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建议书

时间:2018-02-12 19:17:10 建议书 我要投稿

征地补偿款建议书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在不断加快,农村征地频繁发生,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随之而来,并日益成为社会的热点和政府部门工作的难点。如果不能妥善合理地处理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将会严重影响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影响农村的改革发展,成为当前“三农”问题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以下是征地补偿款建议书,欢迎阅读。

征地补偿款建议书

  征地补偿款建议书1

  肥东县政协反映,近年来,各地因征地拆迁补偿引发的矛盾和上访层出不穷,其诉求的焦点之一是:未将土地补偿的各项权益细分到位。

  众所周知,国家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明确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方有“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可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权益依法可细分为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流转权,且各项权益的拥有人明显有别。国家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只出让了七十年的使用权,而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是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流转权一并征收,并且是永久期限,给付的征地补偿费与土地拍卖价相比差额巨大,而且只补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补偿其他权益人。

  为此,肥东县政协在深入调研后,建议:应将土地补偿费再进行细化。

  1、土地补偿费分为土地所有权补偿费、土地使用权补偿费、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费。其中,土地所有权补偿费归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费归拥有该地承包经营权的个人,土地使用权补偿费征地前归正在使用该地的单位和个人。若征地时农民未流转土地,则土地使用权补偿费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费都归该农民所有,若农民将土地流转了,则土地使用权补偿费归流转使用方所有。

  2、土地所有权补偿费是永久性补偿费,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补偿费的补偿期限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与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承包期限相一致。补偿费用计算办法为:年承包权乘以剩余承包年限。土地使用权补偿分为二类:未流转土地使用权补偿年限与承包权年限相同。已流转土地的使用权补偿费由流入方获得合同规定年限的补偿费,流出方获得剩余年限的补偿费。

  征地补偿款建议书2

  1 实践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1.1 补偿标准偏低

  一是补偿标准不合理。目前,各地征用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地上物附着物补偿费的制定标准大都是以该农用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基数来计算,不能反映市场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真实评价,尤其是未考虑到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的土地价值的升值潜力。二是补偿标准一成不变。随着经济飞速发展,物价上涨,而征地补偿标准多年不变,两者相比较,补偿费显然偏低。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地被征用,农民就失去了经济来源,而有时给予农民的征地补偿款还不如农民在该土地上一年的经营收入,因此引发农民的抵制情绪。

  1.2 法律不完善

  一是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法律尚无明文规定。对于征地补偿对象,什么人应该给,什么人不应该给,应该给多少,没有统一的标准,各村只是根据各自村规民约,有的.是以地为标准,有承包地就享有分配权,反之则不享有分配权。有的村是以户口为标准,有户口就享有分配权,反之则不享有分配权。这样可能会造成出嫁女分配权两边落空,而娶进的媳妇两边都有分配权的情况,形成利益分配上的不均衡、不公平、不合理。二是农村户籍管理存在漏洞。征地补偿费的核心问题是确定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户籍又是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重要标准。由于目前我国户籍管理仍沿用1958年的《户口登记条例》,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尤其是涉及到巨大的经济利益,户籍管理问题显得特别突出。

  1.3 政府在征地补偿款分配过程中的作用有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要充分尊重村民的自治权,而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分配,属于村基层组织的自治事项,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政府在征地补偿款分配过程中只能指导、帮助,基本上不对该分配事项进行干预。近几年,虽然各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些文件,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但最终决定权仍在村一级,政府只能对其进行指导,发生纠纷协助解决,因此政府的作用是有限的。

  1.4 村干部和村民法律意识淡薄

  村干部在制定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时,一般都能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组织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讨论,经过村民投票表决通过。从表面上看,方案的制定从作出决定的主体及程序均是合法的、民主的,但却有可能出现少数人的合法权益被村民大会多数人做出的决定剥夺。如某村根据村规民约及村民大会90%以上村民同意,一律取消该村出嫁女的征地补偿费分配权,而没考虑是否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这样的民主就不必然意味着公平正义,其造成的矛盾、伤害是极大的,有可能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造成更大的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了村民自治的权威性和合法性。

  1.5 没有形成合法合理的分配方式

  近几年,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平均分配,即不考虑土地承包关系,全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有的是分类分配,即结合土地承包关系,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在享受土地补偿费、青苗、地上物附着物补偿费的同时,也享受安置补助费,无土地承包关系的,只享受安置补助费。有的是直接分配,即征用到谁的承包地,土地征用款就直接归谁所有。各种各样的分配方式,造成不同村、不同小组村民之间的相互比较,带来了很多的矛盾和纠纷。还有的分配方式不合法,如平均分配与《土地承包法》抵触,直接损害了土地承包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承包人上访不断。

  1.6 司法救济的缺失

  对于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现行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只要一产生纠纷,村民最先想到的就是找乡、镇人民政府,要求镇政府纠正村规民约限制或剥夺其权利的规定。但在实践中,政府解决此类问题的力度是非常有限的,只能依法对村委会进行指导,而无权干预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在镇政府解决不了的情况下,村民只好将纠纷起诉到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征地补偿款的分配纳入了法院的受理范围,但又规定了如果是关于土地补偿费数额的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样就造成了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缺少了迅速有效的司法救济,缺少了一个缓冲、化解矛盾的渠道。

  2 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的对策建议

  2.1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根据调查了解,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发生农民抵制征地、暴力抗拒征地的主要原因是农民觉得土地征用补偿费偏低,担心今后生活没保障。因此,建议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引导建立由农民、集体、政府三方出资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基本实现人人享受医疗保险,积极鼓励失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使农民在失地后,有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

  2.2 制定全国统一施行的行政法规或规章

  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补偿分配纠纷,与法律的不完善不无关系。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制定解决补偿费问题的行政法规或规章,以统一和规范各地的做法,各个地方只能就上位法没有规定的部分或授权部分作出具体规定,村集体组织遵照执行。

  2.3 规范农村户籍管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户籍管理不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它既是农村治安管理的基础和重点,又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同时它还涉及村民的切身利益,极易产生矛盾。而目前农村户籍管理相对滞后,再加上农村中的许多陈规陋习和村规民约,更加深了这一矛盾。为了尊重、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有必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农村户籍管理,化解农村户籍管理矛盾。

  2.4 加强宣传发动

  要做好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工作,宣传发动是关键。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在主要路段悬挂横幅、分发宣传单等多种宣传方式,进村入户,将征地及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等有关政策向群众做好宣传,让村民认识到土地征用将给国家、集体、个人带来的种种好处,以取得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提高村干部及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确保征地补偿款分配全过程合法民主、公平公正。

  2.5 主动参与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的制定

  在每个土地征用项目启动前,根据各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指导意见,积极引导村、组依据法律、指导意见和本村实际情况,通过村民大会讨论制定既能维护村民利益又能快速推进征地任务的最佳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同时,对有经验村、组的分配方案进行总结归纳后,提出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指导意见,帮助第一次开展征地工作的村、组理清工作思路,制定行之有效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2.6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所引发的纠纷,单靠政府或法院都难以彻底解决,只有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才能畅通途径。一是充分发挥农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利用政府的权威性,依靠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基层老龄委,在源头上化解矛盾,避免冲突激化,使多数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减少诉讼。二是加大司法救济,对于征地补偿分配纠纷,人民法院应扩大受案范围,简化立案程序,加大审判力度,以司法审判权来引导、维护村民的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切实维护征地补偿款分配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2.7 健全征地补偿款管理制度

  征地补偿款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不得使用个人账户进行存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发放过程,实施“阳光操作”,向群众公开工作程序全过程,即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的确定,需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发放过程的不同阶段,分别对征地总面积、项目图纸、被征用农户的面积及金额等内容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建立征地补偿款分配发放“一项一档案”,防止违反工作程序,暗箱操作以及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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