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作文

时间:2021-03-02 17:09:41 我要投稿

我与书作文(集合1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与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与书作文(集合15篇)

我与书作文1

  我最近养成了一个很好的习惯,那就是爱看书了。以前我可是个不爱看书的孩子,可现在的我却与书结下了情缘。下面我就把我和书之间发生的故事和大家一起分享分享,先从我认识书开始。

  有一天,我看不少同学都买一本书《意林》,于是,就带着好奇心也到书店买了一本。刚一看,我就被那生动、具体、有趣,使人看了入迷的文章吸引住了,我越看越起劲,最后,连晚饭都忘记吃了。渐渐的,我不光爱看《意林》了,也琢磨着买其他的书看。总之,我离不开书了。

  该讲讲我喜欢看哪方面的书。现在在我的眼里,文学方面的书特别讨人喜欢,当然象《知书达理》系列丛书也不差。以前我爱看漫画书,但自从我认识了这些书,我觉得漫画书和它们站在一起,简直是无与伦比。对了,我还喜欢看故事类和小说方面的书。总之,只要里面含有丰富的知识和人生哲理的书籍,我就都爱看。

  我看起书来如痴如醉,有时候还能闹出笑话来,一天晚上,我在家里聚精会神地看书,是一篇名为《四鲜饺子》的文章,是一个农村小朋友写的。妈妈问我想吃什么,我正好看到了四鲜饺子怎么做那一部分,听到妈妈的问话,我心不在焉地回答道:“就吃四鲜饺子吧。”妈妈迷惑不解的问:“还有四鲜饺子?哪四鲜呀?”我照着书上描述:“剁碎灰灰菜,蒸熟蚯蚓,炒熟蚂蚱,再打上一个鸡蛋,做完这些,拿饺子皮把馅报上,放锅里那么一蒸,美味的四鲜饺子就做好了,那味决棒!”听了我的话,妈妈差点没晕倒,一边咳嗽一边说:“宝贝呀!你没事吧,那么恶心的东西你也吃得下?”我这才反应过来,不好意思地看着妈妈,妈妈笑了:“你可真是我的偶(呕)像啊!”

  我非常喜欢书,我喜欢它有着丰富的知识,我喜欢它能使我快乐,我喜欢它能使我成长。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么说吧,书是一把金钥匙,为我们打开智慧的大门;书是一张地毯,为我铺垫通往智慧世界的路;书也是一只小船,载着我漫游在智慧的海洋里。我很高兴能认识书这位朋友,因为是它让我的学习有了进步,因为是它让我无比的快乐,因为是它把我领进了一个充满奥妙和智慧的神奇世界。多看一本书,多懂一些知识,别人不懂的,你懂,你告诉他、交给他,你的心里就会有一种美滋滋的感觉。

  我与书结下了深深的情缘,同时我也得到了书给我的礼物—“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与书作文2

  书,既是我的朋友,更是我的老师。它把我领向知识的大门,去探索一个个疑难的问题,感悟人生的哲理,引领我到达成功的彼岸。

  童年时,我最初读的是无字的漫画书。我第一眼看到它,便喜欢上了里面的彩图。我喜欢那善良的白雪公主,佩服腾云驾雾的孙悟空,同情受尽欺侮的灰姑娘……虽然那时我不能完全读懂,但依然看得津津有味。我白天看,晚上看,怎么看都看不腻,甚至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会梦到自己成为了孙悟空,陪着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除魔,所向无敌。

  小学的时候,我又开始读有字的童话书,开始从文字中了解童话中一个个吸引人的故事。我沉浸在精彩的故事中,爱不释手,情绪也常常随着人物的经历而起伏变化,或喜或悲。我为白雪公主逃脱恶人的控制而大声叫好;我为睡美人获得新生而快乐无比;我为福尔摩斯巧妙地揭穿骗局而心生敬意……书中每一位主人公的经历都让我产生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似乎我已是他们中的一员。只有放下书本,短暂休息,我悬着的心才能渐渐恢复平静。我与童话的约会从不间断,达到了真正的废寝忘食。妈妈看到我这么疯狂地读书,于是便采取措施,棒打鸳鸯,没收了我的最爱,禁止我再与她相约。一次期中考试,我夺得了桂冠,语文成绩更是年级第一。家长会上,老师特别表扬了我,夸我涉猎面广,语言表达能力特强。这时,妈妈才明白,我的好成绩都受益与书,是书帮助了我,让我懂得了很多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之后,妈妈一反常态,再不阻止我看书,反而时常给我买很多的书。从此,我与书的感情更加亲密。

  上了初中,学习紧张了,读书的时间自然也少了。但是我还会抽出时间来继续读书,而且对书更加地喜爱。在学校的时候,我会抽出时间来读一些名著,读《鲁滨孙漂流记》。鲁滨孙在海上漂流了20多年,但他从未放弃过,他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地道理;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迎难而上的深刻道理……不承认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也不行啊!从此,我与书的感情更深了!

  现在我长大了,更能从书中感受到知识是多么无穷,大自然是多么美丽,世界是多么神秘,我有什么理由不爱书,且不和书成为好朋友呢?

  书是进步的阶梯,它是我们奔向宏伟顶峰的基石;书是良师益友,它将伴我们找到自信,登上成功的彼岸。书的力量是十分强大的,它将会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奇迹,让书真正成为我们的好朋友吧!

我与书作文3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东西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三四个“我与书的趣事”在脑海里回荡着,从此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书角都泛黄的书时,心中不禁又想起那美好的往事……真是记忆犹新啊!

  古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如果生命排行第一,那书对我来说就是第二。

  我曾视书籍为粪土,一点也不重视它,还对它产生了反感,可严厉的妈妈非要我每天阅读书籍1小时,这可难倒我了,原本就不喜欢读书的我休息的时间就不够,每天都是补习班,除了周末的四五个小时,可还要读英语、写作业,一天就两三个小时,那读书1小时岂不是也……可妈妈的话哪有商量的余地啊!我只能照做。

  可在一次偶然中我爱上了它!那是个明媚的上午,我写完作业后发现电脑开着,迫不及待的扑了上去,想:反正作业写完了,玩一会儿,不要紧,书等一下再看不迟。于是,我便漫无止境的玩了起来,当我正津津有味的打着游戏,妈妈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瞪大眼说:“谁叫你玩电脑的,谁同意的?要是看书有这么积极就好了,还不快看书!”说着便关了电脑,我只好走到书桌旁抽出一本《格林童话》,很不情愿的翻开书,漫不禁心的读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妈妈走了进来亲切的说:“仪航,认真再读十分钟就可以出去玩了!”我听了,那股高兴劲一下子就涌了出来,一蹦三尺高。于是,我马上投入到认真当中。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这短暂的十分钟里我居然爱上了它,一刻也不停下来,那书中的一个个可爱的小精灵,让我对阅读书籍产生了兴趣,有空就会翻看书籍,就这样,我每天看每天积累好词好句“苍天不负有心人”在这几年的时间里,我的许多作文便登上了班级的“舞台” ,这都靠书籍的帮助,从那时起我终于明白了妈妈的用苦良心!

  书这个简单又平凡的东西,陪伴我走过了12年的漫长岁月,它似一阕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它把无知的我们领进知识的宝库,无时无刻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更进一步。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更好的写作文,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生活不再乏味。我和它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有趣……

我与书作文4

  轻轻拂去箱上的灰尘,打开尘封已久的纸箱,一本本保存完好的书籍映入眼帘。被时光遗忘在角落的这一箱书,夹杂着岁月沉淀下的味道,甚至还有上个世纪出版的书籍,纸张已泛了黄,薄如蝉翼。

  记不清人生的第一本书,是妈妈教的《汉字五千例》,还是爸爸吟的《唐诗三百首》。只知经过弟弟妹妹的翻阅,书本越来越破,最终没了影儿。从小就爱护书籍的我当然看不下去,把一本本残存着幼时记忆的书收拾了起来,哪怕只剩下了几页,我也十分宝贵地珍藏起来。

  小时候,每天拿着姐姐的“图书卡”,走很远很远的路,才能借到不知被多少人翻过、印着脏手印甚至卷着页脚的书。还书的时候还要同刻薄的管理员理论一番,证明破损的书页确实与自己无关。渐渐地我对图书馆失去了信心,恨不得离它们远远地。我不认识同学们口中的“阿衰”,不认识姐姐所说的那个可怜的法国男孩“胡萝卜须”,不知道阿Q是鲁迅的什么人,更不知道鲁滨逊到底漂流了多少年。如果不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竟会爱上这种“爬满文字的纸张”。

  当所有的孩子都在挑拣着心爱玩具的时候,我只是踮着脚从高高的书架上拿了一本书。我听说过书的作者,也在课本上读过他的文章,辅导资料上的作者简介,让我对这个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念想了几个春秋之后,终于找到了它,并有幸带回其中一本。

  崭新的封面,平整的书页,此刻没有乱七八糟的脏手印,只有一个安宁午后的心灵悦读。带着丝丝的“占有欲”心理,我喜欢这本书,我知道它属于我,其中的每一个文字、每一笔划都属于我。

  可是,真正静下心去阅读的时候,才发现真正打动我的在字里行间。那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拥有正统的狼王血脉,想要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优秀的狼王。过程定然艰辛,小狼必须坚强坚毅,一次次残忍的艰苦的训练,一场场凶狠激烈的厮杀。动物界以能者为王,奔向狼王的路上它们从未言弃。从它们的世界里,我看到了自己。生活在世上的每一个人,哪个不是在为更好的未来奋斗?即使遇到挫折也不能轻言放弃。

  合上书本,我的思绪却依然停留在其中。《狼王梦》的作者沈石溪,见到过各类动物,也见证过动物之间的温情,并将这些震撼人心的故事以文字的形式告诉读者。为了继续阅读他的文章,我暗下决心,要找寻他的其他书籍。别人吃着零食的时候,我咽了咽口水;别人喝着高价的饮料,我摇了摇手中的白开水;我拼命地地学习,只为拿那为数不多的奖学金。我并没有告诉任何人,这是我一个人的战斗。渐渐地我买下了几乎所有喜欢的书籍,沉浸在一种完全无法自拔的世界里。我喜欢看自然界动物舍生取义给我带来的种种感动,喜欢看忠实跟着老人桑提亚哥的小男孩玛诺林;我会因列那狐的阴险狡猾而愤怒,也会因彼得番的纯真可爱而高兴。我想去金银岛探险,和海盗展开一场涉及生死的宝藏之争;我想帮助托比,帮助他在橡树上的逃亡,躲开族人的追捕……

  伴随着小小的虚荣心,我将所有的书籍保存得完好无损,翻阅了多次之后也没有卷起的页脚。搬家的时候,我把它们收集在同一个纸箱中,包裹了一层又一层,仿佛是什么易碎物品。然而,就是这一层又一层的包裹,隔开了我们之间的距离。我再也没有去翻过其中的任何一本,只是让它们静静待在角落,任凭时光的消磨。

  如今不需刻意储存,便拥有足够的零花钱,曾经没来得及购买的书籍,现离我仅剩一步之遥。当我拿起书店中精包装豪华版的书籍之时,却只是看了几眼,微微一笑,换成了一本又一本的刷题训练。

  回到小小角落,再次打开纸箱的时候,我又看到了冰雪天独自卖火柴的小女孩,我多想给她一个拥抱,送给她这世上应有的温暖。我又看到了大海上漂泊的老人,我多想帮他赶走鲨鱼,让他丢失了八十多天的希望重燃。压在箱底的一本,封面上一只毛色泛紫的母狼,双目注视前方,还是那么的威武坚毅,还是那么的英姿傲骨,她坚信不远的前方,那站在最高地位的领袖,就是自己的后代……

  挑出最爱的几本,放到弟弟妹妹面前,透过他们带着笑意的眼眸,我仿佛看到,另一批即将深陷文学世界的灵魂,正在崛起!

我与书作文5

  彩虹在蓝天上搭起了美丽的七彩桥,小鸟在枝头唱起了欢快的歌儿,淘气的我,沐浴着书香,时悲时喜,时忧时愁,我任笑声肆无忌惮,我任泪水滂沱如雨。

  有多少个不眠之夜,我与李白、杜甫一起畅谈诗歌;我与阿龙纳斯一起探索海下世界;我与鲁滨孙一起闯荡世界……我的生活因书而精彩。

  “儿子,快睡了,明天还要上学呢!”当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妈妈的“可东狮吼”又来了!妈妈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我看了看表,看了看书,嘴里随口应付着,“知道了,马上睡。”但丝毫没有想睡的意思。这时,“火药桶”老妈见我没动静,把我硬拖到了床上,我只好恋恋不舍地合上书,躺在床上。我在床上辗转难眠,努力地闭上睛睛使自己的心平静下来,但是我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就浮现出书中的故事情节,一大堆的问题牵挂着我的心。终于,我忍不住了!忽然,一个不安分的念想从我脑海里闪过,为何不在妈妈睡觉时窃读呢?说干就干,只听妈妈的房门“嘭”地关上了,我便开始实施我的行动,这时我变得十分警觉,不管有什么风吹草动,我都会抬起头来张望。我蹑手蹑脚地摸索着,来到客厅,东张西望,透过窗外的月光,隐隐约约看见了茶几下的手电筒,我赶紧伸过手去拿,可谁知手敲在了茶几上,发出了清脆的响声,我的心顿时提到了嗓子眼,只听妈妈叫了一声“方豪,你还在干嘛?”我……我,在……在上厕所!”老妈半信半疑,嗯了一句,那你快点。我迷迷糊糊应了一声,悬在半空中的心总算放了下来,这真是有惊无险啊!这次我更加小心翼翼了,拿上手电筒,照亮了书柜,抽出了《天方夜谭》又回到了被窝里,点起了自己的小台灯,没听见妈妈房里的一点声音,轻松地松了口气,然后开始了如饥似渴地读起来,这时我渐渐学会了如何一心两用:我的眼睛沉醉在书本里,我的耳朵也没有闲着,一直倾听着妈妈房间的动静。我在房间里,看啊看,而妈妈却浑然不知。

  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户,洒在了我的身上,我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窃读的滋味是那么甜,那么香。这就是我与书的不解之缘。

我与书作文6

  海伦·凯勒说过:“一本新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是的,书是一位博学的老师,是一位可敬的长者,它给了我知识和力量,它教我爱生活、爱世界,它让我拥有一颗纯洁向上的心。

  以前,我特别不喜欢读书,每当父母要求我读书时,我就会想:“烦死了,读那么多书干吗呢。”作文但是,因为一件事使我跟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有一次,语文课上老师举行了一场课外知识竞赛,看着同学们纷纷举手、侃侃而谈的样子,而自己什么都不会,我真后悔自己没有好好读书,我感觉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心里很羞愧。于是下定决心要按冰心所说的“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来读有意义的书。

  在书中,我认识了贝多芬和马可·波罗;在书中,我找到了人生的目标和动力。每当我遭遇挫折时,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保尔的坚定、张海迪的毅力、海伦·凯勒的顽强,他们鼓励我去战胜困难,获得成功。

  初识保尔,便被保尔那种一往无前、勇敢面对困难的精神所折服。一个热爱祖国的青年,在工作之余还不忘读书,他把读书作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读书造就了他钢铁般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念。最后,他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暴风雨所诞生的》这部著作。保尔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只要星星还在空中闪烁,我们就不必害怕生活的坎坷。”人的一生不是一帆风顺的,多多少少总会有些不如意。后悔过去有何意义,不如展望未来。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失败了却再也站不起来了。要相信,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屈原遭流放乃写出《离骚》,司马迁身受宫刑却写出《史记》……受他们的影响,我不再彷徨,不再迷惑,我要向未来挑战,与困难搏斗。

  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我要用这把钥匙去开启智慧的大门。我不再懦弱,因为我知道书可以给我勇气;我不再哭泣,因为书使我变得开朗;我不再一蹶不振,因为书给了我力量。

  就像花儿需要阳光的沐浴,树木需要河水的灌溉,大地需要雨水的滋润,人也需要书的熏陶。只有多读书,才能提高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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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作文7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此话一点儿也不假。书,始终是我的真诚朋友,它已陪着我走过十三个岁月年华,伴着我一路风雨兼程。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过:“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书确实是我的良师益友。它像一艘非凡的战舰,把我带到浩瀚的天地;它像一匹神奇的骏马,带我领略人世的真谛。

  也许是受到父母的薰陶,我自幼便喜欢看书。家里的书柜总是塞得满满的,床头桌上,处处散落着一本本书。所有的闲暇时间,都被我利用起来看书。

  在看《巴黎圣母院》时,我懂得了人性的美与丑,善与恶;看《海底两万里》时,我体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看《时代广场的蟋蟀》时,我领略到了友情的温暖和真谛。

  失落孤寂时,书是我的精神养料。读散文对我而言,可以说是精神上的享受,优美抒情的精彩语句堪称心灵上的满足。篇篇情感美文,总能触动我内心深处的那根弦,让我忘记世界的黑暗,忘记世上的愁与恨以及所有的不悦。读励志小说,可以让我处于悬崖的心看到重生的勇气和希望,让我重新有力量站起来,从而面对新的生活。陶醉于书本的我可以让心灵得以洗涤,散发活力。

  在《西游记》中,孙悟空因其神通广大、技艺高超,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看完《三国演义》,三人桃园结义的故事令我荡气回肠;放下《水浒传》,一百单八将个个英勇善战、义薄云天,真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读罢《红楼梦》,黛玉特立独行,卓尔不群,崇尚真情,淡泊名利,使得她像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但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痛苦。

  书籍是我最珍贵的珠宝。

  在生活中没有书籍,我就好像植物没有阳光,鸟儿没有翅膀。所以,生活中,书总是与我形影不离,成功不能没有书,拥有书的日子,可帮助我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书一直是我的忠实朋友,陪伴我成长,与我相随,一起度过青春的精彩年华。

  书一直是我梦想的引导者,它领着我在崎岖不平、布满尖石的道路上朝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我与书作文8

  回顾已悄然消逝的寒假,脑中情不自禁的浮现出手拿书籍的情景。是的,寒假就是我与书籍的:“蜜月期”。

  也许看到这里你会觉得有些无趣了:书有什么好读的?平时上学读的书够多了,读书多没意思啊,也许你听下面的这句话已经不厌其烦了,但是我还是想告诉你: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无论这句话在今天的意义是否积极,我们都必须承认他道出了读书的重要性。

  与书相伴,使我整个寒假变得充实无比,一有时间就随手拿起一本书来,细细品味“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的豪情壮志,羡慕“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赠我情”文中李白与汪伦的深情厚谊;感慨“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的时过境迁与物是人非;更欣赏陶渊明“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的不慕荣利与安贫乐道。

  顺手打开台灯,幽幽的灯光应在书上,衬托出一个美妙绝伦的世界,在优美的文字中,我感慨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感叹各国的奇闻异事,感叹古今传奇的激烈悲凄。没有华丽的词藻,但却让我沉溺于书中无法自拔。这世界竟如此美妙!

  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三部曲让我了解到在那个动乱的时代人们的生活是多么艰难困苦,而高尔基求学的精神却与那个时代逆流而上,让我赞美敬佩。与高尔基相比,我却更唏嘘列夫·托尔斯泰的一生,这位世界文豪的传奇一生让我惊叹,写了如此之多世界名著的文豪的结局竟是离家出走而客死途中,托尔斯泰并不拥有散发美丽的外表,让人留恋他。

  在书籍的海洋中遨游,我品味古人的高洁志趣,使我受益匪浅;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聆听虫嘶蝉鸣;喜欢深情的对白,唤起我过去的回忆,对未来的憧憬,

  好书就犹如一盏阿拉丁神灯,为你照亮前方的人生之路,喜欢书,喜欢读书,没有理由。

  一本好书——一位良师益友。这个假期,我与书相伴。

  教师评语:书,为我们打开了一个美妙的世界,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让我们得到心灵的洗礼,文中的语言透露着宁静和温馨,让我们热爱阅读吧!

我与书作文9

  我的生活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被花在了我钟爱的书本上。看书,成了我的一大爱好。

  之所以说书是我的钟爱之物,是因为书有一个神奇的魔力,令我看上一眼便不忍心放下,读到后来,越读越引人入胜,越读越爱不释手,最后,读完这一整本精彩的书后,感到回味无穷,十分欢喜,便又看一遍,越来越不肯放手,越来越喜爱,渐渐地,书便成了手中的钟爱之物。

  我是一个典型的书痴,只要一扎进书店,就常常忘记了时间。记得有一次,我去了一家书店看书,那里的书版本齐全,分类极多。我十分欣喜,一头扎进了书海,全神贯注地看起书来。我一口气连看了五本书,直呼过瘾,丝毫没有察觉到已经过了整整一个下午。等我揉揉眼睛抬头看了一看钟表,这才发现已经比预定回家的时间晚了30分钟了!我揉了一下麻痹的双腿,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之后以与摩托车相等的速度狂奔回家。等我到家时,老妈已经整装待发,马上就出去找我呢!

  我这个书痴,看起书来废寝忘食,可是一等到考试时,平常看的那么一大堆书可就派上了用场。有一次进行了一场数学考试,这次考试的考卷上最后一道附加题属于奥数题,我在奥数班上还没有学过这类题,左右看看,其他同学也在冥思苦想。我瞪着眼前这道题,总觉得它很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在哪儿呢?我猛地记起一个地方来——书店!我在书店的《奥数历练大全》上见过这种题型。我顿时想明白了,“刷刷刷”地写下了这道题的答案。考完之后,我暗自庆幸,幸好自己那天下午去了书店,否则,今天不知道会考得怎么样呢!

  书上的知识不但替我在考试时化险为夷,还替我解决了几个生活上的难题。以前,我们家切洋葱前都要先用冷水洗脸,以减轻洋葱的那一股呛人的辣味扑进眼睛时那种难受的感觉。后来,我在翻阅百科全书时看到了一个小秘籍——切洋葱前将刀放入清水中浸泡一下再切,那么洋葱的呛人味道会减轻不少。我把这个秘籍告诉老妈,经过验证,果然非常好用,从此以后,我家不用再为切洋葱发愁了;还有一次,我们去买香蕉,我跳了一些有黑点的香蕉,老妈不同意,我告诉老妈我在《常识大全》中所看到的“香蕉有一些黑斑反而更营养的知识点,帮助老妈解决了分辨香蕉的问题。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可靠帮手,我要做一个知识渊博的人,自然要与书交友。

我与书作文10

  书不是胭脂,却会使女人心颜常驻。书不是羽毛,却会使女人飞翔。书不是万能的,却会使女人千变万化。

  ——毕淑敏

  小雨拍打着小窗,我静静地靠在窗边,手捧轻薄一本书,翻开。轻呷几口泡好的茶,抿嘴。细细回味茶的苦涩与甘甜,等待茗香在口腔中蔓延开来。趁着这空隙,再次品读书中的一字一句,处处斟酌,渴望与作者产生共鸣。

  雨声不再令我烦躁。渐渐的,心沉下来,书中的浮沉扣人心弦,与雨一起,奏出美轮美奂的乐曲。

  刚入校园时,要进行一次体育测试,虽然内心极不情愿,却不得不硬着头皮上了。

  那天下午,阳光不燥,微风正好,而我感到很闷热。做完项目后,我狼狈不堪地坐在树下,汗水迷住了双眼。双腿耷拉着,满身的疲惫,回想起刚刚的那一幕,依然觉得不可思议。在口哨吹响之后,我尽力迈大自己的步伐,加速。随着时间的流逝,体力也渐渐有些不支了。就在我想要放弃时,想起了“只要你自己不倒,别人可以把你按倒在地上,却不能阻止你满面灰尘遍体伤痕地站起来。”我不断督促自己向前,终于,跑完了这800米。我满意地笑了。

  只是毕淑敏书中的一句话,它,让我懂得许多。偶然结识此书,还多亏了当时的一时冲动。

  在书店中漫无目的地转悠,想找到一本消磨时光的书。在书架上,顺手抽出一本,白色的封面使我对这本圣洁之书的兴趣越发浓厚。坐在楼梯转角处,细细翻看起来。竟不料一股睡意卷席而来,打了哈欠,昏昏睡去。睡梦中,总感觉有人在扰我清梦,不耐烦地睁开眼一看,原来是导购员,脾气瞬间消散。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导购员瞥了我一眼,轻哼了一声,踩着高跟鞋走过去了。心里一时郁结,买下了这本《送你一颗光芒海》。

  回到家后,躺在床上,无聊地翻来覆去,瞥见这本书在角落里静静地躺着,深吸了一口气,翻开书的扉页,阅读起来。

  洁白的扉页上用黑色的楷体字醒目地写着:只要你自己不倒,别人可以把你按倒在地上,却不能阻止你满面灰尘遍体鳞伤地站起来。这句话深深地触动了我,这不正如人生,只要你坚强,就没有什么会把你打败的。

  我微颤了一下,抖尽所有的负面情绪,带着满心欢喜继续阅读。而那些话,都成了我最宝贵的独家记忆。

  书就像一个最懂你的朋友,在最温柔的夜里与你对话,回忆经历中最美好的片段,它也许是旷野里一朵很小的花,也许是冬日里的一盏灯笼,又或许是苍茫大漠中的暮色,琐碎而平凡,却能为你推开平淡,遇见生命的辽阔。

我与书作文11

  我与书,走过了十二年的路程,经历过了数不胜数的风风雨雨,她是我忠实的伙伴,心灵的寄托。她曾经给我过被人不能给我的快乐和幸福,她总是那么勤恳,孜孜不倦地赋予我知识。

  我看过的书,几乎每一本书都轻轻地发出声音,扣人心弦,使人激动,把人吸引到奇妙的地方去。让我身临其境,时而甜美,时而深沉;时而婉转,时而慷慨激昂,飘渺而奇异的声音,深深地把我吸引到浩瀚而广阔的世界,永远美丽,春暖花开的地方书的世界。它的奇妙,它的绚烂,它的深邃,它的多彩,让我在天真幼稚的童年里,与它结下了不结之缘。

  不识字的时候,总是喜欢听妈妈讲故事,喜欢看着她微笑着讲述着千千万万有趣而美丽的童话,看着她手拿色彩鲜艳的薄或厚的漂亮的童话书,我总会无比开心。然而,在我学会了认字的那一天起,书就了我生命中格外的东西,与我的肉体,和二为一。那些方方正正的字体在我的眼中荡漾起美丽的涟漪,像是天使的羽翼,轻轻地抖动,白色羽毛的飞扬在深蓝色的夜空,带来无限的幻想和思绪,那么奇妙,那么美丽。

  识字的时候,我看着满眼五彩缤纷的拼音和文字,心中肯是开心,我用幼稚的小手翻着一页又一页,不知疲倦不知烦恼,那是的我就像是掉进了快乐国,身旁是用快乐做成的五彩泡泡,在光芒的照射下闪闪发光,我的笑容如流水般泛开。当妈妈催促着我吃饭时,我才擦擦嘴角的口水,应着一声,对我心爱的书说;再见,待会我还和你玩。于是,便飞快的跑向餐桌。小时候的语言就是那么可爱,小时候的趣事就是那么好玩。

  《悲惨世界》、《飘》、《巴黎圣母院》、《小妇人》数不清的书带给我数不清的情感和乐趣。我真正理解文字中流露出的的人生哲理和的思想感情,我能感受到那些欢快亦或是委婉的节奏,美妙而奇异。

  书的世界如同汹涌的海浪,在我的生命里一浪一浪地打来,如此澎湃,让我知道了,懂了,遭遇挫折,长大了的爱丽丝是应该蹲在地上无奈的哭泣,还是勇敢的站起来勇敢地前进。

  我在明净而透明的蓝色天空下一天天的成长,徘徊在那虚幻但又的世界里面,我喜欢那些漂亮而优雅的中国文字,在白色的书页上绽放花朵,充满神奇,充满幻想。

我与书作文12

  哈哈,我就是“快乐书痴”周虹邑。我特爱书,书简直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在学校,同学们都叫我“书虫”;老师呢,叫我“书迷”;在家里,连爸爸妈妈也叫我“书呆子”了。

  在我的身后总有一群小伙伴就像我的忠实“粉丝”。瞧!这不,我又带着他们来到新华书店吃 精神大餐了。哪里有图书哪里就有我的身影,以至于书店的人都认识我了。怪不得叫“书呆子”呢。在我的影响下,现在有更多的“书呆子”到书店去看书了。其中我最爱看的是 《1001个历史之谜》 《108个经典神话》 《101个侦探故事》 《世界历史之谜》 ……在书中,我了解了很多知识,如珍妃落井之谜,太平天国运动为什么会失败,所罗门的珍宝是什么,诺亚造方舟……爸爸见我这么爱看书,就带我去重庆现代书城买书。

  书城不愧是书城,到处都是书,真成了书的海洋。在书城里,我就像是海洋中的一条鱼,在书海里一切都是那么自由。我也不管地上干不干净,一屁股坐下去,贪婪地“啃”起书来。这下我才知道读书是多么的快乐和自由啊。

  这里的书太多了,我想一个人要将这些书读完,恐怕要一辈子吧。这里不仅书多,爱书的人也很多,地上到处坐满了人,不论你是怎样的坐姿别人都不会说你。在这里,我像蜜蜂采集花粉一样,最后我欢天喜地地买了 《中国少儿百科全书》 ,快乐地回家了。

  读书让我领略到快乐,还引导我走进写作之门。我的第一篇作品是儿童诗 《雨娃娃》。那是我在读学前班的时候创作的。那天我去上学,天上下着雨,我望着天空,思想自由地翱翔:天空就是爸爸妈妈,雨点就是娃娃,他偷偷跑到地上来玩耍,然后太阳公公让他回了家。

  我随口念起自己编的儿歌来,爸爸听了很惊喜,就试着把它记录下来,这样这首 《雨娃娃》 就诞生了。爸爸把它投到杂志社,没想到我的作品还发表了。这一来我的兴趣更大了,一发不可收拾。晚上散步,我也能随口念出几首自编的儿歌来。

  爸爸还给我准备了一个档案袋,专门存放我的作品。渐渐地,我的档案袋鼓了起来,现在我已经在 《少年先锋报》 《语文学习报》 《学语文》等报刊发表了十多篇作品。我还获得了重庆市第二届“好书伴我行”征文一等奖,儿童诗歌 《玉米娃娃》 还在第九届世纪之星教育成果展中获银奖。

  我喜欢书,书伴随我成长。听爸爸说,我还在妈妈的肚子里的时候爸爸就常给我讲故事,进行胎教。

  原来我和书籍早就有个约会啊!

我与书作文13

  从人类告别结绳记事的蛮荒时代起,不断进化的书就反映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可以说,书,在人类发展史中的贡献是不可估量的。

  我爱书,特别是好书,爱它那行云流水般的通畅,爱它那天高云淡般的深邃。应该说,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书,都自有它独特的风格,或深沉、或轻快、或伤悲、或欢愉。但无论怎样的好书,都能带给你感官与心灵的愉悦。犹如夏日里的一杯雪水,彻骨的寒冷过后便是无比的清凉。我曾经随着三毛走遍撒哈拉沙漠,听她对我叙说她与荷西之间的种种故事,于是我陪她痛哭流涕;我也曾走进安妮的世界,感受着她的惊悸、无奈与绝望。我看见大观园的雪一片片飘落,听见辕门外撕心裂肺的啼哭与痛苦的呻吟。这时我已不是我,我甚至完全忘了自己的存在,只有当我尽兴归来,才感觉一具躯壳坐在案旁。

  有人说我太过于痴迷。痴迷又怎样?书中自有一种在现实生活里无法体会的意境。那种“山如黛,月如钩”的静谧,那种“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悲凉,那种“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的萧条。这些,难道在高楼林立的今天还能找得回来?

  一个人的品性、修养,总能被书所熏陶。当然,不是指现今畅销的言情、暴力小说。人们常说的书卷气,那不是配副眼镜,怀揣一本砖头书就能装出来的。那种气质与风度,使他的一言一行、谈吐,乃至于小小的动作都充满魅力。人们以金钱、地位来衡量一个人时,总把学者放在很低的位置。可是,穷得除了钱就什么都没有的人又怎么能与满腹才气的学者们相提并论呢?

  我一向反感所谓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也不赞同什么“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论调。读书只是一种兴趣,一种学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了解了我们这个生活以外的世界,没有国界、年代之分,从而在里面找到无穷的乐趣。为何非要把读书看成是跻身显贵的踏脚板呢?在那些人眼里,读书学习只是为平步青云、走上仕途所使用的工具。而书也丧失了其本身的意义,变得肮脏不堪。

  心痛又有什么用?我依然可以热爱我的书,何况那只是一小部分人的想法。我对追星、赶时髦,或是什么电子游戏没有丝毫兴趣,只要一个小小的书房,一个小小的案台,一杯微温的清茗,还有一本好书,就足以让我乐不思蜀,自得其乐。外面的吵闹喧嚣又“何有于我哉”?

  书,毕生的至爱,让我拥有了一份最恬静的情感和一个最原始的兴趣。

我与书作文14

  世上有这样一种东西:为了它,我可以在诱人的美味面前无数次咽下口水;为了它,我还可以对梦寐以求的玩具视而不见。

  没错,它就是书。

  在我读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喜欢整天捧着图画书在看,我与书。虽然那时候还不识字,但是看见书上精美的图案,已经让我爱不释手了。

  上小学的第一天起,课本就像一快磁石深深的吸引了我,那一幅幅漂亮的插图,一亮的插图,一个个整齐的方块字似乎有神奇的魔力,能让我在最爱玩的年纪安静地坐下来看书,我常常一坐几个小时不动地方。。后来认识的字也逐渐多了。于是,中外寓言,童话故事自然而然的成了我的至爱。从《伊索寓言》,到《安徒生童话》,从《葫芦娃娃》到《打闹天宫》┄┄我读了不少凄美的故事,它们告诉了我人间的真善美。这对于年幼的我而言,虽对于我没什么深刻的体会,但也能在朦胧中懂得一些道理。

  因为我对书的着迷,所以很爱收集书。每当看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我都会用自己节省下来的零花钱把它买下来,当你拥有它的时候那种心情,可以说只有自己才能感受到。记得有一次,我在放学之后回家的路上,突然下起雨来,我跑进了路边的一个书店。在书店的书架上,我看到了一本《最新世界少年儿童百科》,那是老师曾在班上推荐过的书,说要是看到最好买一本。对于我这么爱书的人,却真的让我碰到了。我拿着这本书真是舍不得放手呀,翻开了几页,又翻到封底看看标价,哇,三十块钱,再翻翻几页,又漠漠自己口袋里那几块钱。三十块钱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钱,但对于一个小学生的我来说,三十块却已经很昂贵,三十块够我花好几星期的啦。我再次看看书的封面,它真的很美,可是,我摸摸自己的口袋,哪里够三十块钱呀。我不得不把它放回原处。在书店里转了一圈,雨还没有停,我又转回原来的地方,再次拿起《最新世界少年儿童百科》,再翻一翻……这次,那位售书员走过来,但她对我说的话让我一辈子都记得,“小朋友,你到底买不买,不买不要把书翻旧了。”我只好把书放下,她说的不是没有道理,于是,我只好回家,虽然雨还没有全停,但我好像没有感觉到它的存在。我在想:等我以后有了钱,我把你的书店全买下。

  我爱书,书让我体味到了人间的酸甜苦辣,我跟着书中人物的命运或喜或悲,我不断感受到灵魂受到荡涤。毫不夸张的说,书的世界是天空是海洋,让我变成鸟儿自由的翱翔,变成鱼儿尽情的畅游。

  感谢书,感谢有书相伴的日子。往后的岁月,我仍愿与书共同走过。

我与书作文15

  书籍是培育我们的良师,无需鞭答和根打,不用言语和训斥,不收学费,也不拘形式??对图书倾注的爱,就是对才智的爱 ——德伯里。

  从书籍中,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学到了许多为人处事的方法;从书籍中,我看到了许多的人间冷暖,也看到了生活得香甜苦辣??书籍,是我一生也放不下的良师益友。

  小时候,便在连环画中找到了童年的乐趣,经常缠着老妈给我讲连环画中的故事。在那时候,就对白雪公主、灰姑娘等美丽的童话充满了向往,在敬仰和向往中,也常常在小小的脑袋里勾勒着自己幼稚的梦想。到了初中,接触的东西慢慢的多了起来,读的书也五花八门。 大部分都是囫囵吞枣,一目十行。慢慢得不知道是不是从老师那里学习的一些诗而后勾起我的迷念。爱屋及乌,慢慢的开始在 书店中看一些诗集作品,像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余光中的《乡愁》,戴望舒的《雨巷》等等,久而久之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体会到了诗人从字面上表达的内涵,看到了相聚的欢辛和离别的苦楚,也看到了爱情的美好和生活的艰辛。

  上了师范学校以后,,这种清新的文章一直吸引着我。有一次上写作课,老师讲解课文中的朱自清散文《荷塘月色》,我马上被这篇恰当的修饰语,比喻、通感等修辞手法的巧妙运用等所吸引,这种清

  新的散文,非常让我喜爱。慢慢的在课余经常向老师请教一些散文的写作表达方式、用词用语问题,并尝试着写了一些小小的散文。 毕业以后,由于工作比较忙,读的书就少了。偶尔会读一些书籍杂志:像《读者》、《知音》等一些娱乐休闲的书本,在休息的同时,学着感悟生活,享受生活所带来的快乐与忧郁,在主人公的笑声与眼泪中度过一个个夜晚。记得《读者》上的一篇小短文,时间很久,但是印象很深,说的是一对夫妻经过一段婚姻以后,日子过得很平淡,一次为了丁点小事,女人生气,不顾刚洗完澡还没吹干的头发,跑到院子屋檐下的长椅上看满园开满的鲜花,男人小心翼翼地把电吹风拿出来,给女人吹头发,女人不用,僵持了一段时间,男人还是坚持给女人吹头发。男人突然和女人说:“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们都老去,我希望先去的是你。”女人听了很生气,就问:“为什么?”男人爱怜的抚摸着女人的头发说:“如果是我先去,我又怎么舍得你一个人独自面对着满园的鲜花。”女人想了片刻,突然泪流满面。这个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如果两个人相爱,就要尽一切可能的快乐与幸福,有许多很深的爱,其实就在平凡之中,平凡不是婚姻的坟墓,而是感情的升华,只不过把当时热恋的激情,转化为浓浓的亲情,可能平时里一句淡淡的问候,或者清晨起床一个轻轻的吻,甚至是相对凝视的一个眼神??爱,可以融化在生活中的任何一个地方。

  包括我们的血脉亲情,淡淡的友情,都可能在某时某刻感动你与我!喜欢这样的小说,是因为它短小精悍,寓意深远,让人看后有很

  多的想象空间,或者是很多的感触和深思,让人学会思考,学会反思工作一段时间以后,慢慢的长大,慢慢的成熟,感觉到知识的重要性,又开始重新认识自己,重新充实自己的大脑。先后重读了一些名著,,从中感悟生命的珍贵,生活的艰辛与多彩,人生的价值,家庭的幸福,从而使自己的文学底蕴更加深厚,对事物的理解开始向深层发展,不像以前那样看问题只是停留在表面。学会“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人生哲理,学会条理自己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小事,为了不会遗忘,也不被遗忘。

  身为一名教师,我深感知识的重要性,“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有自来水”,一个人不爱读书,不爱与书作伴,是真贫穷,是真孤独。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作为一名现代教师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新的理念,充实自己的头脑,使自己的思想不断地更新,与时代同步。这就要我们多读书,所谓“活到老学到老”你想给学生一滴水,你必须有源源不断地书。

  回顾自己的读书过程,我看到了自己从幼稚发展到成熟的历程,也更加感悟到书籍对自己的重要性。在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书,将永远是我最好的良师益友,是我一生必不可少的人生伙伴,就像库法耶夫所说的那样:“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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