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为何欢死为何惧

时间:2017-05-06 11:14:57 高二作文 我要投稿

生为何欢死为何惧

就在我犹豫着怎么写这么庞大的话题时,发生了一个小意外:借透明胶时,刀子从我食指第一个关节处插了进去,又从指甲盖那里划了出来。一瞬间的事情,好像还没来得及感觉痛,血已经涌了出来。同桌手忙脚乱地帮我找纸,我就做在那莫名其妙气定神闲地盯着自己的手指头,好像破的是别人的手。

血在浸了两张纸后还在渗,看来划得不浅,火辣辣像被烧了一样,指肚上的肌肉不停地跳,或者说在抽。我拿起沾血的纸想要闻闻自己的血是什么味道,遗憾的是:没有味道,什么腥味、咸味、铁味,我什么都没闻到,和红墨汁没什么区别,硬要比较的话,只能说这个更让我心痛。

如果划得不是手指头,伤口更深,同感更强……反正很多如果,但是如果始终是如果,一丁点如果就能带来另一个结果,不得不得出一个结论:人真是根芦苇,比芦苇还脆弱。

掰开指头来数,人的寿命在自然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出去吃饭睡觉打电话,那剩的时间就更不多了。可我们还是有大把精力斤斤计较,吹毛求疵,一旦步入风烛残年,便痛心疾首错过的'光阴,可是有什么用啊。现在我也不知道哪些事我做了会后悔,哪组数字我买了会中彩。所以也只能先做着每件事,等快老死时再慢慢回想。

如果,当然还是如果,人死后步入另一个世界,与这里相仿,那么没有多少人会怕死了吧。死亡恐惧往往源于对离开所爱事物及进入其它空间的无端臆想,即恐惧源于无知。

不过科普书上说如果机缘巧合,几百年甚至几万年后,地球就会重组出一个和你具有相同DNA的人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人就相当于重生了。我不担心和我基因相同的那个人过怎样的生活,我只怕人类熬不到那个时候,就像《2012》里那样,自然面前,人的性命卑微如蝼蚁。总之,又回到了人的生命脆弱有限的原点,这样的生命要做些什么呢?

“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不是马克思说的,就是恩格斯说的,“要在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中实现价值”政治书说的。我每次看见此类标语及雷锋大头像时,都会心生感慨:又不是每个人都有记日记的习惯。

价值观不一样,所以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过法,凡人各人皆如此。没有纯粹的思想和生命,阴冷如张爱玲也会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卧轨的査海生也写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生命不能纯粹,因为掺有人性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才有人味,叫人生。

这样一来,就更简单了,人生是一个人的,自己过给自己看,自己满意就算好。老死之前数落伤心事时少掰两个指头,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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