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作文

时间:2021-09-13 09:48:32 偶像 我要投稿

【精华】我的偶像作文8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偶像作文8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华】我的偶像作文8篇

我的偶像作文 篇1

  在每个人心中,都会有那么一位人。你曾为她感到骄傲,你曾为她疯狂,你曾为她牺牲了自己的时间和金钱;她是你青春

  时代的向往,是你青春时代的珍品,是你青春时代的记忆......

  在我心中,也有这么一位人。她用她的歌声吸引了我;她用她却挫越勇的精神,震撼了我;她用她的才华征服了我。她就是我的偶像——Taylor Swift 。

  她有着皙白的皮肤,高挑的眉毛,高挺的鼻子,一双清澈而又深邃的蓝眼,那鲜烈的红唇。再加上一米八的身高,配上一双大长腿,简直是美绝了。

  在她小时候,她曾因自己热爱乡村音乐被同学孤立。她为练好吉他,每天坚持练四个小时,有次还将手指弹破流血了,都还不是很想放下吉他。终于她学好自己弹唱,她开始在咖啡厅里独自演唱,她希望关注,希望有人能发现她的才华。她还被登上了报刊,因此她的同学们就开始孤立她了。当她在获得歌唱比赛的奖是,约同学出去玩,都没有人愿意。可她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梦想,她熬过来了。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终于被人签约了,开始发行自己的专辑,开始了她的音乐之旅。

  一路走来,尽力了多少的苦难,可她坚持下来了,她的每件事都在激励我,让我一天天变得更加的强大;她的歌陪我走过最难熬的路;她的行,一点一滴的感染着我,让我也变得更加好。

  现在的她已经是红透了一片天吧,在全世界拥有无数的歌迷。她不仅有用着动听的歌声,还有这横溢的才华,拥有着美好的品行,怎能不让人喜欢呢?

我的偶像作文 篇2

  多年养成了一个习惯,临睡前,必须听一首音乐才能安然入眠。我一直试图改变这个嗜好,但就像人有了烟瘾,怎么戒,也戒不掉。过去,听音乐的种类比较单一,大多是流行音乐,主要是港台的流行歌曲。这几年,上了年纪,试着听一些爵士、古典、轻摇滚、民族风之类的。听来听去,也记不住几首歌的名字。当然,记得最多的是王菲的歌了。王菲的歌,既有不羁放任之风,又有空灵飘逸之美,恍如神仙吟唱仙乐,又似女神哼唱神曲,实在是让人喜欢的不得了。听着听着,她成了我的偶像,我成了她的粉丝。

  对偶像一词,一直没有考究它的准确涵义。浅意识的认为,我特别喜欢某人,前提是某人是娱乐圈的。但我的这种理解,让人看来未免肤浅,又觉得极不入流。记得和某些成功人士聊天,谈到了偶像的话题,有的说,我觉得还是毛主席伟大;有的说还是乔布斯厉害;我说,还是王菲的歌好听。此言一出,他们顿时愕然,从此以后拒绝再和我讨论偶像话题。有一天,闲来无事,和单位80后、90后的同事聊天,当我问起“你们的偶像是谁?”,有的男同事爽快的说,“我喜欢看梅西的盘带”,而有的女同事,或许碍于我的年龄,或许碍于我的身份,扭扭捏捏、支支吾吾地,也说不出谁谁谁来。他们反问我,“您的偶像是谁啊?”。我一本正经、非常严肃认真的说,“我喜欢听王菲的歌”。他(她)们霎时茫然。从那一刻起,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偶像是有时代性的,不同的偶像会出现在不同的时代里。

  上小学的时候,生理和心理还没有发育,崇拜的偶像是一水的男性。看完了《少林寺》,就觉得自己应该就是李连杰,走路、吃饭、睡觉、玩耍,都带比划的,好像每一招都是少林功夫。成龙的片子百看不厌,周润发的大哥范曾让我羡慕不已。到了中学时代,朦朦胧胧地开始关注女性偶像了,喜欢黄蓉的活泼可爱,喜欢白娘子的温柔贤淑,喜欢孟庭苇的委婉哀转,喜欢梁咏琪的清纯动人。等到了大学,对偶像的喜欢,现实了一点。期间,发生的事,尽管过了那么多年,记忆还是蛮深刻的。记得那时,物质条件还不算优越,宿舍里连个电视没有,到了晚上除看书、聊天之外,就是听收音机了。当地电台,晚上10点钟,有一个音乐话题节目,类似音乐人生之类的,主持人选几首歌曲,每一首放完,主持人就这首音乐的主题,结合一些自己对事物的感触,谈一些深层次的话题。这个节目本身风格很吸引人,加上主持人送东风沁人心脾的嗓音,再衬上校园优美静谧的夜晚,让人无限遐想。宿舍里男人的话题永远离不开女人。“哥们,你们猜送东风长得啥样?”。“还用说吗,肯定长得很漂亮”。“这一点毋庸置疑”。最后一句是我说的。“唉,见到真人就好了”。我们一边感叹着,一边想象着送东风的迷人容貌,进入了各自的梦乡。机会终于来了。一天午休的时候,一位舍友踹门而入,我们大惊,随后向他吼道,“滚”。他脸上依旧笑开了花。“哥们,都醒醒,好消息,这回真能见到送东风了”。我们不约而同的鱼跃而起。这时才发现,他手里拿个海报。“别废话,快念”,“xx音乐台校园行,主持人送东风等著名主持人,时间、地点(因时间太长忘记了)”。“太好了”,没等他念完我们就欢呼起来。好不容易等到了那一天,我们起到很早,在小摊上一人吃了个肉加馍就去了。到了那里,人已经乌压乌压的了,我们挤了半天,终于挤进去了,眼睛挣得老大,急切地寻找送东风。只见长条桌后站着几个人,他们正忙着分发图书。看了半天,也没有认出谁是送东风。“她是不是没来啊”,我们正嘀咕着。突然人群中有些人喊“送东风、送东风”。喊声过后,长条桌后,一个人抬起头来,冲着我们嫣然一笑,“嗨,大家好,我是送东风”。这迷人的声音太熟悉了。我们赶紧拿眼睛瞅去,一双极小的眼睛、一张极肉的脸庞,一副极小的身材。“这就是送东风啊”,我们几乎异口同声地喊了出来。真是失望至极啊!回来的路上,我们感觉步履沉重,呼吸急促,但谁也不敢说话,生怕说错一句,挨顿爆揍。“嗨,听众朋友们好,我是送东风”。晚上十点钟,迷人的声音,又准时的从收音机里响起,我们听得又醉了。

  刚参加工作的我,上班拼命的打拼,下班拼命的充电。闲暇之时,看看电视剧、电影碟子。记得那时,最喜欢看的是徐静蕾主演的,且不说她的演技如何,只对她平淡如菊的淑女气质,特别的欣赏,尽管直到后来才知道老徐其实是个很爷们的人。当我全神贯注的看影片时候,正在为我的婚事犯愁的母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强颜欢笑地说“儿子,出去玩玩吧,找找同学散散心,别老看电视,人家是明星,这样的,咱这小地方上哪里去找呀”。我现在能够理解她当时的心情了,当父母的都这样,孩子上学的时候,要好好学习,别早恋啊。可等到了参加工作时,希望自己的儿子马上领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到家里来。遵母命,也时常邀几个要好的朋友谈心,聊工作、聊人生,聊着聊着就不自觉地聊起了徐静蕾。于是,大家都知道我最崇拜的偶像是徐静蕾了。转眼过了几年,我终于结婚了,婚后不久,领着老婆到好友家做客,宾主落座后,朋友的老婆上下打量我的老婆一番,笑着对我说,“嫂子真的挺像徐静蕾”。我一听,虽然明知道是开玩笑,但也禁不住美滋滋地笑了起来。回家的路上,老婆问我“我哪里像徐静蕾呀,从来也没人说过啊”。“ 你一点都不像她,比她俊多了”。“开什么玩笑”,不等我说完,老婆笑着推了我一把。就这样,我们互相打趣着,笑了一路......

  又过了十多年,这十年里,我就像个工作机器,不停地忙碌,对娱乐圈的关注越来越少。我追过的偶像们有的已经淡出舞台,有的绯闻缠身,有的退居幕后,有的英年早逝。偶尔,我会上网搜寻一下他(她)们的消息,听听他(她)们的歌,看看他(她)们的电影。看着他(她)们的音容笑貌,举手投足,依然会在我心里荡起片片涟漪,勾起我的无限回忆,此刻,我明白了,偶像是一辈子的偶像,他(她)会伴你一生,陪你分享快乐,承受痛苦,无论经过多少年,你都不会忘记他(她)。

  “天后王菲献声主题曲”,突然我的手机音乐软件蹦出一条消息。太好了,今天晚上,又能枕着偶像的歌入眠了。

我的偶像作文 篇3

  所有人都会对自己有些期待,我希望能成为像巴西的卡卡一样,是衣为世界文明的`足球选手,在足坛上占有一席之地。

  一个人如果胸无大志,即使有再壮丽的举动,也称不上是伟人。所以,人总是需要有志向,有的人可能一生也成不了大事,有的人可能一时就立下了大业,而奋斗,是人生价值实现的唯一途径,没有努力,再有志向也不会成功。在这个浮华的社会中,貌似获得成功的人,背后也许有着多样的成功途径,但没有经过奋斗得来的,貌似光鲜,必然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所以,成功是要有过奋斗才会有的,而虚假的迟早会被拆穿。

  想要像卡卡一样,就得要每天勤快地练习足球,也得要每天练习折返跑和腰力,才会像卡卡一样,有着惊人的速度,稳健的控球能力,和超强的射门威力!有像他这样的能力,才会有机会打进世界盃足球赛,并且得到最后的胜利,且胜过所有的足球球员。

  要追求这样的梦想,可能要把脚上的伤给完全养好,且在初中或小学时期,就开始练习,长大后到巴西练,最后再去向卡卡拜师学习,学习他那高超厉害的技巧,才能超越他,完成自己的期待。

我的偶像作文 篇4

  我马上站起来。

  ” “不……不是吧!你会招术吗?”“我会!”他说! 太不可思议了,踢起足球来特有力,“不是吧?”竟是一个小孩,而且他会很多踢球的招式, 我非常喜欢足球,进球的准确率很高,但我的眼中有一个足球偶像,“轰!”的一声。

  他一闪,我在踢足球,我问他:“你是谁啊?”他说:“我是足球王, ,我想你一定想知道他是谁? 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把球和我一起都打进了球门。

  “什么!”竟然没打中,小男孩竟是足球王。

  我想:难道他就是偶像?我跑过去一看,又给他来了个“火焰射球”,。

  我不服,我服了他了,突然一个人用足球把我击倒了,他长着壮壮的肌肉,球向他奔去,他又来了一个“八步弹球”。

我的偶像作文 篇5

  她,出生于富裕家庭,却因年轻时听到上帝的旨意而成为修女;她,为世上最贫困的穷人服务。她,就是伟大的德蕾莎修女。

  德蕾莎修女拥有慈悲的心,她愿意忍受难闻的臭味,为倒在路边、遭人嫌弃的难民擦身子;愿意接近具传染力的?疯病人,为他们治疗,让他们学习一技之长,不再颠沛流离。她拥有宽大的胸襟,不在意他人对她恶意的批评,也不沉醉于得奖的喜悦之中。之前当德蕾莎修女要走出修道院的高墙外时,教会给她很多的打压,因为教会认为:修女是纯洁的象征,所以,她们不能与高墙外贫苦的人有所接触。不过,德蕾莎修女并没有因此放弃,反而更加努力,更加勤奋地对抗教会的打压。

  我很佩服德蕾莎修女的勇气,要是我,可是一受打击就放弃了,活像温室中的花朵一般,不堪一击。我也很欣赏她的宽大为怀,以前的我,总是对他人抱有种族歧视的眼光,可是,当我看见她的所做所为时,我才明了;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不应有贵贱之分。

  德蕾莎修女对世界的影响如此之大,可是当她上台领奖时,她还是穿着粗布纱丽,并不会因为得到诺贝尔和平奖而沾沾自喜。她那谦虚的态度、执着的身影、永不放弃的精神、朴实的个性,带给了穷困之人一丝曙光。这样的成就,让她在印度人心中的地位与印度的国父相同。

  在德蕾莎修女的身上,我看见了她执着的态度、看见了她宽大为怀,也看见了她那绝不屈服的精神!

我的偶像作文 篇6

  在国庆的假期里,我过得很愉快,同时也被一个天王巨星所感动了。

  在这个假期,我发现了一位一直很努力的艺人,最近他入围了金钟奖,他一共演了5部戏,却已经入围过3次,这是很多人都办不到的,这使我对他产生了无比的敬意与欣赏。从而让我怀着好奇心地深入了解他背后的故事。

  他不是别人,他就是罗志祥。他不仅仅是位影视明星,也是位唱跳歌手,亚洲新一代舞王,他还主持节目。他在今年20xx年百度沸点里还得了“全能艺人”奖项。他今天拥有的一切成绩都是靠自己辛苦的付出和一点一滴的汗水所换来的。他的实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他多才多艺,钢琴,魔术,模仿,杂技扯铃,爵士鼓,作词作曲等等数不完的才能他都拥有,那是因为他的好学。他是综艺节目的主持人,所以他总是不计形象地搞笑,带给观众欢乐,即便在几年前他爸爸去世时,他仍旧坚持工作,从不曾断过,演唱会照办,还留了座位给爸爸,总将自己伤心难过的一面收起,强迫自己要坚强。几年前的他,成绩还不算很好的时候,就已经常对自己说:“我没有过气,我一直很努力!”他没有理会别人对他的嘲笑和讽刺,反而因为他们使他振作,成为他的原动力,让他努力朝着自己的梦想加油。他总喜欢独自一人在练舞室里不断挑战自己的极限,当累到趴下时就会想着“我一定可以的!”

  许多长辈和老师都肯定了他的能力,他的歌声也总能感动到别人,因为他会先感动自己,他背后的一切辛酸的事迹当我真正了解后不禁为他鼓掌,心中为他喝彩!

  我现在还是个学生,不用像他那样面对残酷的娱乐圈,与不用像他那样面对复杂的媒体,但是我知道,我必须像他那样努力,永不放弃,以他为我心中学习的榜样,朝自己的梦想加油前进!

我的偶像作文 篇7

  有些人,他们的一举一动倍受瞩目;有些人生,总是绽放生命无穷的灿烂;有些信念,在不平凡的坚持下,改变了世界,改变了众人的看法;他们受人景仰,受人爱戴;他们的成功令人向往,他们所做的一切,让人想致上最高的敬意!

  成功的背后,总有许多辛酸;令人崇拜的人生背后,总是经历许多低潮和失败,他们不平凡的一生,是秉持着坚持到底的精神,是凭着永不放弃的决心。人生中,难免挫败,但是,是否能在困窘中守着信念,持续朝目标前进,或许是成功的关键。有个人,他即使不被看好,也依旧相信自己能办得到,他是我的偶像——股神巴菲特。

  巴菲特现在是波克夏海瑟威的创办人暨执行长,他曾是二零零八年的全球首富。巴菲特人生中的第一笔财富,是他在六岁时上街卖口香糖得来的;接着十二岁时,他在一次足球赛中的观众席叫卖,他存到了一小笔积蓄,准备做人生的第一笔投资;但他在十四岁时,却成了问题学生,不过,他对“赚钱”的渴望仍不减,他持续朝目标跃进;可是,却在婚姻上受到了打击,他并没有在打击中自暴自弃,他将精力重新投注在工作上,使他成了享誉国际的股神!

  巴菲特相信:“在别人恐惧时贪婪,在别人贪婪时恐惧。”他并不向困境屈服,他就像是列车的车头,在一次金融崩pan时,有许多人破产,但他仍然相信自己。一个成功的人,总是走在人群的前头,没有人指引他,但他的不朽,却成为走在他身后,想追随他的人的目标。

  巴菲特最令我崇拜他的原因,是因为即使他是国际数一数二的有钱人,他的一生彷彿是跟着金钱的局势走,但他并不重视金钱,他是一个富人,却支持并主张富人加税;而且,他在慈善捐款上总是十分慷慨,他的人生之所以成功,我想,并不是因为他是一个富人,而是因为他的纪律和坚持。

  巴菲特是不灭的流星,划过众人心头,绽放光芒,他不朽的传奇将是隽永,我将献上我最高的敬意!

我的偶像作文 篇8

  我最崇拜的人是家喻户晓的艺术家──梵高。你问我为什么崇拜他?让我慢慢地解释给你听。 梵高与众不同的特殊画风令我如此着迷,虽然没有著名的美术老师指导他作画,但梵高靠着自力学习,不断练习,以附近邻居作为画中的主角,不停的创作出一幅幅带有丰富个人色彩的画作。梵高在二十七岁到三十七岁这十年间从来不曾停止创作,他的用色越来越大胆鲜明,画中人物头和手的比例问题也渐渐排除,而他也终于在他有生之年卖出唯一的一幅画。

  几年之后,梵高的精神逐渐出现问题,甚至因为与朋友吵了架,一气之下将自己的耳朵割了下来!梵高的家人非常担心,将梵高送进圣米雷精神病院,天知道这是他结束一生的地方──梵高在画出麦田的乌鸦群之后,举枪自尽。

  虽然梵高在艺术学院学不到两年的时间,但靠着不断自我学习的努力精神,终究在绘画方面大放异彩,他的画作也在他自杀后获得世人的喜爱而变成无价之宝,这种对艺术的执着与永不放弃真是值得我们学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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