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的故事

时间:2018-02-17 09:32:32 五年级作文 我要投稿

我与书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1

我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那个时候,妈妈经常给我讲书上的故事,我都听得如痴如醉。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更加爱书了。我每天都要看一会书,只要有一天不看书,我就会很不舒服,好像一天都没吃饭似的。

我与书的故事

文学家鲁迅小时候曾误把墨当作拌饭的酱,把馒头放进里面沾着吃。我也是个小书迷,也经常因看书而闹出了许多笑话。

一天,我正捧着《鲁宾逊漂流记》看得津津有味,突然听到妈妈的喊声:“休息一下,浇浇花吧!”我只好依依不舍地合上书,慢吞吞地走进阳台,心里却还想着书里的情节,我按捺不住好奇的心情,又拿起书,接着看起来。“怎么还不浇花?”妈妈催促道。“哦。”我漫不经心地拿起水壶,浇起花来,手里却捧着书。忽然,一声刺耳的猫叫声把埋头读书的我吓了一跳。我低头一看,小猫身上全是水。“啊!”我恍然大悟,原来我把水洒到小猫身上了!

还有一次,经过我的再三请求,妈妈终于允许我去书城看书了。我马上向书城奔去,到达后第一时间急忙打开《笨狼的学校生活》,一页、两页……我像一头饥饿的老虎,贪婪地读着。当主人翁笨狼遇到难题时,我会想尽办法替他排忧解难;当笨狼把快乐奉献给朋友时,我会为他的良好品质而感动;当笨狼因笨闹出笑话时,我也会为之会心地捧腹大笑……

读书能让我们得到丰富的知识,也能给我们的人生带来启迪。我爱书,我的成长也离不开书。我将驾驶着书籍这一艘巨轮,在知识的海洋破浪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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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2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我觉得这个比喻就我自己的成长历程来说,特别亲切。

  从小时候的连环画报到现在的《读者》、《意林》等融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杂志,我都吸收了不少的营养。

  初中的时候,我除了对故事书和启示类,感人类型的书感兴趣之外,其余一律不能接受,因为我认为,启示类的书能够冶炼我的情操,丰富了我的知识,让我更加懂事,更加明白事理。所以我的写作水平不断地提高。每每沉浸在书海之中,总会有太多的感慨。我喜欢读书的那种程度可以达到忘我的境界,然而闹出不少笑话。当我觉得无聊的时候,会拿几本书籍来读一读。这样子,“无聊”会在我不知不觉中悄悄地离我而去。

  到了初中,《读者》便成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刊物。平时,我在完成紧张的学习后,就会拿出它,开始在文章美妙的字里行间游走,沉浸于获取知识的喜悦里,忘情于纸页之间,陶醉于佳作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感觉也无法比拟的。渐渐地,我脑海里的“词库”开始丰富起来,写出来的文章也开始变得优美。

  《读者》像一位慈祥的老师,不断地启迪我,教导我做人的道理,更像一个在困难中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了我的朋友。在一次语文测验中,作文是要求写景的。毕竟写景是我的弱项,在我绞尽脑汁都想不出一点头绪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它,并在脑子里回味着那些令人陶醉的句子。不久,我就开始动笔了。笔在我手中“刷刷”地工作个不停,终于写完了。得到了它的帮助,我那次作文竟然只扣了1分!《读者》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太大了,使我每读一次,精神都会感到很愉悦,都会有新的收获。

  书陪伴我走过了10年的岁月,它像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想象飞得更高的勇气,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充实我的人生。

我与书的故事3

  记得上幼稚园的时候,我就已经喜欢上了看书,但也只是看看漫画之类的图书,到了初中的时候我的爱好又增加了一个,那就是写作文,就在二年级的那年,爸爸常常会在家,就在那段时间里我又爱上了看报纸。以前,我把看报纸当作是一种无聊的行为,常常劝爱看报纸爸爸不要看报纸,多点陪我玩。可是爸爸不但不答应,还告诉我看报纸对写作文有帮助,从那以后,我便喜欢上了看报纸,因为报纸可以让我们知到当天发生的事情,还可以知道世界上的国家大事,随时可以知道世界各地正在做些什么

  又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爱上了看书,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妈妈让我看作文书,我漫无目的随便翻开了书,一下子给里面精彩的内容吸引住了,作文书,它是一种给别人参考的东西,作文书里有许多好词好句让我们摘抄,就这样我就又爱上了看书。

  今年的暑假,我看了一本既搞笑又充满智慧的一本书,这本书叫《驼背状元——刘墉》。刘墉是清朝著名大学士刘统勋之子,书中精彩地描写了刘墉斗和坤、戏乾隆、查冤案,还介绍了刘墉的雄心壮志,忧国忧民,被百姓称为大清国的白脸包公。后来我经过查资料才知道,刘墉是一七一九年出生,一八零四年去世的,他字崇如,号石奄,山东诸城人,刘墉一生坎坷,且身有残疾,但他是个清官、智多星、还是诗人、书法家。现在,我如果有时间的话,也会经常看看关于书籍的格言。有好的我还会把它抄下来。如:[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唐)杜甫]其实还有很多好的格言,我就不写下来了。不过,只要我仔细看书、查阅资料,就一定会变得更加丰富的知识。

  现在回想起来,小时候如果听妈妈的话,那现在不是很轻松了吗?不过这么多年我最应该感谢的就是我的爸爸,是他启发了我,让我和书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好伙伴。而且我觉得《驼背状元——刘墉》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如果再遇到好书我一定会推荐给大家的,那么我们赶快与书结成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好伙伴吧!

我与书的故事4

  夕阳西下,一抹余晖留在天边,朦朦胧胧,仿佛一层轻纱笼罩着大地。此时的我,着躺在摇椅上,舒舒服服地看着书呢。 自从学了关于海伦·凯勒的课文后,我便对她十分感兴趣,为了进一步了解她,我最近看了她写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书中,她用细腻的笔触,对大自然景色的描写,使人难以相信处于一个盲聋人之笔。海伦用仅有的三天时间,去骑马、游泳、划船、滑雪,甚至想独自一人月夜泛舟,去领略月下荷塘的美景。她还要去参观博物馆,去“听”音乐会,去“欣赏”歌剧…… 三天时间,她要用心去感受这个世界的美丽,珍惜这仅有的美好时光。 看完这本书,我闭上了眼睛,仿佛与书融为一体,感触很深。在这个世界上,难道只有聋人才珍惜失而复得的听觉?只有忙人才珍惜重见光明的幸福?不,不是的。所以是这本书感染了我,让我从那时起,学会了珍惜幸福,珍惜我现在拥有的`一切。 我与这本书的故事,道也道不完…… 孩童们,珍惜时间吧,不要浪费你的童年;学生们,珍惜时间吧,努力学习;大人们,珍惜时间吧,拼出你的一片天地! 书,仿佛是我的知己,她懂我的心。时间在飞逝,年代在变化,科技在发展,可我与书的故事,永远不变……

我与书的故事5

  记得著名的科学家培根说过:“书是人生的阶梯。”而我认为:“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我很喜爱看书,已经达到迷恋的程度。

  从小时开始,我就爱看书,。那时我爱看漫画书和一些简单的带有插图的古诗集,如:静夜思、登鹳雀楼等,就是在那时候学会了的。可能是爸爸的影响。我爸爸也是个极爱读书的人,他的书装满了一大书架。我常常翻他的书看,虽然不太懂书里的知识,但觉得自己是个大知识份子似的,这样也自得其乐。

  上小学时,因为家里的书大多不适合我看,按照爸爸的指引,我就开始到图书馆借书看。因为图书馆离家太远,经常要大人带去,有时候也直接自己走路去。刚开始时,多数看些科幻故事,后来慢慢看起了小说。书读得多了,我觉得自己的阅读和理解能力提高得很快。

  上四年级时,长辈们送了我很多新书。有十万个为什么、脑筋急转弯、字词典和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四大名著分别是:西游记、红楼梦、三国演义和水浒传。西游记在电视上已经看过,读起来比较容易明白;水浒传里的英雄人物个个都性格鲜明

  各有特点;三国演义里的人物很有计谋,处处精彩,而红楼梦里的故事太难懂,书里的语句很深奥,所以不太明白,也就极少翻阅。还有十万个为什么和脑筋急转弯都很有趣,知识很多。因为书是长辈们送的,我十分珍爱,也尽量抽时间翻阅。

  因为读书时认真,所以我对读过的书都能记得较好。平时与人言谈时,也常能引用书中的章节及言语。久而久之,许多人都赞我口才好。这就更加深了我对读书的兴趣。

  每次去肇庆的姑姑家玩,我都用所有零用钱去买。姑姑家附近有间二手书店,现在有新书太贵,我就常买二书,二手书虽然有点旧,但知识却不旧。为了多买些书,经常大人带我去吃洋快餐,我都宁愿不吃哪诱人的汉堡包,也恳求他们折现成钱给我买书。

  长期的借书、购书,我粗略计算过我读过的书不低于二百本了,自己的藏书也已经有一百多本。除了我自己看书外,我还捐了五十本书给学校的图书馆,让同学们一起享受读书的乐趣。为此,老师还表扬了我的捐书行为呢。

我与书的故事6

  绯闻女作家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这话我在小学时就刻骨铭心的体会到了。

  但今天坐在这个台上内心依然还是有点小激动!所以感谢领导给我一次激动的机会,也感谢在座的各位老师愿意给我一个激动的空间。

  自从学校实施“读书论坛”这一伟大创举后,的确给我们多年的乏味的开会形式平添了许多生动与活波。让我们越来越有主人感、责任感——原来会议可以这样开地!

  陆陆续续听了同行们的“读书感言”,让我自惭形秽,老实说自从为人妻、为人母后,我就与名著之流再也擦不出往日的火花了。家里的那些藏书早就灰尘满面了,我也以种种借口疏于打扫。

  可是今天既然被这一活动形式推到了这个平台,良心告诉我:宁可实话实说也不可随便在网上复制一篇来愚弄在座的各位。所以思索了许久,我确定:谈谈自己的读书故事吧。

  说到我与书的渊源不能不提到我的曾祖父,听父亲讲,曾祖父是一位了不起的父亲!他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头脑灵活,他就把他培养成一位生意人;二儿子政治敏锐,他就把他培养成一位仕途之人;三儿子即是我爷爷,喜欢读书,他就把他培养成一位纯粹的读书人。可见曾祖父是吃透了伟大教育家孔子那句话:“因材施教”。

  但我爷爷特别的迂腐,孟子的那句:“志者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在我爷爷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我奶奶活着时曾讲过这样一个生动的事例:大跃进的年代里,我们家穷的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充饥的了,看看几个可怜的孩子,我奶奶生平第一次做了有悖大家闺秀出身的她所不齿之事——去偷生产队的麦子!那一晚老天爷也动了恻隐之心,旧社会出身的小脚女人愣是没有被看护人发现,首获成功,我奶奶也万分激动,感激老天爷悲天怜人,不让她一家老小饿死。当奶奶正在家里准备烤麦穗之时,我爷爷带着生产队的一帮人马及时赶到,人赃俱在,我奶奶无法抵赖,看着生产队长一脸得意的笑,看着我爷爷一脸正义的表情,我奶奶对爷爷那份感情从此跌入谷底。奶奶说爷爷去世时她没有掉一滴泪!

  如今奶奶也去世好几年了,对于那个时代的疯狂我也不好细作评价。

  但不管怎样,我要感谢爷爷,是他爱读书的习惯影响了父亲,父亲又影响了我!

  但在过去的硬式教育制度下,不要说父亲认为学生不可以读小数之流,即便是我们的老师也认为那是毒草,所以我们只有读课本,读作文选。

  父亲怕他读的小说被我看到,都藏到了奶奶家里。我那时暗笑父亲的自作聪明,要知道对我来说:奶奶家压根就没有秘密!所以我每次大扫荡之后,奶奶都及时帮我清理现场,一次也没有被父亲发觉!在这里,我要感谢奶奶对我的疼爱!仁厚的地母呀,愿奶奶在地下安息!

  第一次接触的课外小说是《白话聊斋》,蒲松龄笔下的一个个狐仙鬼怪的故事看得我是既胆战心惊又爱不释手。第二次接触的古籍是《三国演义》、《水浒传》,不过那半白半文的内容让只有小学水平的我很快就没了兴致。但我还是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事:原来古人把“喝茶”叫做“吃茶”,我为这一发现很是兴奋。年少无知的我,决定要在老师同学面前炫耀一下自己的新发现!所以在一次作文课的时候,我拐了几个弯终于把“吃茶”一词,巧妙地运用到作文里,万分焦灼的期待下一次作文课的来临,我甚至都想到了老师要表扬我的词汇以及同学那万分崇拜的目光!

  终于,又一个周五来临了!作文课上,我既紧张又兴奋,老师开始作文点评,好容易熬到点我的名字,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了,终于要表扬我了!我暗想。但我做梦也不会想到望穿秋水的期待,不是鲜花与掌声,而是难堪的抨击与不屑:“xx同学的作文竟然用‘吃茶’?!真是可笑!!。。。。。。”老师那嘲讽的话语,同学那刺耳的笑声,把我那颗年少而敏感的心,彻底击碎!我面红耳赤,羞愧的伏在座位上,任自己泪流满面。

  从此我的语文课遭遇滑铁卢!但也就在那一刻,倔强而又自尊的我暗暗发誓:如果有一天我做老师,绝不用这种言语暴力来对学生那颗好奇而敏感的心!用孤陋寡闻来证明自己的浅薄!

  从小学到中学我的语文一直平平,再写作文纯属虚构。直到初三那年,我遇到了人生中第一位值得我尊重的语文老师,他不修边幅,课堂随便,无论哪位学生与他争论,他都笑脸相迎。旁征博引,直到我们心服口服。我也从那时起爱上了语文。在他的引导下阅读了很多作品,作文也有很大的提高。这件事也使我深刻懂得:学好语文,非得大量阅读不可!

  不过,阅读是个慢活,人和人之间的差别,无论阅读与否,是很难在一两年内看出来的。但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周围的同事或以前的同学,绝大多数,一参加工作,阅读也就终止了。为什么大多数人都不阅读呢?也许最深层次的是看不到阅读的回报。但要收获,总得先耕耘的。我认为阅读活动决定于这三个因素:目标+环境+习惯

  兴趣与欲望是达成目标的动力。有个方法可以找到自己的兴趣或目标,那就是利用周末空闲时间去逛书店,可别小瞧那随便的翻阅,只要你能坚持定会有收获。

  其次关于环境,环境真的很重要,对于初步阅读者更是如此。比如客厅的沙发、夜晚的床上,有条件的可以去书吧、阅览室等。出差时打发时光,阅读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再讲习惯,习惯养成的初期是非常痛苦的,也是很容易放弃的,所以万不可冲动,上来就啃名著!在我眼里,名著好比鲍鱼燕窝之类的高级营养品,平民百姓是消费不起的而且容易消化不良的,所以我们可以尝试读一些短小精悍的甚至是幽默搞笑的。千万不要被古人的“学海无涯苦作舟”所误导,阅读是件快乐的事。

  作为父母、老师给孩子读书更不要带有任何的功利性,老是暗示他们这样做都是为你考试作文得高分做准备!这样的结果适得其反,反而让孩子失去了阅读的兴趣。而是要让孩子明白阅读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是生活中一个自然的部分。

  当然我最鄙视的是那些纯粹在书本里寻求些感官刺激或者拾人牙慧用来装饰自己的门面,更有甚者断章取意拿一些无聊之词用于攻击别人来显示自己的“嘴尖牙利”。

  书籍就像一把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把蒙昧的我们解脱出来,阅读是我们的精神家园!

  朋友们,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行动起来吧,让我慢慢养成阅读的习惯!

我与书的故事7

  书,对于我来说,就像是我的好朋友。只要有它在,一切烦恼都影响不了我。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

  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人书和《小学生天地》之类,把我带进了书的世界。

  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灰姑娘》,对女主人公灰姑娘崇拜得五体投地。

  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唐诗300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等书籍。

  四年级暑假,我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机器猫》、《漫画大师》、《格林童话》、《欢乐童年》及《卓别林的故事》。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兴趣,手只一要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

  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中国历史名人故事》、《骑鹅旅行记》、《趣事连篇》及《益智趣味故事100》。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是书,它培养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生活,因此,我无比欣慰。

  我想跟它一直相伴下去!

我与书的故事8

  一本书就是一位老师,也是一处美丽的秘密花园,你随时可以去,也是一位著名的长者,还是一把智慧大门的金钥匙。

  我十分喜欢读书,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就会缠着爸爸妈妈买书,买一些西游记,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之类有趣的树,在看到白雪公主吃了毒苹果时,我经常流泪,看到唐僧把孙悟空给“辞职”了时,我气的都跳到树上了。到了一二年级时,我就看一些连环画,散文书,教育书之类的,就在这时,老师在班里举行了我与书的故事讨论发表活动,我高兴的都说不出话来了,绝对不能放弃这个让我大显身手的机会,我在家里拼命的搜集我喜欢看的书,结果,我果然“出名”了。到了三四年级,这些书已经渐渐的不能使我满足了,学校里建了一个小小的图书馆,我一下课就立马飞奔到那里,挑起我喜欢看的书,在那里,什么书都有,但是我还是喜欢看中国历史,深重道德的历史书,看到日本鬼子欺负我们中国人,把我们中国人当成实验的工具时,我很气愤,结果把书柜给踢翻了,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我现在到了五年级,这不,刚开学一个星期,十个同学就找我“要账”了,你一定会问我为什么,因为我把它们的书都沾上了眼泪,天呐,要不是老师说我爱读书,我早就被这些小气的同学给K了,这些书都很感人什么的,都是写父母的爱之类的。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你们的故事呢?

我与书的故事9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而我家有许许多多的书,《三国演义》,《西游记》……都是我爱看的书。只要一没事干,或写完作业,不是去游泳,就是看书。有时,可能会拿着我喜欢看的书,坐在沙发上看。有时甚至忘记了吃饭,忘了睡觉。有些时候,妈妈教我去睡觉,我还是极不情愿地上床。等爸爸妈妈睡了以后,我爬起来,坐在书桌上继续看。

  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香港玩。玩的过程中,也不忘拿一本书。回家时,发现路边有一只小猫咪在舔身上的毛。我对爸爸说:“看!小猫这样做,是在摄取维生素呢。”爸爸说:“不对吧,它是在洗澡吧。”听到爸爸这句话,我可不服气了,说:“哦?是吗?如果我说对了,我就服了,好吗?”爸爸听了,有信心地说:“好,一言为定。”

  回到酒店,我立刻找出那本书,给爸爸看。“小猫舔毛是在摄取维生素。”爸爸一看,立刻认输了,说:“好……好吧。”

  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有课堂。不同的书就像不同的老师,他们教会了我们不一样的知识,使我们懂得了人生的价值。

我与书的故事10

  书,是我一生最好的朋友。在我高兴时它陪着我开心;在我难过伤心时它同样陪着我。在幼儿时的我,喜欢看识字画的书;到了儿童时段的我就喜欢看图书和连环书。一转眼之间我又到了花季,花季的我已经摆脱现在认为幼稚可笑的书,只喜欢读世界名著和励志类的书。心里总想着要变成某个主人公等等。

  书已经跟随着我不知不觉地走过了12个岁月了(因为从两岁开始看书)。我与书之间还有很多故事呢,让我来给你讲讲吧。

  一个星期里,我最喜欢的就是星期六了,因为这一天,妈妈会带我去书店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当然这个星期六也不例外,妈妈把我带到了书店,我选了好久才选中了英国作家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

  回到家后,我连忙做作业,做完作业后已经到吃晚饭的时间了,妈妈喊我去吃饭,可是我一心想着那本书,哪儿有心思吃饭呀。我狼吞虎咽地吃了几口便跑到书房去看那本书了。我看着看着就入了迷。它让我更多的知道了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鲁滨逊敢于冒险,勇敢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多常人无法想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了下来。不知不觉已经到了9点多了,妈妈让我去睡觉,可是书都没看完我怎么睡得着呢?比如说:鲁滨逊是怎么活下来的,他在岛上吃什么,干什么呢?这些都是我没有看到的。

  我刚躺下,脑子里产生个念头:你说,在被子里打着手灯看不就行了吗?对,说干就干。我蹑手蹑脚地来到书房拿上手电筒和书,以每秒钟百米的速度跑到了卧室。

  刚开始,在被子里蒙着头的滋味一点儿也不好受,由于里面闷热,没有空气,灯光也很暗,所以弄得我头昏脑胀。不过为了那本书还是奋斗到底吧。在看书时我知道了鲁滨逊在岛上是怎样生活的了。他在岛上,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鲁滨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王国”,这就是鲁滨逊一个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

  书看完了,它让我获益匪浅,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这种精神,有梦想不抛弃、不放弃,要坚持。我的眼皮就像是在打架一样,怎么也睁不开,干脆还是睡一大觉吧。我睡了一觉醒来后,到客厅转了转,眼睛定格在餐桌上,哇塞,这么多好吃的,我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爸爸看着我笑笑说:“怎么样,姑娘,晚上在被子里看书不好受吧?”哎,还是没躲过老爸的眼睛,如果知道那样的话就不受罪了。爸爸告诉我,爱读书是好的,但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眼睛。我低下头悄悄的笑了,同时心里也告诫自己:读书的同时要保护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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