间的星的光芒照亮每一个灵魂。

  那就是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那就是希望。它不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它就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水晶瓶,那是上帝总给我们每一个人的礼物。它平凡,他不起眼,但它存在,尽管它曾被我们忽视。总有那些时候,我们失落,我们沮丧,我们难过,我们以为我们在最黑暗的大地上,看不见日月星辰的光芒。但往往这时, 就会有一束光,希望之光,把我们照亮。就宛如一颗掉落凡间的星——那就是希望本身的力量,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一颗掉落凡间的星。

  魔戒1读后感 篇14

  今天下午终于战完了魔戒的原著,看过了电影再来看书的感觉还是有所不同,同样一个故事,两次体验,这里也来谈谈我的感受吧。

  其实说起来整个寒假都是活在魔戒情怀里的,对魔戒的喜爱埋藏了一年多,在霍3上映的时候被引爆,然后就疯了一样的刷了三次货币,两次魔戒(想想也是蛮有勇气的)。之后几乎是手抖着下了魔戒的书单,拿到了书之后也是激动又高兴,不知道绚丽的影像变成了平实的文字之后是怎样的一种感受呢?买的是一套平装版的书,封面我很喜欢,第一本是莫瑞亚矿坑,第二本是欧散克塔,第三本是米纳斯提力斯,都是充满了记忆的地方。

  我很喜欢把书和电影拿来作比较,《魔戒》系列可以说做到了相得益彰。书中有很多可爱而有趣的细节,也出现了电影中没有提及的人物,电影由于艺术上的要求,删去了一些支线,但是却提供了无比绚丽的影像记忆,书中所描写的宏伟战争以及美丽的景色,如果没有电影这一载体,我都不知道该从何想象。

  这里不得不再次膜拜PJ,他真的拍出了所有我想要看到的,希望看到的,而那些字里行间里的人物,也全部幻化成熟悉的、亲切的面容,真是一次十分宝贵的体验。伊利亚伍德就是弗罗多,V叔就是人皇,开花就是精灵,伊恩麦克莱恩就是甘道夫,他们似乎就是为魔戒而生,也在魔戒剧组度过了他们最美丽的年华。同样的,魔戒只会是我生命之书中的几页,但无疑会是最美的华章。

  我以两种不同的方式体验着同一个故事,我愿意再走一次他们的旅程。想想看,我真的很喜欢这种格局宏大,热血的,纯粹关乎勇气与梦想的故事。弗罗多与比尔博,两代魔戒持有者,一个带回了它,一个毁灭了它,两段旅程都历尽艰辛,却又无比巧合的因果照应,就连咕噜,一个让人咬牙切齿的小生物最后也以邪恶的方式成就了一段善果。

  电影中最催人泪下的是众人的告别,书中同样也如此。梅里说了一段话,“好啦,我们就像是一开始一样,又只剩四个人了,我们把大家一个一个都留在身后,看起来就像一场逐渐缓慢淡出的梦境啊!”

  确实如同一场梦,从在跃马旅店第一次遇见神行客,到伊力萨王加冕;莱格拉斯从第一次参加林谷会 议,到率领密林精灵搬迁伊西力安,再到扬帆远航;还有那四个小哈比人的人生传奇,他们的护戒之旅终于也被变成歌谣,永世流传。

  当他们回到跃马旅店,奶油伯出来迎接他们,又想起当年神行客带着四个人奔跑,身后跟着一群暗影。我总算可以说,故事终于结束了。

  尽管后面有些小插曲让我留恋,我还是不得不向这些可爱的人告别了。

  人皇去世之后,梅里和皮聘的遗体就放在他的旁边,莱格拉斯和金雳扬帆自大河安都因而下,灰船离开之后,魔戒远征队的所有成员自此全部离开了中土。

  谢谢托尔金和PJ,这是一个很美的梦,我希望它能够一直流传下去。

  魔戒1读后感 篇15

  《魔戒》,介绍了一段奇妙的路程,让我捧起这本书便再也不愿放下,这是怎么回事儿,大家请先看一下《魔戒3》的简介吧:

  这是为了完成摧毁魔戒的使命,佛罗多、山姆、咕噜依旧继续前往末日火山,他们想考验自己的忠诚度和测试人性的和软弱;同时,甘道夫、亚拉冈、勒 苟 拉斯、金雳也正积极、勇敢对抗 索伦魔君 的攻击,一起扞卫中土世界;刚铎国首都米那斯提力斯已经危在旦夕,亚拉冈拾起王者之剑,并在帕兰诺平原展开一场战役;尽管旅程中不断面临重重危机与挑战,但远征队还是奋力勇敢迎向他们这一生中最光荣的魔戒圣战……

  光是读了简介,我便觉得心潮澎湃,这是一场艰难但光荣的战争,这些战士永远为光荣 而战,但有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心,甚至不惜一切手段……

  埃西铎他是冈多的国王,亲手杀死了邪恶力量的领袖,索伦,这到是除了一大害,但他的同时也得到了魔戒,原本魔戒要被销毁,可他的私心驱使他把魔戒占为己有,最终埃西铎还是死在一场战争中。在我来看,这种人不过是小人,也就像社会上的一些商人,为了钱,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置自己的对手于死地,但最终还是得不到好下场。咕噜姆也是这样,为与同伴争抢魔戒,杀死了自己的同伴,得到了魔戒,但他的身心不断被魔戒侵蚀,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怪物。魔戒后来被弗罗多抢去,()咕噜姆从而想利用希洛布抢回魔戒,但希洛布最终被山姆杀死。看不是自己的终究不是自己的,强抢也没用。

  其实,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自己所在的社会是多么险恶,但正义永远是能战胜邪恶的,无论一个谎言编的再天衣无缝,但事实证明这终究是错的。人心是最邪恶的,为了权势、地位或金钱可以想尽一切办法去争取,也不惜闹出人命。这同时也告诉我们青少年,要保持健康的心灵,这才会有一个健康而且快乐的生活。

  魔戒1读后感 篇16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这是一本小说。这本书的所有系列我都非常喜欢看,甚至已经到了着迷的地步,这是最新的一册,名字叫《查理九世 所罗门王的魔戒》是雷欧幻象的作品。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启发!

  故事开头主要讲了:所罗门王曾将七十二大恶魔封印在七十二个石柱上,谁能召唤七十二个恶魔,谁就能统治世界。 我一看到这本书的简介,就不由自主的迷上了,我赶紧翻开了书,开始了这一本书寻"宝"之旅!书里的一句话对我启发很大:“和恶魔的外表比起来,恶魔般的心灵才是最可怕的”在这个社会上,有人想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而去伤害别人,就算这个人的外表再好看,那也是丑陋的,因为他的心灵已经毁灭了。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带给我们小读者的想法和带给我们的感受有很多,看完一本书你会感到它能给人带来奇迹般的力量,这难道不是一本好书吗? 其实,雷欧幻象的作品都是这样的:前半部分总能给人带来恐怖的感觉,可到了后半部分它就会给人深刻的感受。

  魔戒1读后感 篇17

  你认识查理九世吗?查理九世这个名字乍一听还以为是古代的一个国王,但是在这本书上,他是一只拥有着超强智慧与矫健身手的狗。这个暑假我看了《查理九世》系列的很多书,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所罗门王的魔戒》。

  《所罗门王的魔戒》讲的是DoDo冒险队为了救博士而前往一片原始森林冒险,先是原始部落的为难,紧接着有遭遇各种怪物的袭击,然后险些落入博士助手欧柏的陷阱……然而,在这样的重重困难之下,查理九世这只小狗带领着DoDo冒险队的四位成员,沉着应对,奋勇抗争,最后识破了欧柏的诡计,成功解救了博士,化险为夷。

  说起这个故事,我也有一个相似的经历。尽管没有《所罗门王的魔戒》讲的如此惊心动魄,但是却教会了我在面对困难危险时应该怎样做。爸爸在一次假期里带着我们全家去一座大山里进行野营,我们全家都高兴极了。在吃完午餐之后,我和爸爸妈妈决定四处走走。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有一条蛇正在不远处迅速向我们这边蠕动。我慌了,不知所措地大声喊叫,这时爸爸从树旁捡起了一根木棒,重重地砸在了蛇的头上,把蛇砸晕了。事后爸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以后遇到危险,不可以那么慌乱,要沉着地开动脑筋,化险为夷。”

  通过《所罗门王的魔戒》里的DoDo冒险队和自己的经历,我明白了在危险时不能慌,要沉着应对,才能化险为夷。

  魔戒1读后感 篇18

  这个寒假,我读了魔戒三部曲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魔君索伦

  被杀死后,又要复活,他身上有一枚戒指,需要及时的摧毁了这枚戒指才可以阻止他复活,这枚戒指最后被一位霍比特人捡到,

  从此他就踏上了摧毁魔戒的路程,经历了各种困难,终于到了末日火山,摧毁了戒指的故事,我感觉这个故事的情节十分惊险,起伏不定,一下子是这个情节,另一下子因为某种东西从而变到另一个情节,但整体上来看他们的目标是没有变过的。

  故事中的主人公霍比特人,他身上背着重任,都没有让所有人伺候他,只是和他们一起艰苦抗争,没有把自己抬举的很高,所以我十分敬佩他,这一个人物让我想起了《霍比特人》的主人公,他们的相同点在于排除万难,迎难而上,不同点在于《霍比特人》的主人公以被魔戒所诱惑了,而《魔戒》的主人公一直和魔戒抗争,一直没有被诱惑,在这之间魔戒对他造成的痛苦都没有诱惑住他,这也是让我敬佩他的原因之一。

  主人公进入魔多的领地之后,为了减少目标,就只能让主人公一个人去末日火山摧毁戒指,一但去了之后很有可能九死一生,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山姆不愿意放弃主人公,便和主人公一起去寻找末日火山,山姆在这之前一直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物,因为他在这之前排不上用场,进入了魔多的领地之后,咕噜成为了他们的向导,为他们带路,山姆在路上一直说不可以带咕噜上路,主人公说可以,但事实真的说明了不可以带咕噜上路,因为咕噜要杀掉他们两个,偷回戒指,山姆因一次和主人公争吵赶出了队伍,山姆就跟在后面观察,这体现出了山姆不放弃朋友,哪怕是被朋友抛弃的精神,这也让他的出现变得有意。

  《魔戒》这个故事中的平民,在魔多还没有完全复活之前就已经绝望的说这一切都改变不了了,我感觉不会改变不了,因为一切皆有可能,结果还没有出来,不可以这么快下定论,如果知道一切都改变不了,要么就接受要么就继续努力去改变,不能这样坐以待毙,坐以待毙的人都只会被挨打,《魔戒》中的人物如果没有和魔多进行抗争,也不会有后面安详的生活,所以在没有出结果之前不可以绝望,时间总是会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喜。

  这本书中讲的故事和现实生活中的故事是一样的,都是光与暗在不停的做争斗,永远不会停止,除非他们两在同一个时间内消失。

  这就是我读完《魔戒》之后的感受这也让我认识了世界的一小部分。

  魔戒1读后感 篇19

  这个寒假,我读了魔戒三部曲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魔君索伦被杀死后,又要复活,他身上有一枚戒指,需要及时的摧毁了这枚戒指才可以阻止他复活,这枚戒指最后被一位霍比特人捡到,从此他就踏上了摧毁魔戒的路程,经历了各种困难,终于到了末日火山,摧毁了戒指的故事,我感觉这个故事的情节十分惊险,起伏不定,一下子是这个情节,另一下子因为某种东西从而变到另一个情节,但整体上来看他们的目标是没有变过的。

  故事中的主人公霍比特人,他身上背着重任,都没有让所有人伺候他,只是和他们一起艰苦抗争,没有把自己抬举的很高,所以我十分敬佩他,这一个人物让我想起了《霍比特人》的主人公,他们的相同点在于排除万难,迎难而上,不同点在于《霍比特人》的主人公以被魔戒所诱惑了,而《魔戒三部曲》的主人公一直和魔戒抗争,一直没有被诱惑,在这之间魔戒对他造成的痛苦都没有诱惑住他,这也是让我敬佩他的原因之一。

  主人公进入魔多的领地之后,为了减少目标,就只能让主人公一个人去末日火山摧毁戒指,一但去了之后很有可能九死一生,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山姆不愿意放弃主人公,便和主人公一起去寻找末日火山,山姆在这之前一直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物,因为他在这之前排不上用场,进入了魔多的领地之后,咕噜成为了他们的向导,为他们带路,山姆在路上一直说不可以带咕噜上路,主人公说可以,但事实真的说明了不可以带咕噜上路,因为咕噜要杀掉他们两个,偷回戒指,山姆因一次和主人公争吵赶出了队伍,山姆就跟在后面观察,这体现出了山姆不放弃朋友,哪怕是被朋友抛弃的精神,这也让他的出现变得有意。

  《魔戒三部曲》这个故事中的平民,在魔多还没有完全复活之前就已经绝望的说这一切都改变不了了,我感觉不会改变不了,因为一切皆有可能,结果还没有出来,不可以这么快下定论,如果知道一切都改变不了,要么就接受要么就继续努力去改变,不能这样坐以待毙,坐以待毙的人都只会被挨打,《魔戒》中的人物如果没有和魔多进行抗争,也不会有后面安详的生活,所以在没有出结果之前不可以绝望,时间总是会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喜。

  这本书中讲的故事和现实生活中的故事是一样的,都是光与暗在不停的做争斗,永远不会停止,除非他们两在同一个时间内消失。

  魔戒1读后感 篇20

  温暖的阳光无私的照耀大地,娇艳的花朵灿烂了整个花季,自在的白云点缀了单调的蓝天,而精采的故事丰富了我的童年。风靡全球、轰动文坛的科幻小说—《魔戒三部曲》,在我灵魂深处,那块童真却又乏味的内心,绘上了动人的色彩。

  书中主角佛罗多,从小就被赋予艰困的使命,当他成为魔戒持有者,恐惧、仿惶、不安如阵阵浪潮,贪婪的啃噬着他,终究逃不过踏上血腥、暴力、邪恶交织的旅程,成为史无前例的“魔戒远征队”队员,他和忠实仆人肩负着使命,成了黯夜中的一盏明灯。一路上,越接近万恶的中心,魔戒的力量也渐渐失去了控制,佛罗多的灵魂被魔戒一点一滴的吞噬,他开始彼此猜忌,历经千辛万苦,拖着饱受寒霜的身躯到达了最终目的地—火山口。故事高潮迭起、精采万分,不但魅力无穷,自其中我领悟到许多人生道理。

  保持着内心的澄净,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在任何环境压力之下,心中的澄净总能让我们静下来思考,临危不乱,做出更有决策性的判断;友谊,有如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朋友的鼓励,是最坚强的成功支柱;当我们自信的踏上征途,多大的阻碍都将化为乌有,成功定在不远处;以毅力不断迈进的精神,意志力将战胜一切,勇往直前,无畏无惧,世界因我而改变,我将用勇气创造出奇迹,留住生命中那份永恒的光洁。

  看完了精彩绝伦的故事后,我竟能体悟身边竟处处都是幸福的甜蜜:一句温暖的话语是感动,一个肯定的微笑是感动,一首完美的诗是感动,一本书的洗礼是感动。尤其这套魔戒,让我自生活中得到更多的省思,反观自己的生活,因此阅读的时光不但是种深层的感动,更是幸福的滋味。

  幸福在哪里?在那充满芬芳的空气里;幸福在哪里?在那湖畔徐徐轻送的微风里;幸福在哪里?在那万里无云的晴空里;幸福在哪里?它就在你我的心里、在我手中捧着的书里,只要细心体会,时时品味,刻刻都能品尝到幸福的滋味。

  魔戒1读后感 篇21

  三月,我通读了几本长篇小说,从莫言的《红高梁家族》到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地球》,从老舍的《骆驼祥子》到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再到托尔金的《魔戒三部曲》。一本本小说的主人公带我走进了一个个精彩纷呈的世界,并有一个个深刻且不同的感受。其中精读了《红高梁家族》、《魔戒三部曲》。

  我从余占鳌身上体会出他的正义,在福格先生身上体会了他的严谨,从祥子身上体会出他的吃苦肯干,在桑提亚哥身上体会出他的坚强。但使我印象最深的是托尔金的《魔戒三部曲》,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两种人,他们可以称作甘道夫和咕噜。

  甘道夫是一个术士,极富正义感,只要他认为对,他就坚定的去做。在与佛罗多一同消灭魔戒的路上,历经了千难万险,却总是化险为夷。虽然他总是做出一些我们无法理解的事,甚至还掉下深渊,但却总是在关键时刻出现,令人长吁了一口气。

  而咕噜是一个受魔戒蛊惑的哈夫林,自从魔戒被毕。巴偷走之后,一直寻找着,一心要找回自己的“宝贝”。最后在末日火山,还奋不顾身的抢夺他的“宝贝”。最后,和魔戒永远的消失在了末日火山的熔岩中,这不就是对现实社会的贪婪小人的真实写照吗?一心要取得生活中的“魔戒”,使得自己失去了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魔戒三部曲》使我悟懂了“世界上没有不可能办成的事,主要在于你做与不做。”的真理,令我充满信心,一路勇往直前!也让我看到了贪婪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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