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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9-01 09:01:52 写人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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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1

我喜欢春天,当嫩芽儿从地下破土而出,当河流的冰慢慢破碎,当柔和的太阳照在人们身上暖洋洋时,春姑娘已经轻轻迈着轻快的脚步来到我们身边,她一改冬天的死气沉沉,敲开生的大门……

我喜欢

我喜欢夏天,人们穿着时尚且简单的服装,手里拿着甜筒慢慢享用时,人们的脸上绽开了笑容。花园里的花儿已是五彩缤纷,柳树的枝叶慢慢晃荡着,宛如妈妈散开的细发……

我喜欢秋天,火红的枫叶和渐落的夕阳构成了画一般的美景,美丽极了,生活一改往日的火辣,安静的恰似一个美丽的淑女,柔风飘过,头发微微一动,整个生活惬意极了……

我喜欢冬天,漫天飞舞的雪花,红彤彤的小脸上压抑不住自己的欢喜,许多喜庆的日子,也在这白雪皑皑的冬天,一家人团聚在一起,说说笑笑……

……

总而言之,我喜欢世间所有美好的事物。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第四小学六年级

我喜欢2

  我们班可谓人才济济,藏龙卧虎。有学习中的战斗机—杨均策、风中的小猎豹—朱瑞涵、小小书法家—李彦霖、舞蹈达人—罗茜匀,其中我最喜欢同学是朱瑞涵。

  你看,他那黑似意大利巧克力的头上有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森林。他那双黑漆漆的眼睛一闪一闪的,显示出一副机灵的模样。一双明丽的眼睛下面长着“空对地发射孔”的鼻子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平时,他最喜欢穿着一身绿色的运动服,彰显他的运动魅力。

  记得在上次的学校运动会上,他参加男子50米短跑。只见参赛选手站在起跑线上,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我们班住瑞涵也不甘示弱,在阳光照耀下的他显得更加的自信!当枪声一响,他反应灵敏,他的脚下像踩着风火轮,一眨眼功夫他就到达终点夺得第一名,给我们三(3)班立下了汗马功劳,取得了荣誉!

  这就是我喜欢的短跑健将—朱瑞涵,爱运动的我,平时也一定要加强锻炼迎接下一年的运动会,力争为我们班级争光!

我喜欢3

  我的爸爸今年三十多岁了,是一位体育教师,中等个,国字脸,脸色稍有点黑,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他像是个大孩子一样,经常和我玩,我不开心的时候逗我笑。

  妈妈对我比较严厉,不好习惯就要我改,不健康的食品就不许我吃。爸爸就比较宠我,说我还是小孩,叫妈妈不能这么严厉。我有时候考试考的不怎么好,爸爸都说没事的,下次认真点就行。妈妈不在的时候,爸爸经常带我去吃牛排,买冰激凌。我们还约定不要让妈妈知道。

  前几天他去外面开会回来,给我买了一把很长很长的水枪,水枪很漂亮,水又射的远,可好玩了,爸爸空的时候也会和我一起玩。爸爸他也是个懒虫哦,特别喜欢睡觉,闹铃都吵不醒他,不过我一出绝招他立马就起来。妈妈叫不醒他的时候,就让我出马。

  爸爸还会教我和哥哥打篮球,说我平衡能力不好,送我去学滑冰。

  这就是我的爸爸,我喜欢我的爸爸。

我喜欢4

  我的弟弟叫小弥,现在2岁了。今年夏天,小弥得了一种怪病,妈妈说叫“电视病”!小弥每天在不外出的情况下,唯一要做的就是,早上起来看电视,中午午饭看电视,晚上睡觉看电视,一天都在看电视。妈妈就在小弥午睡时,放松一下。妈妈说一定要治治他的“电视病”。

  早晨吃完早饭,为了不让小弥看电视,妈妈带他出去玩了,可是夏天太热了,很快他们就从外面回来。一回来小弥就开始打开抽屉找遥控器,他不知道,妈妈为了治他的“电视病”已经把遥控器偷偷藏起来了。弟弟没找到,他开始还不死心,就抱着妈妈的大腿哭,可是他一滴眼泪也没有,还偷偷的用他的小眼睛看妈妈的反应。妈妈神机妙算,当然知道他的小把戏,闹了一会,弟弟见达不到目的就去玩其它玩具了。弟弟一会玩遥控汽车,一会玩音乐小鼓,最高兴的时候是他骑滑板车跑来跑去,他玩的可开心了。

  渐渐的妈妈治住了弟弟的“电视病”,这样我们就不用担心弟弟的眼睛会近视,也不用担心弟弟不爱动脑筋,我的小弟弟又是那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了,这样的宝宝才是健康的宝宝哦。

我喜欢5

  我喜欢语文老师,因为她不仅漂亮更加有一颗温柔善良关爱学生的心。

  她是我见过笑的最美丽的人。不高不矮的个子,身材十分的苗条。白白的皮肤如剥了壳的鸡蛋,弯弯的柳叶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仿佛会说话。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就成了月牙,十分的漂亮。

  她是一位称职的好老师。如果谁上课开小差或者做小动作,她会很快就发现。一次,我的同桌上课看小人书,她边讲课边走到他的身边,定定的用眼睛看着他,示意她听课。同桌以为老师没有发现她的秘密,认真了一会后又继续看书,我真心觉得她这是作死的节奏啊。老师看她又不认真,于是喊:"李丽。”李丽从座位上站起来,老师拿来长尺子说:“把手伸出来。”李丽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脸红成了猪肝色。我们都以为老师会狠狠地打下去,可是老师高高扬起的手拿着尺子,只是轻轻的碰了一下她的手掌,然后严肃的说:“惩罚不是目的,希望你能改正。”

  老师对待学生宽容,不会体罚而是以德服人,所以深深地让我们喜欢。所以她的课我们都爱听,成绩非常优秀。希望老师永远快乐,美丽。

我喜欢6

  去年,我家旁边搬来一户人家。邻居家有个小女孩,名叫周倩,人长得又漂又可爱,我们都叫她倩倩。

  倩倩可漂亮了:雪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又长又弯的睫毛,小巧的鼻子,灵敏的耳朵,一张樱桃般的小嘴儿可甜了。倩倩出去玩儿,大家都说:“这是谁家的孩子哟,长得可真漂亮呢!”倩倩听到这些话,总会谦虚地说:“谢谢爷爷奶奶!谢谢叔叔阿姨!”乐得脸上跟朵花儿似的。

  倩倩有的时候可有趣了呢!倩倩以前在湘乡读幼儿园,老师要求小朋友们都说普通话,所以她一直用普通话跟我们交流。有一天,倩倩到我家玩儿。玩儿了一会儿,她对我说:“鑫鑫姐姐,我口渴了,我想喝水。”因为是夏天,天气很热,我便倒了一杯冰水给她。倩倩喝完后,用手拍拍肚子,学着我们壶天人用土话说:“啊!舒服!”我看着她那滑稽的样子,忍不住大笑起来,她自己也乐呵呵地笑起来。

  还有一件事,让我觉得倩倩不但可爱。漂亮,而且十分有责任心。

  一天,我去倩倩家找她玩。在窗户外边,我看见她拿着一根细长的棍子,她在干什么呢?我想弄个清楚。于是我躲到门口偷看。你看!椅子上放着一块小黑板,上面写了一些拼音字母,小板凳上放着一个洋娃娃。哦!原来她在当“小老师”呢!倩倩对洋娃娃说:“跟我读‘a’——”洋娃娃没出声,她又说了一遍,洋娃娃还是一样。倩倩有点生气了,严肃地对洋娃娃说:“你为什么不跟我读?你父母辛辛苦苦赚钱让你读书,你不好好学,怎么对得起他们?怎么报效祖国?”我愣了一下,这是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嘴里说出来的吗?我从门后站出来,对倩倩说:“你这个‘小老师’当得可真不错呀!”倩倩发现了我,脸一下子红了,低下头不好意思地说:“讨厌,偷听别人说话。”我说:“这是好事呀!你能说出这翻话,很不错啊!害什么羞呢?”倩倩微微笑了一下。

  我非常喜欢倩倩,你们听了我的介绍,是不是也喜欢上她了呢?

我喜欢7

  我的好朋友叫李昊达,他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白里透红的脸蛋,可爱极了。

  他非常喜欢画画。有一次,我们学校举行了一场书画大赛,老师选中了他,让他参加比赛。他一有空,有练习画画,比赛前,他在家里准备了好几个小时,第二天,他一来到学校,我就看到了她的眼皮都肿了,“可怜”极了。功夫不负有心人,到了比赛那一天,经过他的刻苦训练,理所当然的拿到了第一名。我真替他高兴,但他一点也不骄傲,只见他坐在凳子上,认真地看书。

  他虽然是我的好朋友,但是我们之间也发生过不愉快。

  记得有一次,我们因为一件小事情打架了。回到家,妈妈发现我打架了,批评了我一对,让我给他道歉,我给他打了电话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话未说完,他抢着说:“我也不是故意要打你的,对不起,我们和好吧!”我高兴地说:“好的!”从这之后,我们再也没有打过架,而且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他不仅爱画画,而且喜欢学习。他是我的好朋友,我非常喜欢他。

我喜欢8

  我的妈妈原来有一头乌黑光亮的直发,我可喜欢了!

  记得小时候,我一直靠在妈妈的肩上,抚摸着她的头发,我觉得妈妈的头发又黑又有光泽,可漂亮了!

  周六下午,妈妈兴致勃勃地宣布:“现在我得出去烫个发,卷发比直发时尚多了!”于是,妈妈兴冲冲地出去了。我坐在沙发上默默地想:妈妈的头发会不会比原来更漂亮呢?

  过了好几个小时,妈妈终于回来了。她一按门铃,我就兴奋地冲过去把门打开。啊,我一抬头便看见了一个“爆炸头”,妈妈的头发成了暗红色,满头的卷发,还有些凌乱,整个头简直大了一圈。我大吃一惊,妈妈怎么会烫出一个这么“酷”的“爆炸头”呢?

  妈妈急切地问我:“怎么样,我的头是不是很漂亮啊?”我支支吾吾地说:“还……还可以!”妈妈觉得情况不妙,立刻走到镜子前。突然,只听见传来一声尖叫,是妈妈在叫!这时,爸爸走了过来,妈妈马上用求救的眼光看着爸爸,爸爸仔细端详着妈妈的头发,说:“这头发也不是特别难看,只要看习惯就行了!”

  唉,妈妈为自己的“爆炸头”后悔莫及,早知道这样就不应该去烫了。说实话,我还是喜欢妈妈以前的.长发。

我喜欢9

  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出现过许多英雄,为人类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些人都值得我们喜欢。有的人喜欢民族英雄林则徐;有的人喜欢抗金英雄岳飞;有的人喜欢抗倭名将戚继光;有的人喜欢……。而我却喜欢刺客荆轲。

  荆轲——一个“士为知己者死”的侠士。在燕国被秦军压境之际,毅然担负起了救国的重任,决定为太子丹洗雪旧怨,解除燕国的危机,入不测之强秦去刺杀秦王。准备充分后,在易水诀别,高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之后,为了大义,毅然决定为国捐躯,头也不回的消逝在瑟瑟的凉风中。因为荆轲的大义凛然,我喜欢他。

  荆轲——一个临危不惧的壮士。在人生地不熟的秦国,在戒备森严的秦王宫殿内,依然镇定自若、有条不紊的谈话,还鼓励另一个刺客秦武阳要镇定,解除因为秦武阳恐惧而让秦王以及众大臣产生的疑心。直到刺杀的前一秒,情形都在荆轲的控制之内。因为荆轲的镇定以及坦然自若,我喜欢他。

  荆轲——一个视死如归的英雄。在肃穆的秦廷上,一方是强秦的大王,一方是弱燕的请降使者,力量的对比有天壤之别。但荆轲毫不危惧。在局部上,反而是手持匕首的荆轲占了上风,吓得秦王绕柱奔逃,群臣手足无措,非常恐慌。最后,荆轲虽然没有刺杀成功,受了八创之后,却依然能倚柱笑骂。因为他的高尚精神,我喜欢他。

  我们不去考虑“荆轲刺秦”是对是错,但站在他的立场上来看,他的所作所为都无愧于他“侠士”的称号,他是铁铮铮的汉子,我由衷的敬佩他、喜欢他。

我喜欢10

  都说血浓于水,我最喜欢的人当然是心地善良、慈祥乐观的好外婆。每当我想起外婆,我的心里就掀起一阵阵幸福的涟漪。

  外婆今年67岁了,头发花白,微卷,脸上经历岁月的洗礼,布满了刀刻似的皱纹。但是外婆天性爱美,喜欢穿红衣服,喷香水,真是越活越年轻呢!

  外婆心地善良。有乞丐来我家讨饭,外婆总是把好东西拿给他们吃,还反复唠叨叫他们去找份工作,日子才会过得更好一点。如可有一些旧衣服,外婆也收拾整齐,分给一些贫穷家的孩子们穿。哎,外婆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人。

  外婆还慈祥乐观。我是外婆家的常客,要是两个星期没去,外婆就会打电话过来,问我什么时候去烧灰玩。还叮嘱我吃饭要快一点,学习要认真一点,要听话一点。而每当我们回到家时,就是外婆最最忙碌时刻了。摘菜、洗菜、煮饭都少不了她。当一桌子色、香、味、形俱全的菜摆上时,全家人团团围坐一起分享,其乐融融。可这时外婆总还不入座,她总是笑眯眯地对我们说:“你们先吃,我过一会再吃。”临走时,外婆都会给我们一大袋东西,并不忘唠叨一句:“好好学习啊,下星期再来!”

  提着沉甸甸的东西,我满载而归,这些都是外婆的深情厚意啊!

  我喜欢我的外婆,就像蜜蜂迷恋花朵,就像春雨迷恋大地。

  优爸点评:这是一篇记人的文章,文章写得很好,对于外婆这个人物的性格、行为展示很完整而到位。文章的结构很鲜明,首尾呼应,点明主旨:喜欢外婆,中部的几个段落分别叙述了外婆心地善良和慈祥乐观的两个特点,以首段的归纳为提纲,这样就让全文有比较清晰的脉络,加强了读者的观感。小作者用列举事例的方式一一展现生活中的小场景,用柴米油盐去表现外婆善良、乐观的品格,对待乞丐,不仅授人以鱼,还授人以渔,对待家人,总是做一大桌好菜……这些小场景都十分平常,但对人物性格的展现十分有帮助!优爸有一点小建议,小作者可以尝试将一两个点进行放大,写得稍微详细一些,最好能通过自己的想法把情感融入进去,这样文章的表现力会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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