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哈利·波特》有感

时间:2022-04-16 10:30:1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哈利·波特》有感(15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哈利·波特》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哈利·波特》有感1

  静静地坐在书桌前,朦胧的灯光,温柔的洒在我的脸上、书上。我又一次轻叩魔法世界的大门,和哈利一起走进那神奇的魔法世界。

  哈利小时候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安全而幸福的长大。那一天,哈利的父母在阿兹卡班守卫的疯狂折磨下永远离开了人世。从那时起,哈利父母最好的朋友小天狼星布莱克一直在追踪杀害他们的凶手。功夫不负有心人,不久后,凶手终于出现在布莱克的视线里。他默念一条咒语,然而狡猾的凶手却逃走了,结果这条咒语无辜伤害了十二条性命。于是布莱克就这样被拘捕了……

  每当回忆起这段文字,我的心总是酸酸的,一件件往事也不由自主的在我脑海中翻腾,那天中午碎成几半的碗随之清清楚楚的展现在我的眼前??暑假,我过的很悠闲,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整天碌碌无为。爸爸妈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们终于看不下去了。于是在中午吃饭时批评了我。我默默地听着,一边检点自己的行为。然后收好碗筷,来到水池前洗起碗来。

  也许老天就爱那么捉弄人,在这时与我开了个玩笑:粘着洗洁精的碗从我手中一滑,“嘭”的碎了……

  小天狼星布莱克从此便被大家误认为是杀人凶手。在暗无天日的阿兹卡班监狱,布莱克受尽了摄魂怪的折磨。但是他没有为人们对他的误解而生气。在被关着的日子里,布莱克依然无时不刻的想着凶手的下落。

  看到这里,我的心不禁猛烈颤抖??在地狱般的阿兹卡班监狱,布莱克度日如年。他没有怨恨别人对他的误解,反而用自己宽宏大量的心站在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别人??布莱克在被关了一年多后溜出了牢房,然后竭尽全力的追踪凶手的下落。再想想那天中午,爸爸妈妈认为是我赌气而故意打破了碗。他们同样误解了我,然而我却一摔房门,生气起来。

  在轻轻合上书的那一刻,一切都已经平息下来,同时也让我第一次明白宽宏大量有多么重要??那天中午,我并没有以爸爸妈妈的角度来思考自己被误解的原因,只是一味的埋怨他们对我的责骂。

  “不会宽容人的人,是不配受到别人的宽容的”??也许现在的我们并不能诠释“宽容”的含义,但是我们可以学会宽容身边的人,理解身边的事退一步海阔天空??或许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就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因为心又多大,世界就有多大。

读《哈利·波特》有感2

  首先,这部长篇小说情节曲折,内容丰富,引人入胜,绘声绘色。读着,那简直是身临其境。绝妙!令人是自叹不如啊!

  其二,这部长篇小说让人们体会到了做人的道理。但是它不会明摆着给你,只有你反复读,反复思考,反复琢磨,然后再静静地、慢慢地、细细地体会,才能感觉得到。因为有人说过:“读书百遍,其意自现”嘛!所以不能着急,只能慢慢来。当然,知道了那些道理的人一定会把它们反复琢磨、思考,直到深深地印入脑海里,他们才会罢休的。因为那毕竟是他们的“研究成果”嘛。

  其三,这部小说的语句通顺连贯,十分流畅,而且还有许多优美的句子和配了许多漂亮的小插图,使这部书更加完美了!

  我最喜欢这部小说了!我一定要读懂里面的道理,然后做到!

读《哈利·波特》有感3

  读完JK罗琳的著名作品《哈利波特》后,对于波特的人物设定有了更多的了解和感悟。

  哈利波特,是一个从小就失去父母的可怜的孩子,被寄养在佩妮姨妈家,他的童年是他的整个人生中最难熬和不幸的时光,每天都生活在挨打和无休止的批评之中。在他12岁生日时,他才得知自己是魔法师,需要去上魔法学校,在通往学校的火车上结识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朋友罗恩和对手马尔福,从此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在学校里哈利学会了很多东西,变得勇敢而有主见,相信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最后在朋友们和学校的帮助下打败了伏地魔,获得了胜利。

  很多人会问,哈利和伏地魔两人都是没有父母的人,为什么两人的性格截然不同,两个人所选择的道路也不同呢?因为哈利知道,他的父母是为了保护他才会牺牲的,他不能辜负父母对他的期待,要做和父母一样正直勇敢的人。而伏地魔则一直却认为父母的离开都是别人造成的,他的心中被仇恨填满。于是,因为对亲情的扭曲让他成为了一个坏蛋。

  罗琳女士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充满神奇的国度”,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奇幻的享受,但其实现实世界的她,生活得也很可怜。当时,写《哈利波特》的时候,她十分贫困,还带着两个孩子,只能在一些饮料店里写作,在创作的同时,又传出一个痛苦的消息,她的母亲去世了。面对这些打击和挫折,她为什么没有去轻生,没有放弃希望?那是因为,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为了孩子能活下来,她也必须活下来。也正是因为她的坚持,才有了《哈利波特》的横空出世,火遍大江南北,名扬世界各地。

  说到这里,我还要说一下海伦女士。海伦凯勒,也是一个非常可怜的人。小时候,因为一场大病失去了声音和听力。她变得爱生气,对父母发火,摔东西,后来因为莎利文老师的加入,帮助她改掉了坏毛病,她找到了努力的方向,十分热爱学习。在这之后她学会了说话,最后她成为了一位非常有名的作家,被无数人敬重。

  不管是哈利、罗琳、还是海伦,他们都有过一段痛苦的经历,让他们坚持下来的是亲情和友情的支持,还有老师同学的帮助。在这些正面人物的鼓励和支持下,他们勇敢地和命运做斗争,并在最后战胜了敌人,打败了黑暗,走向了成功。

读《哈利·波特》有感4

  “杀了我吧!你这个懦夫——”哈利对斯内普愤怒地大喊。

  “不许——”斯内普的脸突然变得疯狂和野蛮起来,仿佛他的痛苦和身后着火的房子里那只不断狂吼的狗一样多,“不许叫我懦夫——”

  ——摘自《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我相信,很多读者都还记得他那油腻的头发,那刻薄的话语,还有那一句“Lookatme!”

  这一切是如此清晰,仿佛就刻在我的脑海里。

  《哈利·波特》塑造了太多经典人物,不仅是主角和他的朋友,邓布利多、伏地魔、小天狼星……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家养精灵多比,都让人记忆深刻。

  而斯内普,又是其中一个备受争议的角色。

  冷漠、阴沉、自私、孤僻。

  深情、隐忍、智慧、骄傲。

  他是怯懦邪恶的代名词,同时也是一个不受人理解的英雄,更准确地说,是个双面间谍!

  一方面,他作为食死徒为黑魔王卖命;另一方面,他是凤凰社的一名重要成员。

  食死徒们认为他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茨的间谍,凤凰社的成员则认为他是邓不利多安排在伏地魔身边的眼线。

  面对伏地魔,他谨慎地隐藏自己的情绪,唯恐暴露。

  两眼空洞的他仅凭一份执着坚持下去。

  他是伏地魔的忠实仆人吗?

  也许曾经是,但现在绝对不是。

  他从来不管食死徒的死活,他从没把他们当作同伴。

  斯内普,称呼自己为“混血王子”的斯内普,不会做任何人的仆人。

  他是邓布利多的心腹吗?

  也不是。

  他厌恶自己凤凰社成员的身份,排斥格兰芬多。

  斯内普,仅仅是为了被伏地魔夺去生命的莉莉,和保护莉莉的孩子——他憎恶的波特。

  莉莉死后,斯内普做起了间谍,潜入敌人内部,不畏艰险地完成任务。

  从这里看,他是个勇敢忠贞的人。

  同时,不够灵活,思维不够灵敏的人,无法胜任这份工作。而斯内普做得很完美。

  不说他在魔法上的造诣,仅凭这些,足以被称为英雄。

  而我依然要给他反面的评价:卑微。

  他生长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这样的出身是他天生比较自卑。

  他卑微地爱着一个女人,在爱情面前,他是个懦夫,也不全是。

  在伏地魔杀死莉莉之后,斯内普对他依旧心存敬畏甚至畏惧,而面对他时的卑微也是发自内心。

  在成长中,他日渐成熟,但他至始至终都是这样怯懦的一个人。

  就如同开头摘录的片段一样,他依旧没有勇气承认自己是个懦夫。

  他的后半生就在矛盾中挣扎,善与恶,爱与恨。

  他的优点很多,缺点也不可忽视。

  因此,他备受争议,人们无法说他是多么伟大,也无法说他是多么可恶。

  最后,只落得一个颇得中庸之道的评价:绝不伟大的英雄。

  太孤独,太复杂。

  他的经历让人叹一声可怜,但这又何尝不是自作自受?

  他的一生忍辱负重,最后却成为卑微的英雄。

  他死后,所有真相大白。人们给予的荣誉,有何用?有何意义?对于斯内普,这些无聊的赞美有什么价值?他只是要那一份感情罢了……

  他是不幸的,而我也无法说他是不是整部书里最可怜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怜之处,而斯内普教授的这份又让人心酸至极。

  我只能深深记住你,亲爱的教授。

读《哈利·波特》有感5

  因为儿时受到我姐姐的影响,我看过一部哈利波特,就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本书,从书本,到电影,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电影的拍摄,书本的出版,我一次都没有落下,总是在第一时间,赶到书店,或是电影院,一睹会快。也许当时吸引我的是神秘的魔法世界,是哈利念一句咒语就从魔法棒里飞出的魔法。总之,儿时的自己充满了幻想,幻想自己有一天,也能拥有一跟魔法棒,也能是那个充满神秘感的霍格沃兹学院的学生,然后十分得意的告诉爸妈,我不是麻瓜,我会魔法。儿时的自己是天真的,我天真的觉得,真的会有那个魔法学校,也许真的有一天,在火车站上会有一班驶向学校的列车。

  歌德说过:“经典在于重读。”常读常新,儿时的天真,到现在的想法,已经截然不同,我意识到,故事的一切起源于哈利的.母亲——莉莉波特。她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在伏地魔准备血洗她家的时候,她用尽自己最后的力量,给哈利留下了一道咒语是因为他的母亲,她母亲对他爱。他的母亲牺牲自己保护了他,母亲的爱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迹,施了古老的保护咒,使得任何邪恶伤害不了。她用尽自己最后的力气,让自己的生命替代了哈利的死亡,这就是母爱,能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切。

  当哈利长大了后,他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是父母的生命换来的,就是“大难不死的男孩”:一个婴儿居然在伏地魔的魔爪下得以生还,只留下一个奇特的伤疤,而许多出色的魔法家都没能幸免于难,他自己也成为了伏地魔手下唯一的一名幸存者,在哈利的成长中,他慢慢的学会了感恩,在《哈利波特和阿兹卡班的囚徒》中,克服摄魂怪是哈利必须所学会的,然而驱赶摄魂怪需要一个有一个温暖的回忆使用魔法,于是,哈利想到的是自己记忆中仅有的对父母的回忆,哈利理解母亲的关怀与爱。他懂的感恩,他努力让自己强大起来,努力让自己从恐惧的阴影中走出来。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一集中,哈利与伏地魔上演了对手戏,哈利虽然魔法没有伏地魔那么的高强,但他在直面危机时所表现出来的沉着、冷静,另我诧异,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伏地魔,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需要母亲爱的庇佑的襁褓中的婴儿,他已经长大,已经学会了自己保护自己,甚至整个你想要的魔法世界,但现实还是现实,他目前没有能力去战胜,于是,母亲莉莉和父亲以魂魄的形势现身波特眼前,告诉他,他目前没有这个能力,母亲需要他活下去,完成更大的使命,这就是母爱,哈利感恩的听从了。

  莉莉对哈利,哈利对母亲的这份爱让我感动,让我感动不已,母爱是伟大的,回报母爱更是值得的,是每一个做子女应该去完成的,书中的哈利对母亲的回报的动人细节描写的十分细腻,本书的作者罗琳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表达自己对女儿的爱,这书只写给她的女儿,将来,当她女儿懂事时,体会到妈妈对自己浓浓的爱意时,她必定会像书中的哈利一样,努力回报母亲的爱,学会在感恩中成长。有这么一个例子:一个精神病患者,平时遇到惊吓就会失常,不是瘫痪,就是发狂。可是,当她的三个孩子陷于塌房里时,她却异常地清醒。在呼救无人来援之后,她一边和三个孩子轮流不断地说话,一边奋力搬开砖块和横梁,全然不顾双手钻心地疼痛,全然不顾双手鲜血淋漓,直到所有的孩子全被刨挖出来。

  母爱是母亲与生俱来的本能啊,哪怕是在一个疯母亲身上,也同样迸发无穷的智慧和力量。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告诉我们,要在感恩中学会成长,也要在成长中学会感恩。

读《哈利·波特》有感6

  哈利看她放下手,无意中触到了额头上闪电型的伤疤。

  “我知道”

  伤疤已经9年没有痛过了,一切太平。

  目光已经扫过最后一个字,我该和书中的人物告别了。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罗琳写的一篇魔幻小说。故事的情节跌落起伏,生动形象,让人仿佛身临奇境,有笨手笨脚的罗恩,聪明勇敢的哈利……

  他们的冒险更是有趣,我给你们讲一段吧:一天,哈利和他的伙伴坐着“魔扫”去奇幻森林冒险,书上说“罗恩因第一次坐“魔扫”肯定害怕,老乱动,结果一下子掉了下来,到了一片大便池水里。

  多亏了哈利,不然,罗恩就危险了,虽然罗恩救上来 ,但哈利额头被划了一个“闪电伤疤”。

  读了《哈利.波特》这本书我明白了要团结一致,当危险来临时要临危不惧,沉着冷静,尽可能地把危险降低到最少,让危险多降临在自己身上,少降临在朋友身上。

  金星辰同学的写作态度和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加油哦!

读《哈利·波特》有感7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到,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到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读者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他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到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到。

读《哈利·波特》有感8

  《哈利·波特》这本书,惊险而又剌激,神秘而又有趣。

  惊险在于哈利·波特与伏地魔地激烈战斗。这个小小地惊险让我们为他多多担忧了一分,而当他成功得赢得了伏地魔时,我们却又为他松了一口气。

  剌激就是指,哈利·波特与他的好朋友们做的一些事,这些事往往都充满了剌激与危险,并让人觉得很惊讶。

  神秘就是那些事情的点点滴滴,书里和每一个故事都充满着神秘,这些神秘让你非常好奇地想知道结果。

  有趣是惊险,剌激,神秘的结合,这三种里都充满着吸引力,让你拿起书就不想放下,想一口气把它读完。

  这本书可以让你从哈利·波特体会到勇敢无畏,可以让你从罗恩·韦斯莱体会到真挚的友情,可以让你从赫敏·格兰杰体会到聪明机智,可以从纳威·隆巴顿体会天团结一致,可以从金妮·韦斯莱体会到真诚善良,可以从鲁伯·海格体会到热心胆大……

  书是人们的好朋友,不光要读书,而且还要边读书边做笔记,体会其中的道理和意义,并学会在生活中去运用它。

读《哈利·波特》有感9

  说到《哈利波特》,其实一开始我挺反感它的。好像我对所有别人热捧的电影或明星,总是有一股很强的排斥心理。对于哈利波特也不例外。

  那时会选择去看《哈利波特》完全是外界环境的影响。因为这本书太火了,很多人都在讲,不看就显得我out了。

  不过看过后,我觉得,这本书风靡全球不是偶然的因素,里面有他独特的魅力所在。关于读后感,我个人比较偏向于从人物的角度去写。哈利波特这个人物,一想到这个人物,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勇敢,没错,勇敢,遇到的很多事情他并没有畏怯和退缩,虽然跌遇险境,不过总是能够化险为夷。细节就不多说了,一本书,如果自己看到真的很有感觉,那么,关于里面的细节,总是轻易就能回忆起来的。

  年轻人需要勇敢,充满爱和激情,又会忍,就像哈利一样。生活,浓缩起来就是一部戏,把全部最精彩的画面刻录下来,我们每个人既是导演又是演员,什么事情,只来源于我们当时的信念。既然选择了或是被选择了,那就勇往直前吧,年轻经不起等待,一路上披荆斩棘,哪怕伤痕累累,那也算走过了,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过去,而那过去的,都将成为亲切的怀念。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平静和悠闲地生活的,那样每天都以充满激情和热情的姿态来度过其实不是我向往的,不过是我所喜欢的,就是偶尔来那么个小插曲,为生活的乐章增添一小段激昂的曲调,哈利波特的生活每一天都像是过得五颜六色,比较少有协调柔和的乐章,或许这就是年轻人吧,只是大家的故事不同,结局不同而已。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哈利在不会魔法的普通世界里,总是被人欺负,而他终究还忍下去,那份忍的精神,是我所佩服的,因为不是他能力不足以反抗,那一份忍的精神确实值得让我去思考,因为要是我,可能早就按捺不住情绪了。

  我想说的还有一个,就是他和罗恩还有赫敏的友情。学校里的友情最是深刻,因为简单,纯粹,没有杂质,虽然偶尔会有一些不和谐的小插曲,不过那只是对友情的一次次考验。友情就是那样透明,但是中间有点瑕疵。学会珍惜,因为有些东西是奢求不到,金钱也买不来的。很多时候,自己追求的东西,其实不在远处,它就是你自己正在走的路,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去发现,就像是呼吸,我们时刻都在呼吸着,但是我们没有感觉到。书中这几个人物的友情似火,真挚而牢不可破,想想人生之中能有几个这样的朋友存在,不多不多。

  遇见了就是缘分,佛家有言,前世的500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感谢缘分,感谢生活,感谢今生的遇见。其实人生难得有一知己,看到哈利波特他们那份友谊,我不由的想到了我那几个闺蜜,从幼稚园,到小学,到初中,然后就是高中,虽然很遗憾高中没有在同个学校成长,但是距离不能成为我们阻碍我们友谊的发展。此时此刻,已经大学了,而我们也发散到广东省的各个角落,但是谁也阻挡不了我们,你知道吗?

读《哈利·波特》有感10

  《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书,一共有7本。

  我认为哈利波特善良、勇敢、还很自信,我非常喜欢。当我沉浸在《哈利波特》时,我仿佛来到了一个魔法世界,这时我就是哈利波特,我一次又一次地战胜困难,我在比自己强大的敌人面前一点也不畏惧。

  我以前胆子有点小。上学期,同学俞倍根和陈胤就揪住了我这个弱点,老是吓唬我。他们趁我不备时,突然出拳,当拳头快挨到我脸上时马上又收回,每次我都被吓得用手捂住自己的眼睛,心都“怦怦怦”地快跳到嗓子眼了。可是现在,当我看了《哈利波特》后,胆子变大了。当他们再做这个“游戏”时,我连眼睛也不眨一下。因为我从哈利波特身上学到了,我想战胜他们的“游戏”,就要先战胜自己的恐惧心里。我要像哈利波特那样善良、勇敢、自信。

读《哈利·波特》有感11

  一个阳光大男孩,面目清秀,两只带着眼镜的绿眼睛炯炯有神。魁地奇、姜洋小精灵、神奇的魔法、险恶的伏地魔《哈利波特》惊心动魄的故事就在这些事物之间展开。在罗琳的笔下,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展现在我们的眼前,那里的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魔力。那里没有网络,哈利和他的朋友们在一所我以前从未听说的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穿着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当信差。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骑着它可以随心飞行,可到达你想去的任何地方。

  这里仿佛有我熟悉的一切元素,我经常会在这些魔法师的身上找到同学老师和家人的影子:品学兼优、活泼开朗的赫敏格兰杰,就是咱们班的班长邵鹏森啦!正直直率又有点冒失的老朋友罗恩,就像是开心果闫思源。成绩优异的李鑫宇,就像是一心只想拿冠军的学长伍德。严而慈的老师麦格教授,学校里最受尊敬的邓布利多教授,就是我们最喜欢的数学老师邓老师。我的爸爸妈妈就像是有点孩子气的韦斯莱先生和又厉害又好心的韦斯莱太太。

  《哈利波特》吸引我的不仅是情节,还有主人公的优秀品质。哈利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他对友情的忠诚,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风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此折服。

  七部《哈利波特》带我走进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在这个不一样的世界里,我领悟到了友情的真谛,亲情的可贵。我要向他一样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做一个向上的孩子。

读《哈利·波特》有感12

  我平时并不很喜欢读小说,但对神话故事却情有独钟。喜欢《西游记》展现的中国的神仙世界和佛教的西天乐土;喜欢《希腊神话》描写的宙斯统治的诸神世界;喜欢《一千零一夜》表现的真主引领的阿拉伯世界;喜欢《圣经》展现的基督世界;如今又深深地爱上了罗琳构建的魔法世界。其实这个魔法世界并不是罗琳创造出来的,众多关于魔法、巫师的故事在西方社会流传已久。

  哈利是个真正勇敢的人,而他又是活生生的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有缺点有感情的人,却又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他恐怕是文学史上最成功的人物形象之一了吧……从第一部书开始,一点点看着这个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在那个梦中才会有的世界,上演着他的故事。哈利最终决定不去寻找丢在禁林的再生石,毁掉长老魔杖——而只是留下自己继承的隐形衣,这是他的选择,一个很令人感动的选择,他战胜了死亡,因为这真正的死亡之主从不会想要避免死亡。永生不是他所求的,如此,他明白生命真正的价值,任何死亡的威胁也不能再令他惧怕和后退,因为这些都无法伤害到他。爱,守护,朋友……这一切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比起权利,金钱,长寿……要重要无数倍。从那样紧凑的情节,紧张的氛围,最后一战的宏大场面,最后一刻的辉煌胜利,我毫无来由地为他们笑着,不能自已。

  毫无疑问邓布利多是个伟大的人。无论他的过去是怎样的,他理解了,明白了,接受了,努力了。他和哈利,和那些所有所有的人,他们所为之献出生命的……死者已矣。如果真的要用一个词汇来总结我所为之感动的那一部分,那就是——包容。他能够认识一切,他能够接受,能够理解,包括他的错误和弱点,他都能清楚地明白着,然后从容地走向死亡,他的心中沟壑万千,他将一切都记在心里……是他,使得这一切成为可能,是他使身后的人都一直在奋斗。他的心是那样宽广,宽广的可以包容下所有的人,包括他自己的错误。也是他,一直指引着哈利走向前方。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天狼星。他不是最强的,不是最聪明的,不是最勇敢的,不是最拉风的,不是最温暖的,不是最生动的,不是最可爱的,甚至不是最可怜的,不是最惨烈的,不是最悲情的……但是他们感动了我,就这么简单。对于小天狼星,不可否认,我喜欢他帅,喜欢他聪明,喜欢他特别,喜欢他变成黑狗,喜欢他充满了爱……他的死,甚至比邓布利多的死更让我难以接受。他的一生那样匆匆,不甚光明的童年,学校,遇到爱之如同生命的朋友,然后失去彼此,在阿兹卡班地狱般的生活,逃走,遇到哈利,守护他……然后,甚至没有留下一句话,他走了,走的那么悄无声息,在激烈地战斗中,那样安静。可他和哈利在一起的时间甚至是那么短暂……

  其实,直到这最后一部书,我才能感到我真正地走了进去,不是痴迷,而是领悟。我理解了他们所有的人,所有的感情,所有的眼泪和欢笑,悲伤,痛苦,努力,生活。我能够用他们每一个人的眼睛看待这个故事。我为他们每一个人而感动。

  在这故事的最后,我从这个世界中走了出来——却真正地融入了它。

读《哈利·波特》有感13

  朋友是愿意把他的生命来换取你的生命——题记

  朋友,两个非常简单的字眼,却包含着无数的意思。

  在《哈利波特》一书中,主人公哈利波特的好朋友就是罗恩.韦来斯。韦来斯一家很穷,住在巫师世界边境旁的“陋屋”中。虽然很贫穷,但他们家的孩子都很出息,有的是级长,有的是魁地奇球队队长。即使是这样贫穷的家庭中,他们也学到善良,学到了乐于助人。

  小说《哈利波特与密室》中,罗恩.韦来斯和他的两个哥哥,排除万难,不顾一切帮助哈利波特逃脱德思礼一家的魔爪,而自己因为帮助了他被关在了活板门下却毫无怨言。还有一次,为了帮助哈利波特和赫敏,逃出巨大的棋阵,去阻止奇洛拿到长生不老药,结果被白女王打晕了,即使如此,只要哈利波特一有危险,他还是会冒死前去营救和帮助,因为他们是朋友。

  哈利波特这样的朋友不少,格兰小姐也是他的朋友,还有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也是他的朋友,这些朋友在哈利波特遇到困难和危险时,都不计较自己的生死和的事,都会挺身而出,全力以赴地帮助他。即使会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因为他们是朋友。

  我也想起了我的好朋友,一个从幼儿园一直玩到现在的好朋友顾淳普。记得有一次我们去舟山旅游,看到大海兴奋的我,不顾一切地在海边跑来跑去。尽管爸爸妈妈在后面不停地提醒我要小心,但我就像脱缰的野马,在沙滩上到处乱跑,顾淳普也跟着我,追着我,我们玩得很开心。可到后来,我发现海水慢慢涨潮了,我不小心摔倒坐在了沙滩上,刚想站起来,海水一个浪涌上来把我又推到了,还整个人还顺着浪的退去往海边前进了一些。我有点害怕,想赶紧起来,可有时一个浪扑打过来,不仅把我推到,还把我顺着海水往沙滩推一下后就跟着往海里去。这下我开始害怕了,我想起来,可浪涌上来的劲太大,根本起不来,这时的我不知所措,以为要完了。突然,一只手紧紧地拽住了我,我一看,是我的好朋友顾淳普。他一手把“铁锹”插在沙滩上,一手紧紧地拉着我,以防我被海水带走,一边还不停地大喊:“抓住我,别放手。你们快来救救我们。”听到呼声的大人们赶紧过来把我们抱起,让我们脱离了危险。

  那一次的有惊无险的经历,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朋友的伟大。想到他在这么关键的时候拉住了我,看到他当时那坚定的不顾自身危险的眼神,我能深深感受到那就是朋友间的友谊。“朋友”两字在我们之间淋漓精致地刻画出来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套书,不仅仅是它的内容好看,更重要的是它告诉我好朋友的重要性,要好好珍惜爱你的人,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

读《哈利·波特》有感14

  假期里我终于读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整套书十分的厚重,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魔法石。这本书围绕哈利波特和他在魔法学校结交的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展开书写,书中有很多地方让我印象深刻感悟颇深,现在让我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吧。

  哈利波特一开始还不知道有一个魔法世界。他一直和他的姨妈姨父生活在一起。有一天猫头鹰给他带来了一封信,信里让他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于是哈利波特便孤身一人来到了魔法学校,并在学校里结交了两位好朋友。这个学期原本相安无事,但在期末考试结束后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打破了平静。他们穿越了活板门来到了地下,很快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朋友走到了一扇大门前,一抬头就可以看到无数把金光闪闪的钥匙在空中飞旋。于是哈利波特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来飞去,终于抓住了大门的钥匙。一开门就是一个大型的巫师棋盘,里面的人物栩栩如生。他们三人站在了相应的人物位置上,最后罗恩慎重的对哈利和赫敏说:只有牺牲他自己才能赢得这盘棋。哈利波特和赫敏看着牺牲了的罗恩难过不已,含泪进入了下一个房间。这个房间里有四个瓶子,两瓶是毒药,两瓶是能穿越火焰的药水。哈利和赫敏喝下了穿越火焰的药水顺利进入了藏有魔法石的房间,而被伏地魔附身的奇洛教授也在那。哈利波特拿到魔法石后发现奇洛教授一碰到他就会被烫出水泡。因为这是爱的力量。哈利波特的妈妈很爱哈利,但是伏地魔把哈利波特的妈妈给杀害了。哈利波特的妈妈把对哈利的爱化成了一层无形的保护层围绕在哈利的周围。哈利波特最后体力不支昏倒在地上,幸好校长及时赶到才没让魔法石落在坏人的手里。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爱的伟大和友谊的重要。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虽然经历了难以承受的牺牲,但是他们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深厚友谊。俗话说的好,一根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只要有爱和友谊,任何事情都可以迎刃而解。

读《哈利·波特》有感15

  一个雷电交加的夜,一声凄惨的叫声过后,一个婴儿失去了他的父母,当行凶者将邪恶的魔杖指向他并发出一道想要夺取他生命的光束时,意外的事却发生了,那个婴儿没有被杀死只是额头上留下了一道疤而已,而那个行凶者却被杀死了,这件事使整个魔法界为之震惊,他们视那个婴儿为救星,从此他在魔法世界名声大震,他就是哈利·波特。

  十年后的一天,哈利接到了一封来自魔法世界的信,可是他的姨夫却将那封信撕了,之后又来许许多多的信,结果相同,最后无奈之下,哈利的姨夫带着他的一家和哈利躲到了海边,他以为这一切该结束了,然而并没有,7月31日的凌晨,一个高大的巨人突然闯入了他们的小屋,那个巨人就是霍格沃兹的看守海格,他将哈利带入了魔法世界,从此,哈利脱离了他姨夫德思礼一家的虐待,开始了他真正的生活,在魔法学校里,他认识了赫敏和罗恩,并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入学时,他们一同被分到代表着勇敢的格兰芬多学院。

  从此,他们的故事开始了,一年级时,他们在魁地奇比赛上共同粉碎了想要杀了哈利的魔咒,之后他们又共战巨兽,并使多年前被哈利杀死却依靠复生术暂时苟且活着的伏地魔的阴谋破碎。二年级时,他们共战巨蛇,再一次使伏地魔的阴谋破碎,三年级时,一起去营救被冤枉的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四年级时,又一起为哈利赢得了三强争霸赛的胜利,但是,此时的伏地魔却通过这次比赛复活,这个消息又轰动了整个魔法界,人们都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认为哈利在撒谎,但是赫敏和罗恩依旧相信着他,并和他并肩作战,五年级时,哈利遭到人们的歧义,有的人认为他是骗子,有的人愿意相信他,他也遭到了魔法部的为难,但还是在赫敏和罗恩的支持下顺利度过去了,六年级时,他和校长邓布利多去找可以杀死伏地魔的死亡圣器,但不幸的是,校长为了保护他而被杀死了,六年级时,他在众人的帮助下战胜了伏地魔。

  整本小说通过对哈利与伏地魔的斗争展示了人性中的善与恶。伏地魔是邪恶的象征,但他也是因为童年的不幸才会变成恶人。邓布利多校长,教给了哈利许多东西,在哈利照那面会反映自己欲望的镜子时,他教哈利战胜自我,在哈利知道纳威的家事秘密时,他交给哈利要尊重别人......

  《哈利波特》只是一册小说,但它却曾经风靡一时,不仅仅是因为它天马行空的想象,同时也是在故事中教给我们应有的品德与做人的道理。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吴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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