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08 09:01:33 写人作文 我要投稿

他1

第一印象往往是最深刻的。他给人留下的第一印象就是聪明,爱回答问题。他,就是班里的鲁京序.
他知识面广,爱思考,和老师、同学讨论问题侃侃而谈,说话时带着十足的大人腔,一口一个“我认为”。有时,他会和人争论得脸红脖子粗的。
有一段时间,他被老师任命为班长。他头上任第一件事.就是“整顿班级纪律”。他对破坏班集体纪律的同学不论是谁,都大胆批评,铁面无私。在这一点上,大家都很佩服他的魄力。
他也很调皮,爱玩,有时爱起哄,经常把全班同学逗得哈哈大笑。可惜聪明反被聪明误,他齣成绩和他的聪明程度并不成正比。看来,他要想提高学习成绩,就必须要处理好自‘已的“纪律问题”。

他2

  “你认识她吗?”安逸尘站在轩辕的身后,好奇的指着前面一个女孩的身影,轩辕冷哼一声,“她叫轩怡,劝你不要打塔的主意。”

  那他们认识的开始,他和轩怡出宫,却极为不巧,遇到了轩辕的妹妹轩怡也偷偷溜出来玩耍。那日,安逸尘那风流倜傥的笑容吸引了她。她喜欢上他了。

  他说,你是我此生的珍宝。他说,我会一辈子都好好的爱着你。他说,大敌当前,对方要求你去做邻国的公主,我答应了。轩怡被自己至生所爱的人送去了邻国,安国没有灭,但是她的心却永远的灭了。她是在没有想到,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人竟然将她送去了邻国求和。她自入邻国轩国,却从未见到轩国国君,哥哥说,她曾经失去过一段记忆。她在轩国,从未见到过国君,那日,她在御花园瞧见了自己的哥哥身着龙袍。她崩溃了。“为什么,为什么。轩国,可不就是个轩吗?”

  当日,她从乱石滚下,国君第一次正面来看她。“傻丫头,怎么这么不听哥哥的话?哥哥告诉过你,千万不要爱上安国的男人,特别是姓安的。”“对,哥哥,你说过,你还说过,只要我恢复了记忆,绝对不会再爱上他,对不对。”她显得极为平静,她的哥哥点点头。“那么,哥哥,我恢复记忆了。从乱石跌下脑袋受到碰撞的那一刻。”她显得极为冷静,“而且,是你的皇后推我下来的。”她不慌不忙的说着,她看着哥哥的眼眸一点点充了血。她知道,她成功了,后来,皇后被打入了冷宫。自此以后,她变了,她变得不再温柔可亲,开始嚣张。而她的哥哥,总是什么要求都满足她。

  这日,她再次来到那改变自己命运的乱石,她再一次跌了下来,醒来,还是那张熟悉的面孔,熟悉的问候。她扑倒在他怀里,“轩逸,你骗我。你不是我哥哥。”轩辕笑了,“我的阿依啊,总算恢复记忆了。”

  她什么都想起来了,轩辕不是她的哥哥,他们两个是情侣。而那日她所说的恢复记忆,不过是理由罢了,可轩辕知道自己在胡说,还是放纵自己,甚至他的皇后。他的皇后是她的青梅竹马,那是先帝立下的诏书,他必须封那个女人为后,他答应了,可是,他心中只要她一人。她生气,跑了,失忆了。而安逸尘,只不过是个过客。她好累啊,她原来害了这么多人。

他3

  他,我的一位同学。他有着双重性格,是一个喜欢打篮球,有点邋遢的阳光男孩儿。

  他,有一双水汪汪、闪着光的大眼睛,有一对会说话的杨柳眉,还有一张世界上罕见的大嘴巴。他总是在老师、不了解他的同学面前,皱紧眉毛、眯着眼睛,要么放低声调,要么放大声音,让人感到一种敌意,从而让其他人觉得他很骄傲,没有礼貌,再加上他那般般的成绩。于是,老师对他说:“你要踏实!”“你要一步一个脚印!”“你要多把你玩的时间拿来读书!”。连同学也对他说:“你太贪玩了!”“你太自大了!”“你的话太多了!”。而他只会烦恼一节课,一下课,他就这些话通通抛到九霄云外了。我认识他的时候,也是这么认为的,可后来,了解他后,才知道着只是他的表面性格。那一天,我在他在打篮球后,偶然看见了他没有皱眉,没有眯眼,他用他的原声和他的那哥们儿说话,话说得那么少。渐渐的,我发现,好动、爱唱歌、不爱说话、踏实、爱反省才是他的内在性格。这个双重性格,只是他的一个特点。

  他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喜欢打篮球。瞧!他正在和他的几个哥们儿大篮球呢!因为我看不懂打篮球,所以不能详细形容他打篮球的样子。但我知道,他满脸通红,脱了外套以后,还是汗流浃背的。走进一看,汗水打湿了他的衣服、头发。他平时竖起的头发,因为汗水太多,都垂下来了。篮球在他的手上,就如木偶一样被随意的操控着,他的头随着篮球跳动摇摆着,他神情紧张,站在一旁看着的几个同学,时不时地欢呼两下,偶尔还兴奋地跳了起来,这个算是他的一个优点。

  他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有点邋遢,下课时,他总是第一个冲出教室,连下节课的书都不拿出放在桌上。上课了,大家都在认真地听讲,他却还在翻箱倒柜的找书。有一天上午,老师说是要检查同学们的柜子,看谁的最脏。他一下慌了。放学后,他没有第一个走,他在干什么呢?原来在收拾柜子,他把柜子里的东西全都”拿“了出来。天啊!纸屑、零食带、铅笔屑、甚至是口香糖,全都从柜子里倒了出来。我都不敢想象他以前的柜子有多乱。这是一个只有天知地知他知我知的缺点。

  他还有一个无人不知晓的缺点,那就是爱开玩笑。前天体育课,他把蟑螂玩具拿出来吓女生;昨天自习课,他在他前面的同学背上贴了一张“我是猪”;今天语文课,老师让他前面的同学回答问题,当前面的那位同学要坐下时,他拿开了那位同学的凳子。

  他除了有“双重性格”、喜欢打篮球、有点邋遢、爱开玩笑以外,还很喜欢钻牛角尖、练书法。你还想知道吧?“想!”想啊,那就听我下回分解咯!

他4

  他,是位留有满头银丝、整天骑着一辆破旧不堪的脚踏车的老大爷。

  他,是位拥有凡人不所具有的热心的老大爷。

  他,是位八十挂零,可却还是依然辛勤劳动的老大爷。

  他……

  在家乡的某一段小路上,行人你来我往,熙熙攘攘,每个人脚下踩过的都是那条行人从未没有抱怨过的、可又从未有哪个人来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来清理清理这因下过雪而还未融化完毕的`、泥水相溶的小路。

  行人,当您走过这里的时候,您总是会不勉的抱怨上几句。可您走这里又是必经之路,您总是会抱怨,您为何不献出点爱心,伸出您那智慧的双手,弯下您那婀娜多姿的美腰,挤出点您那宝贵的时间去清一清您每次都不嫌烦的抱怨着的这条泥泞的小路呢?

  从学校回来,走在这条似曾相识的乡间小路上,小路因刚下过雪而还未融化完毕的、泥泞不堪的小路的确不是很好走。曾从未有人清理过的小路上却多了个孤零零的老大爷弯着腰的背影,旁边还放着他那辆早已破旧不堪的脚踏车。他正在那里拿着铁锹挖着水沟,将这些泥水混合物引入附近的水坑里。为这里来来往往的路人行了多大的方便呐。

  可惜的是,此时的小路上却没有任何一个其他人的背影,他们不能够看到是谁在为他们默默地付出着,他们不能将自己赞美的目光去投向这位为他们一直默默付出的老大爷的身上。这对于他们来说,真是一大损失啊。

  也许是今天的天气太寒冷了,人们都躲在了暖暖的房间里美美的享受去了吧。但这位老大爷却从未抱怨过这条泥泞不堪的小路,他也从未抱怨过任何的人,从未抱怨过如此恶劣的天气。他却只是在那刺骨的寒风里默默无闻的为行人们奉献着他的爱心。

  他的家,距离这条小路是如此的遥远,可他却只是为了那些整天忙碌在工作当中,上下班必经此路的年轻人和那些整天埋在书海当中,上下学必经此路的孩子们行个方便罢了。他的心胸就是如此的宽阔,就像浩瀚无边的大海一样,可以容纳百川。

  两天已过,我再次经过这条小路,这位老大爷却依旧在那里为忙碌的人们做着贡献,小路上依旧没有过往的行人,天气依旧是如此的寒冷。我的心深深的被感动着。好想过去帮上他老人家一把,可是又感觉自己作为一名中学生却还不如一位这样的老人而感到惭愧不已,正当我犹豫不决时,老人直起了他那久弯的腰板,骑上他那破旧不堪的脚踏车离开了。看着他那已经远去的背影,我的眼泪扑簌扑簌的掉了下来,好想跑过去对他说一声“爷爷,谢谢您给我们带来了方便。”

  就是他,这位留有满头银丝的、整天骑着一辆破旧不堪的脚踏车的老大爷。

  就是他,这位拥有凡人不所具有的热心的老大爷。

  就是他,这位八十挂零,可却还是依然辛勤劳动的老大爷。

  他。让我读懂了人生这本难译的书……

  辛集市安古城中学九年级 牛钰琼

他5

  他,平平凡凡;他,瘦瘦小小;他,一个残疾人,他是一位极普通却又不平凡的修车人。 虽然平常他不爱讲话,但人们能听懂他的心声;虽然他失去了膝盖以下的双脚,但他却不放弃自己;虽然他不及一个小学五年级身高,但在我心中他非常非常高.......

  他是离学校附近的一位修车员,平常人们一有什么麻烦事就去找他帮忙,他很是乐意又认真帮忙,他用四分之一的轮胎当做自己的脚,把修车用的工具就放在旁边,整天都是脏兮兮的,他左手拿到钳子,右手拿镊子,随时准备为人们修车,就是为了人们因为车坏了而的带来不便而着想,他就是这样一心一意为他人着想,但是来来往往的人那目光总是不由的往他身上看,或诧异,或惊讶,然而,他总在忙碌,他的笑容更是具有感染力,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总会微笑面对。

  还记得那一天,气温急骤下降,寒风凛冽,街道上的人们纷纷都躲进屋里,开着暖气,这时,放学了,我不由得颤了几下,搓搓手就赶紧跑到车棚里拿自行车了。一路上,我快马加鞭,为的就是回家开暖气,但却抵御不了寒风冻红的手在自行车上颤着,突然,脚蹬不住自行车,一下子摔了滑了一下,当我起身时,就发现自行车的链子掉了,车胎也被扎破了,真是糟糕。这时,我想起了学习附近的那位修车员,于是我拖着自行车走了。

  “叔叔,你能帮我看一下这辆单车马?”只是他冲我笑了笑,二话不说就拿起工具箱。他拿着一件破旧的军大衣辅在地上,躺下去这边弄弄,那边弄弄,他冻红的双手在我自行车上穿梭,时不时呼一下搓搓手,我颤抖得愈发厉害,他发现了,就示意的弄一下手叫我坐下,而我委婉地拒绝。无奈后只见他动作越来越麻利,脸上的眉毛挤成“川”字,脸色苍白,紫红的嘴唇还吞下口水,手还划破出血了,但他依旧咬紧牙帮我换了个轮胎,套紧了链,最后车修好了,我从书包里搜出10元,他却说什么也不肯收,还叫我赶紧回家别冻着了。 我骑着单车走了,外面没有那么冷了,路边的灯也开了,我回头看了看,他的身影越来越小,但我心里他却越来越大,美丽的他。

他6

  我是在博客上看到吴子尤的。

  吴子尤,九零年出生于北京,很早就显示了在文学上的天赋,被誉为九零后作家代表。零四年时,他被查出身患癌症。

  博客的开头是这样一段话:“九零年四月出生,从小在北京长大。小学过得很快乐,初中学得也不差。前年三月二十四,胸腔肿瘤闹开啦。从此搬进医院住,从此医院成我家。化疗开刀打点滴,有生有死有意思,想你想我也想他。我爱我恨我享受,我看我写我描画。”这个青春靓丽,才华横溢的美少男,竟在十三岁时被查出恶性肿瘤,经历了同龄人无法想象的痛苦。但是,癌症却没有打到这个少年的心灵,反而扬起自己的青春,与病魔抗争。

  他的母亲柳红直接的将病情告诉了他,他并没有害怕,还非常坚强。病发后几天,他就接受了骨髓穿刺。一屋子的医生都异口同声地说:“这孩子太懂事了,太勇敢了,太配合了!”后来子尤告诉母亲柳红,穿刺的时候好像一把刀插在胸膛里,痛苦不堪,但是他却一直微笑着面对所有人。

  癌症的阴霾永远阻挡不了充满活力的青春,在母爱的陪伴下显得极为乐观,他不喜欢被形容成“身残志坚”,他希望所有来看他的人们不是因为他的病,而是因为他的青春帅气。在治疗期间,用他的话形容就是:“一次手术,两次胸穿,三次骨穿,四次化疗,五次转院,六次病危,七次吐血,八个月头顶空空,九死一生,十分快活!”

  在零六年十月,吴子尤停止了呼吸,留下了一句意味深长的遗言:“这个故事会怎么收场呢?”

  他的幽默,不是为疾病而有的,在患病前,他的同样有着乐观坚强的心态,他是被上帝挑选的孩子。他说:得病究竟还是不爽的,但得与失有时是很难衡量的,老天爷永远是公平的,每一个受难人的身上都可以找出积极的意义来。同样是半瓶油,悲观的人看到的是空的那半,而乐观的人看到是满的那半。”

  这篇文章,并不是说他“身残志坚”,不放弃与病魔抗争,而是病魔并没有将他的人生变得灰暗,他依然热爱生活,他的热情让我们忘却了他是一个病人,他热爱金色的阳光,怀着一颗金色的心,去面对生活。

  子尤会永远的笑下去,不用病撑腰,他也是很牛的。

他7

  嗯,这个长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人是谁?

  他长得十分英俊,一个大大的国字脸,白白净净的,一点也不黑,黑宝石一样的眼睛,平鼻子,不大不小的嘴,两只耳朵像两个小贝壳一样。他最大的特点就是皮肤白净细致,他在家里没有一个人能比上他的皮肤。他虽然很胖,但很有活力,他“PK”赵文凯的杀手锏是“因为所以,科学道理,据我所知,有人爱你!”每当听到这句话,赵文凯就全力而退。他有很多像赵文凯这样的好哥们,下课都聚在一起聊游戏,很快乐。

  他最喜欢的事是大玩特玩,他很希望能放一个没有作业的假期,哪怕只有一天,他也不浪费。玩半天电脑,另外半天自由地玩,因为,这样的假期太难得了!( )

  作业对他来说是个恶鬼,每次他写作业时都要垂头丧气,因为学习很枯燥,又有写不完的作业。写完老师的作业,妈妈又来布置,做完还得改错,这样才自由。他认为,学校是一个毁灭自由的“地狱”。

  他根本没有难忘的事,原因是有了也忘了个一干二净,他经常被人称为是“健忘精”。

  他的特点除了白就是白,人们都说他:“他自恋啊!”他觉得没有缺点,但缺点还是一大堆!

  最后告诉大家吧,这个人就是前无古人、后无重样的,他就是——“me”——英俊帅气的作者本人!

他8

  呆在我们为你身边的人物各式各样,有高傲的甲、虚心的乙、自私的丙、能干的丁。.但是我最难忘的是他——我的网友。

  ——题记

  一、相遇前

  甲、乙、丙、丁和他,都是我在网络上认识的“网友”,而大家有一见如故,所以都以好友来称呼。而我偏偏又是一个性格古怪的女生,想来不大喜欢跟身边的亲朋好友,包括父母,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就算有心事,也只会和“日记本”交朋友。

  二、相遇时

  我记得那一天,我因考试不大理想,和日记“聊”了还是快乐不起来,于是打开电脑找网友聊,但每次和她们聊“成绩”时,她们总是避而不谈,只有他理会我,开导我,常用幽默的语句、动作来逗我开心。而他的成绩又比我好,所以总是孜孜不倦的辅导我把试卷不会的弄懂,弄明白。它好比我的一位老师,一位网络老师。

  三、相遇后

  从那以后,凡是有不顺心的事、苦恼的事,或是不懂的问题,我都会虚心的向他请教、倾诉。而每次要答谢他时,他总回答你这句话“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俗话:‘给人玫瑰,手有余香’嘛!呵呵!”

  他使我难忘,让我难以忘记他的幽默、大方、热心助人、不求回报的精神品质。

他9

  他是我同桌,性格很开朗,不管玩什么都很开心。玩抓人,他开心;玩“一二三”,他也开心。

  可他有时候又很暴力,有一次他跟五年级的同学打架,还把对方打伤了,自己膝盖上也流了血。不过他觉得自己很牛,像个英雄。我看了以后,都不敢招惹他了。从一年级到现在,我还是搞不清他的真实性格是什么。

  他也很爱吹牛,他说:“我学过少林拳,功夫很厉害!虽然以前练功时,被打掉过一颗牙,但我的功夫可是少林寺里排名第一。”吹牛,我才不信他呢。

  他现在已经不跟我坐同桌了,那时我还真怕万一他生气了,说不定会打我几拳呢。

他10

  他,回家后的第一件事是问我的学习。

  他与她作对,什么事情都让我自己去做。我第一天学骑自行车时,我叫他别松手,他却说,是该放手的时候了,结果我跌倒了!妈妈跑来看我,他却让妈妈一边去,我下定决心了!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瞧瞧,于是,我扶起车,骑给他看,他只是慧心的笑了笑。妈妈却给我擦药,奖励我棒棒糖。

  那时起,我恨起了他。每次的相册中,很难见到爸爸与我的合影,他总是给别人照相。

  这次的生日,阳台上多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应该是给我的吧!我要学骑自行车了!”突然,爸爸说了一句:“你给我省省吧!”我兴奋极了,是给我的!我严厉的父亲送给我的!爸爸又说:“这个很贵,你敢给我弄丢试试!”

  我的父亲!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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