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恋”

时间:2018-03-13 11:06:40 小学生作文 我要投稿

我的“初恋”

我的“初恋”1

这几天我气炸了,有同学居然说我和一个女同学恋爱了,真是气死我了。
这位女同学跟我一样是班上的优等生,她在班里不爱说话,但她喜欢跟我说话。为什么多说上几句话就被同学认定为谈恋爱呢?真是的!
中饭后,我和她走在一起了,我悄悄对她说:“我们总是会走在一起,说不定我们有缘……”“闭嘴!彭翊凌!”她生气了。我连忙求她,“那你可千万不要说出去!”“Ok!”
第二天中午,我和她又是一起走进教室。有同学对我们抛着书本说:“恭喜!你们谈恋爱成功!”“你们谈恋爱了!”我慌了,赶紧阻拦,“别说了!”他们还在说个不停!
我可以确定是她说出去的,她为什么要对别人说这个呢?我恨死她了!
我本来有喜欢她的,因为这件事,我开始讨厌她了!

我的“初恋”2

  如梭,不觉得已进入老年。往日多少事,大多已淹没在的长河里。但唯有那段初恋的经历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越长,印象越深,一些甜蜜动人的情节,好像就发生在昨天。

我的“初恋”

  记得那是一个仲夏的晚上,月光如水。夜空静静的,晚风爽爽的。

  我们走在河边的小路上。

  岸边的杨柳长得很高很高。晚风吹过来,发出悦耳的沙沙声,一阵强、一阵弱的,在为我们轻盈的步履有节奏地伴唱着。

  六十年代初,县城还没有电灯,县郊就更不用说了。学校就在我们身后大约不到两华里的地方,可是我们没有回头转身回校的一点点想法。夜已经深了,原野更空旷了,谁也不提回校,谁也不愿停下脚步,就这么一直顺着那弯弯曲曲的小路往前走。路上寂无一人,可是我们并不害怕,因为有和我们两人的影子陪伴着。

  那天晚上的月亮显得格外明亮,把远远近近的农舍、稻田都照得清清朗朗。在芳草小道上,我们就这么默默地走着,不牵手,不说话,谁也不愿意打破这温馨而又神密的宁静,都愿意就这么一直走下去。前面不远处有个小山坡,她突然迈步向小山坡上跑去,我也被动地紧随其后,先后钻进了山坡上的小树林中。正跑着,一个树枝挂住了她的头发,她哎呀一声停住了,我急忙赶上,替她把挂在头发里的树枝折断。当我轻轻拨开她的头发的瞬间,只觉得她好像有点慌乱,说不上是激动还是,一种从未表现出来的委屈和忧伤,一下子全倾泻了出来。她扑向我,双手紧紧地搂住我的腰,头埋在我的腋下,轻声地抽泣起来。这一举动在我平生中还是第一次遇到,既异常激动,又不知所措。问她怎么了,可越问,她抽动得越厉害,整个脸紧紧贴在我的胸前,显得那么娇弱、可怜。说真的,和她同学三年,也曾被她的轻盈的身姿、娇容颜所倾倒,但从未主动向她示好过。总感到她比较冷漠,从不和男生说笑。男生们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她也从未和我单独说过话。她今晚约我出来,已让我感到突然了,她的这一突如其来的狂放动作,更是让我没有一点思想准备。此刻,我才知道她一直在暗恋着我。在此之前,我怎么连一点蛛丝马迹也未发现呢?真是十个男儿九粗心,少女的心如的云,叫我怎敢吐真情。

  我们按奈住彼此的激动,并肩坐了下来。在我一再催问下,她第一次向我吐露了心疾:她家在离县城百余里的山村,从小就依照之命的老规矩,与远房表哥订了亲。为了完成学业,她答应过,毕业后就回去完婚。她问我怎么办。

  在这最多也只有五个多小时的亲密接触中,这么样一个重大问题,要我立即作出明确答复,实在是让我犯难了。当时我只能说:“明天就要离校,你回去一定要给我回信,让我们俩共同想想办法。”她也无可奈何地说:“也只能如此了。”那一晚,我们相拥相抱,虽未有突破性*的动作,但彼此已经沉浸在幸福之中了。

  四十多年来,从未收到过她的一封信。她得怎样,我一无所知。虽然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总是忘不了她。直到现在,每当我出差在外,或者只身一人,或者在夏夜的月光下,这一风流的画面,总定格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现在回忆起来,倒觉得这也是一种享受。这种从未碰面的,其实是最好的相爱方式,她在我的心目中,永远是个打着两个小辫子的,青春、矜持、端庄的姑娘。我仿佛又回到了学生时代。

  我珍惜、眷恋这样的。因为在之后,一切的记忆反而更加清晰。原来在伧促相聚中被忽略了的情节,在一次次的回忆中,都一一明朗起来。那晚月色*掩映下的一幅幅画面,在反复温习中,更加鲜活生动起来。那晚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在细细的推敲中,都有了一层更深的含意。那每一段景物的变化,在回首之时,也都镀上了层层柔润的光泽。

  愿这一幕离别时的剧情,永远在我脑屏中演绎。

我的“初恋”3

  在街头,她又见到了那个背影,或许有十几年没见了,但她却觉得无比熟悉,因为他曾在梦中无数次地出现。看着他的背影,往昔浮现眼前。

  听着室友在耳边嘀咕,她的眼神不由自主地瞟到了他的身上,她开始关注他,课堂上的他,球场上的他。她不知道,从那时起,一颗叫爱恋的种子悄悄在心底埋下。

  那是一次野炊活动,朋友们“不怀好意”地把他们分配到一组去捡柴。树影晃动,林子里不时吹来一阵阵微风。两个人沉默地走着。

  “你……”男孩的开口让她吓了一跳。她放慢脚步,转头看向他。

  “你不用管他们,他们老爱瞎闹。”男孩的眼神平视前方,但泛红的耳根,却走漏了青春的悸动。

  “哦,没有关系……”她小声答道。

  这,便是这段时间以来,他们唯一的交流。懵懂与青涩在两人心中蔓延。但两人都装作若无其事。

  直至毕业,两人也没有过多说过什么话。只是在毕业那天,两人偷偷离队,坐在举办谢师宴酒楼的阶前,静静看着树影。

  她说:“再见。”

  他也说:“再见。”

  毕业后,她与他几乎未曾再联系过。

  她看见那个背影,一如当年的宽厚,温暖。她想叫住他,但几次要开口,却又放弃。最后她看着他,走进一家咖啡厅,一个可爱的孩子奔向他,一位温婉的女子,拿着孩子的衣服,笑着看着他们。

  她起初愣了一下,接着又报以一笑,停在了咖啡厅的玻璃窗前,她想起以前看过的一句话:“我们都是风雪中赶路的人,因为相遇摩擦,融化了彼此肩头的雪花,而后因为路线不同,相距越来越远,雪花再覆肩头。”

  她笑着对着玻璃前的那个人,或是那段青春悄说了句:“别来无恙,我的小初恋。”

我的“初恋”4

  题目虽然叫《我的初恋》,其实那不过是一场单相思而已。

  同窗两年,相近相远,却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她的婀娜多姿,音容笑貌时时刻刻都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有时她主动和我说话,虽然不多,但足以让我彻夜难眠。如果他对某个男生多看两眼,会令我难受的发疯。尽管如此,我却没有勇气向她表白。毕业的那一天,我与她没有相互道别,到单位报到后,才惊奇的发现原来我们两人竟然又在同一个单位供职。可想而知,我是多高兴啊。我遐想着在不久将来的某一天,我一定把我的想法告诉她。但也许是天公不做美,还没等我展开行动,向她表白的时候,我被调到了另一个单位从事更重要的工作,从此天各一方。我下班的必经之路与她居住的村庄隔河相望,每当从此经过,看到她居住的那个小村庄的点点灯火,就不由自主的停下车深情的.遥望着。。。。。。,我在想她吃过晚饭了吗?她一天过得开心吗?没有答案。

  越是没有答案,就越是要去寻找。我想尽办法与她联系,她也没有爽约,这让我产生了大功将要告成的错觉。于是我不失时机的给她写了一封长信,把我这些年对她的思念和爱慕,以及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统统告诉了她。我是多高兴啊,终于走出了这第一步,美好的前景似乎就在眼前。不久她的回信就到了,我急不可耐的拆开信,但看到的是她的拒绝,那理由是我没有想到的。我的精神在那一刻都要崩溃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

  日月如梭,时光荏苒,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好多事情差不多都忘记了,唯独这件事总是挥之不去,它我一生的隐痛,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对她的爱深深的镌刻在心底全部的身心去经营我实实在在的幸福。

我的“初恋”5

  记得刚上高中报道的第一天,经过小白的指引我看见了你,对你的印象就特深,你瘦瘦的样子很是像个外国男孩,我没什么喜欢也没什么讨厌的对于你,我的六年初恋,我的爱……。

  接下来我们认识了,慢慢的在一起了,我们那时真的不懂爱情,不过那时的一切都那么美好。就这样我们一直走过高中时代,而后面临着大学能否在一起,结果上天让我们又在一起了,我们觉得那一切好像都是应该如此,也就这样我们又到了同一个城市继续着我们的学业和爱情……

  大学时代真的像所有人说的那样,很美好,同样爱情也很美好。我们随着年龄的增长,爱情也渐渐的成长着,人家都说当爱情升华时那便成为了亲情,我们彼此都那么需要对方,深爱着对方。但此时我们都明白了爱情不是光有甜蜜,它也像所有人说的爱情要现实点,这就是长大的困挠,我不想长大,我想永远就这样和我最爱的华在一起,我爱他!!那是超越爱情的爱了,就像亲人的爱了。

  我们今年大四了,好多烦恼都出来了,家庭的,社会的,我一时冲动之下说出了:"分手".好残忍,真的,无论对于谁?那天是情人节,是我们的第六个情人节,说出那一刻,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是一直在哭,一直的哭,我知道哭不代表什么,只是心疼的在流血,我以为他的脾气会同意的走开,而他没有,像个孩子似的让我不要离开,我没办法,我们的家境太不同了,这些我都可以不顺同父母,哪怕你有份让人骄傲的工作,你说你会有,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有,不过我知道我爱你,我有多么希望你会有,我多么希望啊!我那样对家里也好说啊!那天我们在歌厅唱了一下午也喝了一下午,他说以后要做朋友,我说不做,我不想,我是没有勇气.而后我们说了好多好多,在晚上回家的路上我们谈论着以后的生活,我也清楚的知道我们彼此都付出了所有,就算以后再有爱情,不是不爱,只是不会再有当日的感觉了,心里好疼,好疼.我和他走在冰冻的江面上,我不怕,心理好怕失去我的爱,我们都哭了,好伤心,好伤心.真想把时间留在这一刻,我们的初恋,为什么初恋总是这样,让我们都受伤啊!"我要到家了""在去吃点饭吧"我想都没想就去了,我们又喝了好多,试图在麻醉自己,我此时真的不走直线了,但我的意志清醒,我们以后不会再见了,我们最后一杯为我找到好老公干杯!!我哭啊,我疼啊,我知道他也一样!就这样我们各自回家了!

  这一夜,我的心都碎了,回到家我只是哭,妈妈陪了我一夜.人在痛苦时选择酒真的更是痛苦,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一夜我未眠!我头脑已经不清楚了,但我清楚以后我什么都要学着自己生活了,六年了,都是他在照顾我啊,我好象是个小孩,一个什么都不敢自己做的孩子,我失去了我的另一半生命啊!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这么做为了家人,为了所有的人,包括也为我,为什么现实这么残酷,现实真的很残酷!明知道以后我不会幸福了,也必须这么做!

  清晨了,我还是难受,无论身体上,还是心灵上,我相信他不会比我好受,突然接到他的短信说他要走了,我什么都没想就想陪他去买票,我们又见面了,还是和以前一样,接着我后悔了,我答应他给他到毕业的时间,我们又继续了,此时我们彼此好象都很害怕失去对方,更加珍惜这一切了,我们的爱情会有结局吗,我不知道,我现在只想好好的和他再一起,和他在一起一天我就对他好一天,以后我不想想,我只想现在好好的和他在一起,这就是我最大的心愿了,上天已经对我很爱互了.

  只希望以后我们都能幸福,不要受到太大的伤害!

我的“初恋”6

  昨天凌晨,我收到一条短信,来自好友李天:“高皓结婚,我去做伴郎。”

  恰巧李天有一点个人问题想要和我聊聊,就打了一个电话。关于做伴郎的事情,我印象中,李天怎么总是当伴郎。

  我问他:“你当了几次伴郎了?”

  “这应该是第6次。”

  我建议他不要去,因为按我们老家的习俗,一个人做伴郎不能超过6次,如果超过6次的话,男生就找不到老婆了。

  不过以我对高皓的了解,既然他开口了,肯定是把李天当成生命中很重要的人,好哥们,好同学。而以我对李天的了解,他是一个内心柔软,很重情义的人,高皓需要他,他不会拒绝。

  所以,我接着建议到:“你可以给他解释清楚情况,然后告诉他婚礼你一定到,会过去帮忙,同时,帮他问问我们同学中谁没有结婚,谁有时间,那天去给他当伴郎。”

  李天质问我:“如果不是高皓,其他人结婚,你还会建议我不做这个伴郎吗?”

  我愣了一下,如果是其他人,我会建议李天不去,因为这么多年过去,李天已经成为我生命中很重要的朋友,我们多年同学,毕业后又一直一起玩。哪怕习俗是迷信,我也不想让他冒险。

  李天没有接受我的建议,还是决定给高皓去做伴郎。他是唯物主义者,不太相信这样的迷信说法。而我的观点,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当然,是否要去做伴郎,最终决定权在他手里。哪怕是亲近的朋友,也没有权力帮他做决定,但是可以提建议,仅供参考。

  挂断电话,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就是我要让李天帮我带一笔礼金,钱不多,但曾经是我的心病。

  高皓和我分手三年后,有一年寒假回来找我,我们俩一起去上一个心理学的课程,当时我爸爸生意出问题,我生活费很紧张,高皓看我非常想进一步学习进阶课程,就帮我报名了,当时我没有拒绝。

  但我们没有复合,这个钱我一直没有机会还给他。后来,我想通过李天带给他,可惜没有成功。我就想等他结婚时,这个钱我连利息一起给他。

  大家看我的心理变化,我性格里面有一点:争强好胜,不服输。我一直觉得如果我不给他这个钱,这段感情我就输了,我凭什么让他通过物质的补偿,来减轻心里的内疚。把这个钱还给他,我自己心理就平衡了,就证明我赢了这一局(至少我以为的这样)。

  刘先生看我坐在沙发上自言自语,问我什么事情,我就一五一十的说了当年的情况。刘先生轻描淡写地说:“这钱当然不给了,你这不是打扰别人生活嘛。本来多年不联系,大家过得都很好,在这样特殊的场合,你这是给人添堵。”

  当我听到这一段话时,我突然顿悟了。对呀,不打扰就是最好的温柔。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不放过自己,陷入自己的执念中,钻牛角尖。可是感情的事情,没有对错。自己放下了,也就不纠结了。时间真是一个好东西,改变了很多东西,有些关系在时间中变了,感情也淡了。

  现在的我,几乎已经忘记了高皓长什么样子,只记得一些事情和模糊的场景。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与他和好,我只想过一件事情,就是我一定不要过得比他差,我一定要赢。可是现在我觉得输赢真不重要了,我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回头再看我人生中的10年,我发现很多想法都变了,不是强迫自己改变的,是不自然地就改变了。

  我不会去初恋男友的婚礼更不会有任何联系。

  记得刚分手时,我告诉身边的好友,高皓结婚时,你们一定要通知我,我要去大闹婚礼,他不娶我,也别想娶别人。

  再后来,我觉得不能做这样的事情,太过分了,分手是两个人的事情,不爱了就是不爱了,我们不能道德绑架。何况一个人的心,怎么可能被绑架?

  在昨天之前,我还想着要给随礼金,扳回一局,现在我觉得不打扰对彼此都好。

  最终的决定是我什么都没有做,并不是认怂,而我的整个心路历程发生了很大变化,这是思维的转变,对我来讲,非常可贵。

  每一次分手都是心灵的修复。

  在心理治疗中,只有当来访者有强烈的改变动机后,心理医生才能发挥作用,在恋爱中也一样。

  武志红曾讲:“建立一个好的关系是非常不容易的,因为你永远无法完全左右另一个人。你再亲密的人也是另外一个人,是我们一样重要、一样独立的人。”

  如果我们把恋爱视为一个结果,而不是一个过程,显然我和高皓的这段感情是失败的,可人生是一个过程,我们在经历中成长。

  这段感情,让我明白了一个最重要的道理:建立亲密关系真的不容易,因为另一个人完全不能控制,他不是小时候玩的玩具,你拧紧发条,让它走就走,让它停就停。

  这段感情的开始到结束,就像一面镜子一样,照到更真实的自己,比如我争强好胜、不服输。在事业上,这是很大的优点,我想当第一,不甘心居于人下。工作中,不用公司或领导有要求,因为自我的要求比他们还高。

  但在亲密关系中,这点非常要不得,另一半需要被尊重、被理解,而不是被粗鲁对待。我们要永远记住,感受的沟通在亲密关系中是最重要的。

  没有这段经历,就不会有现在的我。任何经历的事情,只要你能够成长,都会转化成好事情。

  放过自己,对自己“狠”才能幸福。

  这几天看新闻,国家经济网女记者丹丹,29岁,因为男朋友婚前出轨而跳楼自杀。这样的悲剧,最难受的莫过于丹丹的父母。感情在我们人生中,的确很重要,但不是唯一重要的事情。

  当我们感情受挫时,我们要做的不是死缠烂打,挽回对方,而是放过自己,让自己活得更漂亮。就像我,如果我还执念于高皓这段感情,我就会被他的风吹草动所左右,这样我的幸福就不是由我自己做主了。

  对于他而言,大概都会后悔:“当年眼瞎,碰到这么一个神经病。”对于自尊心强的我们,怎么能这么卑微呢?

  我一直喜欢蒋晓云在《百年好合》里面的一段话:“活到她这个年纪,世界上还有什么需要较真的呢?人人羡慕她命好,不知道诀窍就是心淡。‘心淡’说起来容易,可是人生要不经过些事先把心练狠,哪儿就能淡得了?”

  经历了很多事情,如果不能成长,只会在同一个地方多次摔倒。我们成长了,很多事情才能释怀。那就对自己狠点,让自己活得更漂亮吧。

我的“初恋”7

  他是我高中时的同桌同学叫陈刚,由于我们都爱好音乐和文学美术,相处的很好。

  不久我便了解到班上有一个女同学赵美倩是他的女朋友,人长得很漂亮标致。就像红楼梦里边的林戴玉。她常常找我说话,还叫我帮她传递字条给陈刚。我都帮她传了好几次。陈刚好像也没有理过她。我不想惹麻烦,也开始躲避陈刚了。

  放假时我们几个同学组织到外地去演出。我专门为他们写歌陈刚写词我写曲,有两个人专门演唱。合作都非常融洽。这个假期还没完,我害怕事情终于发生了。赵美倩她误认为我与陈刚在谈恋爱,就仇视我,拿蛇来吓我,打我,我为了自己的自身安全。就没有再理陈刚了。陈刚说他从没喜欢过美倩,他的真情就在我这里,他说人长得漂亮心还比蛇毒。这种人谁会喜欢。我说其实她的心是善良的,可能是再遇上感情的事情才会这样。他说美倩从小就好强。心眼小,原来美倩是他门当户对的青梅竹马。陈刚的爸爸和美倩的爸爸是战友关系,都在市工商局当官。

  我本想坚持完成学业的,但我和陈刚都受到了美倩的‘款待’美倩因相貌出众在社会上有一定的人际关系。经常顾打手惹事。我就成了她的眼中钉肉中刺,陈刚就有了和我远走高飞的想法,我坚决不同意,我说以自己的条件-人长得不漂亮,身在农村家庭条件又不好,不可能与你在一起,我在感情上没有对你承诺过什么。你也没有必要为我付出。他听了我这一说,就再也没有说话了,就这样我默默的分手了。

  我放弃学业去在一家中药材公司打工,半年后在同学老师的劝说下又回到了学校。美倩也没有再上学了。可是陈刚追着我不放。我就拼命地躲着他。不到半年他就病了住进医院。我去看他时,他家里人很不高兴,我又默默地离开了。

  有一天老师给我们上美术课。叫我们互相画肖像。我基本上把全班的同学都画了。我想起陈刚还在医院里,要是他现在在课堂里,我们互相画该有多好啊。心里总有些失落。后来我就无心上学了,又到中药材公司去上班了。

  12月28日这天晚上,我突然要想给陈刚画一幅肖像送给他。但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他的消息了。又不可能叫他来,因为我没有再约他见面的勇气了,我只有靠他在我脑海中的印象。画了一幅肖像画。画画了一半时间就停电了,我就点起蜡烛又继续画。就决定在元旦那天给他送去。

  元旦这天一早我冒着我们这里罕见的大雪去了。走到他家住的那条街时,远远地就看到他家在办丧事。心想可能是他是奶奶去世了。把肖像拿给他就走。反正我又不受欢迎。

  让我意料的是我还没到他家门口,就被他家人热情地招呼进去了。却没看到陈刚出来,管他了,既然他家里人对我热情,我还是到灵堂去烧支香吧。

  当我到灵堂一看照片,一下就蒙了,当时我的脑海里是一片空白。不知什么时候才反应过来。居然是陈刚......

  这时我已经躺在床上了,他的妈妈正在一旁伤心哭泣。我不知该怎么办?我不相信这是真的。就一躺跑了出去。直奔住在邻街的外公家。昏睡了几天。我才接受了这个现实。

  送葬的那天是元月8日。7日我就和几个同学一起写了悼词追悼他。他的爸爸含着泪把他生前的日记交给我。摇一下头就走了。我悄悄地看了一下。他竟然在12月28日晚上写下遗书割腕自杀了,那个时间正是我为他画肖像,竟让我伤心地跪在灵前守了一夜,几个同学也陪着我。

  日记的最后一页是一首[断肠诗]:

  寸肠万断不了情,

  人间真情风雨淋。

  针线折断两分散,

  只求来生再续情。

  我给他接了一句;

  针线折断人心碎,

  借问天地却无声。

  今宵雨夕花凋谢,

  明朝苦送断肠人。

我的“初恋”8

  记得初恋时,很年轻。

  初中毕业以后,我进了上海的一家化工厂,一个刚走上社会的孩子,对未来的生活是没有丝毫想法的。

  现在想起来,当时的那些超重体力的活,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应该是一种惩罚吧,谁让他不想在学校里读书呢。

  因为个头的原因吧,我被分到的工段,应该是全厂工作强度最大的地方了。领导找我谈过心,说你这孩子本质不错,先在最艰苦的地方干着,表现好就让你去团委上班。

  所以,我就乐得屁颠屁颠地去了。

  工作时间是“三班倒”,就是三天早班,三天夜班休息一天,然后三天午班,工作性质是挥铲子铲铁泥,拉劳动车,一天干下来,整个人是黑色的,很像煤矿工人。

  但我咬咬牙还是能撑过来的。

  也许是年轻吧,把这些活干完以后,我还有精力到处游逛,一个一个车间去找同龄的孩子玩。

  一直走到三车间,我见到了她,就走不动路了。

  她叫小青,很瘦但很美,工作服穿在她身上空旷得可以变魔术。

  她把一头天然卷曲的长发塞在帽子里,后脑勺好像长了一个包。

  每天,我一看到那个后脑勺上长“包”的人,心头就像小鹿乱撞,我和她翻三班的时间是一样的,找了个机会,我们就认识了。

  从此,我每天只要一干完自己的活,要找我的话就得去三车间了。

  我矫健的身影出现在了小青的工作岗位上,帮她开阀门,关管道,投原料,抄数据,打卡,买饭,还有就是接送她上下班。

  那时的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但已俨然以她男朋友的身份自居了。

  小青的歌唱得非常好,轻轻柔柔的,很有几分邓丽君的神韵。

  每次上夜班,干完活,我们就坐在锅炉的平台上,我给她讲一些莫名其妙的鬼故事,希望她会吓得往我怀里躲,但她总是笑嘻嘻的听我讲完。

  而我是个想像力极其丰富的人,讲着讲着,倒是我自己经常会被自己描绘的情景吓得半死。

  冬天的时候最快乐,我们就坐在锅炉边上,把冻得麻木的双脚搁在炉壁上取暖。然后,我就会求小青唱歌给我听,她轻柔的歌声在冬夜里有一种清澈的纯净,暗红的炉火映在她的脸上,一闪一闪的,她长长的睫毛下,眼神是那么的晶莹剔透。

  那时候,我觉得她是如此的美丽。

  她的歌唱得好,很快就在厂里出了名。我每天踩着自行车载她上下班,她纤小的手搂住我的腰,我觉得好有面子啊。

  这一年,化工局要搞文艺调演,她是厂里的代表。作为护花使者,我陪她来到上海市工人文化宫,她选了一首邓丽君的情歌来参赛。

  那时候,我还是个愣小子,完全不懂唱歌,每天都央求她在锅炉边给我唱那首歌,她的歌声对于我来说无疑就是天籁啊。

  比赛那天,等她唱完了,台下一片掌声。小青就下来坐到了我的身边,她用眼神问我,怎样?我伸出大拇指对她晃了晃,因为我觉得她太棒了!

  她的手就紧紧地勾住了我的手。

  我们就静静地坐在台下看别人比赛,谁也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抓得很紧。

  职工比赛,什么表演形式都有,唱歌、跳舞、相声、小品。我觉得小青还是挺不错的,这种不错感觉一直维持到了毛阿敏出场。

  那是十年前的事了,我对那一天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直到今天,我还没见过哪一个歌手,可以在台上那么的光彩夺目。

  毛阿敏一出声,就把所有的人给镇住了。

  她在台上唱歌,其他人的表演一下子就沦陷成了街边地摊的杂耍了。她的身上好像有一个光环,她唱歌的时候,整个光环就一直笼罩在她身上,让人无法直视她。

  我和小青坐在那里,手脚冰凉。

  回去的时候,大家都有些灰溜溜的。小青靠在我的肩膀上,轻轻地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唱成她那样啊?

  我心想:你想太多了吧,这辈子休想了(没敢说出来)。

  小青开始唱歌厅了,我理所当然地成了她的保镖。

  我们住在闵行,那时候的路还不好走,坐长途车去上海要一个多小时。

  我们就每天坐三个小时的车去上海挣五块钱的演出费。

  小青唱完歌已将近午夜时分,我们再坐夜间的长途车回家。上海的冬夜是那么的寒冷,破旧的车子里四处漏风,在“乒乒乓乓”的响声中,我们紧紧依偎,相互取暖。

  过了那个冬天,渐渐的,请小青演出的人多了起来,她开始一晚唱两三场,她开始有些不愿意我跟着她跑场了。

  嘴上虽然没说,但我还是能感觉出来。每次她向别人介绍我都很不情愿,说我是她的好朋友,但别人都能看出来我们的关系。

  直到那一天,出了那件事。

  那天在厂里,刚吃过午饭,我们就坐在操场边上,看技校的那帮和我们一般大的孩子们踢球。

  这时,就听到一声巨响,感觉脚下的土地也有些轻微的颤动。然后,就见厂区的东面腾起了一股浓烟。

  然后,一个像飞碟一样的东西旋转着,从天空中高速划过。

  我们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知道出事了。

  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这次因为“飞碟”离我们比较近,所以响声也就特别的惊心动魄,我们知道,“飞碟”着落了。

  我们一群人寻声飞奔过去,只见一个硕大无比的锅炉盖子躺在五车间的门口。

  大铁门给砸烂了,大锅盖的前方不到五米处躺着一个女工,已经昏了过去。身体在微微地颤抖,她的两只脚被锅盖硬生生地切了下来。

  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看着还在抖动的锅盖,然后看到了女工的那两只脚,在五米以外。这五米的距离,除了散落了两只脚,还散落了一些碎碎的、白白的骨头渣子。

  小青躲在我的怀里,已然面无人色,抖得像疾风中的稻草人。

  我使劲地抓住她,如果不抓紧她,我想我也会摔倒。

  小青回家就大病了一场,然后,她就请长假不来上班了。

  而见不到小青的我,不久也离开了化工厂,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活。

  我有很长的时间见不到小青,也得不到她的消息。

  每次回闵行,她总是不在。不在家,不在厂里,她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而我每次回家也只能待几天,所以,我总是带着遗憾走上南下的路。

  在异乡月明星稀的午夜,我也常常想念她。

  想念她的歌声,想念她的长睫毛,想念她冰凉的小手,想念我们靠在锅炉上取暖的情景。然后,我躺在八个人一间的宿舍里,蒙上毛巾,静静地流泪。

  又是一年的春节,我和全国各地的民工一起挤了几天的火车,脏兮兮地回到了上海。

  母亲对我说,小青前两天来过了。

  我平静许久的心又狂跳了起来,追着母亲问:小青怎么样了?她变化大吗?她说什么了?

  母亲苦笑着道:她过得不怎么好,找了个男朋友,比她大挺多的,她家里就很反对,她和家里闹翻了,现在住在男的家里呢,准备过年结婚。

  然后母亲又说:这次是来送请柬的。

  我一把抢过请柬,仔细一看,结婚的日期就是我回家的那一天。

  我在寒冷的街上狂奔,希望能买到一件像样的礼物来送给她。

  婚礼在一家不大的饭店举行,当我找到饭店时,那里已是人头济济,一片喜气洋洋。

  当她看到风尘仆仆、一脸憔悴的我时,她愣住了。

  伴娘是和她一起长大的小姐妹。除了伴娘,我应该是娘家惟一的代表了。

  小青穿着一件白色的婚纱,薄施脂粉,一双眼睛秋水一般晶莹。

  拉住她的手,我想告诉她,我依然很爱她,虽然在几千里外,我每天都在想她。

  可看着她美丽的脸,我想了一路的话,一句也说不出口了。

  她看着我,眼睛慢慢地湿润了。

  熟悉我们过往的伴娘在旁边赶紧说:小青,小青,不能哭,妆要坏了,等一下还要拍照呢。

  她一把就拉走了小青。

  整个晚上,她就这样被所有人拉过来,推过去。

  我就坐在角落里喝闷酒,大家都把我当成一个小孩,没人来理我。

  一直到酒席散了,我都没找着机会和小青说话。

  轿车把一对新人载走了,我和伴娘在寒风中坐车回闵行。

  也许是酒喝多了,也许是累了,也许是失恋了,也许……夜风吹来,我扒住窗框,特别的想呕吐。

  朦胧中,就听见伴娘在旁边絮叨地说:小青也是不得已啊,她怀孕了,男的比她大十几岁,逼着她结婚啊,她家里坚决不同意她嫁给他,这些日子,她实在是不好过啊……

  那一年,我和小青刚满二十岁,她那双带泪的眼睛就深深地镌刻在了我的心里。在异乡的夜晚,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仰望闪烁的星河,就会想起她那晶莹的眼睛。

我的“初恋”9

  在某个季节的清晨,我的女友忽然离我而去。留下来的是前一日给她买的那件红色连衣裙。我望着这件连衣裙,心想,我一定要找她回来。

  我辞掉了工作,在每个城市,我开始了仔细的寻找。一日,在一家酒吧我与一家电视台的主持人相遇了。他主持的是“情感热线”栏目,听了我的遭遇后,他被深深感动了,答应尽最大的努力帮我。第二天,我便被邀请去电视台做节目。节目是现场直播。有很多的女孩打进了热线,她们问你们吵架了吗?她们问你是真心爱她吗?我对她们的提问一一做了回答。我说我们相爱三年了。我说我们从来没吵过架。我说我爱她是海枯石烂不变心,沧海桑田不移情。节目结束,我走出电视台,电视台门外已站了好多女孩,她们说她们是为爱情而来的。看着那架势,我匆匆逃离了那儿。我想我是不能再在这座城市待了,我已失去了原先的平静,我预感她也不在这座城市。

  次日,我又向另一座城市出发了。我心中的疑惑愈来愈沉重。我要问问她,为什么无缘无故地离开我呢?我开始回忆和她在一起的每一个细节,但这些细节都构不成她离去的理由。在她离开我的头天晚上,我们还在床上缠绵呢!说着一些不伦不类让月亮听了都脸红的情话。我停停走走,我压根儿就把时间忘了,我算不清我寻找的时日了,我也不想算了,我知道,一算就会给我带来恐惧感。

  我来到了B市。我接受了以前的教训,我没像以前那样张扬,只是静静地寻找。在这期间,我认识了一个女人,女人40岁了,可看上去只有30多岁,不论女人哪一方面,让男人都有怦然心动的感觉。女人开了一家咖啡馆,我便常去那儿喝咖啡。女人说,这座城市的男人都很富,可女人过得都很辛苦。

  我问为什么?

  女人说,钱是男人身上的翅膀,有了翅膀男人就飞了。

  我听了就笑了,我喝了一小口咖啡。

  女人说,看男人喝东西真是一种享受。女人说,其实女人对男人要求不高,只想让男人陪女人一块儿吃吃饭,说说话儿。

  我说你很现实。女人说,可男人一有钱就忙了,忙得不和我见面了。

  我说这是没办法的事。

  女人说,可我不傻呀!我受不了,我知道他在忙什么。

  我说你离了?女人点了点头,我发现女人的眼睛很明亮,有颗泪珠子掉在了地上,震得我的心很痛,我问女人有何打算?

  女人明白我的意思,女人说再也不想结婚了,只想找个情人。

  我问为什么?女人说,为了能天天看着心爱的人喝咖啡。

  我听了就笑了。女人也笑了。

  后来,我还是离开了B市,继续寻找我的女友。我感觉在B市待的时间有点儿长了,腿脚不如以前有力了,不过不要紧,我拿出女友的照片,照片上女友依然春光灿烂风姿秀逸,我看了女友照片,那颗不死的心像干草逢火星一样复燃了,我向开咖啡馆的女人告别,这个女人是惟一知道我来B市目的的人。那天,女人哭了,女人说再也看不到你喝咖啡了。女人说找不到就再回来。我摇摇头不置可否。

  我开始了更艰难的跋涉。不知时光进行了多少年后,我已用三条腿走路了。当我在一个农户门前小憩,这时,从大门里面蹿出一条狗来,狗朝我凶巴巴地叫。紧跟着从里面走出来一位老太太,老太太颤颤微微地说:奉国,不要朝客人乱叫。

  这名字像雷一样在我脑中炸开了,我明白了,明白了。我就问你为什么给狗起了个人名字?

  老太太说,我在寻找。

  我问寻找什么?

  老太太说寻找过去。

  我想问一些问题,我看到了老太太满脸皱纹和满头白发,我不相信这是真实的,我情愿把她当成一个梦境,寻找只是我活着的理由。

  我扶着拐杖继续前行,我掏出了她的照片,照片已泛黄了。这时,从我背后跑来一个孩子,孩子拿了一个馒头,孩子说,老爷爷,这是我奶奶让我给你的。

  我转过身,眼前已是模糊一片。

我的“初恋”10

  他送我到站台的时候,还早。

  两个人傻傻的站在人堆里,彼此无话。

  我张望,看是否有火车从某一个方向经过。他大概一直在看着我。

  我投过目光去的时候,他又低垂下了眼睛,有些漫无目的。

  我还没开口,他先说,我给你买瓶水去。

  我说不用了,不用了,他却已经转过了门口。

  老式的木门,已经模糊的玻璃隔着,我觉得他的背影有些老。

  总觉得过了很久,他才回来。递给我一瓶水。

  我示意手里都占着,他帮我放到背包的水囊里。

  我很想说点什么打发点时间,可觉得无话好说。

  只是看着他,到如今稀疏的很厉害的头发,开始深下去的抬头纹。

  心里有点酸。

  他看着火车来的方向,皱了皱眉。

  我不知道他的心里,是怕时间太快,还是嫌时间太慢了些。

  我也急着车来,好立刻走人,却又想让时间为我停几秒。

  只要几秒就好。

  足够我,把他的样子在心里记下,一辈子。

  有些离开,只不过是因为再也没有理由留下。

  人潮汹涌。

  火车进站了。

  我站在原地,他也没动。

  第一次我离开他,他写信告诉我,他一直缺乏勇气,只能哼唱一首歌《我可以抱你吗?爱人》。

  再一次,我离开他的时候,他丢掉刚点好的烟,一把抱我入怀,低声含混的说:等下辆车再走。

  这一次,我说了两个字:抱抱。

  我甘心把头放在他羸弱的肩膀,把自己陷在他紧紧的拥抱里。

  好象被风包裹的树干,微微倾斜,却无力给风一个同样的拥抱。

  只能这样站着,接受着,记忆着,留给将来怀念。

  然后,我转身离开,没有回头,给了他一个可以完美的背影,淹没在人海。

  其实,我很想知道。

  那一秒,他有没有,掉眼泪。

  在离开的火车上,窗外的风景真的有点荒凉。寂寞的海,凌乱的枯草,深色的秋。

  我默默的发呆,与变换的景色无关的呆。

  是否只有这样的方式才能治疗,自己先天的食古不化。

  毕竟白白爱了他,许多年。

  虽然许多年以后,我们说再见,可以有一个朋友式的拥抱。

  然后,决绝的再次离开。

  只是这样。

  只能这样。

  人潮涌来的时候,我们的手,曾经,会握在一起。

  喝水的时候,才发觉那瓶子的盖,他已经替我拧开了。

  时光再碎,有些事情也忘不了。如同,他习惯性的替我开瓶盖。

  我以前笑笑对姐姐说,自己已经被男人惯得连开瓶盖的力气都没了。

  原本,爱过,就没有什么是白白的。

  朋友很经典,说:感情就象一杯白开水,要凉一下喝,才不伤身体。但是,放久了,也就冷了。

  我觉得,即使是冷的,也还是习惯了的一种味道。

  我用吃棉花糖怀念他的时候,他也一定用着某种方式想念我。

  什么时候,

  我们纯真的爱过彼此。

  因为爱过,

  所以不再回来。

  PS,那天同朋友做测试,结果是我们都选了一个不良的答案。渐渐明白,一个不相信幸福的人就不会得到幸福,如同一个不相信爱情的人一辈子也不会与爱情相遇。很多年前,会把食指的那首《相信未来》抄在本子上,记在心里,如今,居然在等待里变得苍老。

  相信,是一种很关键的生活态度。

  一个朋友,MSN上的签名是:幸福只是擦肩过。

  那天,我的签名有点倔强:擦肩而过的,不是幸福。

  现在想想,其实,不尽然。

  相信有个人,无论万丈红尘,咫尺天涯,都不能离弃。

  拥有的,错过的,都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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