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

时间:2018-01-02 11:08:23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1

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

河南省沁阳市永威学校初一 蒋佳媛

被“皇冠”环绕的权志龙,是我的偶像;冰雪聪明,全面发展的冰冰姐姐,也是我的偶像......可如今我心中又萌生了一个鲜为人知的偶像......

我作为00后的女孩,下课时,就是穆桂英,泼辣、豪爽又不失风度,但只要上课铃声传到耳畔,那高高翘起的尾巴,便不争气地耷拉下去,瞬间变成了娇滴滴的林黛玉,下课威风凛凛的样子早就跑得没影了。也就是这样,我时时与“偶像”失之交臂,因此我屡次都败在班会和语文这两员大将手中。

又是班会,又是演讲比赛,但这次的“诱饵”有点吸引人,加分!“嗯,要不要参加呢?”“有点小困难!”“呃,举手吧......”“啊!讨厌,到底要不要报名......”心中焦急地想着,怦怦的心跳声这时也显得震耳欲聋。渐渐的,我目送了两名同学上台演讲,流畅的语言、优美的语句,不慌不紧张,得到了赞赏。但那声音如针刺入心脏,听着听着便在心中回想,回想那颗懦弱的心,回想载它的小船。他们在海上迷茫地漂泊,无助又十分无奈,他们等待阳光的出现,等待着希望从天而降......而天,他要呵护天下苍生,我这一微不足道的“沙粒”,怎能入了他的法眼?我能做什么?靠自己!要怎么做?唯有给自己希望!于是我轻轻地在心中剥去忧虑,驱散乌云,赶走恐惧。在阳光下轻轻地告诉那颗心,我找到了希望。

我缓缓地抬起手臂,听着轻微的风声,伴着那可以被钢铁打磨过、坚定不移的心,勇敢地举了起来。那一刻,时间静止,阳光从云层中探出了头,在阳光下,我紧紧地握住了“偶像”的手......

原来,成败就在一念之间。我与你失之交臂了一个童年,但这个学期你休想逃走。

——致偶像,心中那个勇敢的自己。

我的偶像2

  我和优优爸两人可以说都是那种没有音乐天赋的人,跳舞不会、笨手笨脚的;唱歌不会、五音不全会走调。但是我发现优优在这点上可是没有遗传我们,他反而是对什么都比较感兴趣,而且还是有模有样的那种。

  先说跳舞吧,以前优优在听歌的时候都会跟着节奏摇头晃脑,腿也一闪一闪的。在5月底由于有事将优优送回我姐姐家,让大姐帮忙带优,姐家大院里有个舞厅,姐在晚饭后有时就会将优带到舞厅去玩。在舞厅乐曲一响优优就跑到舞厅中央开始跳,而且还是能踩准舞点的那种,尤其是四步,走得还真是像模像样的,还会转圈。一曲一结束,马上跑到边上,找一个沙发就爬上去坐好。哈哈大笑。使得优优在那个大楼里都成了小名人,有时妈妈不认识的人,见了优优都和他打招呼,说这小子乐感很强,跳得很好。

  再说唱歌吧,优优以前不会说话时,只是那种好听歌的那种,遇到音乐会驻脚好好去听。现在会表达自己的感情了,那就是边听边唱,有选择性地听了。一首歌他记不全,但是会准确在记住其中的某几个词,到唱到那句时会准确地唱出来。

  话说上次听了韩红的个人演唱会后,他就记住了韩红的声音,只要是听见韩红的歌(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他就会说阿姨。每天吵着要听“阿姨”,当然是特指韩红了,尤其是要听“天路”。有时会边听边学(口中念念有词),有时会静静地听,并记住了天路中的个别字,比如唱“清晨我站在青青的牧”他就会接“场”。呵呵,这样的例子多了去了。

  呵呵,啰里啰索的说了这么多,有些词不达意的,主要是优妈我本身文采就不太好。尴尬之所以将这些写出来,只是为了记录孩子的成长点滴,以后回忆起来会觉得很甜蜜、很温馨的。

我的偶像3

  你是否知道这样一个孩子,他是团队里面最年长的,是队长。他唱的歌极富技巧又感情充沛,他的舞蹈气势十足,绝对镇场。他拥有俊秀的面容与颀长的身材,但他最让人称道的是他善良坚强的心。他是星,他是队员们依靠的光。他是全队的标志和希望,好像只要看到他就能让人莫名的安心。

  他会帮队员系鞋带,整理领结,会在自己恐慌害怕的时候记住提醒队员们鞠躬道谢。他真的很好只不过在获得人生第一个人气大奖时红了鼻子,湿了眼眶,那是大家对他和他们努力的肯定,也是曾经一起奋斗过的哥哥们憧憬的梦!大家对他的负责,他的强大,他的镇定津津乐道,可是大家似乎都忘了,这个坚强到让我们心服口服的男孩子,他并不是无所不能的强者,他默默担起了责任与定位,他照顾着团员,他负责着流程,可是他只有让人心疼的15岁!

  成员们说过,只要有小凯在就会觉得安心,就不会觉得害怕,而他所表现出的一切,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如今仍稚嫩的少年,总有那么一天,他会带着这个至今仍年轻的团队,走出国内的独一无二,走向自己梦想的巅峰!他是王俊凯,我们的小小队长王俊凯,你要相信,总有一天你是世界的,而世界都是你的!

我的偶像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而每个人的偶像都不一样,有的人的偶像是汪苏泷,有的人的偶像是那英,还有的人的偶像是戚薇┄┄。而我的偶像偏偏是一个打扫马路的环卫工人。

  大家听到我的偶像是一个环卫工人,肯定会大吃一惊,你们肯定会想,我的偶像怎么会是一个清扫马路的环卫工人,环卫工人那么脏,我怎么会崇拜她?其实,在我的心里,环卫工人永远都是我的偶像,她们默默无闻,她们无私奉献,她们毫无怨言,她们任劳任怨,在环卫工人的心里,永远都只有一种想法:幸苦我一个,干净千万家。不管是寒冬酷暑,她们依然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在寒冬的时候,脚冻麻了,跺跺脚取暖,手冻僵了,哈口气暖暖。在酷暑的时候,40多度的高温天气下,她们依然挥着扫帚,在马路上东奔西扫。这是一种多么让人敬佩的行为啊!

  “她”是我的偶像,当天蒙蒙亮时,她骑着三轮车,拿着扫帚,来到马路上,把马路打扫的一成不染。当天已经亮时,“她”回到家里,给我做好了早饭,叫我起床。当中午来临时,“她”又做好午饭,自己都没来得及吃,就又去扫马路了。等“她”回来,已经是下午了,“她”又忙着做下午饭。就这样,“她”的一天过去了。“她”是我的妈妈,我的妈妈,是一个环卫工人,我永远爱我的妈妈,她伟大、无私、勤劳、朴实、善良、和蔼、可亲、可敬,最重要的是,她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环卫工人,又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母亲。她为她的职业而感到骄傲,虽然不是坐在办公室里,但是她最大的快乐就是可以给别人带来快乐、幸福。我的妈妈,我心目中偶像,我最敬佩的人,我最爱的人,我为我的偶像而感到的骄傲。我的偶像,是世界上最纯洁的人,最美的人,是给全世界人民带来干净、舒适环境的人。

  母亲,女儿永远爱你,你永远都是女儿的好妈妈,您为女儿付出的心血、汗水、精力、青春、金钱、时间,女儿一定会以优异的成绩去回报您,女儿一定不会辜负了您,女儿会努力学习,等我长大了,赚到的第一笔钱,女儿一定会给你买一件像样的衣服,等女儿赚到更多钱,女儿一定会让你住在高楼大厦里,谢谢您,我的母亲,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就是我的妈妈,一个平凡而伟大的女人。

我的偶像5

  深秋,微风,小雨。

  天灰蒙蒙,树上的叶子也早已泛黄。铺满落叶的街道被雨水打湿,仿佛在为自己的凋零而落泪,此情此景,给我原本就心烦意乱的心增添了一丝惆怅的味道。

  “哎,今天真倒霉,在学校被老师批,在家又和妈妈发生了争吵。”我在感叹自己不幸的同时,又突然想起衣服口袋里的MP3。算了,听首歌消遣消遣吧!遂戴上耳机,继续走在空无一人的小路上。

  咦?这是什么歌?高亢激昂的旋律在我耳边响起,心中不由地多了一丝快乐的情绪。轻轻点亮MP3的屏幕,发现这是贝多芬的《欢乐颂》。欢乐颂,顾名思义就是给人们带来欢乐啊!可据我所知,贝多芬明明拥有着悲惨的人生经历啊!我依旧陶醉在高昂的乐曲声中,而我的心却满怀好奇,悄悄走近了他的故事。

  贝多芬出生于德国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虽然他从小就展现出惊人的音乐天赋,可是却常常遭到父亲的殴打。10岁时就离开家乡去寻找音乐的天堂,经过7年的漂泊辗转,历经千辛万苦,才来到音乐之都——维也纳,拜莫扎特为师。就在他事业节节高升的时候,猛然发现自己的听力在一天天下降,这对于一个音乐家来说无疑是一场致命的灾难。可他却勇敢面对挫折与苦难,扼住了命运的喉咙。他的一系列闻名世界的作品都是在这一段时间创作出来的。后来,贝多芬双耳失聪,身体状况越来越差,身体和精神双重痛苦并没有把他打败。他没有自暴自弃,反而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面对一切,终于创作出了最伟大的作品第九交响曲————《欢乐颂》。

  抬头望向远方,雾蒙蒙的一片。小雨仍淅淅沥沥地下着,淋湿了我心底那份焦灼的感动。

  是啊!残酷的世界不曾给贝多芬欢乐,但他却创造了欢乐送给世界!他是不朽的巨人,是音乐史上的里程碑,是我苦苦寻找的偶像。相较于他充满苦难的生活,我的“痛苦”简直就是无病之呻吟,不值一提,我拥有着如此幸福的人生,又有什么理由去抱怨生活中的挫折,命运的不公呢?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再次看着树叶上的水珠,那似乎不再是痛苦的哀怨,而是璀璨的希冀,为冬姑娘的到来而激动不已的泪珠。

  我默默地将这首歌调成单曲循环,伴着雨水的节拍,迎着落叶的欢呼,朝着梦的方向,坚定地走去……

我的偶像6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他们可能是一些著名的歌星影星之类的,而我则不然,我的偶像,是我的爷爷。

  我的爷爷是一个十分平凡的人,仿佛一本书里的一个小标点那么不引人注目。可是,平凡的爷爷有很多值得我尊敬和学习的地方。“学海无涯”。爷爷爱看书,《明朝那些事儿》、《上下五千年》应有尽有,爷爷读着那些书,还不时做读书笔记。语文书厚的A4本子,他都写了满满三、四本了。而且个个字都是浓缩精华,写完后,不要温习几遍,真是“活到老,学到老”。什么东西是他最喜欢的?古玩!家里无处不是那大大小小的瓶子,罐子,高矮不等。爷爷总是把它们一个个小心翼翼地装进柜子,箱子,生怕磕破了,碰坏了。他还常常买一些便宜的赝品回来,做对比,记笔记。

  周三、周六,电视机前的沙发总是他的天下,谁也没法赶走他。那他在看什么呢?当然是《寻宝》、《一槌定音》之类讲古玩收藏的节目了。每次播放前,爷爷总是提前戴好眼镜,掏出笔,拿出笔记本,然后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当电视里的专家讲到一些重要知识时,不管他知不知道,都要记录下来。就算放广告,他也不换台,生怕错过重要细节,奶奶叫他吃饭,他总是说:“来了来了”,人却不动,大家饭都快吃完了,发现爷爷还没吃。

  爷爷十分热爱运动,每天清晨,天刚朦朦亮,爷爷便在床上打坐,一坐就是两个小时,下午就出去散步,他总是对大家说:生命在于运动。爷爷还是个爱国人士。抗日战争片总像一块磁铁似地吸引着他。每当电视中看到中国同胞被杀害时,爷爷总握着拳头,恨不得自己冲进去和鬼子开战。听说,爷爷还写过一首写红军的诗呢。

  别看爷爷现在看起来这么平凡,当年,爷爷也是为社会做过贡献的。爷爷生在洪湖,当年是洪湖供电局局长,当时洪湖不在用柴油机发电,连电灯泡都不亮,还经常罢工。于是,爷爷带着大家,在湖里,泥里,抬电秆,架线,修建了洪湖的第一条高压线。

  1998年抗洪抢险,爷爷大半个月没有回家,吃住都在江堤上,和抗洪战士们一起坚守抗洪第一线,保卫了祖国和人民的'安全。爷爷是我的偶像,他不仅对社会贡献了自己的光和热,还懂得享受生活,热爱生活,

  热爱祖国。爷爷这个金光闪闪的标点,是社会书中文字的桥梁,社会这本大书,就是由这许许多多金光闪闪的标点支撑起来的。

我的偶像7

  一个人,头发散乱,是丐帮弟子特有的发型;两眼无神,但眼中分明闪着屠龙刀、倚天剑的影子;双唇干裂,没有一丝血色;脸色惨白,如同一张白纸;面容憔悴,似乎经历了五千年的风雨打击。这人懒散无力,像一具被人摄取了灵魂的行尸走肉。她向我一步步逼近。

  我惶恐极了,感觉身上的每一个细胞,每一根汗毛都在颤抖。我怯生生地问:“你是谁”?

  “我是你的偶像。”她冷冷地回答。

  什么?什么?她是我的偶像?开什么国际玩笑!我的害怕一下子减少了一半:“喂,半兽半人的家伙,你少狂妄自大了。我的偶像是四大天王,是周杰伦、F4,是陈慧琳、青春美少女……我崇拜乔丹、罗纳尔多,我崇拜梁朝伟、章子怡……而你这半人半兽的家伙,也不掂掂自己的分量,竟口出狂言。真是笑死人了。”

  偶像蔑视地一笑,不屑地说:“小丫头,你错了。我才是你真正的偶像。哈哈哈……”一阵长笑,震耳欲聋,像有一股邪恶的力量将要冲破天花板,冲过大气层,冲出宇宙去。

  一种阴森森的感觉压制住了我。

  “那些大名人在你的心中的确占有很高的地位,他们高大的形象把你征服,所以你便有了想天天看他们的欲望。”偶像一针见血地说出了我内心的真实想法,“于是你想看电视、看电影,甚至厌恶读书、厌恶纪律。而我就是一味满足自己奢望的你自己!”

  “不,这不可能!”惶恐再一次涌上心头,我发现自己的手变得冰冷,我相信自己的脸色也一定很冷,也许看上去比步惊云、冷面狐更让人胆战心惊。但我还是半信半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偶像再一次笑了:“你怕了?你红润的脸变得惨白,你温暖的四肢变得冰冷。金庸、古龙的武侠作品多么扣人心弦,刀光剑影,让人热血沸腾。琼瑶的搞笑剧多么引人注目,嘻笑怒骂,令人啼笑皆非。你终究斗不过懒惰、不思进取的自己!”偶像很得意,使用遁身幻术,一阵雾似的消失了。

  我一下子瘫倒在地上,仿佛突然坠入无底深渊,周身麻木,思想也被禁锢了。过了好久我才渐渐清醒过来。平时梦寐已久的偶像,今日总算见到了,不料却是满怀坏念头的自己。

  久藏在心灵深处的偶像,我是否该崇拜你?趁我还有一点人之初的本性,就让她化为一缕云烟,随风逝去……

我的偶像8

  梦想,篮球。一接触到篮球的他,火烫烫的热情从小展开。林书豪,梦想加入NBA,他总是第一个走入球场,最后一个离开。一滴滴的汗水流下,时间滴答滴答的过去,每分每秒都要把握。在大学时,他成功了,并在全球篮球界刮起了一阵旋风—“林来疯”。这一刻,我只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噗通噗通,我要成为他!

  谦虚不贪功,看身旁的人比自己强。

  篮球,是一种团队合作的运动。林书豪,使我了解到了。他将荣耀归给球队,不贪功独享的谦虚特质,在球场上不断的传球,帮助队友创造得分的机会,营造团队的士气以及团结,这是尼克七连胜的原因之一。每次赛后的访问,他总是谦卑的回答:“感谢球队,感谢球迷,感谢神。”他改变了我,我行我素的打法,而是把那闪亮的星星,交给队友,荣耀一同共享。

  在逆境中,永不放弃;相信神有祂的美意。

  这一年,林书豪经历了落选、换队、流浪、下放。好不容易稍有转机,加入了尼克队,但在尼克队向球迷介绍这位台裔美籍的新面孔时,却受到了批评以及许多沉重的打击,使他在找到希望时,再次回到了低潮。他并没有放弃,他站起来重新来过,打出了出色的成绩,球迷们因此而对他改观。在我打球时,也曾有起起伏伏,他的这句话总是在我倒下时出现在我的眼前,爬起,一切重新来过!

  在顺境中,拒绝骄傲,将荣耀归给神。

  林书豪的兄弟看见他球技的惊人表现,问他是如何办到的,他回答说,他觉得是神在掌管他,连他自己也不清楚。“尽其在我,为神拚战”是他打球的座右铭,无论战绩再辉煌,他赢球的第一时间,总会举起右手,高竖食指,将荣耀归给神。

  哔!全场欢声雷动,我成功了,冠军。我忍着全身疲惫的身体,缓缓的举起右手,竖起食指。“感谢神,感谢队友,谢谢你,林书豪!”

我的偶像9

  我的偶像有很多,有人人皆知的大科学家,也有万人迷的大明星,但说起最佩服最向往的当属刘慈欣爷爷了。

  从小就很喜欢想象,当时接触的大部分外国书籍从不缺少幻想,而所接触的国内书籍只有少数带着想象,其实国内不乏带有幻想的书籍,但相比较外国书籍而言,却少了一份大胆和丰富。

  所以我很佩服刘慈欣爷爷。

  第一次接触刘慈欣爷爷的书,是朋友推荐的。第一本让我对未来无比憧憬的国内书籍——《三体》。

  《三体》这本书结构严谨,内容很引人入胜,虚构什么的根本不存在于这本书中,让我甚至认为这就是真的。

  作为中国科幻作家的领导人之一,刘慈欣爷爷真的很让我佩服,也让我不知不觉中渴望学习物理科学,有的人可能会问,看科幻书籍和学习物理科学有什么关系?

  其实,关系还大着呢!

  写好优秀的科幻书籍,就必须借助扎实的学问,我想这一点应该是无可置疑的,因为如果浮想联翩,不结合实际,那么写出来的就成了空谈,笑话。而且如果对物理科学一窍不通,那读科幻书籍可就难咯!

  科幻,顾名思义,科学与幻想的结合。刘慈欣爷爷不仅具有扎实的学问,而且思维十分活跃,他的书籍常常充满大胆想象,让人陶醉其中,脑子里全是书中的假设。

  讨厌理科的朋友,我大力推荐你可以读读刘慈欣爷爷的书籍,因为它会令你不由自主地想要弄懂它!

  我的偶像——刘慈欣爷爷,我也很想成为像您那样的科幻作家,虽然有些不切实际,但梦想不就是这样吗?我会努力学习,等到拥有扎实的学问,我一定会写一本属于我自己的科幻小说!

我的偶像10

  听到这句话,你会想起谁?对,他就是我永远的偶像——柯南!

  主角工藤新一原本是一位颇具名声的高中生侦探,在目击黑衣组织的地下交易后,准备追踪时却被黑衣人琴酒袭昏,并被灌下代号为APTX-4869的不明药物,我的偶像作文350。后来虽然幸免于死,但身体就此缩小为小学时期的模样。之后他化名为江户川柯南,在邻居兼密友阿笠博士的建议下,寄住在青梅竹马毛利兰的父亲-蹩脚侦探毛利小五郎家中,继续秘密从事追查黑衣组织的工作,并私下探寻获得解药的管道,希望能够恢复原来新一的样貌。与此同时,柯南凭著自己的推理天份,配合阿笠博士为他发明的道具,帮助毛利小五郎成为出名的大侦探。

  柯南,虽然,这只是一个虚拟的人物,虽然,他现在只是一个小孩子,虽然…。。就算有一千个虽然,但是只要有一个但是,就足够我崇拜他!柯南虽然成了一个小孩字,破案不方便,但是他克服重重困难,还是帮助许多人解决了案件,因为它有着一颗为人民排忧解难的心。 柯南说过,犯罪手法终究是人类想出来的谜题而已……只要人类绞尽脑汁,还是可以导出一个逻辑性的答案。对啊,就算犯人再怎么狡猾,夜总会留下一点蛛丝马迹,就像我们做数学题一样,就算题目再怎么难,但是总可以找到一个突破口从而顺利的得到答案。

  柯南是一个很执着,很坚定也很善良的人,说他执着,是因为他坚信真相永远只有一个;说他善良,是因为他在《引爆摩天大楼》里,他不顾一切地去救小兰,并并且到了最后他死都愿意陪小兰,虽然那时已经身负重伤;而且在《侦探们的镇魂歌》他在最后关头为了大家的性命而努力破解密码,当他顺利地解完了密码的时候,看着大家毫不知情开心的样子,他笑得很甜,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比如他唱歌五音不全,有点好色,很爱吃醋,但这也是正常的,因为金无赤足,人无完人。

  我喜欢柯南喜欢了很长时间,他也可以说是我的精神支柱,我希望成为一个像他一样思维敏捷的人,所以我必须学好数学,这样我才能跟他缩小一点差距。

  柯南,请努力向前冲!因为你身后还有一大群和我一样的粉丝在支持你,请让我和你都有一个更美好的明天!

  1955年10月2 8日,比尔·盖茨出生在美国的西雅图,他用了15年时间,积累资产竟达1100亿美金。他的人生格言是:“我是王,我能赢!”

  你们肯定会很好奇,我的偶像为什么是比尔·盖茨?是因为他赚了很多钱?还是因为他超人的智慧?说实话,这些都不是我崇拜他的原因。

  我喜欢比尔·盖茨的远大理想,喜欢他永远自信的笑容。

  盖茨从小就喜欢看《世界图书百科全书》,这本书很厚,重量相当于他体重的三分之一。小盖茨经常几个小时连续地阅读这本大书,他常常陷入沉思,总是强烈地感觉到,在这些小小的文字中隐藏着一个神奇的世界!他经常在幻想:人类的历史将越来越长,那么以后的百科全书不是会越来越大,越来越重呢?如果能造出一个只有魔盒那么大,却能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那该有多方便呀。这个奇妙的梦想,后来竟被他实现了,有了他的发明,现在,我们只要携带一块小小的芯片就可以阅览全世界。

  盖茨看的书越来越多,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四年级的一天,他对他的同学卡尔·爱德蒙德说:“与其做一棵草坪里的小草,还不如成为一株耸立于秃丘上的橡树。因为小草千篇一律、毫无个性,而橡树则高大挺拔、昂首苍穹。”从这以后,他坚持写日记,随时记下自己的想法,小小的年纪竟像大人般思考问题。他很早就感悟到生命来之不易,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人生是一次盛大的赴约,对于一个人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信守由人类积累起来的理智所提出的至高无上的诺言……”他在另一篇日记里又写道:“也许,人的生命是一场正在焚烧的火灾,一个人所能去做的,就是竭尽全力要从这场火灾中去抢救点什么东西出来。这就是,追赶生命。”

  比尔·盖茨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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