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_

时间:2021-07-01 10:28:13 记忆 我要投稿

记忆_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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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吹过树梢,吹走了数不清的落叶,却怎么也吹不走那段在心灵深处的记忆。—题记

  提起三轮车师傅,大家也许认为很平常,但有一件小事,改变了我对三轮车师傅的看法,成为我心中永不磨灭的记忆。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下午,空中乌云密布,雷公公也在怒气冲冲地狂吼着,接着,“哗啦啦——”便下起了倾盆大雨。

  放学后,我自感幸运带了伞,便不紧不慢地撑开,若无其事地走着,微风吹拂着我的脸颊,使我感到丝丝凉意,心情顿时愉快起来,还潇洒自在地哼着小曲。

  可是,风,越刮越大;雨,越下越猛。一阵狂风卷来,冷不防,雨伞猛地从我手中被拽走,瞬间飘向前方。我的心咚咚直跳,随着雨伞的方向追去,可追了一段路,却始终没有追到。此时的我早已成了落汤鸡,雨水顺着脸颊不断地往下流,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前后张望,不知所措,只好跑到屋檐下躲雨。这时,我焦急万分,在心里祈祷着:如果有人能把我送到家里,那该多好啊!

  殊不知,天随我愿,远处传来“叮铃铃——”的声响,从视线模糊的地方使来一辆绿色的三轮车。我惊喜万分,似乎有了一丝希望,但不经意间我把手伸进口袋一摸,空空的,找不到一枚硬币,顿时,我失望万分。

  那辆绿色的三轮车上有一位三十多岁的叔叔,他可能发现了我,便向我驶来,渐渐,三轮车离我越来越近,车上的叔叔面带微笑地对我说:“小朋友,看风这么猛,雨这么大,我送你回家吧。”我摆着手,支支吾吾地说:“叔叔,不用了,我......我忘记带钱了。”

  “没事的,小学生身上没有钱是很正常的,这钱我不要了,上车吧!”叔叔不假思索地说。

  我不好意思地上了车,雨水将叔叔的头发全部打湿,几乎看不出真正的面孔,眼睛半睁半闭,雨水顺着他的脸颊一直流到皱巴巴的下巴。他用双手抹了一把雨水,迅速脱下自己的雨衣,披在我身上,转身就吃力地蹬三轮车,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天太冷,多穿些衣服!”“披好雨衣,别淋着了!”没有穿雨衣的他,早已成了落汤鸡,但他毫无怨言。

  我不好意思地告诉叔叔家里的地址,十多分钟后,叔叔把我送回小区,我脱下雨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到家里,取出十元钱,当我跑下楼时,才发现他的那抹身影早已消失在小区,我只好双手紧紧地攥着那崭新的十元钱,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听使唤地往下流......

  这件事虽然已过去了很久,但它仍然在我的脑海中清晰浮现,叔叔那不求索取,只求风奉献的精神一直温暖着我,打动着我,成了我心中永远抹之不去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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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总是听家里的老人说“孩子,长大了要是能加入中国共产党可是件很光荣的事”。因此,从小在我心里就烙下了要成为一名光荣共产党员的印记。

  长大后才慢慢知道,原来中国共产党是一支秉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代表工人阶级的执政党。通过对中国近代史的学习和了解,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旗帜和鲜明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我心。面对这么一支遥不可及,但又近在咫尺的人民政党队伍,我既期盼自己能离她近一点,又真切地渴望党组织能早日吸收和接纳我。面对这个目标和信念,20xx年11月,我以一名光荣的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的身份郑重的向上海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化学系党支部递交了我的入党申请书。通过学院党组织对我的培养考察,我于20xx年12月13日正式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光荣的成为了一名预备党员。

  转眼间,11年过去了。从学院党组织批准我成为一名预备党员开始,至今也已有8年多。在这3000多个标有共产党员身份的日子里,我依稀记得那一天。那天下午,天空有些阴沉,在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生环学院学生工作处,我们化学系党支部的十来名学生党员大家围坐一堂,在党支部书记的主持下,我郑重地宣读了自己的入党志愿书,并且谈了自己的入党感言。在大家的表决和鼓掌声中我正式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的队伍。记得走出化学系教学楼的时候,天空的阴霾依旧,然而我的心中却阳光明媚,特别敞亮。20xx年12月13日,这个正式计算我党龄的日子,就如同生日般印刻在我心上。学生党员在大学生中不算多,我们班我也是第一个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学习党员。这份光荣和使命,至今还引领着我要牢记入党动机,无论走到哪里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虽然已经记不清当时介绍我入党的两位老师分别叫什么名字,也记不清是学校是哪一天组织我们上海师范大学全体学生预备党员到龙华烈士陵园作入党宣誓。但介绍我入党的两位老师的脸庞我至今还印刻在脑海中,像旧照片一样封存在记忆的最深处。一直好想告诉两位老师,你们的学生,你们介绍入党的那个05环境监测班的学生夏一梅没有让你们失望,至今还牢记着你们当初的忠告和建言。

  如今,同样从事着党务工作的我,当看到这个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而准备的征文时,我心潮澎湃,但也悔不当初。因为那一天,永远的镌刻在我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时间、记忆中的画面、记忆中的人物、记忆中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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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决定要写点东西了,虽然这种想法在我的脑海里酝酿了很长一段时间,由于缺少知识,以致迟迟未能下笔。

  小的时候,家里很穷,没钱给我买些课外书来充实我幼稚的心灵,母亲是知道的,于是经常到有钱人家去借书给我看。当时,我认为母亲是最爱我的,也是最伟大的。捧着书我如获至宝,贪婪地读了起来,从日出到日落。我在向人家借书的日子里度过了我的童年。虽然我的童年没有太多的嬉戏打闹,但我知道母亲很高兴自己的女儿喜欢看书。

  上了初中,学校有了我们自己的月刊《初中生》,里面的每字每句都深深地吸引着我。那时,台灯成了我最亲密最忠实的朋友。白天要上课,晚上自然成了我的自由空间。母亲很心痛我,每当深夜看到我房间的灯还亮着的时候,她总是给我准备一点点心让我充饥,然后给我披件大衣后,轻轻地叩上了门。母亲没有劝我睡觉,她知道自己的女儿喜欢夜晚的安逸。也许是受我的影响吧,也许是母亲也很想探讨书中的奥妙吧。不知什么时候,母亲也捧着我的《初中生》读了起来。她的视力一直不好,每看一篇较长的文章就得花一个多小时,中途还得休息一会儿,看着母亲吃力的样子,我的心一阵阵隐痛。周木,我便在家让母亲边做家务边听我帮她读文章。当然我也有厌倦的时候,因为她不喜欢听一些有趣的笑话和故事,她总是默默地听完书里有关少年成长的故事。然后长叹一声:“如果我们的娃儿也能像他们那样优秀,写得出那样好的文章。”虽然那是不经意的一说,却狠狠地撞击了我的心灵,我不想在听下去了,我知道她会说:“这样我们的娃儿就能挣到稿费了”。我不怪我的母亲,将进半个世纪的艰苦生活确实很累了,哪个做子女的又忍心去伤害这样一位母亲的心呢!

  后来,我试着写了一篇关于母爱的文章,记得在文中写下了这么一句:“母爱是最无私、最真挚、最伟大的”。我把它投进了投稿箱。我没有告诉母亲,当时我没有多想,我只想今后给她一个惊喜,为了安慰母亲,也为了安慰自己。当一张一等奖的证书奇迹般的出现在我眼前时,我还是没有告诉母亲,但我从那以后迷上了文学,也迷上了《初中生》上的“成长之路”。有人曾经问我:“你写文章的动机是什么?”我想都没多想便回答说:“为了母亲,为了让她高兴”。

  现在,我已经告别《初中生》一年多,但那些零散的记忆却时常在我的脑海浮现,我知道,我拾起了那些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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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之中总有一些记忆深埋在我们心底,尽管时间飞逝。他们也不会因此而笑了颜色,褪了芬芳,反而在时间的冲洗下愈加鲜红,成为温暖我们一生的财富。

  记忆是花种,在时间流水的滋润下,开出了迷人的花。

  伴随着朗朗的读书声,老师的敦敦教导,在新开学的一周里,高一新生为这极度紧张的氛围增添了些许色彩。窗外中,时不时传来高一新生军训时激昂的号子声,每当听到这,不免忆起了一年前那个软弱稚嫩的小女生,是不是还因为想家而抹上几滴眼泪。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眨眼间,我已成功步入高二的殿堂,褪去了高一的青涩来接受新学期新知识的“洗礼”。新学期,新开始。在新的学期里,我要自由翱翔于知识的海洋,不断充实提高自己。

  记忆是花香,在时间之风的吹动下,飘散到更远的地方。

  新学期刚刚开始,为了减轻同学们的课业负担,我们进行了一个艰难的抉择——向人文方向或科学方向进行发展。面对理科并不突出的成绩,我只有脱离高一班主任的怀抱,投入到人文的学习中,去塑造一个全新的自我。未曾忘记,刚升高中时,由于基础过于薄弱,面对并不理想的成绩整天愁眉不展,郁郁寡欢,假设没有班主任的一次次谈话及不耐其烦的鼓励,很难想象现在的我该是一个什么样子,是堕落还是自卑,还是……不敢想,不敢假设,很怀念高一的日子里,班主任和我们像朋友一样的嬉闹玩耍。由于脾气像个尚未长大的孩子一样,我们亲切的称他为“波哥”。

  极一时时间长河两岸的繁花,时间不仅不曾让他们风化,还给了他们滋养,让他们愈加美丽。

  就只差那么几天,我就要真正成为一个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了,回忆起18年来的点点滴滴,我不仅悄然泪下,是爸爸妈妈生育了我,养育了我又给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没有昔日的他们,哪来今日的我?为了家庭,为了事业,为了孩子,他们就那么没日没夜的忙碌着,如今的我已出落成一个大姑娘。想来,现在唯一可以报答他们的,应该就只剩好好学习了吧!!纵然语言再过华丽堂皇,也不如脚踏实地的付诸行动!加油,我可以!!

  这些不会风化,而会随时间的风,时间的流水传到心底,恩泽我的一生。

  这些让我感动,让我成长的记忆永远不会被风化。相反,他们会在时间长河的两岸开满迷人的花,装点我的人生。

  花开两岸,记忆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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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淅淅沥沥的雨,冲淡的到底是谁人的记忆?

  ——题记

  正欲挥手告别那冷落清秋,静候寒冬的肃杀,却在秋天的最后的几个日子里,迎来了一场淡淡的秋雨,在我的深秋中肆意。

  那雨开始了……

  记忆中,深秋的日子恰似朱耷的画作,除了记住枯败的草木,剩下的便只有大片大片的白,悲哀的,它却被满世界的灰黄填充,几棵杨柳与松柏兀自孤独地立着,在不远的山上,静静的。朦脓中,暂见那雨连成万千条丝缕,仿佛有谁用梭把他们经纬一张偌大的网,末了,覆在杨柳的裙摆上,然后散开,再聚成一颗颗星星大小的珍珠,水汪汪的,在叶尖上,好像轻轻一触碰,便要破坏这小小的晶莹似的,慢慢的,深黄的叶被压弯了腰,把他们送到离地满最近的地方,静待滑落,然后纵身一跃,翘上了蓝天,好高好高。仿佛是憋闷得久了,硬是要望一望更旷远的的景儿才罢休似的,原来他们也很闷啊!于是,远处的山上的树的枝叶上下错落地翻飞,跳跃,起起伏伏的,有一种微弱的颤动,好似那催眠的曲调,只不过声音太小了,只闻得见她的鼻息。而那雨滴呢?她默默地走向沟渠,随着九曲回肠的道路,流向消亡的边缘。但或许,它孕育着未来的清脆欲滴。

  她幻化成苍天的泪水,从哪淡蓝的脸庞上坠落,飞向人间,还没来得及回眸看她那曼妙的身姿,她却早已钻进土泥中的缝隙,徒留淡淡的秋的清香,在微风中飘散,顺着人们的衣襟,她偷偷地滴落,去浸润那满世界的干涸。而我们,悄然不知。

  秋雨的到来,带伴风声。没有凛冽的呼啸,却带着几分那瑟人的肃杀,不是卷起几片惨淡的枯败的叶,起先在厚厚的尘埃划一道淡的弧慢慢飘摇,渐渐地,远了,高了,打着旋儿,翻转着,飞舞着,跳跃着。恰似一只华尔兹,跳响了心中的记忆和孩提的快乐。

  童稚时,也是伴着着秋风的风景走过来的……

  曾几何时,轻轻地依偎在外婆的怀里,坐在石阶上,闭着眸子,谈男的吮吸凉风中恬淡的橙香,听雨“滴滴答答”地打在青石板的凹凼上,溅起的水花沾在脸上,凉凉的,湿湿的,若顺着脸颊钻进你的嘴叫,那舌尖便浅尝到这无言的滋味,心中也沁入了一份爱的甜甜。

  而现在一切都成记忆。

  雨依旧下着,依旧那么静,还是那么柔,却平添了一丝淡淡的寒冷,也下不出那份美丽的温暖。

  今年的秋雨来得格外的冷。

  抬头,雨还是静静的下着,我觉得好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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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睁开眼,记忆之门便打开了,于是无数的人和事便源源不断地涌入我们的记忆仓库。经过时间的催化,它们中的一些被分解消逝,另一些却被保存下来,成为永恒的琥珀。

  记忆是一种神奇的力量,有时会把你领向成功,有时会把你推向深渊。因此,我们需要给记忆装上一个过滤器,忘记糟粕,记住精华。

  生命中总有一些失败、挫折,当这些消极的因素在记忆中积累后,往往会使人失去信心甚至不敢再作尝试,这将阻碍人们的发展。因此,对于这些糟粕我们应该干脆地忘记,值得我们记住的则是屡次失败的原因。这将成为今后迈向成功的宝贵经验。

  据说,加拿大的一座钢架桥因工程师设计错误而倒塌,这位工程师的母校便出资买下全部的废钢材,用其中的一部分制成戒指,发给每一位学生,名之为“耻辱戒指”。

  是的,桥的倒塌揭示了设计者的失败。然而,圣洁的殿堂并没有把那个设计者判为罪人,而是正视失败,在瑕疵中寻找原因,最后通过一枚小小的戒指让所有的后来者明白——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一枚枚“耻辱戒指”折射出的勇气和光辉是无限的,真正的成功者不会因为小小的失败而放弃崇高的追求。他们能够豪爽地忘记失败,然后牢记经验走向成功。

  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过滤记忆。那些悲伤的对现在毫无意义的往事就让它们从记忆中过滤出去吧,我们只需努力地拒绝同样的悲伤在今后出现。有时候,忘记一些事会让你轻松很多,快乐很多。男孩子间常常打完架后又勾肩搭背地成了好哥们儿,对于他们的这种“健忘”,我很是敬佩。是呀,这些鸡毛蒜皮,勾心斗角的事都记住,岂不是累坏了自己。

  然而,有些事却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不否认有一些中国人,他们对于自己的黄皮肤、黑眼睛似乎不太满意,对欧美的蓝眼睛白皮肤却爱到极点。一些人对日本的电器汽车狂追不舍,却视自己国家的同类产品为粪土,对它们不屑一顾。他们忘记了历史,忘记了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忘记了火烧圆明园,忘记了七七事变……他们忘记了自己的根,根是树的命啊,没了根,这些树还有什么呢?

  总有一些人,过着自己舒适的生活,却忘了家中的老母;尽情地浪费着各种资源,却忘了还有许多人正因为缺少资源而奄奄一息……

  当过滤糟粕的时候,把精华都一并过滤,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忘了不该忘的,记住不该记住的,你的脑中还剩下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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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总是那么纯真,小时候,可以用真心换真心。有时,我在怀念小时候拥有过的所有所有。

  我的电脑桌上有个小盒子,盒子里面有个宝贝,那是一个用玻璃做的钢琴,不过已经碎的没了模样。对于小时候的我们,它已经算是钻石级别的宝贝了。

  小学三年级,班上转来一个帅帅的小男生,老师把他安排在了我旁边的空位上坐着。他学习成绩不好,脾气也坏坏的,大家都不敢接近他,他也不爱说话,和他同桌了两个星期后,我才知道他叫诺。很好的名字,我开始想和他做朋友了。

  那个玻璃钢琴还摆在商店的橱窗里。我已经去那个商店很多次了,可是那对我来说太贵了,爸爸答应我过生日的时候送我一个,可是生日过去快半年了,爸爸因为工作忙,没有时间买而淡忘了。

  “诺,我可以和你做个朋友吗?”我试着和他讲话。“如果你不讨厌我,那就随便。”他面无表情地对我说。“可是,你为什么不爱说话呢?”“说那么多话干什么,很累。”我愣了愣,便没说什么了,可能他讨厌这个世界吧。后来我经常找话题和他聊天,他渐渐地放下了一切和我做朋友,我们开始变得无话不谈,他很可怜,他告诉我,他父母在他一年级时就离婚了,母亲没有再找过他,父亲把他丢给奶奶后就去了国外,只是每个月寄给他很多很多生活费。他有的,仅仅是大把大把的钱,和大把大把寂寞的时光。我突然想一直陪着他,让他脆弱的心,温暖一点。

  一天放学,我们一起回家,路过那个商店,我把诺拉了进去,让他看那架特别的玻璃钢琴,我告诉他我很喜欢,可是爸爸一直忘了买给我,他突然抬头对商店老板说“这架玻璃钢琴一定不能卖出去,我马上来买。”然后要我在店里的等他,便飞跑了出去,我就傻傻的愣着,等他回来……

  终于得到了这架玻璃钢琴,我在心里暗暗的想,诺过生日的时候,我一定要给他一个惊喜。

  这天诺没有来,我担心起来,他会不会有什么事?接下来的几天他都没有来上学,诺一定出事了,怎么办,诺在哪里?一个星期后,我从老师那里知道,诺转学了,他爸爸要他去国外读书,然后我哭了。趴在桌上哭了一个下午,老师对我说,诺说我是他第一个最珍惜的人,也是永远的唯一一个。

  回家后,我看见桌上的那个玻璃钢琴不知怎么的碎了,眼泪又夺眶而出,然后疯了似的跑出家门,妈妈在后面追赶着。叫着我的名字。妈妈还是把我拉回家了,并答应给我买个更大的。我不要,什么都不要,只要诺送我的那一个。

  钢琴如记忆,回不来了。可是和诺的那段快乐却永远铭记心间。我没有忘记,也不会忘记,然后珍藏那碎了一地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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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叶摇曳着成熟,果乡的日子浴在喜悦里。转眼之间,已经到了秋天,距离我到北湖来,已过了一年之久。在这里我结识了许许多多的人,有陪我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玩的朋友们;有对我呵护有加的老师们。在众多人之中,有一位老头儿的身影,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中!

  他,两鬓斑白,但却生气勃勃:他,满脸沧桑,但却热情豪爽;他年纪很大,但却步履矫健。

  这位老头儿,是我校一位“资深”老教师,也是最敬业的一位老教师。刚开始,我对他的认识也仅是:一个活泼开朗、生气勃勃的老头儿;愿意陪着我们玩儿,陪着我们笑,哄我们开心的小老头儿!随着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对他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

  “来,跳大绳啦!”

  我们学校在“阳光健身”活动中,安排了“大手牵小手”和学习太极拳、健美操的活动。我们这帮“小马驹”虽然年轻,但却懒到不行。为了让我们这帮“小马驹”运动起来,这个活泼的小老头儿,每天都陪着我们一起运动。因为年纪的原因,虽然每次都跳不过三个,但为了我们开心,还是陪着我们一起跳,陪着我们一起玩儿!

  每天,这个老头儿都不顾疲惫,熬夜戴着老花镜把一个一个英语字母打成词,陪着我们晨读、晨考,无论多大风、多大雨都雷打不变。他也不管我们愿不愿意,就是日复一日地督促着我们,面对这样认真的一位老师,你还好意思放赖吗?

  清晨时,他总是第一个来到校园,迎接我们的到来;放学时,他总是亲自把我们送出校门后,才拖着疲惫的身子离开校园。每当我们安静地自习时,他却拿起拖布,把班级的每个角落打扫得干干净净。他经常拿着纸篓来到我们课桌前,命令说:“把垃圾交出来!”还“表扬”我们是垃圾制造者。

  每当假期,其他班的同学都放假了,可他却把我们都召集来进行乐队训练。他非常有耐心,手把手地教我们各种乐器的演奏方法。更“可气的”是,不论小号、圆号、巴里东,长笛、单簧管、萨克斯……在他手里都能奏出美妙的音乐,让我们大家羡慕不已。

  他虽然已年逾花甲,现在也完全可以回家去享受天伦之乐,可这个老头他没有,他还是坚持在他的岗位上,守着我们这帮让他操心的小鬼,为我们保驾护航,等待着我们毕业……

  他,就像一位园丁,含辛茹苦地照顾着我们这些小树。尽管经常不被有些人理解,但他依然全心全意地对待我们。

  他,就像一本书,“故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慢慢品味、慢慢回想,你自然而然会明白他的良苦用心。

  这个活泼开朗、生气勃勃的老头;这个热爱岗位、忠于职守的老头;这个辛勤劳碌、任劳任怨的老头,已深深印在我的心中,让我永远尊敬和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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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自诞生伊始,就不可避免地在不同角色中转变切换,与不同事物、不同人物在不同环境中接触交往,产生联系。而“共同记忆”作为过往时光给人留下的纪念,正是作为一种人与他物联系的精神内核而存在。

  从一个市民的角度,我认为于城市而言,只有具备独特的文化风格,才能给市民留下强有力的共同记忆,强化市民的连结感与归属感,从而推动城市更好的发展。

  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发展也同样如阪上走丸一般。面对市民对于城市文化的日益高呼,不少城市的确开始重视文化的建设。然而,面对屡见不鲜的“仿造金字塔”、 “盗版小黄鸭”等城市抄袭现象,我们仍难掩“物质更浓,精神更淡”的忧思。确实,周有光先生曾以“文化似水,自上而下不可逆流”说明文化的繁荣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其传播方向,但文化毕竟有其根植的社会土壤,生搬硬抄不但不能增进城市文化积淀,还易造成文化“水土不服”。而这样的状况一定不会给市民留下良好的共同记忆,更无法培养市民对城市的连结与情感。

  一座城市发展所需要的,不仅是高楼大厦的物质外表,更需要独创性的文化成为其精神依托。唯有如此,才能给予市民美好的共同记忆,培育出带有城市烙印的优秀市民。委内瑞拉以其“音乐救助体系”闻名世界。面对物质贫穷,委内瑞拉免费提供孩童精神扶持,不仅孕育出了其独特的精神特质,更培育出了曾指挥20xx维也纳金色大厅新年音乐会的杰出指挥家古斯塔夫·杜达梅尔。委内瑞拉虽然是个国家,但其发展独特文化的方法未必不能给城市发展提供借鉴。

  更重要的是,城市文化建设也不应缺失市民本身的参与。唯有做到让市民参与其中,才能更好地于城市血脉中培育出独特的文化之树。同时,这样也能加深市民对城市的共同记忆,提高城市的凝聚力,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推而广之,不仅城市文化,民族乃至国家更是如此。在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外来文化学习的同时,更应在时代土壤上培育出属于数字时代的崭新文化,同时定义其在文化谱系中的独特定位。如是这般,才能形成国家共同记忆,让国家长盛不衰。

  贞下起元,利有攸往。愿我们都能开创崭新文化,收获宝贵的共同记忆。

  点评

  文章角色定位明确,贯通始终,并能紧扣“共同记忆”、“文化底蕴”等关键词,呼应材料内容。谈文化不空泛,紧扣住城市文化建设的现状和发展途径,突出城市文化建设的独创性,对材料的内涵加以深化。材料使用灵活巧妙,用委内瑞拉一例来分析城市文化建设,看到了国家与城市文化建设的内在一致性。作者以分析独创城市文化、同筑共同记忆为重心,从建筑特色,到艺术趣味、精神风貌,揭示了城市文化的丰富内涵,对共同记忆的意义阐述透彻。最后又顺势一点,由城到国,拓展了文章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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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年二月三日,我到达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在前途一片迷茫的情况下,我开始了另一段人生。

  通过亲人的介绍,我在餐厅工作。乳黄色的台裙和椅套将整个餐厅装扮得高雅清净。这个用黄色点缀的餐厅印证了我三个月里所有的欢笑和忧愁。

  记得下雪那天,我满脸傻傻的笑着,口中像孩子一样不停的重复着:下雪拉!呵呵,真的下雪拉!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雪,第一次看漫天的雪花在空中飞舞。我冲了出去,任雪花飘落在我的头上和肩上。然后学着同事的样子把雪抓在手里,捏成一个又紧又硬的雪球。手被冻得通红,却还是舍不得放开,依恋这纯白的固体,想用自己的体温去温暖它,尽管我知道这是一种很愚蠢的做法,但我却做了,而且是毫不犹豫。晚上下班很晚,雪却没有停的意思,反而越下越大。在路灯的光芒下,它依旧轻轻的飞舞着,旋转着,好美好美的样子,就像落入凡尘的天使。大雪下了三天,我的生日是在雪的洗礼中度过的,美丽得寂寞。

  上班是枯燥单调的。每天重复同样的节奏和生活。打扫卫生,站台服务客人,然后下班......动作是机械的,语言是冷漠的。总厌恶自己对他们如此卑谦,我们永远站在地上,仰望高处尊贵的客人。无法有平等的一天。总厌恶他们看我的眼神,那种光芒像野兽鄙夷的目光,令我从手指寒到心底。

  唯一的一次我有想吐的感觉。那位客人将乡下的女孩子带到饭店吃饭,利诱她们喝酒。女孩还带有处女般的羞涩,像初开的花蕾,让人忍不住喜欢。当恶心的男人敬上一杯酒时,我在心里鼓舞她们:拒绝啊!,她们难看的脸色被我看在眼底,这个男人也使她们厌恶。可是女孩没有反抗,一脸笑意的接过了酒喝下去。明明是那么的厌恶,那么的讨厌他,可她们依旧选择奉承讨好他。我看不下去,背过身体,闭上眼睛,手伏在胸口,强压住想吐的心。这个世界真是让人恶心得想吐。肮脏的世界让我连哭的勇气都没有,仰着头,扯出一丝凄惨的笑,嘴里喃喃道:这到底是为什么?

  为什么呢?天空不是蓝色的吗?我站在门口看树枝遮掩住的天空,依旧是那么蔚蓝,皱皱眉,又陷入无尽的沉思。

  三个月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度过这三个月的,小说没怎么写,书也是随便看看。工作累了就倒在床上拼命的睡觉。有时跑去网吧上网,让自己的生活变乱,夫妻成长日记是太讨厌有规律的生活了。

  总觉得自己该换个地方工作,所以在五月九日,我递了辞呈,打算离开这个城市。

  离开,会让一切变得简单,也会让自己更疲惫。站在生命的面前,我选择面对,黑暗的夜里,我想着能温暖我的名字:十二,明日,砂乜,小艳,秋风,萧萧......

  然后握紧拳头,嘴角轻笑的抬起头,走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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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那个属于我的夏天连同那些如今苍白的记忆,像风一样轻轻吹过,淡淡的感觉,滑在脸上,便沉在心里,独有一种沉睡的美。单纯的那些记忆与天真的那些伙伴,都像风一样,轻轻淡淡刻画过,却不失深度。

  回忆的时候,或许是一种痛。

  那年,那个夏天,一片迷人的西瓜地。那些阳光很美,撒在红的西瓜瓤上,脑子里一片彩虹。儿时,偷来的西瓜总比家里的多那份清凉,那份清凉是一种美丽的自由。简单的瓜棚里,简单的欢笑声吹遍了瓜地。那些汗水,那些夸张的动作,像一幅幅简简单单的画卷,描绘了山水,描绘了言语与欢笑,总喜欢把西瓜整半的套在同伴的头上,让西瓜水把他们饰成丑蛋;总乐于爽快地脱掉衣服,在水中像水鸟一样游弋。飞舞着“洁白”的双翅,安详,自在。

  如今,总喜欢回忆那些西瓜独特的香甜。纵然那些岁月的自己不曾明白珍惜,而因享受过,亦像风一样自由过,也无悔。而,那些同伴。那些笑语是记忆中的西瓜地,越是遥远,却越是想念,越是美丽。

  那年,那个夏天,那些醉人的泡泡。屋檐下,那块只属于我自己的阴地上总会坐着那个小孩,他喜欢偷出家里的肥皂粉,然后大把大把地撒,进水里,好奇的眼睛始终在水里旋转,他就那样期待着那场艳丽的泡泡舞。迷人的夏天呵,屋檐下的那个小人儿啊,多么迷人。那一缕缕阳光,却始终撒不进他的心,他就在那儿吹着肥皂泡儿,一个又一个,像七彩的烟一样飘着,像一串串奇妙的音乐一样动听地奏着,像一个个好奇的梦一样,转身一笑,便彻底无踪了。阳光躲在那些七彩的泡中,美丽地飘向远方,飘向我的眼前,我在感叹,我在享受,那一个个火热的午候。风啊,带着那些阳光啊,飘向了那个远方,模糊了。

  而如今,却只能躲在另一个阳光不想照到的地儿,看那些孩子欢笑着,看着那一个个梦。而我,感到泡破碎的伤痛。

  我在回忆吗,那个夏天是属于我么?

  那年,那个夏天,那些砖儿被我们整齐地排在一起,一个“记忆库”接着另一个,红的长的一串。阳光是那样清香,白云是那样飘逸,我走在一头,轻轻一拨,便是一块接着一块演奏,同样的动作,却是不同的感受。是啊,什么时候,我再轻轻一拨,便又是一阵记忆的伤痛,一记忆的美妙与幸福,而这些,语言不是以表述。那仅是属于我的夏天,属于我的风与阳光。

  回忆的时候,是幸福的泪滑过脸颊,融进风中,柔的飘向远方。

记忆_900字12

  在我看来,年味是凝结在舌尖上的,一年又一年,我们就在这样的年味中,慢慢长大了。

  “进了腊月门,就是过年”老话虽是这么说,但在现在,过年的热闹喧腾,似乎是从小年开始的。在小年这个春节的盛大开始中,饺子第一次揭开了她的面纱。

  饺子永远是过年餐桌上最重要的角色。饺子寓意着更岁交子,无论这一年过得怎样,春节的饺子永远是一家人的年终盛宴。“舒服不过躺着,好吃不过饺子。”饺子美味,饺子馅更是变化多端,令人多吃不厌。

  在我的老家,饺子馅总是经典的韭菜猪肉馅。韭菜是新下的,鲜嫩多汁,刚买来摘来的韭菜更是青翠欲滴。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地上铺着几张报纸,一起摘韭菜,年味与家的味道就在这里,慢慢升华。猪肉最好是手切的,可以一粒粒清晰地嚼到,最好有些肥肉,猪肉的肥而不腻与韭菜的鲜辣融合在一起,正是对年味的最完美诠释。

  韭菜猪肉饺子本是最佳组合,可年三十晚上子时要吃的饺子却是素馅。老一辈人说这象征着来年朴素平淡、平平安安。我对这种说法不太相信,但素馅饺子的确也别有一番风味。

  把胡萝卜、粉条、豆腐切碎,摊一个蛋饼切成小块,有时加些木耳,素饺子馅基本上脱不了“这一套”,但就是这几味简单的食材,却能调出美味的馅儿。素馅没有了肉馅的那种浓烈的肉滋味,多了一股清淡的感觉,也可以对春节期间的大鱼大肉起到一个很好的调节作用。不过令我疑惑的是,有时素馅里也加些海米虾仁,这还叫素馅吗——也许素馅只是人们的一种对美好生活的寄托与尝鲜的满足罢了。

  饺子皮也颇有讲究。必须要用死面的那是一定的,放了酵母就变成煮包子了。这几年新出了一种“饺子粉”,据说是专门用来做面皮用的,其实味道嚼劲与一般的饺子皮没什么差异。擀面皮真是门手艺,擀面皮讲究中间厚,边上薄。要想擀得又快又好,挺不容易。现在,肉店里有卖机器压的饺子皮,两片皮之间扑上点面粉,显得死气沉沉,口感也一般。

  每当吃完饺子,总要喝上一碗煮饺子的清汤,说是“原汤化原食”。其实抛开营养不讲,清汤的味道品相还是不错的`:清汤的色泽是有着谷物气息的淡黄色,味道既有一种饺子皮的清淡,也有露馅饺子肉馅的鲜美——所以煮饺子时,露馅饺子还是必不可少的呢!喝下一碗汤,感到周身热乎乎的,寒冷驱散殆尽,也冲淡了刚才吃饺子的咸味。

记忆_900字13

  2009年的第一日,我在广场看新年文艺表演。

  这是一个金融寒流袭击世界,世界一片萧索的日子,但寒流挡不住新年的喜庆。人们怀着新年的希望,纷纷来到广场,追寻好运的脚步,求得来年的幸福。人群中,一个8岁左右,正在乞讨的小女孩吸引了我的注意。她皮肤较黑,头发凌乱,刚经过她身边和她差不多年龄的小女孩肥肥白白,拉着妈妈的手,一路蹦蹦跳跳着,那一副快乐幸福的模样,使这位乞讨的小女孩显得特别可怜特别瘦。她身上仅仅穿着脏脏的薄衣服,她眼里流露出一种向往幸福,渴望温暖的眼神。她让我的良心备受折磨。于是我破例给了她50元钱,希望她能穿上干净暖和的衣服。哈哈,小意思!我本想给她100元钱的,但金融危机,我的口袋也缩了水。再说,广场上人那么多,那么密集,很容易被扒手偷东西的嘛,所以也没带多少钱。

  接下来发生了令我意想不到,令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事――她接过我的钱后,几乎想都没想,把钱放到不远处一个陌生的女人怀里。这时我才发现那个女人正哭着乞求路人救救她重病的孩子。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凄凄,不绝如缕。此情此景,令我不禁有点愀然。

  我问小女孩认不认识那个女人,她摇摇头;我又问她,那可是50元,不算少的,你站一天都可能没有那么多啊!她只回答我一句话就悄悄地走了,那就是:“我只希望那个重病的孩子能有件衣服穿,不用像她一样受到寒冷,受到痛苦。”我看着女孩的身影,越来越模糊,最后一股热泪从眼眶里冲了出来。

  我回家后回味着这件事,我觉得这是我有生以来最温暖的记忆。曾在电视里看到有人以将拐骗来的儿童致残的方法来讨钱,那太没人性了。而我们的一点点良心,一丝丝同情,也被玩弄了,那真叫人恶心。可我今天看到的小女孩似乎不是那一类。我观察了许久,在给不给钱的问题上,曾有过犹豫,但最后我还是不忍心,给了她50元。她只是将那张50元给了陌生女人,先期所讨得的零钱并未掏出来。若女孩行为是受控的,则自然会掏出所有的钱上交。由此看来,她确乎是在帮助一个比她境况更不如的人。她虽然自身处境艰难,却还要去帮助别人,这是最令人感动之处。回想起广州街头一个残疾乞丐,在汶川大地震后的赈灾捐款活动中,曾两次捐出自己好不容易讨来的钱。他们贫贱的身躯里,跳动着一颗高贵的心。我能给他们一点帮助,也算是我亲近高贵的一丝丝儿表示吧。

  我觉得这是一个最寒冷,但却是我过得最有意思的一个元旦。

记忆_900字14

  寻找……我们一直寻找着记忆的相片和娓娓道来的故事。无论最后的结局是幸福的微笑还是错过的忧伤,都将蔓延成最美丽的过往……

  题记

  20xx年5月30日下午13:00

  今天是我家的小狗,小米来到我的生活的第七天,为了庆祝这只来之不易的博美,我和12岁的弟弟费尽了大半时间,为小米做了一顿我自认为很丰盛的晚餐,看着这只只属于我的宠物,我打从心里升起了一股满足感,握紧了拳头,我满脸坚定地发誓:小米,我会是个很好的主人的,我会照顾保护你的!

  20xx年5月30日下午15:00

  小米吃饱了,躺在柔软的床上打滚,如毛绒般的白色身体在我的眼里多么像天使,围着被子睁大了眼睛天真地望着我的小米,成了我记忆中永远定格的,抹不掉的记忆。我想,中考小米会陪我一起奋斗,然后等我考上了一所好的高中,小米就……咯吱,开门声打断了我的幻想,我弟弟回来了,我看着刚睡醒的小米,正在备考没有空的我就让我弟弟带它去海边玩,真的去了。16点就去了。

  20xx年5月30日傍晚6:30

  16点就去了,18点30分了,怎么还没回来?我有点焦急了,跺着腿在家门左顾右盼,时间飞逝,半个多小时过去了,弟弟还没回来,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刚想出去找,弟弟回来了,衣服有很多的血,脸上有很多的泪,我懵了,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想证实心中那早已承认的预感,弟弟泪流满面带着哽咽的声音抢先出来,他求我原谅,姐,对不起,我……我没,没注意……马路……唔唔有车子,让……小米自己过……唔……马路……被……车子撞死了……我的世界一片空白,脑海里只能浮现有关小米的种种影像,那张,那张躺在床上望着我的小米,如此可爱的小米没了,那一夜,我把自己反锁在自己的房间里,回忆着与小米的种种让我温馨的场面,我是如此可恨又后悔。

  20xx年5月30日晚上9:00

  4个小时前,小米还在我的床上撒娇,4个小时后,小米在哪里了?我一脸憔悴地躺在床上,默默地流泪,想着种种如果,如果我没叫弟弟带小米出去事情就不会发生了;如果我没有做作业,自己带小米去,事情也许没那么糟;如果我……没有遇到小米,我也不会那么伤心。

  20xx年12月18日晚上18:50

  时间依旧在旋转,关于小米的记忆,我一点都没忘,有很多的怀念,尘封在我心里半年多,既痛苦又感到有一丝的欣慰,每当看到小狗,总会想起小米,但已经不是悲伤,而是骄傲,因为我曾拥有一只世界上最漂亮的博美,我心中的天使。

  讨厌,眼泪又流出来了。我发誓,我再也不想小米了,但是,世界上的人都知道,我的誓言是无效的,因为我连对一只小狗的誓言都失守了。

记忆_900字15

  五月底的时候,玫瑰花的浓香就会从那扇破旧的弄堂门里溢出来,穿过那条长满青苔的小径,直接到劳弄里散步了。往来的过客都是深深地吸着鼻子,放慢了脚步,然后循香而至;只有久住在小弄堂里的邻居们才会知道:是费家的玫瑰花又盛开了。

  我儿时的家就座落在小镇劳弄里一条小巷的最里边,三十多方的平房里关住了我少年的漫漫光阴,且不说那时的生活是淡淡的清贫酿成的,但家门前用青砖与泥土垒起来的花台却是欢乐的所在,一年四季,花台中溢出的色彩总会流淌成溪,染绿了墙壁的斑驳,染黄了落叶的秋天,染红了日子的平凡,至今还在我的记忆中开花出斑斓的五颜六色来。

  最靠近春天的当属墙边的蔷薇和花台边角那丛迎春花了,蔷薇那时我们是不知道它真名字的,因为它的花蕾是十个一起的,也在一起花开的,因此就有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十姐妹”,十姐妹开花时总是争先恐后的,好像要赶去约会似的,一簇簇地盛开,没几天就把整个墙壁捂得严严实实了;而迎春花则小心翼翼得多了,每一根长长的枝条都在聆听着春风的声音,都在细心接收着春意的命令,到时又用矜持笑容的黄色,告诉我们春天到来的消息。

  花台里最名贵的花要算芍药了,芍药是块茎的植物,个子也不高,却是紧跟着季节的脚步的,由于它很难侍候,它的一举一动总是那样吸引了大家的关注。花台里生活着两丛芍药,一红一白,相映成趣,从它们萌芽出土开始,一直到花谢叶枯结束,始终是花台里的主角,而当它们不负众望将精致高雅的花朵呈现给夏天的时候,美丽从此就会关上了大门,大家都在它的照耀下放出惊喜赞叹的光芒。

  秋天的花台应该是石榴与葡萄的天下,那棵高大的石榴树毕竟是稀奇的,一簇簇黄色的花朵和红色的果实缀满了狭窄的空间,紧密得连阳光也喘不过气来;邻居的葡萄藤则从容得多了,攀着毛竹搭成的架子一直向屋顶伸展着身手,一路将一串串的葡萄铺垫开来。晚上乘凉的时候,一把蒲扇扇尽着热的呼吸,一只手将酸酸的石榴或葡萄摘下来中和着嘴馋的少年,一只手也将娓娓的童话故事八卦传说装进了竹榻上的梦乡里。

  花台里的故事其实还很多,比如兰花是怎样编织着蓝色的想象的,比如蔷薇丛中的小鸟是怎样恋爱哺育的,比如凤仙花的种子是怎样爆炸着播洒的,比如夜开花是怎样把黑暗打扮成紫色的-------。现在,经历了搬迁的原来的小巷和花台早已不复存在,玫瑰芍药石榴们也因水土不服走到了终点,犹如寻不回来的青春时光。只是,每次经过那儿时我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眼睛里满是花台绚烂的色彩,耳朵里全是花台花开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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