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业务

时间:2018-02-20 14:03:59 范文大全 我要投稿

民政工作业务

民政工作业务

今年,民政部专门召开了民政系统反腐倡廉视频会议,民政厅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暨反腐倡廉工作会议,把民政系统反腐倡廉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一方面说明对于民政权力运行风险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民政系统所面临的反腐倡廉任务更加艰巨,对此,希望大家更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下面讲两个问题。

一、关于全区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总体安排部署

吴金亮厅长突出强调:要进一步强化以确保项目进展和资金安全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做到工作进展到哪里,资金拨付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娜日萨组长从七个方面安排部署了2010年全区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即: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全面推进惩防和预防***体系建设,加大源头治理***工作力度;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化村务公开,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新社会组织服务行为;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主要工作任务和内容是:

(一)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开展试点抽查和交叉检查,杜绝错保、漏保和骗保等现象。三是加强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四是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五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2010年新建成的福利社会设施建设项目、敬老院建设项目、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六是加强对“十二五”专项建设规划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在民政系统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二是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推动民政资金和规划项目分配机制改革,规范救灾资金、社会救助资金和福彩公益金分配程序,坚持重大事项的集体协商决策。三是对“十二五”期间中央预算安排的养老设施试点工程引入竞争机制。四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建设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健全民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核评价机制。

(三)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一方面加强对行风示范建设单位的'日常监管,另一方面积极培育新的示范单位。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民政基层单位***评议行风活动。清明节期间在全区殡葬系统开展“讲诚信、促服务、创示范”行风建设月活动。加大民政系统政务事务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

(四)深化村务公开。一是继续加大“难点村”治理,巩固治理成果。完善村务公开和***管理形式。二是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和***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同时,要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区建设标准,健全社会组织行为规范,规范行业协会收费和服务行为,指导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构筑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基础,扩大社会组织网上年检范围,完善其年检、评估等监督管理制度。

(五)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一是严肃查办民政系统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案件。二是严厉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案件。三是严厉查办“人情保”、“关系保”等错保行为,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

(六)全面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一是落实《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加强对上述“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杜绝***出国(境)旅游,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继续治理“小金库”(包括社团“小金库”),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等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根据有关统一部署,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

二、关于2011年全盟民政系统反腐倡廉重点工作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作好今年民政工作事关重要,主要工作目标任务通局长已做了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也做了具体安排,为保证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突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尤为重要。

(一)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的监督检查。主要是继续强化对全盟民政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及各类民政事业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按照民政厅部署,做到工作进展到哪里,资金拨付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在具体方法上,采用自我监督检查,同纪检监察部门、审计、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和盟局机关相关科室跟踪督查,纪检组专项监督检查以及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监督等方式进行。对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主要是抓好《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抓好资金的分配、拨付、发放等的规范化运行;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主要是强化救助标准是否依法科学制定和是否实现动态管理,是否建立家庭收入信息比对机制和救助申请三级联审联批机制,是否有错保、漏保和骗保等现象;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重点是监督检查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有关规定是否严格执行,管理是否规范化,政策、资金的分配使用是否实行了公示制度,是否进行阳光运行等。通过对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在全盟民政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确保涉及民生的有限资金管理使用公平、公正、合理、安全有效运行,确保民政系统廉洁自律,风清气正。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民政厅要求及全盟民政工作实际,在民政厅安排部署专项执法检查的同时,我们也安排一定的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对东乌旗、乌拉盖的雪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或组织人员进行交叉互查,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三是重点抓好已建成的民政工程项目的专项检查,主要是检查旗县市(区)已完成的福利设施建设项目、敬老院建设项目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各有上述项目并建成投入使用的地区要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结果,等待全面检查。四是继续落实民政事业费年审制度,各地区要及早安排同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并及时上报审计结果。直属单位的审计由盟局统一安排进行,不要聘请审计事务所等自行审计。五是根据有关统一部署,进行公车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小金库”(包括社团),公务接待预算管理及公费出国(境)旅游等专项治理活动。六是继续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畅通渠道,有访必接,有举报必究查,有检查必有结果。

(三)继续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一是深化行风示范建设。主要一方面要加强现有行风示范单位的巩固提高,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另一方面要扩大示范单位辐射面,培育新的示范单位,要在全盟民政系统掀起新的政风行风示范建设***,各基层民政窗口单位都要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努力提高工作素质和服务水平,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并积极申请参加全盟、全区、全国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考评,树立民政系统良好社会形象。二是要切实搞好婚介登记管理服务工作,坚决实行有偿社会化服务与婚介基本服务分类,杜绝乱收费,搭车收费及变相收费现象。三是要主动参与“行风热线”等,认真解答广大群众提出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深化民政政务事务党务公开,做到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全部进行公开,特别是民政基层事务工作,必须做到全部公开。直属单位要根据各自不同工作的性质、特点全部公开事务,特别要注意发挥院委会等的作用,注意倾听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实行***决策,***议事,最大程度使服务对象满意。同时,要加强对殡葬服务的引导监管,探索殡葬改革管理的新模式、新路子,严格殡葬服务用品价格监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五是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使之在法律规章的规范内认真履行服务职责,严格按标准收费,并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年检评估,监督管理的新方式、好办法。六是深入开展“村务公开***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继续开展“难点村”治理工作,巩固扩大治理成果,探索建立治理长效机制,继续推进村务公开和民政管理,拓宽公开内容,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嘎查村党风廉政建设。七是继续加强***社区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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